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研精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1  

                                                    证券代码:301138         证券简称:华研精机          公告编号:2023-017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 年 5 月 11 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1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1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立路 6 号公司二楼 203 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包贺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90,033,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5.02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90,029,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75.02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3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4,300,4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3.58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296,8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3.580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30%。
    2.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以现场与视频的方式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3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4%;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3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4%;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3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4%;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2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63%;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2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63%;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2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63%;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3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4%;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2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63%;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3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4%;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邹盛武律师、丁敬成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本次股东大
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