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11
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3-056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
方式于 2023 年 10 月 8 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
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
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琼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
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
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2、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审议核
实后,认为:
1、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及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
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已经成就。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管、独立董事、监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10 月 11 日为授予日,向 10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7.8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 16.88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