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隆华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5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
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对外担保情况
    2023 年半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
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23 年半年度,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
在关联交易,无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要求上市公司为其垫付
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以及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行为,
不存在其他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山东隆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
司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或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三)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其他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
    3、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占
用资金的情况,与全资子公司山东隆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
均为正常的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
形。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
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   智               谭   香




                                                     2023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