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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华新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12-13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4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召
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隆华高分子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高材”或“债务人”)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形式包
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资产抵押及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等,公司向全资子
公司隆华高材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 20 亿元额度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1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
担保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隆华高材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或“债权人”)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编号:Z2311LN15610721,以下
简 称 “ 固 贷 合 同 ”)。 公 司 与 交 通 银 行 签 订 《 保 证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C231128GR3735260,以下简称“保证合同”),公司为隆华高材固贷合同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合同项下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3 亿元整。保证期间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
 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
 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
 止。
        上述担保事项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隆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 年 3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张萍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
 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支脉河路 289 号(化工产业园院内)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持有隆华高材 100%股权
        隆华高材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指标名称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
                                  计)                        计)
资产总额                          245,115,639.57              329,229,884.11

负债总额                          149,911,893.64              238,656,176.5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18,142,007.05
流动负债总额                    149,911,893.64           220,514,169.52

净资产                            95,203,745.93           90,573,707.54
资产负债率                               61.16%                  72.49%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6,394,991.91           -6,173,384.52

净利润                            -4,796,254.07           -4,630,038.39

     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2、保证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山东隆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4、主合同:债权人与隆华高材之间签署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Z2311LN15610721)。
     5、担保金额:人民币 3 亿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8、保证期间: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
 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
 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
 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
 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
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 20 亿元,实际
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18.3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
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
    2、隆华高材与交通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