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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一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5-1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一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贾义真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焦竞翀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项   目                                  工作内容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24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对董监高任职行为规范、对外
                                                担保和资金往来、投资者保护等方面进行
                                                                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关于股东一致行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欺诈发行回购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
                                       是                  不适用
承诺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未履行承诺补救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宜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中金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公司的保荐机构,原保荐代表人
                                                 刘逸路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
                                                 持续督导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
                                                 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委派焦竞翀先生接
                                                 替刘逸路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贾义真先生、
                                                 焦竞翀先生。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6 月 1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2022]23 号),因中金公司 1
                                                 笔场外期权合约对手方为非专业机构
                                                 投资者,违反了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
                                                 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
                                                 管措施。
                                                 2、2022 年 6 月 7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2022]32 号),因中金公司未
                                                 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
                                                 办法》的规定及时完成境外子公司整改
                                                 等事项,中国证监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2022 年 8 月 10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
                                                 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15 号),
                                                 因中金公司作为某公司债券的牵头主
                                                 承销商及其第一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存
                                                 在对承销业务中涉及的部分事项尽职
                                                 调查不充分等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
                                                 情况,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决定对中
                                                 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
                                                 施。
                                                 4、2022 年 11 月 23 日,中金公司收到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
                   报告事项                 说明
                              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207 号),
                              因中金公司子公司中金前海(深圳)私
                              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金前海
                              (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
                              管理的 15 只产品未按期完成整改、中
                              金公司未能识别并拦截客户“逆回购”
                              交易金额超过客户账户当日可用资金
                              等事项,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对中金
                              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
                              管措施已经提交了相关整改报告或正
                              在积极推进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贾义真                         焦竞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