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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力锂能: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5-17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3-044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1,982,307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2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新七街 1618 号

    咨询联系人:证券部

    咨询电话:0373-7075928

    传真电话:0373-7075928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