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力锂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9-0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力锂能(301152)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凯                    联系电话:021-60453962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腾                    联系电话:021-6045396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件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件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拟下半年开展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拟下半年开展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因操作失误导致账户使用错
                                                             公司已用自有资金对
                               误,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非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非募投项目用途使用
                               募投项目用途累计 600.02 万
                                                             的募集资金予以替换
                                           元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2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
                                                是否履行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原因及解决措
                                                  承诺
                                                                 施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
                                                   是           不适用
   愿锁定的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无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凯             马   腾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