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3-113 新乡天力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 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王瑞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雯、李轩累计质押 股份数量25,0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53.50%,超过50%未达到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新乡天力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一李轩女士的通知,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轩女士将其 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延期购回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延期购 质押占其所持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数量 质押开 原质押 质权 质押 回到期 股份比例 名称 大股东及其 (股) 始时间 到期日 人 用途 日 (%) 一致行动人 浙江 银通 个人 2023- 2023-12- 2024- 典当 李轩 是 2,600,000 21.67% 资金 10-24 24 06-24 有限 需求 责任 公司 合计 - 2,600,000 - - - - 21.67%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轩女士本次办理的股权质押延期购回, 不会改变其持有、质押公司股份的数量,关于其在2023年10月24日办理股权质 押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码:2023-089)。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股 本次延期 本次延期 占其 占公 东 持股 持股 回购前质 回购后质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占未 未质押股 名 数量 比例 押股份数 押股份数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质押 份限售和 称 量 量 比例 比例 冻结、标 股份 股份 冻结数量 记数量 比例 比例 王 瑞 22,880,000 18.76% 14,050,000 14,050,000 61.41% 11.52% 14,050,000 100% 8,830,000 100% 庆 李 12,000,000 9.84% 8,430,000 8,430,000 70.25% 6.91% 8,430,000 100% 3,570,000 100% 雯 李 12,000,000 9.84% 2,600,000 2,600,000 21.67% 2.13% 2,600,000 100% 9,400,000 100% 轩 合 46,880,000 38.44% 25,080,000 25,080,000 53.50% 20.56% 25,080,000 100% 21,800,000 100% 计 备注:1、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各列数字加总与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瑞庆先生、 李雯女士、李轩女士股份质押数量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53.50%, 不存在平仓风险。 1.王瑞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雯女士、李轩女士累计股份质押融资均不 涉及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王瑞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雯女士、李轩女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 股份数量为13,1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7.94%,占公司总股本的10.74%, 对 应 融 资 余 额 为 15,100 万 元 ; 未 来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质 押 股 份 累 计 数 量 为 25,08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53.50%,占公司总股本的20.56%,对应融资余 额为29,100万元。王瑞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雯女士、李轩女士质押融资还 款资金来源包括分红资金、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等,王瑞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李雯女士、李轩女士具备资金偿付能力。 3.王瑞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雯女士、李轩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王瑞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雯女士、李轩女士累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 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 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 均不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 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延期购回文件证明。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