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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农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17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及《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
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洪伟先
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王继红女士、熊英先生、张维娓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聘任张维娓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周茜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及职业素养,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时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向川、邓纲、刘军岭

                                                       2023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