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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日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05  

                                                    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3-055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年5月5日的交易 时间, 即上 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在原有现场会议的基础上增设视频接入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27号金隅智造工厂N6
二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雍正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46,043,51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4.94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6,372,788 股,
占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份 的 37.2010% 。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9 人 , 代 表 股 份
19,670,7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7472%。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6,372,7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201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 东和股
东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 19,670,7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7472%。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5,754,146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8.11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00 股,占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份 的 0.0006% 。 通 过 网 络 投票 的 中 小 股 东 6 人 , 代 表 股 份
5,753,74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1161%。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 述职。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043,5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754,146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043,5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754,146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505,8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604%;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537,65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7,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339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216,496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277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1,537,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7,65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7225%。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505,8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604%;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537,65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7,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339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216,496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277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1,537,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7,65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7225%。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043,5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754,146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雍正先生、丁江伟先生、周永先生、王彩云女士、向婕女 士、齐
艳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6,460,8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750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537,65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7,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339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216,496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277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1,537,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7,65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7225%。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492,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320%;
反对 1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5%;弃权 1,537,65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7,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339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203,396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0499%;反对 1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2277%;弃权 1,537,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7,65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7225%。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505,8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604%;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537,65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7,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339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216,496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277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1,537,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7,65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7225%。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505,8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604%;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537,65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7,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339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216,496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277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1,537,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7,65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7225%。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505,8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604%;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537,65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7,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339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4,216,496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277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1,537,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7,65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722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张蒙律师、孔俊杰律师出席 并见证
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 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