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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锡南科技: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2023-06-05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设置情况的说明

    2020年9月,经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选举了各专门委员会的
委员。2020年9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锡
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无锡锡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无锡锡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和《关于<无锡锡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一、战略委员会人员构成和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的长期
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与建议。

   (一)战略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
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由李忠良、李明杰和邵子佩三位
董事构成,其中李忠良任战略委员会主任。

   (二)公司战略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战略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
五次会议,该次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名委员会人员构成和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一)提名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
董事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由李明杰、刘志庆和黄建康三位
董事担任,其中李明杰任提名委员会主任。

    (二)提名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提名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三次会议。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和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
工作。

    (一)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委
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由刘志庆、黄建康和李明杰三位
董事担任。其中,刘志庆为会计专业人士和主任委员。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九次会议审议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重大关联
交易等内容。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构成和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
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事,委员由
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由李忠良、刘志庆和黄建
康三位董事担任。其中,李忠良任考核委员会主任。

   (二)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截至本说明出具日,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审议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等内容。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
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设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起到了积极作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

设置情况的说明》的签章页)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