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1 证券简称:易点天下 公告编号:2023-033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年6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156号软件新城研发基地二期 C3栋楼13层星辰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小武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233,468,3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756%。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0,586,564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45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1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12,881,8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99%。 2.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955,1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102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30,073,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3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881,8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2.7299%。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 进行了 表决: 1. 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33,405,6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1%; 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42,892,4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540%;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6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33,405,6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1%; 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42,892,4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540%;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6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3,405,6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1%; 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42,892,4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540%;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6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 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33,405,6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1%; 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42,892,4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540%;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6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3,405,6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1%; 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42,892,4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540%;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6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3,404,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8%; 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9%;弃权 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42,891,7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524%;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60%;弃 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 7.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3,404,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8%; 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9%;弃权 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42,891,7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524%;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60%;弃 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 8.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3,404,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8%; 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9%;弃权 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42,891,7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524%;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60%;弃 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 9.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3,404,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8%; 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9%;弃权 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42,891,7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524%;反对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60%;弃 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选举 LI JIAYI 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 止。表决结果如下: 10.01 选举 LI JIAYI 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0,586,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824%。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30,073,2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70.011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佳齐、吴旨印列席和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