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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君逸数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2023-07-04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
                    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的说明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君逸数码”)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
治理的有关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
构,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设置了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聘任了总经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制定和修订《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及一系列法人治理细则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等治理文
件,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相互之间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
形成了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

    报告期初至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各专
门委员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内部规则、制度之要求,独立规
范运作,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管理层亦能够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行使职权,不存在违反规定行使职权的行为。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
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
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并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等治理制度,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治理机制进行进
一步完善。

一、股东大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公司
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建立了规范的股东大会机制,规定了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股东大会的职权。
    报告期初至今,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均规范运作,严格履行有关职责,按照《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会
议记录规范;历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内容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的修订、董事或监事的任免、财务预算、内控制
度、年度报告、关联交易等进行了审议并作出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独立董事中包含 1 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
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规范运行,各位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行使职权。报告期初至今,公司历次董事会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方案、财务预算、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作出有效决议。历
次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董事会成员依法忠实履行了《公司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三、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和 1 名职工代表监事,股东代
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
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由监事会以全体监事过
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监事会规范运行,各位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行使职权。报告期初至今,公司历次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投资、财产处置、收
购兼并、关联交易、合并分立等事项并对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
等事项进行监督,切实发挥了监事会规范管理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
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传、牟文、邓勇为公司独立董事,三
名独立董事分别为行业、财务会计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占董事会人数的 1/3,其中
牟文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
以连选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
勤勉义务。

    自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3 名独立董事均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出席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
极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独
立董事根据自身的专长,在公司的经营管理、组织结构、发展战略等方面发挥了良
好的作用,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公司的长远
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中担任委员。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按规定参加了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遵照
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就公司各项相关事务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了决议。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董事会秘书制度,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为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对《董事会秘
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张志锐自 2018 年 6 月开始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继续聘任张志锐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志锐就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与《董事
会秘书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认真
筹备并列席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确保各
项会议依法召开。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会秘书均按照《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为独立董事及其他董事提供会议材料、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张志锐作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较好地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职责,积极协助公司建立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等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的说明》的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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