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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君逸数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2023-07-04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林投行[2023]14 号




           关于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保荐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接受四川君逸数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君逸数码”)的委托,担任其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
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本发行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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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目录 ...............................................................................................................................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人员情况 ................................................................ 3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系 ............................................................................ 4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 4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6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7
      一、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决策程序 .................................................................... 7
      二、关于《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 7
      三、关于《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查证过程及事实依据 .................... 8
      四、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规
      定的上市条件 .......................................................................................................11
      五、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
      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规定的板块定位 ............................................11
      六、关于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 18
      七、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 18
      八、发行人的发展前景 ...................................................................................... 25
      九、关于发行人股东中涉及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 33
      十、关于发行人落实《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情况 .................................................................. 33
      十一、保荐机构关于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意见 .......................................... 33
      十二、保荐机构推荐结论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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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人员情况

      成员            姓名                     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曾负责或参与美联新材(300586)2019 年可转债项目、
                      程毅
                                美联新材(300586)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曾负责或参与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创
   保荐代表人
                                业板 IPO 项目、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王粹萃
                                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美联新材(300586)创业板 IPO
                                项目、美联新材(300586)2019 年可转债项目、美联
                                新材(300586)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曾参与美联新材(300586)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项目协办人         毛泰
                                票项目
 项目组其他成员   张峰、王燏、秦晋媛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 288 号 1 号楼
13 层 2-7 号

    注册资本:9,24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立军

    成立日期:2002 年 5 月 16 日

    整体变更日期:2015 年 7 月 10 日

    联系电话:028-63138188

    传真号码:028-8553639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建
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
围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光通信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元器件制
造【分支机构经营】;安防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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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售;安防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
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发行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
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四)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一)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履行了严格的
内部审核程序:

    1、立项审核:2020 年 11 月 25 日,本保荐机构对本项目立项进行了内部审
核,2020 年 12 月 2 日,本项目经批准正式立项。

    2、内部核查部门审核:2021 年 3 月 29 日至 4 月 2 日,本保荐机构综合质
控团队和内核部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及工作底稿进行了现场审核,并形成了审核报
告。

    本保荐机构项目组就审核意见进行了逐项核查和回复。

                                 3-1-2-4
    3、问核:2021 年 4 月 29 日,本保荐机构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内核部负
责人对本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程毅、王粹萃进行了问核,并形成问核意见。

    本保荐机构项目组根据问核意见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完善并逐项回复。

    4、内核小组审核:本保荐机构内核小组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召开内核会议,
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在内核会议上,
内核小组成员对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存在问题及风险
进行了讨论,本保荐机构项目组就内核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

    内核小组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本项目。

    本保荐机构项目组对内核意见进行了逐项落实,内部核查部门对内核意见落
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内核意见

    本保荐机构内核会议经充分讨论,形成如下意见: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已通过本保荐机构的内核程序,内
核会议审议同意向监管部门报送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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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并在创
业板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就如下事项做出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证券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等法规采取的监管措施;

    9、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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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本保荐机构已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充分的尽
职调查、审慎核查。

一、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决策程序

    1、发行人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本次
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及使用可行性、发行前滚存利
润的分配方案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了决议。

    2、发行人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本次股票发行上市的有关决议,包括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发行股票种
类、发行股票面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定价方式、承销方式、拟
上市交易所、决议的有效期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及使用可行性、发
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以及其他
必须明确的事项等。

    3、发行人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2023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决议
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决议有效期 12 个
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10 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股票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
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二、关于《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发行人具备《证券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已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公司章程、报告期内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
会决议、会议记录,查阅了三会议事规则及各项业务规章制度,现场查看了各职
能部门运行情况,取得了信永中和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3-1-2-7
确认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主要资产明细、重大商务合
同,走访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访谈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发行人具
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信永中和出具的 XYZH/2023CDAA1B0032 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网站、政府部门网站,取得了
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取得了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调查表或
承诺,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
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三、关于《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查证过程及事实依据

(一)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调阅了发行人的工商档案,确认发行人为成立于 2002 年 5 月 12
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并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公司章程、报告期内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
决议、会议记录及相关制度文件,确认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因此,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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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确认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
范;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 XYZH/2023CDAA1B003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确认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
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信永中和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文件,访谈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取得了发行人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和信永中和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确认发行人内部控制制
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
性,信永中和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发行人内部控
制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因此,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三)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1、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主要资产情况、生产经营情况、高管履职情况、
财务核算体系、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
况、内部决策程序和内控机制等进行了核查,确认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
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
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

    2、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公司章程、报告期内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和
记录,查阅了工商登记文件,查阅了发行人财务报告,访谈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员,确认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工商登记文件,历次增资的决策文件、增资协议、
验资报告等文件,主要股东股票交易的证券交易记录或账户截图,取得了发行人
主要股东的问卷调查表、承诺函、声明文件并访谈发行人主要股东;确认发行人

                                 3-1-2-9
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均为曾立军,没有发生变更;曾立军所持发行人股份权属清
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3、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主要资产的权属文
件、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关于公司的信用报告,查询了相关政府部门网站,访
谈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发行人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
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
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
事项。

    综上所述,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符合
《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四)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1、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章程,查阅了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
业政策,访谈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查阅了发行人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政府许
可、权利证书或批复文件等,确认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保荐机构查阅了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网站、政府部门网站,取
得了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取得了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问卷
调查表和承诺,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最近 3 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3、本保荐机构查阅了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网站、政府部门网站,访
谈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取得了相关人员的问卷调查表和声明文件,
确认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因此,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3-1-2-10
四、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
订)》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9,240.00 万元,本次
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80.00 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12,320 万元,不少于人
民币 3,000.00 万元。

(二)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9,240.00 万股,本次
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80.00 万股,占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 25%。

(三)发行人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信永中和出具的 XYZH/2023CDAA1B0032 审计报告,发
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分别为 6,292.73
万元和 7,062.42 万元,满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之规定。发行人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条件

五、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
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规定的板块定位

   (一)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要求

    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
(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三条标准(一)的
相关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一      是否符合              发行人指标情况
 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              2020-2022年度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为
                              是 □否
 不低于15%                               23.06%

                                   3-1-2-11
 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
                               是 □否   2022年度研发投入1,554.34万元
 1000万元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不低于20%,最近一年营业收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0,988.94万元,超
 入金额达到3亿元的企业,不适   不适用
                                         过3亿元,不适用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
 用前款规定的营业收入复合增
 长率要求

   (二)发行人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及其依据

    发行人主要采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BIM 等新一代信息
应用技术,为客户提供集“应用软件定制开发”和“智能化、信息化系统集成服
务”为一体的智慧城市行业综合解决方案。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I)”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不属于从事学前教
育、学科类培训、类金融业务,也不属于《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的
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或禁止类行业。

   (三)发行人所属行业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属于国家所鼓
励发展的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印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
23 号),发行人所处行业为“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1.3.4 新型信息技术
服务”项下的“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9 年)》,君逸数码所处行业属于“鼓励类”中“三十一科技服务业”
之“3、行业(企业)管理和信息化解决方案开发、基于网络的软件服务平台、
软件开发和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咨询、运营维护和数据挖掘等服务业务”。

    因此,发行人所属行业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属于国家所鼓励发展的行
业,不属于禁止产能过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行业。

   (四)发行人注重科技技术创新,积极开展研发活动并积累了众
多技术成果,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性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以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持续对新一
代信息技术的实践应用进行研发,积极参与智慧城市行业相关领域 2 项国家标
准、4 项地方标准、1 项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促进和引领行业技术发展,同时

                                   3-1-2-12
还承担或参与了多项省部级、地市级科技项目。

       在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和技术沉淀后,发行人取得了国际权威最高级别的
CMMI5 级软件成熟度认证(持续优化级),研发技术水平逐步得到提高并获得市
场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并逐步形成了“地理空间信息技术”、“物联网边缘服务
网关技术”、“大数据平台技术”、“音视频接入和处理技术”、“智能视频分
析技术”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六大核心技术体系及一系列知识产权。截至
2023 年 2 月末,发行人已围绕上述核心技术形成了与 54 项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
的多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26 项)、140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发行人业务发
展提供了充分地保障。

       近年来,发行人及相关产品或解决方案也获得多项行业荣誉或奖项,具体如
下所示:

       1、发行人荣获的主要荣誉及奖项情况

序号                  荣誉名称                              授予单位              获奖时间
 1      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7
                                                   省经信委、发改委、科学厅、财
 2      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                                                         2017.1
                                                   政厅、税务局、成都海关
        2018 年 四 川 省 软 件 行 业 “ 十 强 企
 3                                                 四川省软件行业协会              2019.1
        业”
 4      中国安防百强工程(集成)商                 中国安防展览网                  2019.1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
 5      ITSS 成功应用案例                                                          2019.1
                                                   信息技术服务分会
        2018 年重点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
 6                                                 成都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2019.6
        制度示范企业
        2019 中国数字生态大会智能建筑方
 7                                                 中国数字生态大会组委会          2019.7
        案商 50 强
 8      四川省诚信民营企业                         发改委、建设厅、科技厅等       2019.10
 9      四川企业技术创新发展能力 100 强            四川省企业联合会               2019.12
        2019 年度四川省具有核心竞争力软
 10                                                四川省软件行业协会              2020.1
        件企业
 11     四川企业发明专利拥有 100 强                四川省企业联合会                2020.1
 12     四川企业技术创新研发投入 100 强            四川省企业联合会                2020.1
        2020 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
 13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6
        培育企业名单
 14     成都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                     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2020.9
 15     四川省知识产权贯标试点企业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9



                                             3-1-2-13
序号                   荣誉名称                          授予单位              获奖时间
          2020 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
    16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11
          企业
    17    第四届中国安防百强工程(集成)商      中国安防展览网                   2020.9
          中国西部博览城项目(一期)被评为
    18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2020.12
          国家优质工程奖(2020-2021)
          2020 年四川省软件行业最具核心竞
    19                                          四川省软件行业协会              2020.12
          争力软件企业名单(规模型)
    20    2020 年四川省行业“小巨人”企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12
    21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10
          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企业
    22                                          成都市经信委                    2022.11
          (小巨人)
          2022 年度四川省具有核心竞争力软
    23                                          四川省软件协会                   2023.2
          件企业
    24    2022 年四川省新经济 100 强企业        四川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2023.2

         2、发行人研发产品、实施的项目荣获主要奖项
序
            研发成果                  奖项                时间             颁发机构
号
         IBMS 智能楼宇综   2017 年四川省软件省内首版
1                                                        2018 年     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合管理系统 V2.1   次产品
         银行柜员操作信
2                          四川省专利三等奖              2018 年     四川省人民政府
         息处理装置
                           2018 年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
                                                         2018 年     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地下综合管廊    品
3        三维智慧化管控                                              市经信息委、成都市扶
         系统》            成都市名优产品                2019 年     持名优产品领导小组
                                                                     办公室
         智慧管廊综合监    四川省软件“十佳产品”        2019 年     四川省软件行业协会
4        控管理系统软件
         V1.2              2019 年四川省优秀软件产品     2020 年     四川省软件行业协会
         人脸抓拍对比服
5                          四川省专利二等奖              2020 年     四川省人民政府
         务器
         君逸数码综合管
                           2020 年度四川省优秀软件产
6        廊运维安全 SaaS                                 2020 年     四川省软件行业协会
                           品
         云平台软件 V1.4
                           2020 年住建部科技示范工程
         成都市地下综合                                  2020 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项目(现代信息技术融合类)
7        管廊市级总监控
                           四川省第二批新型智慧城市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
         中心建设工程                                    2021 年
                           典型应用案例目录                          厅
         城市地下综合管    2022 年“智慧城市”建设优秀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
    8    廊智能安防解决    解决方案及创新技术评价推      2022 年
                                                                     业协会
         方案              荐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
                                                                     成都市工业互联网发
         区和田政法委技    2022 年四川 ITSS 优秀应用
    9                                                    2022 年     展中心联合四川省软
         防设备信息化运    案例
                                                                     件行业协会
         维项目

                                           3-1-2-14
序
              研发成果                    奖项                   时间              颁发机构
号
       教育管理服务“一       四川省新经济重点平台和新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
10                                                             2023 年
       网通办”平台           场景                                          厅
       君逸数码智慧楼
11     宇 IBMS 综合管         2022 年四川省优秀软件产品        2023 年      四川省软件协会
       控系统软件 V2.0

      上述主要奖项或荣誉的认定标准或条件如下所示:

                                           颁发政府
     产品或项目            荣誉/奖项                                 认定标准或条件
                                             部门
                                                        首台套首版次软件产品是指经过创新,
                                            省经信      其品种、规格、架构或技术参数等有重
IBMS 智能楼宇综          2017 年四川省
                                           委、省财     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但处于市场
合管理系统 V2.1          首版次软件产品
                                             政厅       推广初期的首台(套)或批(次)软件
                                                        系统等。
                                                        首 次 发 布 且关 键 技 术 有 重 大 创 新或 突
地下综合管廊三                              市经信
                         2018 成都市首                  破,功能性能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或填
维智慧化管控系                             委、市财
                         版次软件产品                   补国内空白、打破行业封锁与垄断,符
         统                                  政局
                                                        合成都市产业规划。
                                                        应用技术为国内领先或优于国家标准、
                         2020 年住建部
成都市地下综合                                          行业标准,在机制创新、模式创新和技
                         科技示范工程项    住房和城
管廊市级总监控                                          术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亮点突
                         目(现代信息技    乡建设部
 中心建设工程                                           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或有代表性
                          术融合类)
                                                        的样板工程。
成都市地下综合           四川省第二批新    四川省经     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引导性和代表性,
管廊市级总监控           型智慧城市典型    济和信息     在本行业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良好应
 中心建设工程            应用案例目录        化厅       用前景和社会效益。
银行柜员操作信           四川省专利三等    四川省人     推荐为三等奖、创新创业奖的专利,由
     息处理装置               奖            民政府      全体评委会议审议通过为有效。
人脸抓拍对比服           四川省专利二等    四川省人     推荐为二等奖、创新创业奖的专利,由
        务器                  奖            民政府      全体评委会议审议通过为有效。
教育管理服务“一         四川省新经济重    四川省经     充分体现新经济应用场景创新,技术水
  网通办”平台           点平台和新场景    济和信息     平较高、解决方案完整、应用模式成熟、
                                             化厅       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商业模式合理。

      发行人获得的上述荣誉说明其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性已广泛获得政府主管部
门的高度认可。

      3、发行人承担的主要科技项目


                                             3-1-2-15
序                                                                                     立项
     公司          项目类型      级别                      项目名称
号                                                                                     年度
     君逸   成都市重点新产品
1                                市级       智能视频叠加系统                           2015
     数码   研发补贴项目
     君逸   成都市高新区重大
2                                区级       高清智能叠加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及转化         2016
     数码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君逸   高新区提高技术创
3                                区级       IBMS 智能建筑物集成管理系统                2018
     数码   新水平项目
     君逸   四川省知识产权专                一种银行柜员操作信息处理装置专利
4                                省级                                                  2019
     数码   项资金项目                      (ZL201510042797.6)转化项目
     君逸   成都市第二批技术
5                                市级       ATM 数字监控智能防护系统                   2019
     易视   创新研发项目
     君逸
6           四川省重点新产品     省级       智能楼宇数字科技综合管理系统               2020
     数码
                                            基于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在智慧城市智
     君逸   四川省科技厅科技
7                                省级       能楼宇(IBMS)及地下管网的应用与示         2020
     数码   服务业示范项目
                                            范研制
            住建部科技示范项
     君逸
8           目(现代信息技术     国家       成都地下综合管廊总控中心工程               2020
     数码
            融合类)
                                            一种城市地下管廊综合管理平台专利组
     君逸   2021 年省级知识产
9                                省级       合 ZL201810675876.4、2020SR0124841         2021
     数码   权专项资金项目
                                            产业化运用项目

     综上所述,发行人技术、产品和服务具备创新性,发行人在智慧城市各应用
领域进行持续的技术创新获得大量的技术成果,并形成一系列智慧城市解决方案
具有创新和创造特征,参与编制了多项国家、地方和团体标准,承担了多项国家
级、省级和市级科技项目,发行人的创新能力得到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的高度认
可,发行人拥有和应用的技术具有先进性,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持续增长,所处行业市场前景广阔,
发行人经营业绩具有成长性

     1、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营业收入                        40,988.94       15.77%     35,404.70     8.04%     32,771.07

归属于母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7,225.29          7.11%    6,745.84     8.29%      6,229.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7,062.42       12.23%      6,292.73     3.81%      6,061.65
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3-1-2-16
    从上表可以看出,2020 年至 2022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发行人
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均呈持续增长态势,在报告期内发行人的
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具备较强的成长性。

    同时 2022 年末,除中国农业银行智慧金融安防和智能视频分析产品业务外,
发行人在手订单金额 79,320.33 万元(含税,含已中标未签署合同部分),为发行
人未来 2-3 年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较为有力的保障,且发行人下游市
场空间较为广阔,因此,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具有良好成长性和持续性。

    2、发行人所处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智慧城市建设相关产业,智慧城市成为国家政策重点
扶持的发展领域。国家先后出台《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关于促进
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智慧城市信息
技术运营指南》等政策和标准文件,明确了智慧城市作为我国城镇化发展和实现
城市可持续化发展方案的战略地位,以及“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任务。国家政
策的陆续出台持续刺激各地对智慧城市的建设需求,对促进智慧城市和相关行业
的发展具有极大的积极作用。随着我国稳定的经济增长及技术水平的提高,智慧
城市市场规模日益扩大。

    经济发展稳定为建设智慧城市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建设基础,智慧城市 IT
服务业下游的客户主要是各地方政府部门。随着国家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发展
的政府文件下发,各地开始涌现出建设智慧城市的需求,建设需求广泛分布于各
个政府部门,如城市服务、公共安全、民生等。因此,大量的建设需求为行业发
展提供了有利的发展机会。同时,信息技术更新迭代为智慧城市发展带来新机遇,
核心技术的迭代升级不断刺激智慧城市建设新需求。发行人未来面临巨大的市场
需求,下游市场空间较为广阔,为发行人业务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保障。因此,
发行人报告期内业绩持续增长,所处行业市场前景广阔,业绩具有成长性并且可
持续。

    综上所述,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板块
定位要求。




                                 3-1-2-17
六、关于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
行人主要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七、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通过尽职调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在生产经营中面临如下主要风险: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人才是公司核心资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人才队伍的建设。由于公司
所处的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行业高端专业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如果公司不
能对核心技术人员实行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核心技术人员可能发生较大规模的流
失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泄密或被侵权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产业,持续的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是公司取得
持续竞争优势的基础。公司历来重视核心技术的保护,通过建立核心技术保密机
制,及时将研发成果申请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与知悉核心技术的相关人员
签订保密协议等措施,防止核心技术的流失。若公司核心技术保密不力,或者由
于非法竞争或人员流失等因素导致核心技术泄密或被侵权,将会对公司产生不利
影响。

    3、一次性业务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

    发行人属于较为典型的项目制公司,系统集成服务是主要收入来源。发行人
实施的系统集成业务主要是根据客户定制化需求为客户提供的智能化、信息化建
设项目。上述建设项目一般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成后可使用的年限
相对较长,对于客户来说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在短期内重复建设该项目的可能性较
低。发行人的客户按是否为总承包单位可分为总承包单位客户和非总承包单位客
户。对于总承包单位客户,发行人通过与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后,将可能
持续取得该类客户的专业分包业务;对于非总承包单位客户主要为直接业主客
户,在报告期内发行人取得的该类客户的系统集成业务订单可能属于一次性业

                                3-1-2-18
务,不具有连续性,因此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的非总承包单位客户和具体订单变动
较大。同时,发行人系统集成服务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确认收入,单个项目
订单金额可能较大且分布不均匀,可能导致在不同会计年度间经营业绩受当期确
认收入项目订单金额大小的影响较大。

    近年来,虽然发行人积极开拓了大量的新客户,在手订单也较为充足,上述
一次性业务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影响也较为有限,但若发行人不能继续保持在核
心技术和综合实力方面的竞争优势,将在新项目承接、新客户拓展中处于不利地
位,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持续获得新的业务订单,使得项目储备减少,在手订单
金额下降,未来经营业绩存在下降的风险。

    4、物料及设备价格上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智慧城市行业客户提供系统集成服务、运维服务和自研产
品销售等产品和服务,其中系统集成服务为收入的主要来源。在为客户提供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的过程中,需要根据不同的客户需求采购如安防设备、消防设备、
多媒体设备、IT 设备、各类专业设备、软件、电线电缆、桥架立杆等各类物料
及设备。如果未来上述物料设备的市场供应等发生重大变化,主要物料及设备的
价格大幅上涨,将使得公司的项目成本上升,对公司盈利能力、经营业绩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5、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2,771.07 万元、35,404.70 万元和
40,988.94 万元,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6,229.68 万元、6,745.84 万
元和 7,225.29 万元。虽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持续增
长,但受公司各业务应用领域的项目订单承接、完工验收不连续和业务订单分布
不均匀等因素的影响,在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应用领域的营业收入呈现较大幅度
的波动,在未来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社会公
共突发事件等无法预知或控制的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的经营环境发生变
化,而公司自身未能及时调整以应对相关变化,则可能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出现
波动、甚至下滑的风险。

    6、业务区域相对集中的风险


                                  3-1-2-19
    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西部地区,积极推动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智慧
城市建设,为发行人的发展创造了有利外部条件。在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后,
基于行业发展规律、自身优劣势等因素,发行人形成了“立足四川、辐射全国”
的经营战略,因此在报告期内,发行人在西南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
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0.81%、81.18%和 77.68%,其中在四川省内的主营业务收
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6.78%、79.61%和 76.92%。四川省内和西
南区域的收入占比较高,存在业务区域相对集中的风险。

    目前发行人已在河南、长沙、武汉、合肥等非西南地区设立了多家分公司,
并将业务逐步拓展至河南、江西等非西南地区,但发行人非西南部地区的业务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仍较低,若西部地区市场竞争加剧或政府投资大幅下降,将对发
行人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7、生产经营存在季节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是国有企业、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事业单位等。
该类客户通常受预算管理和招投标采购流程的影响,项目的验收工作主要在下半
年,特别是在第四季度。受主要客户上述特点影响,在报告期内公司下半年的营
业收入一般大于上半年的营业收入;同时受春节等传统节假日的影响,公司第一
季度营业收入一般低于第二季度。因此,公司的生产经营存在季节性风险。

    8、资质续期风险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取得开展业务所必需的相关资质。若未
来发行人未能及时完成资质续期,或发行人相关条件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以及影
响现有资质的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等,可能导致发行人相关资质到期后无法续
期,将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9、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取得系统集成服务类的业务订单后,一般根据合同约定及甲方或业主的
指令进行项目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受客户自身原因、项目相关方实施进度、政
府规划原因、行业周期波动原因或地震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项目实
施被延缓、暂停甚至终止的情况,导致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的情形,进而对公
司的业绩和回款产生不利影响。

                                3-1-2-20
    10、经营规模扩大而管理能力不足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77,905.84 万元、96,983.03 万元和
91,688.80 万元,总体增长较快;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2,771.07 万元、
35,404.70 万元和 40,988.94 万元,呈现稳中有升的增长趋势。近年来,公司资产
规模和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地位持续提高。

    尽管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组织架构与内部控制体系,但随着公司的业务发
展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经营规模会进一步扩大。若公司在人才、
技术、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等诸多方面无法迅速适应相应的管理需求,则可能因
管理能力不足而导致无法实现预期经营目标的风险。

    11、业务拓展的不确定性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业务地域不断增加,不断在新疆、河
南、重庆、山东、江西、湖北、河北等全国各地开拓业务,但发行人业务规模相
较于行业领先企业总体仍较小,业务区域上仍以西南地区为主。未来,发行人将
继续开拓全国性市场并加大业务开拓的投入,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及业务区
域不断扩大。但发行人未来业务拓展受到技术发展状况、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
化、公司自身实力、市场竞争情况、项目质量等多重因素影响,业务拓展可能不
及预期,业务拓展结果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12、劳务分包风险

    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发行人将沟槽挖填、布线、桥架立柱安装等技术简单、
劳动密集型的非核心工作委托外部劳务分包供应商完成,即劳务分包。报告期内,
发行人存在少数项目合同限制分包而实际已进行劳务分包且未取得客户确认同
意的情况,前述情况违反发行人与客户签订的项目合同之约定,存在被追究违约
责任而受到损失的风险;同时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如出现员工意识淡薄、管理能
力不足等情况,可能导致发行人与客户或劳务供应商因劳务分包产生争议或纠纷
等情况,进而导致发行人被处罚或被追究违约责任而受到损失的风险。

    13、专业分包合同风险

    发行人存在从总承包单位获得专业分包工程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等相关
法律规定,总承包单位进行相关专业工程分包应经建设单位同意或在总承包单位

                                 3-1-2-21
的项目合同中明确约定同意专业分包。因总承包单位进行专业分包需业主认可或
同意系总承包单位的权利和责任,发行人作为业务承接人仅能提示总包单位按规
定取得业主同意或认可但无法决定、无权干涉,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及未来取得或
实施专业分包工程过程中,如总承包单位进行专业分包未取得业主同意或认可,
或总承包单位未保留相关证明资料证明经业主同意的事实,或未向发行人提供相
关资料使发行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经业主同意的事实,将导致专业分包工程合同
被认定无效的风险,进而影响发行人继续实施专业分包工程之权利和义务。

    14、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4.39%、34.31%和 36.54%,较为稳定,
但发行人的智慧楼宇、智慧金融安防等应用领域的毛利率呈下降趋势,其他细分
应用领域毛利率也呈现一定的波动性。公司各细分应用领域的毛利率主要受不同
项目客户需求、定制开发程度、招投标评分办法、市场竞争议价、项目战略意义、
结算政策、公司资金状况、项目实施周期和公司项目成本管控能力等多种因素的
综合影响。公司不同细分应用领域业务订单系根据不同情况在报价时采取较为灵
活的定价策略,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各细分领域的毛利率有所波动。如果未来受市
场环境变化、市场竞争加剧或原材料等成本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综合毛利
率、各细分应用领域的毛利率可能出现较大波动的风险。

    15、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较大的风险

    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余额较高且持续增
加。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27,282.71 万
元、35,064.38 万元和 38,840.13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
额较大主要原因系受(1)公司实施的大型项目较多,项目竣工结算周期较长,
部分款项需在竣工结算后支付;(2)公司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采用完工验收法确认
收入,对于未完工项目公司按项目进度结算金额确认应收账款的会计核算方式;
(3)部分项目受国有企业等客户的资金调度、资金支付审批流程等因素影响部
分款项未能及时收回等原因的影响所致。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较大一方面占
用了公司的营运资金,给公司日常营运带来一定的压力;另一方面,虽然公司的
主要客户是国有企业、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事业单位等,该类客户的信誉度较
高,但如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状况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应

                                 3-1-2-22
收账款可能出现不能按时收回,产生坏账的风险,将对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
况产生不利影响。

    16、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7,060.69 万元、24,794.32 万元和
18,083.18 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1.90%、25.57%和 19.72%,期
末存货余额较大。因公司实施的系统集成服务项目在验收前形成的工程施工余额
为存货的主要组成部分,若公司在实施的项目因管理不善、质量问题等因素导致
项目未能顺利验收或因项目设计方案变更导致项目实施周期延长、实施成本增
加,则可能出现存货减值的风险。

    17、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小微企业优惠等税收优惠政策。如果未来国家相关税
收政策发生变化,致使公司不能再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或公司无法满足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税收条件,则将导致公司税负上升,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18、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 2022 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4.78%,保持在
较高水平。如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净资产将在目前基础上大幅增加。由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短期内难以充分产生经济效益,预计本次发
行后,短期内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与以往年度相比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
降。因此,发行人存在因净资产大幅增长而引发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即期回报被
摊薄的风险。

    19、募投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地下综合管廊智慧管理运营平台升级建设项
目”、“新型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提升项目”和“研发测试及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行人充分考虑了将来智慧城市行业应用中最具发展潜
力的领域,并结合发行人自身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实际能力,经过充分市


                                 3-1-2-23
场调研后最终确定上述募投项目。但是,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
排除因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市场开拓不力等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对项目顺
利实施和发行人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2)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规模较小。截至 2022 年 12 月末,发
行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66.23 万元和 117.28 万元,合计
183.51 万元,占发行人当年末资产总额的 0.20%。在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全部建成
并投入使用后,将新增固定资产 15,843.67 万元、无形资产 6,337.89 万元。根据
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政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后,
公司每年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会大幅增加。上述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将在一定程度
上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利润。如果发行人的盈利增长不能覆盖上述新增的折旧和摊
销费用,将导致发行人存在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智慧城市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智慧城市行业客户提供系统集成服务、运维服务和自研
产品销售等产品和服务。近年来我国国内智慧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
得益于政府在智慧城市行业政策的引导和支持。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国有企业、
政府机关、金融机构和事业单位等的收入占收入总额比例超过 90%。未来如果国
家智慧城市行业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政府对智慧城市建设的投资减少,将会
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国家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智慧城市行业的需求不断扩大,新进入市
场的竞争者也不断增多,使得行业内的竞争态势进一步加剧,对公司业务承接、
项目报价等可能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主要集中在资质、技
术创新、项目经验、市场口碑、资金实力以及投标报价等方面。截至 2022 年末,
除中国农业银行智慧金融安防和智能视频分析产品销售业务外,公司尚未执行完
毕的在手订单金额约为 79,320.33 万元(含税,含已中标未签署合同部分);虽然
上述在手订单对于公司未来两至三年的经营业绩在一定程度有所保障,但如因未

                                  3-1-2-24
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可能面临不能
获取新的业务订单、市场份额下降、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3、技术更新与开发风险

    公司作为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技术研发至关重要。随着物联网、大数
据和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的发展,公司后续将投入更多人力、物力和财力用
于研发。但如果公司对于技术、产品和市场的发展趋势判断失误,公司存在不能
跟进技术迭代更新的风险,以及研发失败风险,或者研发成果得不到市场和客户
的足够认可、不能较好地实现产业化或形成最终销售,导致研发成果的经济效益
与预期收益存在较大差距,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的影响,
降低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三)其他风险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曾立军先生持有公司 43.48%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曾立军先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曾
立军先生可能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运用其他直接或间接
方式对公司经营决策、投资方向、重要人事安排等进行不当控制,将存在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2、发行失败风险

    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判断、
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本次发行存在认购不足而
发行失败的风险。

八、发行人的发展前景

(一)智慧城市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
记指出,要“统筹发展电子政务,构建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分级分类推进新型
智慧城市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
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到,要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建设智慧城

                                  3-1-2-25
市,以数字化助推城乡发展和治理模式创新,全面提高运行效率和宜居度。分级
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将物联网感知设施、通信系统等纳入公共基础设施
统一规划建设,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筑等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完善城市
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城市数据大脑
建设。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推进新型城市建设,顺应城
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开展城市现代化试点示范,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
人文、韧性城市。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推行城市楼宇、公共空间、地下管网等
“一张图”数字化管理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

    智慧城市建设适应当前社会精细化管理的需要,对当前市政管理、交通管理、
公共安全与应急、智能建筑等多个领域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智慧城市建设强调
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着力解决制约城市发展的现实问题。未来随着信息化、智能
化应用的加深和人们对信息化、智能化生活与工作的熟悉程度不断上升,智慧城
市的建设需求将逐步深入和增加,应用领域将不断扩张,行业发展空间不断增大。
行业发展需求的增加为行业提供了持续的发展动力。

(二)公司自身竞争优势是发行人持续快速发展的保证

    发行人主营业务聚焦于智慧市政、智慧管廊、智慧公安、智慧交通、智慧楼
宇、智慧场馆、智慧金融安防及智慧校园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
为 32,771.07 万元、35,404.70 万元和 40,988.94 万元。发行人依靠研发实力和项
目管理能力,在城市治理服务和智慧民生领域实施众多标杆性项目,在西南区域
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尤其在智慧管廊领域,发行人以自研综合管廊智慧管控软件
为依托,成功实施的成都地下综合管廊总控中心工程、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综合管
廊工程等知名项目产生良好影响。发行人依托自身技术积累和优势资源,形成了
具有自身特色的核心技术和优势领域,并在西南地区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具
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资质种类齐全,且等级较高,具有资质优势

    发行人所处智慧城市行业实行资质认证作为准入门槛,高级别资质和资质类
别齐全能够增强企业竞争力,使企业在项目投标竞争中具备明显的优势。

    经过近 20 年的发展,发行人拥有甲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一级


                                 3-1-2-26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五级
     CMMI 认证证书等资质证书,已经成为行业内资质较齐全且资质级别较高的企业
     之一。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资质对比情况如下:
                                                                                         信息技术
                                                                                                         信息安全
             工程设计                                           软件能力    信息系统     服务运行
                                                   安全技术防                                            服务资质
             资质证书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成熟度    建设和服     维护标准
                                                 范(最高为一                                            认证证书
             (最高为     (最高为一级)                        (最高为    务能力(最   符合性证
                                                       级)                                              (最高为
               甲级)                                             五级)    高为五级) 书(最高为
公司名称                                                                                                   一级)
                                                                                           一级)
             建筑智能   电子与智      建筑机电   安防工程企                 信息系统
             化系统设   能化工程      安装工程   业设计施工     CMMI 认     建设和服   ITSS 能力         信息安全
               计专项   专业承包      专业承包   维护能力        证证书     务能力 CS      等级          服务资质
               资质       资质          资质         证书                     资质
熙菱信息       甲级         一级         -             一级       三级                     二级             -

恒锋信息       甲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五级        四级         二级             -

正元智慧       甲级         一级        三级           一级       五级        三级         二级             -

罗普特         乙级         一级         -             一级       三级          -          三级             -

天亿马          -           一级        三级           一级       三级          -           -               -

发行人         甲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五级        三级         二级            二级

             从上表可以看出,发行人拥有的资质证书种类较为齐全,资质等级较高,相
     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发行人资质名列前茅。

             (2)发行人大型项目案例优势明显

             经过在智慧城市行业多年的发展,发行人已在多个应用场景积累了较多的大
     型标杆性项目案例,这些不同应用场景标杆案例在业界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为发
     行人承揽业务尤其是承揽大型项目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与同行业其他公司相比
     发行人的大型项目案例优势明显。

             自 2016 年初至 2023 年 4 月末,发行人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的合同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以上的大型项目数量统计如下:
                                                                                                单位:个
                项目               3 千万元~5 千万元      5 千万元~1 亿元     1 亿元以上          小计
           已完工项目数量                    7                   7                   1             15
           未完工项目数量                    4                   2                   3              9
                合计                      11                     9                   4             24

            注:上表 1 亿元以上尚未完工项目包括 2023 年 4 月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中标取得

                                                  3-1-2-27
的“天全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和天全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二期)打捆工程(第二次)设计
施工总承包”项目,该项目的中标价约为 1.2 亿元。

    从上表可以看出,自 2016 年至 2023 年 4 月末,发行人取得的合同金额超
3,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累计 24 个,其中 5,000 万元以上的大型项目 13 个,合同
金额超过 1 亿元的超大项目数量为 4 个。发行人实施的上述大型项目分布在智慧
楼宇、智慧场馆、智慧管廊、智慧市政和智慧金融安防等多个细分应用领域和应
用场景。发行人的上述大型项目、尤其是超大型的项目案例经验,使得发行人有
更多承接类似应用场景大型项目的业务机会。同时与其他同梯队的竞争对手相
比,发行人的标杆性案例、业绩优势属于无形的护城河,可在招投标中取得更多
评标分数,使得发行人更容易取得更多优质大型项目订单,而不用采取低价中标
方式,从而可获取更多的利润空间。

    2018 年至 2022 年,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报告期内大型项目收入占比
情况如下所示:

    ① 1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名称

 罗普   收入金额      未披露       未披露           5,931.37     37,093.80    24,446.80
   特   收入占比      不适用       不适用            51.36%        73.13%       67.37%

 天亿   收入金额      未披露       未披露          11,542.51      7,477.28     3,995.79
   马   收入占比      不适用       不适用            31.48%        27.14%       20.46%

 华是   收入金额      未披露        10,606.69      18,269.77      8,550.80     5,508.29
 科技   收入占比      不适用          59.76%         39.61%        21.20%       19.24%

 宏景   收入金额      未披露        10,619.93      21,596.33     10,339.75     9,118.40
 科技   收入占比      不适用          55.83%         38.06%        25.70%       24.25%

 平均   收入金额      不适用        10,613.31      14,335.00     15,865.41    10,767.32
   值   收入占比      不适用          57.80%         40.13%        36.79%       32.83%

 发行   收入金额     28,593.55      25,057.72      18,059.26     13,383.52    13,649.13
   人   收入占比      69.77%          70.79%         55.34%        45.64%       46.89%
注 1:华是科技、宏景科技 2021 年度报告中未披露 1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数据,上表数据为
2021 年 1-6 月的数据;罗普特 2019 年数据为其披露的前十大项目收入数据;宏景科技 2020
年数据为其披露的前十大项目收入数据;
注 2: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2 年度报告中未披露 1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数据。

                                      3-1-2-28
    ② 3000 万元以上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收入金额      未披露         未披露            -   23,192.56     19,129.60
  罗普特
             收入占比      不适用         不适用       0.00%      45.71%        52.49%
             收入金额      未披露         未披露     8,092.22           -             -
  天亿马
             收入占比      不适用         不适用      22.06%       0.00%         0.00%
             收入金额      未披露        6,150.64    8,589.52    3,472.98             -
 华是科技
             收入占比      不适用         34.65%      18.62%       8.61%         0.00%
             收入金额      未披露        4,404.29    6,037.61    4,012.41      3,400.36
 宏景科技
             收入占比      不适用         23.15%      10.64%       9.98%         9.04%
             收入金额      不适用        5,277.47    5,679.84    7,669.49      5,632.49
  平均值
             收入占比      不适用         28.90%      12.83%      16.08%        15.38%
             收入金额     16,228.57     19,434.24    8,317.72    5,909.91      8,450.22
  发行人
             收入占比       39.60%        54.90%      25.49%      20.15%        29.03%
注 1:华是科技、宏景科技 2021 年度报告中未披露 3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数据,上表 2021
年数据为 2021 年 1-6 月的数据;
注 2: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2 年度报告中未披露 3000 万元以上项目收入情况。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8 年度至 2021 年度,发行人大型项目收入占比较高,
其 中 发 行人单 个 项目收 入确认金额 超过 1,000 万元的 项目收 入占比分 别 为
46.89%、45.64%、53.34%和 70.79%,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32.83%、36.79%、
40.13%和 57.80%的同期平均值;其中发行人单个项目收入确认金额超过 3,000.00
万元的项目收入占比分别为 29.03%、20.15%、25.49%和 54.90%,也远高于同行
业可比公司 15.38%、16.08%、12.83%和 28.90%的同期平均值。同时,2022 年度
发行人收入金额超过 1000 万元、3000 万元的项目占比数据较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的同期数据均有明显大幅度的提升,发行人大型项目对收入的贡献越来越
大。

    截止 2022 年末,发行人除中国农业银行金融安防及智能视频分析产品外的
在手订单金额约为 79,320.33 万元(含税),其中单个合同金额超过 1,000.00 万元
以上的订单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个合同/订单金额                       2022 年末在手订单


                                      3-1-2-29
                                                合同金额(含税)        占比
  1      1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                             67,707.27         85.36%
 1.1     其中,3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                       50,242.48         63.34%
  2      1000 万元以下的项目                             11,613.06         14.64%
                     合计                                79,320.33        100.00%
注:发行人于 2021 年 12 月中标“容西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C2 标段弱电智能化工程
标段一”项目,中标金额 1,090.63 万元,该项目客户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
的总承包单位),由于该项目尚未完成项目的土建等建筑主体工作等原因导致长期未能签署
正式合同,因此,发行人在统计 2022 年末在手订单时已将该项目剔除。

       从上表可以看出,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在手订单中,单个项目合同金额
超过 1000 万元的项目合同金额占在手订单余额的比例超过 80%,其中,单个合
同金额超过 3,000.00 万以上的大型订单合同金额占比为 63.34%,超过 2022 年末
发行人在手订单余额的一半。

       (3)智慧管廊领域具有先发优势

       根据对我国地下综合管廊行业政策发展趋势的研判,从 2015 年初开始,发
行人便对智慧管廊领域开展前瞻性的研发和投入。在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后,发行
人在地下综合管廊领域已取得了技术突破,取得了一系列专利、核心技术,率先
研发出了综合管廊智慧管理和运维平台等系统软件,获得了多项荣誉。发行人凭
借前瞻性投入,已在智慧管廊领域取得了先发优势和丰硕成果。

       在智慧管廊方面,发行人已取得了授权的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3 项
和 15 项软件著作权。发行人研发的《智慧管廊综合监控管理系统软件 V1.2》被
四川省软件行业协会认定为“2018 年度四川软件行业十佳产品”,《地下综合管
廊三维智慧化管控系统》获得成都市经信委颁发的“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
定证书,《综合管廊运维安全 SaaS 云平台软件 V1.4》被四川省软件行业协会评
为 2020 年度四川省优秀软件产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智慧管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分别取得 6,231.70 万元、
6,803.20 万元和 4,374.68 万元的营业收入,智慧管廊业务也已成为发行人未来重
点战略发展方向之一。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智慧管廊的在手订单余额为
22,214.56 万元,占在手订单总余额的比例为 28.01%,同时发行人的管廊业务也
已拓展至山东、新疆、重庆等地。



                                     3-1-2-30
    发行人承接并实施的“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市级总控中心项目”入选住建部
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类,该计划入选工程项目的认定标准
为“应用技术为国内领先或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机制创新、模式创新和
技术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亮点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或有代表性
的样板工程”),以及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第二批新型智慧城市典型应用
案例目录。发行人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智能安防解决方案”被中国安全防范产
品行业协会列入“2022 年智慧城市建设优秀解决方案及创新技术评价推荐名单”。

    同时,发行人积极参与智慧管廊行业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
准的编制工作,参与了《地下空间数据要求》、《城市综合管廊运营服务规范》国
家标准的编制,参与了《四川省城市综合管廊运营维护技术标准》、《成都市地下
综合管廊智能监控系统技术导则》、《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综合管廊智能监控系统
建设技术标准》、《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设施设备分类编码规范》等地方标准的编
制工作以及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智能井盖技术规范》团体标
准的编制。

    发行人通过各种智慧管廊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积极跟踪行业技术发展的趋
势和客户的核心需求,促进行业技术发展和公司研发方向的深度融合,树立了公
司的技术领先品牌。

    (4)客户优势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为国有企业、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等非民营企
业客户。报告期内,发行人非民营企业客户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3.22%、97.30%和 93.37%,远高于华是科技 2020 年度 74.96%和 2021 年 1-6 月
(未披露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占比数据)76.13%的占比数据,以及宏景科技(未
披露 2022 年占比数据)2020 年度 79.91%和 2021 年度 78.47%的占比数据。发行
人的上述国有企业、政府部门等非民营客户的资信条件较好,信誉度、融资能力
及还款能力均较高,属于优质客户。

    同时,发行人和中国五冶集团、中铁建工集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含
下属中建一局、中建二局、中建四局、中建七局、中建八局、中建深圳、中建三
局和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等)、成都建工等总承包单位以及中国农业银行等大型


                                 3-1-2-31
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这些优质客户资源及长期合作
关系不仅能提高企业品牌影响力,还也有助于公司与这些优质客户进行深度合
作,在其全国范围内的业务招标过程中取得竞争优势。

    (5)技术优势

    发行人在智慧城市行业深耕约 20 年,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企业技术中
心,凭借在智慧金融安防、智慧管廊、智慧场馆和智慧楼宇等相关智慧城市行业
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的研发经验,形成了智能视频分析技术等六大核心技术和一系
列解决方案。截至 2023 年 2 月末,发行人拥有发明专利 26 项,实用新型专利
28 项,软件著作权 140 项,发行人的技术优势有助于实现智慧城市行业综合解
决方案的推广和应用,奠定了公司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

    2019 年 4 月发行人通过了软件成熟度 CMMI5 级认证,即最高级别的认证(持
续优化级)。发行人研发的 IBMS 智能楼宇综合管理系统 V2.1、地下综合管廊三
维智慧化管控系统,分别被四川省、成都市评为 2017 年、2018 年“首版次软件
产品”;发行人研发的“人脸抓拍对比服务器”专利和“一种银行柜员操作信息
处理装置”专利分别获得四川省专利二等奖和三等奖;发行人研发的“一种城市
地下管廊综合管理平台专利组合产业化运用项目”获评 2021 年省级知识产权专
项资金项目。

    (6)人才优势

    发行人通过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拥有一支专业化水平较高的管理和研发团
队。发行人管理团队具备较强的学历背景和行业经验,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曾
立军、副总经理严波毕业于清华大学,副总经理张志锐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截
至 2023 年 2 月末,发行人有一级建造师 25 人、二级建造师 43 人,9 人具有高
级职称,38 人具有中级职称。

    发行人核心管理团队在智慧城市行业均拥有 20 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在国内
外知名企业或研究所担任过经营管理或技术管理职位。高素质的管理团队熟悉智
慧城市行业的技术、产品和发展趋势,始终重视研发和技术创新,具备较强的技
术成果的转化能力,有能力把控好企业的技术和经营方向。发行人管理和技术、
研发人员所涉及的专业包括:计算机应用、信息安全、机电一体化、自动化、电


                                 3-1-2-32
子信息等专业,组成了技术实力雄厚、专业互补、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团队。

九、关于发行人股东中涉及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股东中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工商资料及章程或
合伙协议,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检索,确认发行人股东中涉及的私
募投资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均履行了备案或登记程序并纳入监管,符合《证券
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

十、关于发行人落实《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即
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精神。

十一、保荐机构关于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意见

(一)本保荐机构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在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
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二)本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核查,
发行人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中聘请了本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
构。除此之外,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需要,发行人聘请了深圳大
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供了项目可行性研究咨询并出
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聘请了深圳市瑞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票发
行上市过程中的投资者关系顾问。公司与上述第三方签订了相关服务合同,并已
或将已以自有资金支付相应款项。经保荐机构核查,上述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3-1-2-33
(三)核查意见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本保荐机构在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项目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
第三方行为。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中除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
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还聘请了
深圳大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供了项目可行性研究咨
询,聘请了深圳市瑞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过程中的投资者
关系顾问,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
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相关规定。

十二、保荐机构推荐结论

    本保荐机构认为,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条件,同意担任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并推荐其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以下无正文)




                                 3-1-2-34
(此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毛 泰
   项目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程 毅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粹萃


                                                       年    月    日
                       朱文瑾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签名
                                                       年    月    日
                       张晓宣
   内核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朱文瑾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赵卫星
     总经理签名
                                                       年    月    日

                       林   立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签名
                                                       年    月    日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3-1-2-35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公司授权程
毅、王粹萃担任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该公司发行上市的尽职保荐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事
宜。

    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3-1-2-36
(此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   毅                   王粹萃




                                 法定代表人:
                                                          林   立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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