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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君逸数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8-29  

证券代码:301172         证券简称:君逸数码           公告编号:2023-007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7.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32 号)同意注册,四川君逸
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3,08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3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496.4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683.93 万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87,812.47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或“募集资金专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 XYZH/2023CDAA1B0394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
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四川君逸数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地下综合管廊智慧管理运营平台升级建
 1                                          13,288.19          13,288.19
                     设项目

 2      新型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提升项目    12,052.08          12,052.08


 3         研发测试及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6,763.67           6,763.67


                   合计                     32,103.94          32,103.9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812.47 万元,扣除上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55,708.53 万元。因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且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更好地实现公司
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
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
宜,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
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
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
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实际收益
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运作能力强
的单位及其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在上述现金管理产品
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投资资金的运作情况,
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及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章制度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
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可以提高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
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7.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的,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提高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监
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2 亿元(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
保值、增值。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
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