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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善水科技: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8-15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善水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珂                        联系电话:0371-65585033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科峰                      联系电话:0371-6558503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2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不适用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
                                                           是               不适用
期限等承诺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与承诺                           是               不适用

5.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诺                             是               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对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是               不适用
漏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9.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股东合规情况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23 年 1 月,因原保荐代表人叶俊离职,持续督导

                                           3
                                   保荐代表人由汪先福、叶俊更换为汪先福、李珂。

                                   2023 年 6 月,因原保荐代表人汪先福离职,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由汪先福、李珂更换为李珂、张科峰。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无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珂                             张科峰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