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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菲菱科思: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完毕的公告2023-06-26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完毕的公告



   公司监事江安全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监事江安全先生计划在减持预披
  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8,500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09%),若计划减
  持期间因公司有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该股东
  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了监事江安全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
  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安全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

    江安全    集中竞价交易   2023 年 6 月 20 日    93.34         63,050     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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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6 月 16 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 53,340,000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69,342,000 股。减持比例按照减持时的总股

 本计算。

     注 2: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48,500 股及因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应转增的股份 14,550 股,合计 63,050 股。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姓名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252,200          0.3637        189,150        0.2728
         其中:无限售条
江安全                       63,050          0.0909            0             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9,150          0.2728        189,150        0.2728


    注: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6 月 16 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69,342,000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未违反江安全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
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江安全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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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安全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监事江安全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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