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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菲菱科思: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2023-06-26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贺洁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收到特定股
  东贺洁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贺洁女士分别
  在 2023 年 5 月 29 日、6 月 12 日、6 月 21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累计减持持有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800,000 股及因公司 2022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相应转增的 138,480 股,两者合计股份数量为 938,48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洁女士已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减持完毕。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

                              2023 年 6 月 12 日   133.824        38,400     0.0720

               集中竞价交易
                              2023 年 6 月 21 日   122.078       600,080     0.8654
     贺洁

                 大宗交易     2023 年 5 月 29 日    84.02        300,000     0.5624


                  合计                 -              -          938,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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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6 月 16 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 53,340,000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3 股,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69,342,000 股。减持比例按照减持时的总股本计

算。

    注 2: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800,000 股及因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应转增的股份 138,480 股,合计 938,480 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00,000     1.4998         0          0


       贺洁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00,000     1.4998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特定股东贺洁女士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为 800,000 股,该部分

       股份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已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办

       理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未违反贺洁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贺洁女士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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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贺洁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贺洁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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