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7-31
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上午 10:0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
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蔡礼永、独立董事孙方社、梅志成和于卫
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王熊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
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