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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家联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11-21  

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0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家联科技”)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
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
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03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30.73 元,募集资金总额 921,900,000.00 元,扣除相
关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93,730,018.8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828,169,981.2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审验,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495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及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 12 万吨生物
     降解材料及制品、家居用品项目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   截至 2023 年 10 月
                                   项目总投资
序号            项目内容                            金投入金额   31 日已投入募集
                                   金额(万元)
                                                    (万元)       资金(万元)
        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研发
 1                                  10,023.00      10,023.00         2,386.04
              中心建设项目
        澥浦厂区生物降解材料制
 2      品及高端塑料制品生产线      26,604.00      26,604.00        26,987.40
                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4.80
        年产 12 万吨生物降解材料
 4                                  15,000.00      15,000.00        13,791.65
          及制品、家居用品项目
               合计                 61,627.00      61,627.00        53,169.89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闲置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分步投入,因项目建设需要一定
     的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
     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求及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需不断加大投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亦
     不断增加。为充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
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 8,0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缓
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提升公司发展速度,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
务费用 276 万元/年(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 3.45%测算,
仅为测算数据),能够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
时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提前归
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
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
高风险投资;

    5、公司已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
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
(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本数)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 8,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8,000.00 万元(含本数)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
长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 8,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家联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本持续督导机构
对家联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