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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路智控: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06  

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3-61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58)。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
月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50号公司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胜利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5,532,2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34.61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5,44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26.94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0,089,7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67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0,261,55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7.80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71,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130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0,089,7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7.671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
所律师等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含通讯方式参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26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36%;反对
271,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25,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聂梦龙律师、丁振峰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