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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工大科雅: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3-10-12  

  证券代码:301197             证券简称:工大科雅           公告编号:2023-044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 1 名,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 0.3318%,限售期为取得该部分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135,000 股,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90,405,000 股,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20,54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28,579,030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 91,960,970 股(其中:
首发前限售股数量为 90,405,000 股,首发后限售股数量为 1,555,970 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为 76.29%。

    2023 年 2 月 9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555,970
股,占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2 月 7 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2)。

                                        1
    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9,553,000 股,占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24.5172%,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
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20,54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为 61,03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0.632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9,508,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 49.367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期为取得该部分

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4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0.3318%。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剩余有限售安排的
股份数量为 60,63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3003%。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股票

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为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相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

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承诺如下: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就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从张殿忠处受让的 40 万股发

行人股份、2020 年 10 月 21 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从郑乃玲处受让的 720 万股发行人股份、
2020 年 12 月 9 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从天津科雅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受让的 60 万股发
行人股份,本公司承诺自取得该部分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
    2、就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的 450.50 万股发行人股份,本
公司承诺自取得该部分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
该部分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3、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4、本承诺函出具后,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证

券监管机构对适用于本公司的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所持发行人
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5、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则进行减持。

    6、本公司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相关损失。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

等文件中作出的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
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同时,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
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3318%。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 1 名。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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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数     实际可上市流通
                    股东名称
                                         数(股)         量(股)           数量(股)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    12,705,000                400,000          400,000
                 公司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 、 有限 售
                61,032,000     50.6322%     -            400,000       60,632,000       50.3003%
条件股份
其 中 :首 发
                60,852,000     50.4828%     -            400,000       60,452,000       50.1510%
前限售股
高管锁定股      180,000        0.1493%      -            -             180,000          0.1493%
首 发 后限 售
                0              0%           -            -             0                0%
股
二 、 无限 售
                59,508,000     49.3678%     400,000      -             59,908,000       49.6997%
条件
三、总股本      120,540,000 100.0000%       -            -             120,540,000      100.00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若出现合计数
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
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三)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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