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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赫股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3-05-2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迈赫股份(301199)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桂恒                      联系电话:021-35082513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剑飞                      联系电话:021-3508289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胡剑飞、李丹丹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 1-4 月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2023 年 5 月 17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材料;
    (3)与公司主要高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运作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是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是
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是
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不适用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任职人员名单、内部审计报告等;
    (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
    (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4)与内审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内审工作的重心和关注点。


                                        1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是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是
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是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是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是
(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是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是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是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是
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是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材料;
    (3)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资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的投资者关系活
动记录表;
    (4)对公司董秘进行访谈,了解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
                                                         是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
                                                         是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规
定;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明细、对外担保明细,查阅审议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资料和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
                                                         是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是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是
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
                                                                       不适用
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
                                                                       不适用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查阅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对账单;
    (4)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以及调整募集资金金额
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是
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是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     是
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否 注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
                                                              1、2、
是否与发行预案等相符
                                                              3、4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3
    注 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及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由原计划在厂区自建 7F 研发中心楼变更为分别在潍坊市、济南市购买研发中心办公楼。该项目

已于 2022 年 11 月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 2: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

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决定将“智能焊装装备系统及机器人产品升级扩建项

目”及“智能环保装备系统升级扩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注 3: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

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决定将“智能焊装装备系统及机器人产品升级扩

建项目”及“智能环保装备系统升级扩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注 4: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变更“智能焊装装备系统及机器人产品升级扩建项目”

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进行项目延期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定期报告、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与公司
进行对比分析;
    (2)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业绩波动的情况与原因。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是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是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1、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02,396,128.52 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3.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5,902,808.19 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87.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毛利率下降及计提减值损失所致。

2022 年,公司受原材料涨价、行业景气程度下降等影响,智能装备系统及动力能源供应系统营


                                           4
业成本增加以及公司毛利率较高的业务类型设计业务收入占比降低,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

2022 年,公司计提减值损失主要为信用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2、2023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0,355,542.26 元,较去年同期上升 24.41%,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0,045,795.93 元,盈利水平较去年同期有所好转。

3、2022 年及 2023 年 1-3 月,公司业绩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是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不适用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桂恒                   胡剑飞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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