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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赫股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8-2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迈赫股份(301199)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桂恒                        联系电话:021-35082513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丹丹                        联系电话:021-55518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 次(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1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5 月 16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内部控制、募投项目管理相关知识
                                              2023 年 1-6 月 ,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449,404,072.60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7.91%,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892,276.76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315,706.14
                                              元,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此外,2023 年 1-6
                                              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金额较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主要为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合计 41,902,782.25 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
                                              资产主要为存货、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
                                              损失合计 5,711,401.17 元,上述计提信用减值
                                              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导致 2023 年半年度
                                              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 47,614,183.42 元。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项   目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                无                    不适用
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无                    不适用


                                          2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行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承诺
                                                                        决措施
1、实际控制人王金平股份限售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控股股东迈赫投资股份限售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东赫力投资股份限售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股东王绪平、徐烟田、张韶辉 3 位自然人股份限售及自愿锁
                                                             是         不适用
定股份的承诺
5、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限制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控股股东迈赫投资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公司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控股股东迈赫投资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及股份回购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11、实际控制人王金平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及股份回购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1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
                                                             是         不适用
偿责任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1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4、实际控制人王金平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15、控股股东迈赫投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16、股东赫力投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17、股东王绪平、徐烟田、张韶辉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18、控股股东迈赫投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9、实际控制人王金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0、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赫力投资避免同业竞争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21、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徐烟田避免同业竞争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22、控股股东迈赫投资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3、实际控制人王金平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赫力投资减少和规范关联
                                                             是         不适用
交易的承诺
25、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徐烟田减少和规范关联
                                                             是         不适用
交易的承诺




                                         3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安信证券作为迈赫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委派的保
                                             荐代表人胡剑飞女士因工作变动调离安信证
                                             券,不能继续担任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安信证券
                                             决定由保荐代表人李丹丹女士接替胡剑飞女
                                             士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项目的持续督导职责,上述事项于 2023 年
                                             7 月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桂恒                   李丹丹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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