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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杨股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2023-06-0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三年三月
金杨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无锡
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金杨股份”)
的委托,就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
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安信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
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
整。

    本上市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中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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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uxi JinYang New Materials Co.,Ltd.,
注册资本                      6,184.2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杨建林
成立日期                      1998 年 3 月 17 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
住所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甘露锡甘路1号
邮政编码                      214117
电话号码                      0510-88756729
传真号码                      0510-88756729
互联网网址                    www.wx-jy.com

电子信箱                      dshbgs@wx-jy.com

信息披露和投资关系的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
                              周增光
人
信息披露负责人电话            0510-88756729

       (二)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
电池封装壳体、安全阀与镍基导体材料。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制造商之一,长期致力于为电池行
业提供高精密度、高一致性、高安全性的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经过多年研发,
公司在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领域形成了丰富的技术沉淀,打造了从封装壳体、
安全阀到镍基导体材料的一整套产品体系,享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

       公司以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的前沿技术和先进工艺为研发重点,经多年持
续创新,公司形成了丰富的技术成果。公司、子公司金杨丸伊与控股子公司东杨
新材为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
新技术企业,建有“江苏省超大容量动力锂电池壳体成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
“江苏省高性能镍板带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杨新材被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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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为“2022 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发
明专利 29 项,实用新型专利 112 项,掌握了锂电池断电释压三重防护结构件技术、
低电阻高通流锂电安全阀技术、高容量锂电池封装壳体技术、镜面耐腐蚀锂电池
封装壳体技术等 6 项核心技术,并独立起草了《可充电电池用镀镍壳》等 4 部行
业标准,是国内少数持续深耕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领域并具备突出技术优势的
企业。

     随着特斯拉、宁德时代、松下、LG 化学、亿纬锂能等国内外知名电池厂商的
布局推进,46800 电池概念逐步落地,2022 年特斯拉美国工厂率先实现 100 万个
46800 电池的量产,宝马集团宣布从 2025 年起在其新车型中使用 46 系列圆柱电芯,
并将首批合作伙伴锁定为宁德时代和亿纬锂能。2023 年有望成为 46800 电池放量
元年,到 2025 年 46800 电池全球装机量将达到 234.6GWh,在动力电池领域的渗
透率达到 16%。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与多家知名锂电池客户、新能源
汽车客户、锂电池自动化装备制造客户合作进行 46800 圆柱封装壳体和安全阀产
品的配套开发并完成样品交付,助力比克电池实现了 46800 系列大圆柱锂电池的
国内首先发布,在 46800 圆柱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拥有领先的技术储备。

     凭借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优异的产品质量以及多元化的产品体系,发行人
取得了众多优质客户的认可,积累了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与发行人形成合作关系
的主要客户包括 LG 化学、松下、三星 SDI、比亚迪(002594.SZ)等全球知名锂
电 池 厂 商 , 以及 亿 纬锂 能 ( 300014.SZ) 、力 神 电 池 、 比克 电 池、 天 能 股 份
(688819.SH)、横店东磁(002056.SZ)、金山工业(0040.HK)、野马电池(605378.SH)
等国内知名电池制造公司。此外,公司与宁德时代(300750.SZ)、欣旺达(300207.SZ)
建立了合作关系,相关产品已通过前期验证,已进入批量供应。在上述知名客户
严格的审核条件下,发行人产品始终保持了高水平的交付质量,产品品质、成本
控制、服务和供应保障能力等方面得到客户的普遍认可。2018 年以来,发行人被
LG 化学评为产品质量 S 级、产品质量排名多次位于同类供应商第一,被亿纬锂能
分别授予“金牌供应商”、“战略合作供应商”、“战略合作伙伴”等荣誉,被
力神电池认定为“优秀供应商”,被无锡松下和苏州三洋联合授予“优秀供应商”
荣誉。

     (三)核心技术及研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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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行人核心技术与关键生产工艺

           目前,发行人核心技术与关键生产工艺来自于发行人及其研发团队的自身积
       累和自主研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                   技术来源   技术先进性
                              正极端,该技术采用台阶状结构替代传统碗形结
                          构的防爆片,减小了安全阀的厚度,进而提高电池容
                          量,通过设置多道防爆刻痕,在电芯出现过度充电、
                          外部短路、或本身制造缺陷等危险时,对电池内部进
                          行断电以确保形成断路状态,避免或减弱电池的进一
        锂电池断电释压    步剧烈反应,形成第一道防线;当电池反应继续进行,
                                                                                      具有市场竞
 1      三重保护精密结    电池内压进一步升高时,防爆保护将开启并迅速释 自主研发
                                                                                        争力
          构件技术        压,作为第二道防线。
                              负极端,该技术在封装壳体负极设有精密防爆刻
                          线,在电池过载时从负极释放压力,作为其他安全控
                          制失灵后的第三道防线。
                              该技术为锂电池运行提供三重保护,是一种先进
                          的锂电池安全防护技术。
                              该技术通过产品设计和材料选择使安全阀具备
                          在长期大电流环境下的通流能力、短期超大电流环境
        低电阻高通流锂                                                                具有市场竞
 2                        下的通过能力,使得圆柱锂电池在新能源汽车、电动   自主研发
          电安全阀技术                                                                  争力
                          工具等需要高倍率放电的应用场景中,可持续放电使
                          用,是一种先进的锂电池安全阀制造技术。
                              该技术采用单一或者组合的二阶阶梯状精密模
                          具进行薄壁电池钢壳的冲压成型,在保证结构强度的
                          基础上,使电池钢壳实现封口增厚、壳身减薄的结构
        高容量锂电池封                                                                具有市场竞
 3                        要求,并且大幅度提高了壁厚精度和圆柱钢壳的圆整 自主研发
          装壳体技术                                                                    争力
                          度。采用该技术进行电池钢壳的生产可在精度、圆整
                          度、电芯容量的显著改善条件下,同时减少原材料的
                          消耗,是一种先进的锂电池精密封装壳体制造技术。
                              该技术采用先进的多阶阶梯状精密模具进行薄
                          壁电池钢壳的冲压成型,采用该技术冲压成型的电池
                          钢壳的典型特征是半镜面或全镜面外壳。其优点是最
        镜面耐腐蚀锂电    大程度地减少了冲压过程中钢壳外部镀层的损耗,提              具有市场竞
 4                                                                       自主研发
        池封装壳体技术    高了电池钢壳的防腐耐久性能。此外,镜面电池钢壳                争力
                          在实际电池组的装配使用中,因其优异的表面平整
                          度,可免去热塑膜包装,增强电池组整体散热能力。
                          该技术是一种先进的锂电池精密封装壳体制造技术。
                              该技术采用多工位压力机与大规格级进模具、传
        方形锂电池结构    动系统、伺服机构的集成,进行方形锂电池精密结构              具有市场竞
 5                                                                         自主研发
            件技术        件的生产,避免了单工序压力机生产过程中,大型工                争力
                          件拉伸许用速度较慢、工件易受损的缺点,提高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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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                     技术来源   技术先进性
                             形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生产效率并且提高了成品率。
                                 该技术采用压延法制备出厚度规格在 0.05mm 以
                             下的超薄 N6 纯镍箔材,通过熔炼、锻造、热轧、退
                             火以及清洗和拉矫,最后制备得到厚度为
                             0.01~0.05mm,厚度精度为 0.001mm,晶粒度级别达
           N6 级精密镍基                                                                   具有市场竞
     6                       13.0~13.5 级,表面光洁度良好的超薄纯镍 N6 箔材。 自主研发
           导体材料技术                                                                      争力
                                 该技术相比传统的羟基法和电解法,大幅提高了
                             超薄纯镍箔材的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并可实
                             现批量成产,是一种先进的精密镍基导体材料制造技
                             术。

              2、研究开发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正在研究开发的主要项目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预算    累计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简介          拟达到的目标       目前进展
                           (万元)    (万元)
                                                   随着新能源产业的不断发展,
                                                                                通过提升精密
                                                   新能源汽车、电动工具等领域
                                                                                模具与设备配
         新能源电池用钢                            对电池精密结构件的要求不断
                                                                                合能力,使得       工艺优化
 1       壳高效一体化冲       800.00      706.16   提升,传统工艺的市场竞争力
                                                                                冲压系统的运         阶段
           压系统的研发                            逐渐面临挑战,本项目旨在研
                                                                                行效率和精度
                                                   发更加高效、精密的一体化冲
                                                                                明显提升
                                                   压系统,适应产业发展需求。
                                                   大容量薄壁铝壳是目前国内主
                                                   流厂商制造新能源汽车电池所   通过优化精密
                                                   需的电池封装壳体类型,也是   模具设计,适
         新能源电池用大
                                                   行业发展的趋势。针对该类型   应大容量新能
         容量薄壁铝壳连                                                                            工艺优化
 2                           800.00       523.63   的壳体,公司目前的冲压效率   源汽车用铝壳
         续拉伸模具系统                                                                              阶段
                                                   和精度亟待提升,这要求公司   的批量冲压效
             的研发
                                                   对包含模具、设备自动化装置   率与高精度要
                                                   在在内的冲压系统进行优化设   求
                                                   计。
                                                   平直度是镍基导体材料生产过
                                                   程中的关键控制参数之一,如
                                                   果镍带平直度较差,会导致公
                                                                                通过优化轧辊
                                                   司产品的一次成材率降低,回
         镍带材提高平直                                                         辊型及系统设       工艺优化
 3                            550.00      315.91   炉熔炼次数增加,不仅浪费能
             度的研发                                                           计,提升镍带         阶段
                                                   源,亦高了产品成本。因此,
                                                                                材的平直度
                                                   公司本项目旨在通过优化工艺
                                                   设计,进一步提升镍带材的平
                                                   直度,从而提升产品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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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预算     累计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简介                 拟达到的目标       目前进展
                         (万元)     (万元)
                                                 光亮退火是镍基导体材料生产
                                                 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主要用以
                                                 消除反复轧制过程中的材料内
                                                                                      通过优化轧辊
       镍带连续光亮退                            部应力。轧制、光亮退火过程
                                                                                      辊型及退火工       工艺优化
 4     火带形控制的研        550.00     282.30   中,由于温度变化、反复轧制
                                                                                      艺曲线,优化         阶段
             发                                  等因素,带型控制具有一定难
                                                                                      材料带型
                                                 度。本项目旨在通过优化工艺
                                                 设计,优化连续光亮退火过程
                                                 中的材料带型。
                                                 目前高端精密冲压所需的关键
                                                 原材料、设备、模具仍大多依
                                                 赖进口,电池封装壳体生产所
                                                 需的深拉伸专用设备是大批量
                                                 生产的发展方向,目前仍然以
       新能源锂电池钢                                                                 成功开发国产
                                                 进口日本旭精机设备为主,相                              工艺设计
 5     壳高精度冲压生        400.00     277.56                                        高精度冲压生
                                                 关设备价格昂贵,同时产能有                                阶段
         产线的研发                                                                   产线
                                                 限,限制了公司及行业的健康
                                                 发展。公司拟于主导开发一款
                                                 符合下游新能源汽车、电动工
                                                 具高端锂电池要求的国产高精
                                                 度冲压生产线。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项    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146,060.35           131,513.74        96,578.8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万元)                 67,878.42           56,530.33        41,149.3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1.78            53.55            50.11
         营业收入(万元)                           122,940.98           118,253.04        75,369.72
         净利润(万元)                               12,484.83           17,058.64         8,199.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844.98           15,163.64         6,843.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8,789.07           14,760.24         6,165.20
         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1.75             2.45             1.18
         稀释每股收益(元)                                   1.75             2.45             1.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43            31.05            22.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389.59         6,521.71         2,2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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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分红(万元)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92        4.03           4.46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与发行人相关风险

    (1)经营风险

    1)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 告 期 各 期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75,369.72 万 元 、 118,253.04 万 元 和
122,940.9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843.15 万元、15,163.64 万
元和 10,844.9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分别
为 6,165.20 万元、14,760.24 万元和 8,789.07 万元,报告期内经营业绩有所波动。
报告期内,随着电动工具、电动轻型车、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等终
端应用领域快速发展,下游客户市场需求增加,带动公司收入不断增长。2022 年
度,公司净利润指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受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新厂房
转固使得固定费用增加、外部宏观经济影响和人民币贬值影响使得汇兑损失金额
较大等所致。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池封装壳体、安全阀和镍基导体材料,该等产品的原材
料主要为钢材、铝材、镍材等。受到国际和国内钢材及有色金属材料的价格波动
影响,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亦随之有所波动。

    2021 年以来,受全球经济复苏、货币宽松等因素影响,制造业对基础原材料
需求明显增加,大宗商品价格普涨。此外,2022 年的俄乌冲突作为催化剂加剧了
供需的错配,大宗商品之间通过内部传导关系形成了涨价的联动效应,从而导致
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有所上涨。其中,2022 年 3 月以来,受到短期期货市场“LME
镍”投机性炒作,以及俄乌地缘冲突爆发的影响,镍价存在短期内大幅波动的情形。
前述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2022 年 4 月以来,原材料价格存在趋稳或下降趋势,并且公司通过向下游客
户传导原材料涨价影响以及采取各项降本手段等,使得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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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影响有望逐步减弱。然而,如果未来受到国际环境、地缘局势等影响,原材
料的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且公司未能及时将该不利因素向下游客户传导,将对公
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以 2021 年为基数测算,假设其他条件保持不变,
钢材、铝材、镍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整体每上涨 10%时,若公司承担 100%原材料
涨价不利因素,则利润总额将下降 12.50%;若公司和下游客户各承担 50%原材料
涨价不利因素,利润总额将下降 6.25%。

    3)主要原材料依赖境外采购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钢材主要向境外供应商采购,报告期各期钢材境外采购金
额分别为 12,343.08 万元、22,508.21 万元和 24,429.06 万元,占各期采购总额的比
例为 28.07%、28.88%和 27.15%,并且其中预镀镍钢材均从境外采购。公司注重原
材料采购方式的多元化和多渠道,但由于国际政治局势、全球贸易摩擦及其他不
可抗力等因素,原材料境外采购可能会出现延迟交货、限制供应或提高价格的情
况。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及时获取足够的原材料供应,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可能会
受到不利影响。

    (2)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33,221.86 万元、35,754.03 万元和
28,430.15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4.08%、30.24%和 23.13%。虽然
公司应收账款的余额有所下降,但若客户未来经营状况或资金状况发生不利变化,
将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若未来公司下游客户的财务状况出现
不利变化,公司对该等客户的应收账款将有可能进一步发生坏账损失,从而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存货跌价的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等。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3,678.36 万元、21,318.74 万元和 29,564.18 万元,存货
占公司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4.35%、29.18%和 37.74%。未来若受市场影
响,下游客户产品需求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公司的产品销售有所滞缓,则公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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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存货跌价的风险。

    3)汇率变动风险

    发行人钢材主要通过进口采购,以美元信用证进行结算。报告期内,公司汇
兑损益分别为 272.11 万元、128.28 万元和-741.91 万元,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
改革的加速,未来人民币汇率可能会受到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而产
生较大幅度的波动,汇率的变化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若未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
出现较大幅度的变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4)不能持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风险

    2018 年 11 月,发行人及子公司金杨丸伊、东杨新材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21 年 11 月,发行人及子公司通过高新复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相关
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金杨丸伊、东杨新材所得税税率为 15%。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合计金额分别为 672.43
万元、1,520.11 万元和 274.44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10%、7.75%
和 2.09%。尽管公司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且税收优惠金额对公司利润总额
的影响较小,但如果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及子公司无法持续
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条件,导致无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将会对公
司未来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3)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制造属于专业技能密集型行业,长期稳定的技术团队
是公司保持行业竞争力的必备因素。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及新型理
念、技术和业态的推进,如公司不能及时引进足够的技术人才,不能持续培养并
留住核心技术人员,将面临高端人才不足甚至流失的风险,对公司可持续发展产
生不利影响。

    (4)创新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电
池封装壳体、安全阀与镍基导体材料。公司具有完备的技术创新体系与过硬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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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实力,以前沿技术和先进工艺为研发重点,经过多年研发,公司在电池精密结
构件及材料领域形成了丰富的技术沉淀,打造了从封装壳体、安全阀到镍基导体
材料的一整套产品体系,享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

    然而,在电动工具、电动轻型车、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等终端
应用市场对锂电池要求日益提升的趋势下,锂电池技术创新不断涌现,下游客户
对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的要求相应提升,公司在产品中的研发创新技术存在不
被下游锂电池制造商认可的风险,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公司将面临研发技术无法
实现转化为面向市场的产品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5)内控风险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建林、华月清、杨浩,该等
三人合计控制公司 82.77%股份的表决权。预计本次发行完成后,杨建林、华月清、
杨浩仍将控制公司 50%以上的表决权,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如果该等三人利
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利润分配等重要事项进行非正常干
预,将会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2)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将不断扩大,业务区域和客
户范围将更为广泛。业务的发展会对公司的业务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
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管理模式、管理水平无法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将
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未来的业务拓展造成不利影响。

    (6)被追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较多人员未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报告
期各期,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补缴测算金额分别为 176.14 万元、122.81 万元和
22.86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86%、0.63%和 0.17%。发行人存在被追
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风险,同时存在被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2、与行业相关的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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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产品、技术迭代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中高端锂电池制造商,终端应用场景覆盖电动工具、电
动轻型车、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等众多领域。随着锂电池商业化应
用的快速发展,锂电池新兴技术不断涌现,对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的要求不断
提升;并且随着下游终端新兴科技行业的更新换代,产品技术要求高,规格型号
品类较多。若公司不能研发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提升产品生产的技术,可能
存在产品、技术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2)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自 2010 年国务院将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来,多部委连续出
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规范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从发展规划、
消费补贴、税收优惠、科研投入、政府采购、标准制定等多个方面,构建了一整
套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的政策体系,为新能源汽车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
间。受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发展较快,带
动锂电池产业及上游产业链同步发展。

    2015 年 5 月,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 2016-2020 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
支持政策的通知》,规定相关补贴自 2017 年开始逐渐退坡。2019 年,新能源汽车
补贴政策退坡幅度较大,对新能源汽车行业造成了较大冲击,我国新能源汽车销
量同比下降,部分车企因无法获取补贴经营状况有所恶化,相关不利影响传导至
包括锂电池厂商在内的供应链企业。公司比克电池等主要客户的业务开展和资金
周转出现困难,从而导致公司 2019 年的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随着新能源汽车
相关配套设施的完善、市场接受度的提升,新能源汽车市场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
动转变。2020 年以来,在补贴持续稳步退坡的情况下,新能源汽车月度销量已经
逐步恢复并实现持续高速增长。2021 年和 2022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整体销量分别
实现 157.48%和 95.61%的同比增长。

    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未对公司的 2022 年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主要
是由于:一方面,公司目前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收入占比相对较低,2022 年公司
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相关收入规模为 14,278.87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
例为 11.61%,公司 2022 年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收入规模占比仍保持在相对较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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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另一方面,除购置补贴政策退坡外,购置税、车船税减免的税收优惠政策、
“双积分”办法、主要城市新增车牌限制政策等相关政策在 2022 年未发生重大变
化,2022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保持了 95.61%的同比增长。

    结合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和目前公司的业务布局与规划,公司未来在
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收入规模有望提升,届时受到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的影响程度
将会加大。虽然国家及地方整体对新能源汽车行业大力支持,然而除购置补贴外,
购置税、车船税减免的税收优惠政策、“双积分”办法、主要城市新增车牌限制
政策等现行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市场仍具有较大影响,未来若新能源汽车相关支持
政策出现较大变动,可能在短期内对新能源汽车行业及公司造成影响,从而导致
公司的业绩出现波动。

    3、其他风险因素

    (1)限电限产举措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2021 年 8 月和 9 月,国家发改委分别发布了《2021 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
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和《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指导各地
区、各部门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目标。上述政策目标指导下,各地相继出台限电限产举措。后续如果当地进一步
出台其他限电限产政策,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此外,限电限产政策可
能影响公司上下游企业,导致公司原材料供应不足或市场需求下降,进而使公司
面临生产经营风险。

    (2)法律风险

    根据安吉至亲、葛林风、吕伯军、宋岩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杨建林、华月清、
杨浩签订的《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事项约定书》,双方约定
如发行人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未能通过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金杨股份 IPO 申请正在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程序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程序之中
的除外),则投资人有权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收购其持有的发行人全部或部分股
份;根据席月芬、贾赟蕾、高慧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杨建林、华月清、杨浩签订
的《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如发行
人在 2022 年 7 月前未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材料申报或在 2024 年 1 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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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则投资人有权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回购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根据长江晨道、顺百达、苏州金灵、恒宇泽鑫、宁波超兴与发
行人实际控制人杨建林、华月清、杨浩签订的关于投资发行人的《投资协议》,
双方约定若发行人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未能实现合格 IPO,则投资人有权要
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同时根据上述协议,回购条款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材料受理时均
已处于终止执行状态。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未通过审核或注册,
或公司自行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的,则投资人享有的回购条款自该
等合格 IPO 申请被否决、失效或撤回之次日自动恢复效力。未来若发行人未能成
功上市致使回购条款恢复生效,可能会触发实际控制人的回购义务,从而导致发
行人部分现有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的风险。

    (3)未达到预计市值导致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 10 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公司的预计市值建立在报告期内已经实现的
业绩情况及公开市场投资者对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基础上。若公司经营业
绩出现下滑,或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出现较大变动,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后市
值无法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2.1.2 条规
定的第二套上市标准中“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的要求从而导致发行失
败的风险。

    (4)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总数、净资产规模将在
短时间内大幅增长,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项目全部购建
完成后才能逐步达到预期收益水平。因此,公司短期内存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5)上市后出现营业收入、净利润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风险

    未来,如果公司所处的行业政策、技术或商业模式出现重大变化,或其他因
素导致公司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公司自身未能及时作出调整以应对相关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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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则公司存在未来期间的经营业绩出现下滑的可能,进而可能导致公司上市后
出现营业收入、净利润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6,184.23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2,061.41 万股,占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25.00%;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
公开发售股份情形。发行人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8,245.64 万股。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不超过 2,061.41 万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
      发行股数                                                   不低于 25.00%
                       股                           例
                       不超过 2,061.41 万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不低于 25.00%
                       股                           例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不涉及股东公开发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
                                                                 不适用
        数量           售股份的情形                 例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8,245.64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发行市盈率        【】倍
                                                                 【】元(按照本公司【】
                       【】元(按照本公司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经审计的归属于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母公司的所有者权       发行前每股收益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益除以本次发行前
                                                                 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
                       总股本计算)
                                                                 总股本计算)
                       【】元(按照本公司
                                                                 【】元(按照本公司【】
                       【】经审计的归属于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母公司的所有者权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益加上本次发行募       发行后每股收益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集资金净额之和除
                                                                 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总股本计算)
                       本计算)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预测净利润        无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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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者定价发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
                       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经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
                       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对象(法律、行
      发行对象
                       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
                       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
                       不适用
     东名称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      本次发行的保荐费、承销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
       则              手续费等均由公司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高安全性能量型动力电池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及新建厂房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承销、保荐费用                        【】万元
                       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律师费用                              【】万元
                       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万元
                       发行费用合计                          【】万元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
 拟参与战略配售情 【】
 况(如有)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拟参与战略配售情      【】
 况(如有)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
 东名称、持股数量及
 拟公开发售股份数 不适用
 量、发行费用的分摊
 原则(如有)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
                       【】年【】月【】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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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股票上市日期
                        市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成员情况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安信证券作为金杨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授权
王庆坡先生、林文坛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
尽职推荐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1、保荐代表人姓名、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王庆坡、林文坛,其联系地址、电话和其
他通讯方式如下:

保荐代表人姓名               联系地址                    电话            其他通讯方式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
     王庆坡                                          0755-81682760   wangqp@essence.com.cn
                      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
     林文坛                                          0755-81682760    linwt@essence.com.cn
                      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2、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1)王庆坡先生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王庆坡先生: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
东威科技(688700.SH)、尤安设计(300983.SZ)、华脉科技(603042.SH)等多
家企业的改制辅导与发行上市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及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
经验。

     王庆坡先生自执业以来,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形式的处罚。

     (2)林文坛先生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林文坛先生: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宏
润建设(002062.SZ)、华峰氨纶(002064.SZ)、达意隆(002209.SZ)、新时达
(002527.SZ)、日出东方(603366.SH)、普丽盛(300442.SZ)、赛福天(603028.SH)、
恒康家居(603313.SH)、金陵体育(300651.SZ)、晶丰明源(688368.SH)、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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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设计(300983.SZ)、中捷精工(301072.SZ)等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与发行上市
工作以及福建高速(600033.SH)公开增发项目,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投
资银行业务经验。

       林文坛先生自执业以来,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形式的处罚。

       王庆坡先生和林文坛先生品行良好、具备组织实施保荐项目的专业能力,熟
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最近五
年内具备三十六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十二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
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
会的重大监管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为宋修一先生,其他项目组成员包括万能鑫先生、周
立阳先生、王婷女士、史安之先生。

       项目协办人宋修一先生: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曾参与东威科技
(688700.SH)等企业的改制辅导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工作,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
行业务知识和项目经验。

四、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

业务往来情况说明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
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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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除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提供本次发行相关服务外,
不存在其他重大业务往来;

    (六)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
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二)保荐机构同意推荐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相关结论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三)保荐机构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所
列相关事项,在上市保荐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
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
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
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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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
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保荐机构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推
荐证券上市的规定,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六、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

《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的说明

    (一)董事会决策程序

    2021 年 3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该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确认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议案》、《关
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
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
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填补被
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未
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干因信息披露重大瑕疵影响发行条件回
购股票、赔偿投资者损失及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
案》、《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启用的<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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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启
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启用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关于同意报出<无
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等与本次
发行有关的议案,并决定将该等议案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2021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
认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事宜
的议案》、《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关于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干因信息披露重大瑕疵影响发行条件回购股票、赔偿
投资者损失及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后适用的<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
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启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
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启用的<投资者关
系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后启用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关于同意报出<无锡市金杨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
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决议、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
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程序及内容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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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
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决策程序。

七、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符合创业板板块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核查

情况

    (一)发行人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性

    发行人是国内领先的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制造商之一,长期致力于为电池
行业提供高精密度、高一致性、高安全性的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经过多年研
发,发行人在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领域形成了丰富的技术沉淀,打造了从封装
壳体、安全阀到镍基导体材料的一整套产品体系,享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

    发行人以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的前沿技术和先进工艺为研发重点,经多年
持续创新,发行人形成了丰富的技术成果。公司、子公司金杨丸伊与控股子公司
东杨新材为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认定
的高新技术企业,建有“江苏省超大容量动力锂电池壳体成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和“江苏省高性能镍板带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杨新材被
认定为“2022 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
有发明专利 29 项,实用新型专利 112 项,掌握了锂电池断电释压三重防护结构件
技术、低电阻高通流锂电安全阀技术、高容量锂电池封装壳体技术、镜面耐腐蚀
锂电池封装壳体技术等 6 项核心技术,并独立起草了《可充电电池用镀镍壳》等 4
部行业标准,是国内少数持续深耕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领域并具备突出技术优
势的企业。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拥有和应用的技术保障了发行人产品的生
产效率,在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领域形成了丰富的技术沉淀,具备较强的技术
创新能力。

    (二)发行人的成长性具有可持续性

    发行人是国内领先的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制造商之一,长期致力于为电池
行业提供高精密度、高一致性、高安全性的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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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75,369.72 万元、118,253.04 万元和 122,940.98 万元,净利
润分别为 8,199.94 万元、17,058.64 万元和 12,484.83 万元,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财务状况较好。未来,随着下游锂电池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与产业链国际竞争力不
断增强,锂电池产业快速发展,发行人所处的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行业的发展
机遇较好。2019 年至 2021 年,中国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市场产值快速增长,由 62.3
亿元增至 133 亿元,并预计 2025 年我国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市场规模将突破 270 亿
元,市场前景广阔。在此基础上,发行人依靠创新能力积极顺应行业发展趋势,
凭借多重竞争优势和突出的行业地位,业绩具有成长性和可持续性。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处市场空间表述准确,发行人报告期内
发行人收入、利润变动情况符合成长性特征,发行人的成长性来源于其核心技术
产品,发行人的创新能力能够支撑其成长,在发行人下游行业及下游客户发展的
背景下,发行人的成长性具有可持续性。

    (三)发行人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的要求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应用于
以锂电池为代表的电池制造领域。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发行人业务属于“其他电池制造(C-3849)”。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
中第五条规定:属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相关规定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
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
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一)
农林牧渔业;(二)采矿业;(三)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四)纺织业;
(五)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七)建筑业;(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九)住宿和餐饮业;(十)
金融业;(十一)房地产业;(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禁止产能过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行业以及从事学
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类金融业务的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因此,发行人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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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2022 年修订)》不支持及禁止的相关行业,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要求。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与所属行业归类相匹配,发行人
行业分类与可比公司行业领域归类不存在显著差异,发行人不存在主要依赖国家
限制产业开展业务的情形,发行人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
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第五条规定的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或禁止
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相关行业领域,发行人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要求。

     (四)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产品及未来发展方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
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泛欧促进自行车出行发展总体规
划》《2021 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
划(2021-2035 年)》等涉及锂电池、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小动力领域的产
业政策,符合本条规定。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二)

     经核查,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二)的要求,具体如下:

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二) 是否符合                    发行人指标情况
                                    最近三年(2020 至 2022 年),发行人研发投入分别
                                    为 3,361.61 万元、4,769.29 万元、4,821.56 万元,发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
                                    行人最近三年研发投入累计为 12,952.46 万元。
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且最
                          √是 □否 发行人最近三年(2020 年至 2022 年)营业收入分别
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
                                    为 75,369.72 万元、118,253.04 万元、122,940.98 万
    率不低于 20%;
                                    元,发行人最新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27.72%,
                                    且最近一年(2022 年)营业收入超过 3 亿元。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
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第三条规定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相关
指标(二)的要求。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内容和核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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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发行人的
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发行人的专利证书、获得的专业资质和主要奖项资料等;
获取发行人主要产品清单,通过访谈发行人销售人员以及通过公开渠道了解发行
人主要产品竞争优势、所处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等内容;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
要客户及供应商名单并查阅主要客户的年度报告等公开文件,了解下游行业和客
户发展的具体情况;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资料,了解其
行业分类情况:取得并查阅发行人的研发项目清单及研发项目相关资料;取得发
行人员工名册,了解研发人员的具体情况以及占比情况等。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关于产品空间的表述准确;发行人报告期
内发行人收入、利润变动情况符合成长性特征;发行人的成长性来源于其核心技
术产品;发行人的创新能力能够支撑其成长;发行人的成长性具有可持续性;发
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八、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

件的核查

    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对照《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了逐项核查,认
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查证过程如下:

    (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对照《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逐项核查,
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查证过程如下:

    1、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保荐机构遵循“创业板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
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
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原则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进
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所处行业的文献及公开研究报告等行业相关资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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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了行业的主要经营模式、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工艺创新与产品创新的协同发
展情况及未来发展的市场规模及前景;访谈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以及核心技术人
员,了解了发行人经营业务、主要产品、核心技术研发及运用以及主要生产经营
开展情况,并访谈了发行人管理人员以及研发人员;同时对发行人重要客户进行
了实地走访,了解了发行人主要技术及产品创新能力的行业地位、技术研发情况
以及下游应用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
要应用于以锂电池为代表的电池制造领域。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
—2017)》,发行人业务属于“其他电池制造(C-3849)”。不属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第五条规定的
不支持推荐行业的企业,发行人为依靠创新、创造、创意开展生产经营的成长型
创新创业高新技术企业,符合创业板的定位要求。

    因此,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2、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设立、改制的工商登记材料,创立大会决议以及审计
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材料。经核查,发行人系由无锡市金杨新型电源有
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金杨新型电
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3 月 17 日,并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文件。经核查,
发行人已建立并健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包括审计委员会在内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形成了规范的
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均尽职尽责,按相关制度规定切实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发行人具备
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因此,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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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记录、记账凭证、原始财
务报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3]214Z0006 号)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14Z0024
号)。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
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
鉴证报告。

    因此,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4、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1)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商标、专利等主要资产的权属资料,主要业务流
程图、组织机构设置的有关文件、员工名册,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开户资料、纳
税资料、审计报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三会相关决议,报告期内发
行人主要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的基本情况,并实地考察了发行人日常经营办公场所。经核查,发行人资
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
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发行人历次董事
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文件、历次工商变更材料,对发行人股东进行调查并
由发行人股东出具声明。经核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电池金属材料电池精密结
构件及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电池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发行人控
股股东为杨建林,实际控制人为杨建林、华月清、杨浩,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
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
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最近二年实际控制人
没有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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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的商标、专利等主要资产及核心技术的权属情况,
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通过公开信息查询验证。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涉
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对外担保、
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
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因此,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5、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所属行业相关法律
法规,与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查阅了发行人生产经营
所需的各项相关许可、权利证书或批复文件等。保荐机构核查了所取得的发行人
《企业征信报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个人信用报告》及相关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发行人的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上述人员的声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
的说明,并通过公开信息查询验证。

    经核查,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
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
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经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因此,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
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184.23 万股。2021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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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061.41 万股,本次发行后
股本总额不超过 8,245.64 万股。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00 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6,184.23 万股。2021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061.41 万股,占发行
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25.00%。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规定的上市条
件,发行人符合上市条件中的“2.1.2(二)预计市值不低于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
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 1 亿元。”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

    发行人根据所在行业特性及公司经营现状,采用市场法对发行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 100%股东权益对应的市场价值进行预估,预计发行人发行后总市值
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

    2、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 1 亿元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容诚审字[2023]214Z0006 号),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
计算依据,发行人 2022 年营业收入为 122,940.98 万元,净利润为 8,789.07 万元,
发行人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 1 亿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五)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条件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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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持续督导事项                                   具体工作安排
                     1、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财务内控制度和信
                     息披露制度,以及督导上市公司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其他相关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保证制作、出
                     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总体职责和持续
                     2、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督导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督导期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并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3、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上市公
                     司进行持续督导。
                     保荐机构在上市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文件,
2、审阅披露文件      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发现信息披露
                     文件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公司更正或者补充。
3、督促公司在股票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严重异常波动情
严重异常波动时履     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按照《上市规则》履行
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1、重大事项:上市公司临时报告披露的信息涉及募集资金、关联交易、
                     委托理财、提供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的,保荐机构按照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4、对重大事项、风
                     2、风险事项: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上市规则》规定的风险事项的,保荐
险事项、核心竞争
                     机构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
力面临重大风险情
                     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形等事项发表意见
                     3、核心竞争力:公司出现《上市规则》规定的使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面临
                     重大风险情形的,保荐机构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
                     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1、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在知悉或者理应知
                     悉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
                     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
5、现场核查
                     存在重大异常;(五)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
                     核查的其他事项。
                     2、告知公司现场核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
                     十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
                     1、持续督导期内,自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后十五个交易
                     日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跟
6、持续督导跟踪报
                     踪报告。
告
                     2、对上市公司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以保证所发表的意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有充分理由确信公司可能存在违反《上市规则》
                     规定的行为的,应当督促公司作出说明和限期纠正,并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报告。
7、督促整改
                     2、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于披露
                     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后在符合条件媒
                     体公告。
                     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出具的专业意
8、虚假记载处理      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者其
                     他不当情形的,及时发表意见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3-1-3-30
 金杨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持续督导事项                                   具体工作安排
                  1、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保荐机构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的十
9、出具保荐总结报
                  个交易日内披露保荐总结报告书。
告书、完成持续督
                  2、持续督导期届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保荐机构继续
导期满后尚未完结
                  履行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并继续完成其他尚未完结的保荐工
的保荐工作
                  作。


十、其他说明事项

     无。

十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认为:金杨股份申请其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其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安信证券同意推荐金杨股
份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请予批准。

     (以下无正文)




                                          3-1-3-31
金杨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署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宋修一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庆坡     林文坛



内核负责人(签名):
                                         许春海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廖笑非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