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迪药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3-06-21
证券代码:301211 证券简称:亨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8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董
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和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程志刚、肖云华、杨春丽、黄雪强、朱晓兵
2.独立董事:项光亚、姚克、傅仁辉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
任期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中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
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三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3)。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公司董事会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即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程志刚、肖云华、项光亚,主任委员为程志刚;
2.提名委员会成员:姚克、傅仁辉、朱晓兵,主任委员为姚克;
3.审计委员会成员:傅仁辉、项光亚、杨春丽,主任委员为傅仁辉;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项光亚、姚克、黄雪强,主任委员为项光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董事会董事职务任期一致。第
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均不低于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二分之一并
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即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傅仁辉先生为公司
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选举产生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选举程志刚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全俊(监事会主席)、韩晓丽
2.职工代表监事:苏玉梅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
事 1 名,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监
事会中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33)。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在信息披露
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职
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经理:梁群
2.常务副总经理:杨春丽
3.副总经理:张孝均、黄正华、张葵莉、朱卫华、官倩倩
4.财务总监:易廷浩
5.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健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秘书高健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
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杨春丽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3),除上述以外的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证券事务代表:程婷
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证券事务代表程婷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健、程婷
联系电话:0724-2223303、0724-2223339
联系传真:0724-2211900
电子邮箱:gaojian@biocause.net、chengting@biocause.net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杨湾路 122 号
邮政编码:448000
六、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张孝均先生,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将不再担任董事
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高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任期届满后
仍将按规定遵守有效期内的相关任职承诺。张孝均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通过荆门市宁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646,440 股,间
接持股比例 0.23%。张孝均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的各项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减持承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对张
孝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七、报备文件
1.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1 日
附件:
除兼任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梁群,男,1971 年 7 月出生,高级工程师,中国执业药师,中共党员。曾
任湖北中天亨迪药业有限公司奥沙普秦原料药车间员工、技术员、主管、技术中
心主任;湖北百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管理部经理、原料药厂厂长;湖北百科
亨迪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原料药事业部总经理、湖北百科格莱制药
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梁群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荆门市宁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297,680 股,间接持股比例 0.45%。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
司法》第 146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3.2.3 条规定的情形。
张孝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9 月出生,大学本科
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湖北中天亨迪药业有限公司合成药厂副厂长、
厂长,湖北黄石亨迪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北中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北
百科亨迪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孝均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荆门市宁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646,440 股,间接持股比例 0.23%。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
司法》第 146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3.2.3 条规定的情形。
黄正华,男,生于 1972 年 10 月。1994 年 7 月毕业于荆楚理工学院,化学
反应工程专业。先后任湖北中天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副主任,湖北百科
药业股份有限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湖北百科皂素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正华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荆门市倍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646,920 股,间接持股比例 0.23%。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
司法》第 146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3.2.3 条规定的情形。
张葵莉,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6 月出生,华中师范
大学英美文学专业学士学位,武汉大学 MBA 硕士研究生。曾任荆楚理工大学教
师,湖北百科亨迪药业有限公司销售、销售副总,湖北百科格莱制药有限公司销
售副总;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葵莉女士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荆门市宁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297,680 股,间接持股比例 0.45%。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
司法》第 146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3.2.3 条规定的情形。
朱卫华,男,生于 1967 年 9 月。1991 年 7 月毕业于荆楚理工学院,化学工
程专业。先后任湖北中天集团公司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副厂长,生产部经理,
厂长等职务,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朱卫华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荆门市宁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646,440 股,间接持股比例 0.23%。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
司法》第 146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3.2.3 条规定的情形。
官倩倩,女,生于 1983 年 10 月,中国国籍,中级职称。2006 年 6 月毕业
于湖北中医药大学制药工程本科专业。2006 年 8 月入职湖北百科亨迪药业有限
公司,从事质检工作,先后多次参加新品种的质量攻关、杂质研究和公司体系的
认证。现任荆门市药学会副秘书长;2013 年 11 月至今任湖北百科亨迪药业质量
控制部经理。
官倩倩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荆门市倍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311,022 股,间接持股比例 0.108%。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
司法》第 146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3.2.3 条规定的情形。
易廷浩,男,生于 1973 年 10 月,注册会计师,1996 年 6 月毕业于湖北省
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曾任湖北中天集团公司财务部会计,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经理、董事会秘书,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易廷浩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3.2.3 条规定的情形。
高健,男,生于 1977 年 9 月,中国国籍,2000 年 6 月毕业于南京大学化学
系,理学学士,2003 年 6 月毕业于复旦大学企业管理系产业经济学专业,经济
学硕士,曾任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事业部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
经理,武汉百科药物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国华人寿湖北分公司人力
资源负责人、总经理助理。2022 年 2 月加入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高健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3.2.3、3.2.5 条规定的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程婷,女,1993 年 12 月出生,专科学历,2018 年 2 月加入湖北亨迪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程婷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3.2.3、3.2.5 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