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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亨迪药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21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我们作
为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后,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
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的同
意。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梁群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杨春丽为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张孝均、黄正华、张葵莉、朱卫华、官倩倩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聘任易廷浩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高健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傅仁辉                   项光亚                 姚 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