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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亨迪药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8-2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亨迪药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懿                 联系电话:021-38676515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栋                 联系电话:021-3867759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5、现场检查情况                                    -

                                             0 次,拟于 2023 年下半年对公司进行现场
           (1)现场检查次数
                                                               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0 次,拟于 2023 年下半年对公司进行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2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无              不适用
                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决措施

           1、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是              不适用

         3、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                    是              不适用

 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是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部分股东股份锁
                                                  是              不适用
                 定承诺

    8、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措施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无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   懿              王   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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