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8 证券简称:华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14:00 2、 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嘉企路 16 号华是科技园 A 座一楼会 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俞永方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4,761,2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114,040,000 股的 65.55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4,747,9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4,040,000 股的 65.54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为 13,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4,040,000 股的 0.0117%。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064,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4,040,000 股的 6.19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 7,05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4,040,000 股的 6.18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35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4,040,000 股的 0.0117%。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独立董事张红艳女士通过视频参会;独立董事张秀君女士 委托独立董事张红艳女士出席会议;监事章忠灿先生委托刘瑞金先生出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747,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 反对 13,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5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10%;反对 13,3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747,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 反对 13,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5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10%;反对 13,3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747,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 反对 13,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5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10%;反对 13,3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747,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 反对 13,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5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10%;反对 13,3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758,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 反对 2,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6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3%;反对 2,4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747,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 反对 13,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5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10%;反对 13,3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755,7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6%; 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4%;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59,0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1%;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82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00%; 反对 13,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5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10%;反对 13,3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回避情况:公司董事俞永方、叶建标、温志伟和陈碧玲、公司监事章忠灿以 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江海、叶海珍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 59,923,710 股,上述人员均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冯琳、杨洋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