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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荣股份: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2023-10-12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
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3、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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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为
2023年10月12日,并同意以9.9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9名激励对象授予
393.50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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