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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荣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12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
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1、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2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5、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
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我们同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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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12 日,并同意以 9.91 元/股的授予价格
向符合条件的 8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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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蒋基路 吴胜涛 王铁刚
                                                     2023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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