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勃股份: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2023-05-2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名,代表股份 7 , 750 万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会议由周书忠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大会以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份 7 , 750 万股,占出席本次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份 7 , 750 万股,占出席本次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三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份 7, 750 万股,占出席本次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 意 股份 7 , 750 万股,占出席本次 2022 年 年度 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份 7, 750 万股,占出席本次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份 7 , 750 万股,占出席本次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股份 7, 750 万股,占出席本次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同意股份 367 万股,占出席本次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非关联方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周书忠、胡婉音、周恒跋、台州 启恒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台州启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申请借款额度 的议案》
同意股份 7 , 750 万股,占出席本次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与子公司 2023 年度互相担保的议 案》
同意股份 7 , 750 万股,占出席本次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十一、审议通过 《关于公 司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份 7 , 750 万股,占出席 本次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表决权 的
100% ;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 意 股份 7 , 750 万股 ,占出席 本次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 ;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
十 三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同意股份 367 万股,占出席本次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非关联方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周书忠、胡婉音、周恒跋、台州启恒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台州启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 《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CA 股)股票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本议案需要分项表决:
1 、股票种类和面值: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C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JC 。
同意股份 7, 750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2 、发行股数:不超过 2 , 588 万股(含 2, 588 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
总股本的 25%) 。本次发行仅限于新股发行,不进行老股发售,最终发行数量以中
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规模为准。
同意股份 7 , 750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3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且符合法律规
定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或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它对象。
同意股份 7 , 750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4 、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根据向网下询价对象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或者采用经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同意股份 7, 750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 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5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采用经中国证监会或深 圳证 券交易 所认可的 其他方式 。
同意股份 7 , 750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6 、承销方式: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
同意股份 7 , 750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7 、超额配售权:公司和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同意股份 7 , 750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8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同意股份 7, 750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9 、决议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 审 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同意股份 7, 750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C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上
市相关的下列 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发行前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未来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
监管部门沟通的情况,有关募投项目政府审批手续要求,外部市场或项目实施情况
的变化,对经过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募集 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 )
相应进行必要、适时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增减募投项目、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修改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和资金使用方式及金额等:
2. 依据国 家 法律、法规及证券监 管 部门的有 关规定和股东大会 决 议,制作和
实施本次发行上市的 具 体方案 ,制作、修改、 签署 并 申 报本次发行上市 申请材料,
并处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反馈意见回复工作:
3. 根据证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和监 管 部门的 意 见及相关规定,和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 限 公司 ( 主 承销商 )协 商 , 最终 确 定本次发行上 市的 发行 时 间 、 发行数 量 、
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方式等有关事宜;
4. 签署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大合同与协议:
5. 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 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各股东的承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办理股权登记结算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托管登记、流通锁定等事宜:
7. 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发行后的实际情况,相应修改或修订上市后
生效的公司章程:
8. 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 签署与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合同:
10. 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限为二十四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同意股份 7 , 750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董事签
署页)
董事签字:
周书忠 : 胡婉音 :
周恒跋 : 应灵聪 :
项先权 : 王兴斌 :
武建伟 :
(此页无正文,为《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监事签字:
赵伟:
张文伟:
刘伟丽:
出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阮江平:
林见兵:
程金明:
(此页无正文,为《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股东签
署页)
周书忠(签字) :
胡婉音(签字) :
周恒跋(签字) :
台州启恒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一胡婉音(签字) :
台州启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一梁晶晶(签字) :
宁波明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一蒋妙明(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