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恒勃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2023-06-1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确定

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

投资决定。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HENGBO HOLDINGS CO., LTD.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海昌路 1500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2,588.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3%。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仅限于新股发行,不进行老股发售。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               35.66 元
发行日期                 2023 年 6 月 6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10,338.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3 年 6 月 12 日




                                     1-1-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7
    一、基本术语......................................................................................................... 7
    二、专业术语....................................................................................................... 10
第二节      概览 ............................................................................................................. 12
    一、重大事项提示............................................................................................... 12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18
    三、本次发行概况............................................................................................... 19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20
    五、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情况....................................................................... 21
    六、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5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26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28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28
    十、募集资金用途与未来发展规划................................................................... 28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0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30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36
    三、其他风险....................................................................................................... 39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1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41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43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4
    五、公司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的情况................................................... 44
    六、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46
    七、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及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 47
    八、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49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57


                                                           1-1-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60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71
    十二、员工情况................................................................................................... 74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 79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79
    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99
    三、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124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43
    五、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46
    六、对主营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151
    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171
    八、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187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88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188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192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93
    四、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及关键审计事项............................. 194
    五、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法................................................. 196
    六、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44
    七、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245
    八、主要财务指标............................................................................................. 246
    九、分部信息..................................................................................................... 248
    十、经营成果分析............................................................................................. 249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280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的分析......................................... 302
    十三、重大资本支出分析................................................................................. 315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315
    十五、发行人盈利预测信息披露情况............................................................. 316
    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 316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20

                                                        1-1-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32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决策背景..................................................................... 32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323
    四、未来发展规划及发展目标......................................................................... 335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340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
    健全及运行情况................................................................................................. 340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340
    三、发行人规范运作情况................................................................................. 341
    四、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341
    五、同业竞争..................................................................................................... 343
    六、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344
    七、关联交易..................................................................................................... 348
    八、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动情况......................................................... 355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 357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357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357
    三、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358
    四、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361
    五、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361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62
    一、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及其履行情
    况......................................................................................................................... 362
    二、对外担保情况............................................................................................. 364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364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行为..................................................... 365
第十一节        声明 ....................................................................................................... 366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366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367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368

                                                            1-1-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370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371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372
    七、验资机构声明............................................................................................. 373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374
第十二节        附件 ....................................................................................................... 376
    一、附件............................................................................................................. 376
    二、附件查阅地点和时间................................................................................. 377
    三、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
    制建立情况......................................................................................................... 377
    四、相关承诺事项............................................................................................. 381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
    运行情况说明..................................................................................................... 407
    六、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408
    七、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409
    八、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413




                                                           1-1-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一、基本术语

 公司、本公司、发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浙江恒勃汽摩部件有限公司整体
 行人、股份公司、      指
                            变更成立
 恒勃股份
 恒勃有限、有限公
                       指   浙江恒勃汽摩部件有限公司
 司

 启恒投资              指   台州启恒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启鸿投资              指   台州启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明序              指   宁波明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格林雅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浙江格林雅动力科技有限公
 格林雅                指
                            司

 广东恒勃              指   广东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原名为江门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

 重庆恒勃              指   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

 常州恒勃              指   常州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

 台州恒倍康            指   台州恒倍康过滤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恒倍康            指   浙江恒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原名为台州恒勃塑业有限公司

 宁波恒倍康            指   宁波恒倍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恒倍康贸易            指   台州恒倍康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            指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恒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浙江恒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恒勃科技              指
                            浙江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

 恒勃教育              指   浙江恒勃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东莞铱诺              指   东莞铱诺科技有限公司

 铱诺国际              指   铱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博馨塑胶              指   台州博馨塑胶有限公司

 恩浩塑料              指   台州市路桥恩浩塑料制品厂



                                         1-1-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务院常委会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常务委员会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知识产权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Organisation Internationaledes Constructeursd' Automobiles,世界
 OICA                  指
                            汽车组织

 本田                  指   Honda Motor Co., Ltd.,本田株式会社及其下属企业

 雅马哈                指   Yamaha Corporation,雅马哈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铃木                  指   Suzuki Motor Corporation,铃木株式会社及其下属企业

                            Kawasaki Heavy Industries Ltd.,川崎重工业株式会社及其下属
 川崎                  指
                            企业
                            Husqvarna Group,富世华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国际知名户外产
 富世华                指
                            品生产商,产品包括链锯、割草机和园林拖拉机。

 本田动力              指   本田动力(中国)有限公司

                            MAHLE GmbH,马勒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国际知名汽车
 德国马勒              指
                            与发动机零部件制造商
                            Freudenberg Group,科德宝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国际知名跨国
 科德宝                指   集团,业务涉及交通和运输、能源和资源、家居和纺织品、医
                            疗和食品加工和工业生产等领域。

 标致汽车              指   PEUGEOT,国际知名汽车企业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1238.SH)及其关联
 广汽集团              指
                            方

 吉利集团              指   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175.HK)及其关联方

 奇瑞集团              指   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长城汽车              指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1633.SH)及其关联方

 大长江集团            指   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五羊本田              指   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

 新大洲本田            指   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建设雅马哈            指   重庆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1-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北汽银翔              指   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

 重庆幻速              指   重庆幻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福建奔驰              指   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              指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比亚迪                指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有限公司

 厦门厦杏              指   厦门厦杏摩托有限公司

 春风动力              指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3129.SH

 东南汽车              指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天普股份              指
                            公司,股票代码:605255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浙江仙通              指
                            股票代码:603239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安徽凤凰              指
                            票代码:832000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华原股份              指
                            股票代码:838837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标榜股份              指
                            公司,股票代码:301181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IPO 在审
 溯联股份              指
                            企业
 岚图汽车、东风岚
                       指   岚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图
《公司章程(草              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恒勃控股股
                       指
案)》                      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

 股东大会              指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次发行              指   本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保荐人、保荐机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中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汇会计师

 资产评估机构            指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内、报告
                         指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期、近三年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术语

                              内燃机进气系统,提供一定量洁净干燥的空气或混合气导入发动
 进气系统           指
                              机气缸的零部件集合体
 空滤器、滤清                 空气滤清器,过滤或净化空气中固体颗粒物的装置,主要应用在
                    指
 器                           内燃机、气动机械等领域

 LMS                指        比利时 LMS 公司提供的振动-噪声方面的分析及测试系统

                              一种充填活性炭粉的装置,用于吸附燃油箱挥发的油汽污染物,
 炭罐               指
                              在机车运行状态下进行脱附,达到循环使用的功能
                              油锯、链锯、割边机、数码变频发电机等用于园林绿化等的机械
 园林机械           指
                              设备

 通用机械           指        包括通用小型动力等通用性强、用途较广泛的机械设备

                              混合气中空气与燃料之间的质量的比例,一般用每克燃料燃烧时
 空燃比             指
                              所消耗的空气的克数来表示

 气缸               指        引导活塞在缸内进行直线往复运动的圆筒形金属机件

 涡轮增压发动                 一种配备涡轮增压器的发动机,通过增压提高进气量和燃油喷射
                    指
 机                           量,提高发动机输出功率
                              一种降低噪声的装置,分为阻性消声器、抗性消声器和阻抗复合
 消声器             指
                              式消声器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综合了纯电动汽车(EV)和混合动力汽车
 PHEV               指 (HEV)的优点,既可实现纯电动、零排放行驶,也能通过混动模
                         式增加车辆的续驶里程。
                              Computer Aided Engineering,计算机辅助工程,工程设计中的分析
 CAE                指
                              计算与分析仿真,预测产品的可用性与可靠性

 滤芯               指        过滤或净化流体中的固体颗粒物的装置



                                             1-1-1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塑              指   一种通过热塑注射兼模具冷却固化成型的方法

 吹塑              指   一种中空产品通过热塑挤出吹胀兼模具冷却固化成型的方法

                        一种通过在一定的温度和压力条件下,使橡胶中硫化剂和促进剂
 硫化              指
                        等关联助剂转变为三维网状结构的过程,使产品具有足够的强度
                        一种通过外部传导或内部分子运动等方式将两个产品相接部分加
 热熔              指
                        热到熔点,使其相熔在一起的操作
                        两个待焊接的零件表面在红外线的映照下可疾速凝聚,经压合冷却
 远红外焊接        指   后即粘接在一同,并获得极高的焊接强度。采用非接触式的加热
                        方法对塑料工件中止加热
                        Onboard Refueling Vapor Recovery,车载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是
 ORVR              指   一种车辆排放控制系统,它能够收集加油过程中从油箱中挥发出
                        来的燃油蒸汽
                        Noise、Vibration、Harshness,噪声、振动与声振粗糙度的英文缩
 NVH               指
                        写
                        On-Board Diagnostic,车载自动诊断系统,当出现排放故障时,E
 OBD               指   CU 记录故障信息和相关代码,并通过故障灯发出警告。根据故障
                        码的提示,维修人员能迅速准确地确定故障的性质和部位

 PP                指   聚丙烯,为无毒、无臭、无味的乳白色高结晶的聚合物

 PE                指   聚乙烯,是乙烯经过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

 PA                指   聚酰胺,俗称尼龙
    注: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
四舍五入造成。




                                        1-1-1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事项:


   (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发行人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
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四、相关承诺事项”。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
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投资决策前请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
  “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未来下游燃油车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目前,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主要应用于燃油车以及
新能源混合动力车。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以及按照一辆燃油车或者新能
源混合动力车配备一套汽车空滤器产品进行估算,2020 年至 2022 年,我国乘用

                                  1-1-1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车空滤器需求量分别为 1,888.90 万件、1,864.70 万件和 1,873.10 万件,整体需求
量呈现出一定的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收入主要来
源于混动车型,来源于纯电动车型的收入分别仅为 421.04 万元、632.11 万元和
1,601.93 万元,金额很小,涉及的相关产品主要为膨胀箱及冷却水壶。若未来纯
电动车的发展速度超出公司预期,将会对燃油车市场造成一定的冲击,公司将面
临下游燃油车产销下滑导致的产品需求减少的风险。

     2、汽车行业芯片短缺的风险

     车用芯片是汽车整车电子控制系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从全球来看,芯片
产业链关键厂商主要分布在美国、韩国、日本、中国台湾等地。国外芯片厂商正
常生产和运输如受到影响,会使得国内的芯片供给存在供应不足的风险。同时,
笔记本电脑、游戏机、电视等用于居家办公和娱乐的电子产品需求快速上升,使
得全球芯片供应短时间内难以跟上需求的变化,电子产品耗用大量的芯片产能。

     发行人众多汽车客户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缺芯”影响,吉利集团、长城汽
车、比亚迪等均在 2021 年年报中披露芯片短缺对其经营带来了不利影响,吉利
集团更是明确表示全球芯片供应短缺将继续于 2022 年对其销售表现及盈利能力
造成压力。如果芯片厂商未能通过扩大芯片产能或调整生产计划等措施保障汽车
行业芯片的供应,或调整周期较长,将会限制全球包括国内汽车产销量的增长,
从而对公司当期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7.19%、37.91%和 35.16%1,存在一
定的波动。假设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不变,但主营业务毛利率出现一定程度的
变化,在报告期各期原有毛利率水平上按 0.5%、1%的幅度上升或下降进行测算,
对利润总额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毛利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1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仓储运输费、出口费用计入营业
成本,各年金额分别为 1,494.16 万元、1,493.46 万元和 1,634.73 万元。毛利率的计算不包含仓储运输费及
出口费用。

                                             1-1-1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率变动                        变动金额                  变动金额                    变动金额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占利润总                  占利润总                    占利润总
                 变动金额                    变动金额                   变动金额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上升 1%             687.41       5.91%       589.05         5.46%        472.27         6.42%
  上升 0.5%            343.70       2.96%       294.53         2.73%        236.14         3.21%
  下降 0.5%            -343.70      -2.96%     -294.53        -2.73%       -236.14        -3.21%
   下降 1%             -687.41      -5.91%     -589.05        -5.46%       -472.27        -6.42%

     随着未来行业竞争加剧、技术变革加快,客户要求提升等,如公司不能适应
市场变化,无法采取有效手段降低产品成本或提高产品附加值,则将面临产品毛
利率下滑的风险,并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

     4、产品价格年降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为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产品,属于非标定制产品。公司根据
产品成本及销量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产品价格。由于整车厂在其产品生命周期
中一般采取前高后低的定价策略,因此部分整车厂在进行零部件采购时,会根据
其整车定价情况要求其供应商逐年适当下调供货价格。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
来源于汽车和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产品的销售,合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例在 90%以上。该等产品中年降产品各年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 27,810.73 万元、
26,944.42 万元和 37,483.9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8.89%、45.74%
和 54.53%;年降产品合计年降金额分别为 1,039.09 万元、1,235.40 万元和 3,066.00
万元,假设剔除年降影响,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将分别增加 1.35%、1.28%和 2.77%。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汽车、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产品的价格波动对
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测算如下:


                       当期销售价格                      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
   产品类别
                         下降幅度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下降 1%                -0.36%                -0.31%             -0.34%
汽车进气系统
                          下降 3%                -1.10%                -0.95%             -1.03%
  及配件
                          下降 5%                -1.86%                -1.60%             -1.73%
                          下降 1%                -0.25%                -0.27%             -0.25%
摩托车进气系
                          下降 3%                -0.76%                -0.80%             -0.75%
  统及配件
                          下降 5%                -1.28%                -1.35%             -1.27%



                                             1-1-1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上表计算主营业务毛利率时,成本数据均不包含仓储运输费及出口费用。

     由上表可见,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波动对公司毛利率存在一定的影响。如果
公司不能做好生命周期管理和成本管控,积极开拓新客户新产品,将面临产品平
均售价下降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毛利率水平和盈利能力。

     5、原材料供应和价格波动风险

     在汽车行业中,整车厂、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原材料企业组成了一体化供应
链体系,为保证交付最终用户的产品质量,整车厂会对采购源头进行控制,保证
所采购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各种规格的基础原材料(包括塑料
原料、橡胶原料、活性炭粉等)、橡胶件、塑料件、五金件等,若主要原材料供
应不及时或质量不稳定,将会影响公司与整车厂商的稳定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成本以材料成本为主,各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
比例分别为 75.35%、75.66%和 76.92%,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营业成本存在较
大的影响。2021 以来,由于橡胶、塑料、钢材等基础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部
分外购件供应商陆续与公司协商要求涨价,导致 2022 年公司各类外购件采购均
价较 2021 年均有所上涨,其中橡胶件采购均价较 2021 年上涨 19.53%,塑料件
采购均价较 2021 年上涨 11.03%,五金件采购均价较 2021 年上涨 15.38%。若未
来原材料价格在现有价格基础上再次出现大幅上涨的情况,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
采购价格存在涨价风险。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毛利率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
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上升 1%                   -0.50%               -0.47%               -0.47%
       上升 3%                   -1.50%               -1.41%               -1.42%
       上升 5%                   -2.49%               -2.35%               -2.37%
       下降 1%                      0.50%                0.47%              0.47%
       下降 3%                      1.50%                1.41%              1.42%
       下降 5%                      2.49%                2.35%              2.37%

    注:上表计算主营业务毛利率时,成本数据均不包含仓储运输费及出口费用。



                                      1-1-1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由于原材料成本占产品营业成本比例较高,如原材料价格受宏观经济、政治
环境、汇率波动、国际石油价格等外部因素影响而大幅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经营
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6、新客户开拓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汽车类主要客户为广汽集团、吉利集团、奇瑞集团、比亚
迪和长城汽车等,摩托车类主要客户为五羊本田、新大洲本田、大长江集团、建
设雅马哈和厦门厦杏等,新开拓的客户及对应的收入相对较少。长城汽车系发行
人 2019 年开拓的新客户,报告期内,发行人汽车领域新开拓的主要客户系东风
岚图和重庆睿蓝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上述新客户对应的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合计仅
885.44 万元、2,268.56 万元和 3,005.58 万元,摩托车领域新开拓的主要客户为重
庆高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莫里尼机车有限公司,对应的各期主营业务收入
合计仅 26.43 万元、61.11 万元和 113.47 万元。若公司未来新客户开拓效果持续
不理想,将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7、公司主要客户新能源车型相关订单获取不充分的风险

     公司汽车领域的客户主要为吉利集团、广汽集团、比亚迪、奇瑞集团、长城
汽车等整车厂商。报告期内,发行人来源于比亚迪的传统燃油车型配套收入随着
该客户逐步停产燃油车而大幅缩减,且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暂未取得
比亚迪的纯电动车型、奇瑞集团纯电动车型以及长城汽车纯电动车型的配套订单。
未来,随着主要客户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陆续进行电气化转型,更多地推出混
动和纯电动车型,若发行人产品无法紧跟客户车型更新换代需求,公司将面临主
要客户新能源车型相关订单获取不充分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
利影响。

     8、质量控制风险

     近年来国家对汽车、摩托车行业产品质量的要求日趋严格,整车厂对其零部
件供应商的品质要求随之进一步提高,如果出现零部件质量问题,整车厂将通过
质量追溯机制向上游零部件供应商索赔。报告期内,公司质量赔偿金额分别为
138.65 万元、66.44 万元和 155.91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24%、
0.10%和 0.22%。

                                  1-1-1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生产的汽车、摩托车进气系统等品种繁多、质量要求高,应用于汽车、
摩托车发动机等核心部件,一旦因本公司质量问题导致客户生产的整车被大规模
召回,公司将面临客户的索赔风险,并对未来的持续合作产生不利影响。

     9、摩托车行业政策变化及市场需求下滑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各地相继出台“限摩”、“禁摩”等相关规定,目前全国已有
近 200 个城市采取了不同程度的“禁摩”或“限摩”政策,对摩托车产业发展造
成了一定冲击,若未来各地相关政策进一步收紧,或制定相关政策的地区增多,
摩托车市场可能将面临向边缘城镇和乡村地区转移的风险,从而导致发行人下游
摩托车整车厂订单出现萎缩,进而对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造成冲击,对公司生产
经营会造成不利影响。

     2020 年至 2022 年,我国二轮燃油摩托车产量分别为 1,250.15 万辆、1,467.61
万辆和 1,233.34 万辆,2022 年产量有所下降,长远来看随着我国汽车普及程度
的提升,国民对摩托车传统的代步和运输需求可能会逐渐降低。同时,虽然摩旅
文化的兴起一定程度上带动了摩托车整体市场销量,但以休闲娱乐为主要目的的
中大排量摩托车市场份额仍相对较低,其占摩托车市场总量的比例仅为 3%左右。
此外,摩托车出口量增加的可持续性亦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未来存在因摩托车
市场需求下滑,导致发行人产品销量减少的风险。

     10、新旧产业融合失败风险

     随着汽车产业与信息通信业的深度融合,汽车产业正在发生变化,产业互融
渐成行业常态,汽车与能源、信息通信等领域加速融合,轻量化、电动化、智能
化成为汽车产业发展趋势。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开发出满足新领域市场需求的产品,
公司将存在新旧产业融合失败的风险。

     1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内燃机进气系统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广
泛应用于汽车、摩托车、通用机械内燃机进气系统。公司业务的发展与我国汽车、
摩托车行业的发展紧密相关。汽车、摩托车行业与宏观经济关联度较高,国际及
国内宏观经济的波动都将对我国汽车、摩托车的生产和消费带来影响。


                                   1-1-1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受国内外环境、产业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整车厂的销量存在一定的波
动。公司作为一级供应商向整车厂供货,整车市场的波动传导至公司,会对公司
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2022 年 4 月,国内乘用车产销环比分别下降 47.1%
和 48.2%,同比分别下降 41.9%和 43.4%;2022 年 1-4 月,乘用车累计产销同比
分别下滑 2.6%和 4.2%。在此背景下,公司 2022 年第二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
期基本持平,未实现快速增长,叠加外购件采购均价上涨等原因,公司 2022 年
第二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对公司 2022 年上半年的整体业绩产生一
定的不利影响。

     若未来经济增速放缓,汽车、摩托车消费继续萎缩,产销量可能出现下滑,
对整车厂及零部件供应商造成不利影响,将可能造成公司订单减少、存货积压、
货款回收困难等状况,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2、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增速放缓的风险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分别为 6,607.31 万元、9,750.79 万元和 10,137.64 万元,2021 年和 2022
年增幅分别为 47.58%和 3.97%,2022 年增速放缓,较 2021 年下降 43.61 个百分
点,发行人存在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增速持续放缓的风险。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 年 10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7,7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周书忠
               浙江省台州市海昌路 1500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台州市海昌路 1500
注册地址
               号                          址                 号
控股股东       周书忠                      实际控制人         周书忠、胡婉音和周恒跋
                                           在其他交易场所
               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行业分类                                   (申请)挂牌或上   -
               造
                                           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司                                             司
发行人律师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通合伙)

                                         1-1-1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
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
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     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
关系或其他利益                             或其他利益。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
                                           收款银行
构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行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无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2,588.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3%
其中:发售新股数量      2,588.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3%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发行后总股本            10,338.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35.66 元/股
                        36.36 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
发行市盈率
                        本全面摊薄计算)
                                                                    1.31 元/股(按
                                                                    2022 年经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
                        6.39 元/股(按公司截至
                                                                    性损益前后孰
                        2022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每股收益      低的归属于母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
                                                                    公司股东的净
                        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利润除以本次
                                                                    发行前总股本
                                                                    计算)
                                                                    0.98 元/股(按
                                                                    2022 年经审计
                        12.73 元/股(按公司截至
                                                                    的扣除非经常
                        2022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
                                                                    性损益前后孰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与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收益      低的归属于母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
                                                                    公司股东的净
                        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
                                                                    利润除以本次
                        算)
                                                                    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发行市净率              2.80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
发行方式                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
                        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机构投资者以及在深圳

                                         1-1-1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证券交易所开户且取得创业板投资资格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
                       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922,880,800.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           821,414,439.47 元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50 万套汽车进气系统及 100 万套燃
                       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扩产项目
                       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年产 130 万套汽车进气系统扩产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改造升级及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保荐及承销费用:7,483.05 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1,400.00 万元;
                       3、律师费用:731.13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22.64 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09.82 万元;
                       注:以上发行费用除均不含增值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专项资管计划中信建投股管家恒勃
                       控股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中信建投股管家恒勃控股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 2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最终获配股份数量为 89.8036
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47%。员工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
                       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
                       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为 35.66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
                       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
                       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
与战略配售情况(如有)
                       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
                       行的战略配售。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
称、持股数量及拟公开
                       不适用
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
用的分摊原则(如有)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询价公告日期       2023 年 5 月 29 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23 年 5 月 3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3 年 6 月 5 日
申购日期               2023 年 6 月 6 日
缴款日期               2023 年 6 月 8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股票上市日期
                       市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多年来主要从事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

                                       1-1-2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包括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和通用机械进气系统及配件。

     公司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被中国内燃
机工业协会评为“中国内燃机零部件行业排头兵企业”,系汽车、摩托车、通用
机械行业知名制造企业的配套供应商,与广汽集团、吉利集团、奇瑞集团、比亚
迪、长城汽车、东风日产、五羊本田、新大洲本田、大长江集团、春风动力、建
设雅马哈、厦门厦杏、本田动力、富世华等多家国内外知名品牌保持着长期稳定
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按应用领域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汽车进气系
                       38,363.50         55.81%      29,586.69       50.23%   25,284.67      53.54%
  统及配件
摩托车进气
                       26,587.97         38.68%      25,035.61       42.50%   18,668.99      39.53%
系统及配件
通用机械进
气系统及配              3,789.06          5.51%       4,283.06        7.27%    3,273.81       6.93%
    件
    合计               68,740.53        100.00%      58,905.37   100.00%      47,227.47     100.00%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各种规格的基础原材料(塑料原料、橡胶原料、活性炭粉
等)、橡胶件、塑料件、五金件等,市场供应良好。所需原材料的供应商数量众
多,原材料供应充足,主要原材料及重要供应商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五节 业务与技术/五、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报告期内,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组织生产,以及多品种批量生产的柔性化生产
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的汽车、摩托车及通用
机械企业,重要客户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四、发行
人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测算,2022
年,公司汽车空气滤清器销量占国内乘用车空滤器的市场份额为 10.24%,摩托
车主空气滤清器占国内二轮燃油摩托车空滤器的市场份额为 39.81%。


    五、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情况

                                                  1-1-2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公司的技术创新性

     发行人作为专业从事内燃机进气系统研发、生产、销售的产研一体企业,自
成立以来,就始终保持“创新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这一理念,在技术研发、生
产工艺、产品种类和功能上不断创新。公司从成立早期的仿制开发,到对标提升,
再到目前的同步开发和自主研发;从仅提供摩托车空滤器到可以提供摩托车、汽
车进气系统总成,并成为行业内知名的内燃机进气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在研发
的方向上积极响应国家对环保与节能减排的更高要求。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被
评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国内燃机零部件行业排头兵企业,公司技
术研发中心被评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
省恒勃汽车进气系统省级企业研究院。在产品研发设计、产品生产工艺等方面形
成了丰富的技术创新成果,掌握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并已授权专利 100 余项。此
外,公司集结了一批具有深厚的专业背景、较强的研发实力和丰富的研发经验的
技术人才以及各方面的技术力量,在行业内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储备,
可以准确把握市场技术的发展趋势和潮流,并进行前沿性的研发。

     公司持续加强技术攻关和创新体系建设,追赶国际先进技术,已形成覆盖产
品设计、模具制造、产品生产、试验检测的一体化模式。凭借良好的企业管理和
模块化供货能力的提升,在原材料选择、产品研发、模具研发、产品生产等多个
细分领域之间形成协同效应,受到主机厂的广泛青睐。


   (二)公司的成长性

     1、主营业务收入成长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从事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通用机械等产品的研发、
生产、销售。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7,227.47
万元、58,905.37 万元和 68,740.53 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

     2、利润成长性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发行人利润水平呈上升趋势,发行人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6,607.31 万元、9,750.79 万
元和 10,137.64 万元。

                                  1-1-2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净利润                                10,387.55               9,537.66               6,474.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0,387.55               9,537.66               6,474.05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0,137.64               9,750.79               6,607.31
利润

     3、资产规模成长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46,765.23                42,554.12                39,145.86
   非流动资产                     31,014.51                22,360.36                23,500.12
    资产总计                      77,779.74                64,914.49                62,645.98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从 62,645.98 万元增长到 2022 年末的
77,779.74 万元,主要系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带动总资产增加,表明公司保持持续
发展的良好态势。

     从资产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2.49%、65.55%和 60.13%,资产流动性较高,资产整体质量良好。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收入及利润水平、总资产规模持续增长,符合创业板对
企业的成长性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较强的研发能力不断推出新产品,以可靠的产品质量和
优质的售后服务赢得良好的市场口碑,凭借广阔的市场前景、优秀的技术创新能
力和多方位的竞争优势,公司预计未来仍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三)公司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及其依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
修订)》,属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相关规定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
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

                                             1-1-2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1、农
林牧渔业;2、采矿业;3、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4、纺织业;5、黑色金属
冶炼和压延加工业;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建筑业;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住宿和餐饮业;10、金融业;11、房地产业;1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禁止产能过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中的淘汰类行业,以及从事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类金融业务的企业在创业板
发行上市。

     公司主要从事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汽车制造业”,行业
分类代码为 C3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第
36 类大类“C36 汽车制造业”中的“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因此,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
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第五条规定的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
上市或禁止类行业;公司行业分类准确、不存在所属行业分类变动的可能;公司
不存在主要依赖国家限制产业开展业务。


   (四)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及其依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
修订)》第三条的要求:“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最近一年
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或者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
长率不低于 20%。

     ……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 3 亿元的企业,或者按照《关于开展创新企业
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则申报创业板的已境外上市
红筹企业,不适用前款规定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

     2020 年至 2022 年,研发费用分别为 3,043.81 万元、3,860.33 万元和 4,124.55
万元,最近三年研发投入累计金额为 11,028.68 万元,符合“最近三年累计研发


                                    1-1-2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投入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的要求。同时,公司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 71,304.19
万元,超过 3 亿元,因此可不适用“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的要求。综上,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
规定(2022 年修订)》第三条的相关要求。


     六、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资产总额(万元)                      77,779.74                 64,914.49                 62,645.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9,511.68             39,124.13                 29,586.47
权益(万元)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9.94                  33.68                     48.39
(%)
营业收入(万元)                      71,304.19                 63,314.07                 57,336.36

净利润(万元)                        10,387.55                  9,537.66                  6,474.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0,387.55                  9,537.66                  6,474.05
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0,137.64                  9,750.79                  6,607.31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1.34                  1.23                      0.88

稀释每股收益(元)                             1.34                  1.23                      0.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3.44                  27.76                     27.56
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1,597.89              8,393.21                 11,478.25
流量净额(万元)
现金分红(万元)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5.78                  6.10                      5.31
的比例(%)
    注 1:现金分红为公司实际发放的含税现金股利金额。
    注 2:上述相关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影响归
属于发行人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3)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
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



                                                1-1-2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
期末的累计月数。
    (4)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
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
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6)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经营情况良好,主要业
务模式、主要产品的采购和销售、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
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2023 年 1-3 月业绩情况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汇会计师对公
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中
汇会阅[2023]5244 号”《审阅报告》。


     公司 2023 年 3 月末及 2023 年 1-3 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1-1-2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例

资产总计                         80,884.31                  77,779.74          3.99%

负债总计                         28,519.62                  28,268.06          0.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364.69                  49,511.68          5.76%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1-3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7,457.71                  16,034.81          8.87%
营业利润                          3,149.86                   3,269.48          -3.66%
利润总额                          3,277.63                   3,275.36          0.07%
净利润                            2,853.01                   2,833.54          0.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853.01                   2,833.54          0.69%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2,755.67                   2,805.65          -1.78%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457.40                   3,267.05          5.83%
量净额


     经审阅,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状况总体良好,资产负债结
构稳定,资产总额为 80,884.31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3.99%,资产规模总体稳定,
负债总额为 28,519.62 万元,与上年末基本持平;2023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 17,457.71 万元,同比增长 8.87%,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55.67 万元,同比下滑 1.7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3,457.4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90.35 万元,同比增长 5.83%。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面临的国家产业政策等
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内容和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核心业务人员未发
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状况整体稳定,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
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
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
中披露了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申报会计师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三)2023 年 1-6 月业绩预计


     根据已实现的经营业绩、在手订单等情况,公司 2023 年 1-6 月业绩预计情
况具体如下:

                                         1-1-2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1-6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3,282.89-36,549.71         31,733.52       4.88%-15.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5,034.35-5,514.35          5,028.36        0.12%-9.66%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4,751.91-5,231.91          4,727.55       0.52%-10.67%
净利润

       根据公司已实现的经营业绩、在手订单等情况,预计公司 2023 年 1-6 月实
现营业收入 33,282.89 万元至 36,549.71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 4.88%至 15.18%;
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034.35 万元至 5,514.35 万元,较上年同
期变动 0.12%至 9.6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751.91 万元至 5,231.91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 0.52%至 10.67%。

以上 2023 年 1-6 月业绩预计情况为发行人财务部门初步估算数据,未经会计师
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发行人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
标准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发行人 2021 年和 2022 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9,537.66 万元和 10,137.64 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
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要求。因此,发行人符合所选上市标准的要求。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的特殊安排。


        十、募集资金用途与未来发展规划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预计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拟实施主体
                                                        (万元)       金数额(万元)


                                          1-1-2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50 万套汽车进气系统及 100 万
 1                                     发行人     15,174.36     15,174.36
       套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扩
                   产项目
       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年产
 2     130 万套汽车进气系统扩产项      重庆恒勃    7,278.33       7,278.33
                   目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改
 3                                     发行人      5,362.80       5,362.80
         造升级及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发行人     25,000.00     25,000.00
                合计                       -      52,815.49     52,815.49

     对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
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投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
将根据项目进展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
先置换已发生的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剩余部分用于项目的后续建设,
争取尽早投产。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缺口部分由公
司采取自筹方式解决。

     未来,公司将继续提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开展产学研合作,不断加大
研发投入和人才培养力度,持续提升同步开发能力,研发满足新环保标准的产品;
抓住国内汽车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扩大进气系统等产品的产能,在深化现有客
户合作的基础上,争取进入更多合资、外资品牌的配套体系,努力发展为国内乃
至全球一流的汽车零部件品牌。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详细情况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1-1-2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
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1、新客户开拓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汽车类主要客户为广汽集团、吉利集团、奇瑞集团、比亚
迪和长城汽车等,摩托车类主要客户为五羊本田、新大洲本田、大长江集团、建
设雅马哈和厦门厦杏等,新开拓的客户及对应的收入相对较少。长城汽车系发行
人 2019 年开拓的新客户,报告期内,发行人汽车领域新开拓的主要客户系东风
岚图和重庆睿蓝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上述新客户对应的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合计仅
885.44 万元、2,268.56 万元和 3,005.58 万元,摩托车领域新开拓的主要客户为重
庆高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莫里尼机车有限公司,对应的各期主营业务收入
合计仅 26.43 万元、61.11 万元和 113.47 万元。若公司未来新客户开拓效果持续
不理想,将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公司主要客户新能源车型相关订单获取不充分的风险

     公司汽车领域的客户主要为吉利集团、广汽集团、比亚迪、奇瑞集团、长城
汽车等整车厂商。报告期内,发行人来源于比亚迪的传统燃油车型配套收入随着
该客户逐步停产燃油车而大幅缩减,且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暂未取得
比亚迪的纯电动车型、奇瑞集团纯电动车型以及长城汽车纯电动车型的配套订单。
未来,随着主要客户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陆续进行电气化转型,更多地推出混
动和纯电动车型,若发行人产品无法紧跟客户车型更新换代需求,公司将面临主
要客户新能源车型相关订单获取不充分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
利影响。




                                  1-1-3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其他业务拓展风险

     除主营产品外,发行人其他业务产品包括园林机械、口罩和空气消毒机等。
2020 年公司以口罩业务为契机,开始逐步涉足医疗大健康产业,于当年度推出
了空气消毒机产品。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空气消毒机业务带来的收入仅
分别为 42.21 万元、197.40 万元和 143.48 万元,金额较小,该业务尚处于初始起
步阶段。公司的其他业务产品与主营产品存在一定的差异,面对的市场和客户均
不同,发行人在其他业务领域尚缺乏成熟的运营经验。未来,若公司的其他业务
开展未达预期,将会对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4、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增速放缓的风险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分别为 6,607.31 万元、9,750.79 万元和 10,137.64 万元,2021 年和 2022
年增幅分别为 47.58%和 3.97%,2022 年增速放缓,较 2021 年下降 43.61 个百分
点,发行人存在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增速持续放缓的风险。

     5、质量控制风险

     近年来国家对汽车、摩托车行业产品质量的要求日趋严格,整车厂对其零部
件供应商的品质要求随之进一步提高,如果出现零部件质量问题,整车厂将通过
质量追溯机制向上游零部件供应商索赔。报告期内,公司质量赔偿金额分别为
138.65 万元、66.44 万元和 155.91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24%、
0.10%和 0.22%。

     公司生产的汽车、摩托车进气系统等品种繁多、质量要求高,应用于汽车、
摩托车发动机等核心部件,一旦因本公司质量问题导致客户生产的整车被大规模
召回,公司将面临客户的索赔风险,并对未来的持续合作产生不利影响。

     6、境外采购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境外厂商采购金额分别为 245.56 万元、229.90 万元和
313.17 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85%、0.66%和 0.75%,占比较低。未
来,若进口国同我国产生贸易摩擦,引发限制出口,可能导致发行人采购受到限
制,或出现供应短缺、或供应商合作终止等情况,导致公司相关零部件短缺、成


                                   1-1-3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价格波动、产品性能下降等问题,从而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产品质量稳定性
构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1、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7.19%、37.91%和 35.16%2,存在一
定的波动。假设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不变,但主营业务毛利率出现一定程度的
变化,在报告期各期原有毛利率水平上按 0.5%、1%的幅度上升或下降进行测算,
对利润总额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主营业务毛利                     变动金额                   变动金额                      变动金额
  率变动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占利润总                   占利润总                      占利润总
                  变动金额                    变动金额                     变动金额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上升 1%             687.41        5.91%       589.05           5.46%        472.27           6.42%
  上升 0.5%            343.70        2.96%       294.53           2.73%        236.14           3.21%
  下降 0.5%            -343.70       -2.96%     -294.53           -2.73%      -236.14          -3.21%
   下降 1%             -687.41       -5.91%     -589.05           -5.46%      -472.27          -6.42%

     随着未来行业竞争加剧、技术变革加快,客户要求提升等,如公司不能适应
市场变化,无法采取有效手段降低产品成本或提高产品附加值,则将面临产品毛
利率下滑的风险,并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在报告期内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按照 15%缴纳企业所
得税,上述优惠政策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656.80                  545.28              495.78
              利润总额                          11,624.65              10,789.62              7,353.24


2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仓储运输费、出口费用计入营业
成本,各年金额分别为 1,494.16 万元、1,493.46 万元和 1,634.73 万元。毛利率的计算不包含仓储运输费及
出口费用。

                                              1-1-3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5.65%             5.05%              6.74%

    如果未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以后年度
不能被持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而按 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会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2,754.50 万元、14,177.99 万
元和 15,116.8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2.25%、22.39%和 21.20%。公
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60、4.70 和 4.87。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除此之外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短,主要在 1 年以内。

    未来受市场环境变化、客户经营情况及订单进度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存
在货款回收不及时、应收账款金额增多、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引致的经营风险。

     4、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137.06 万元、12,519.45 万元
和 14,855.20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18%、19.29%和 19.10%。存货周
转率分别为 3.28、3.50 和 3.373。如果原材料价格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产品单
价受价格年降、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将面临存货减值的风险。此外,整
车更新换代亦会引致公司部分存货存在减值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加强存货管理,
加快存货周转,将存在存货周转率下降引致的经营风险。

     公司销售模式中存在寄售模式,同时公司产品出库时间与公司根据客户提供
的对账单确认收入的时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发出商品余额较大,报告期各期
末余额分别为 4,628.06 万元、5,851.53 万元和 6,224.90 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
分别为 40.58%、41.73%和 38.65%,主要存放于客户自有仓库或第三方物流仓库,
未来公司若不能严格执行异地存货的风险防范机制,公司会存在一定的存货灭失
风险。




3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仓储运输费、出口费用计入营业
成本,存货周转率的计算不包含仓储运输费及出口费用。

                                             1-1-3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导致利润下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共计
19,601.80 万元,预计每年新增折旧摊销费用约 1,549.58 万元。如果募投项目建
成后,不能按计划投产并产生效益,则公司经营业绩有下降的风险。

      (三)创新风险

     1、新旧产业融合失败风险

   随着汽车产业与信息通信业的深度融合,汽车产业正在发生变化,产业互融
渐成行业常态,汽车与能源、信息通信等领域加速融合,轻量化、电动化、智能
化成为汽车产业发展趋势。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开发出满足新领域市场需求的产品,
公司将存在新旧产业融合失败的风险。

     2、技术创新风险

   公司的内燃机进气系统产品用于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中,出现故障失效将引
起整车性能降低、用户舒适度降低甚至发生故障,因此对于公司产品的技术要求
标准高。如果公司的技术创新发生方向性错误,或研发速度落后于竞争对手,则
公司存在技术创新失败或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四)技术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随着整车产品正逐渐转变为新一代智能终端,整车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不断
加快,因此对于整车产业链的要求提升,上游零部件厂商必须加大研发投入,不
断改进工艺,才能持续满足整车厂开发新车型的需求。如果公司不能正确判断和
及时把握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工艺技术的演进路线,不能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
产品,将面临订单减少、产品技术逐渐落后甚至被淘汰的风险。

     2、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的核心技术及持续的创新能力是公司在行业内保持竞争优
势的关键。虽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并采取了申请专利等相关措施,以


                                 1-1-3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但仍不能杜绝公司的核心技术被侵犯和泄密的
风险。一旦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保持竞争优势造成不利影响。

       (五)内控风险

       1、实际控制权集中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书忠、胡婉音、周恒跋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合计为 91.89%,能够对公司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存在因控制权较为集中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
控股比例优势,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施加影响或者实施其他
控制,从事有损于公司利益的活动,将会对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不利影
响。

       2、生产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淀,公司积累了一批技术、管理、营销人才,并建立了
稳定的经营管理体系。随着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升级,资产及利润规模逐渐增
长,报告期各期末净资产分别为 29,586.47 万元、39,124.13 万元和 49,511.68 万
元,各期净利润分别为 6,474.05 万元、9,537.66 万元和 10,387.55 万元。如何建
立一套更加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以及内控制度,持续引进和培养各方面人才将成
为公司面临的一大问题。未来,公司的经营管理机制若无法匹配业务规模的增长,
公司的发展将面临一定的风险。

       (六)法律风险

       1、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的情形,经测算报告期各期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金额分别为 222.16 万元、
187.21 万元和 128.43 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43%、1.96%和 1.24%。因
此,发行人可能面临因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续受到处罚或追缴的
风险。




                                   1-1-3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未来下游燃油车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目前,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主要应用于燃油车以及
新能源混合动力车。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以及按照一辆燃油车或者新能
源混合动力车配备一套汽车空滤器产品进行估算,2020 年至 2022 年,我国乘用
车空滤器需求量分别为 1,888.90 万件、1,864.70 万件和 1,873.10 万件,整体需求
量呈现出一定的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收入主要来
源于混动车型,来源于纯电动车型的收入分别仅为 421.04 万元、632.11 万元和
1,601.93 万元,金额很小,涉及的相关产品主要为膨胀箱及冷却水壶。若未来纯
电动车的发展速度超出公司预期,将会对燃油车市场造成一定的冲击,公司将面
临下游燃油车产销下滑导致的产品需求减少的风险。


   (二)汽车行业芯片短缺的风险

     车用芯片是汽车整车电子控制系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从全球来看,芯片
产业链关键厂商主要分布在美国、韩国、日本、中国台湾等地。国外芯片厂商正
常生产和运输如受到影响,会使得国内的芯片供给存在供应不足的风险。同时,
笔记本电脑、游戏机、电视等用于居家办公和娱乐的电子产品需求快速上升,使
得全球芯片供应短时间内难以跟上需求的变化,电子产品耗用大量的芯片产能。

     发行人众多汽车客户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缺芯”影响,吉利集团、长城汽
车、比亚迪等均在 2021 年年报中披露芯片短缺对其经营带来了不利影响,吉利
集团更是明确表示全球芯片供应短缺将继续于 2022 年对其销售表现及盈利能力
造成压力。如果芯片厂商未能通过扩大芯片产能或调整生产计划等措施保障汽车
行业芯片的供应,或调整周期较长,将会限制全球包括国内汽车产销量的增长,
从而对公司当期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1-3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产品价格年降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为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产品,属于非标定制产品。公司根据
产品成本及销量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产品价格。由于整车厂在其产品生命周期
中一般采取前高后低的定价策略,因此部分整车厂在进行零部件采购时,会根据
其整车定价情况要求其供应商逐年适当下调供货价格。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
来源于汽车和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产品的销售,合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例在 90%以上。该等产品中年降产品各年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 27,810.73 万元、
26,944.42 万元和 37,483.9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8.89%、45.74%
和 54.53%;年降产品合计年降金额分别为 1,039.09 万元、1,235.40 万元和 3,066.00
万元,假设剔除年降影响,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将分别增加 1.35%、1.28%和 2.77%。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汽车、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产品的价格波动对
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测算如下:


                       当期销售价格             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
   产品类别
                         下降幅度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下降 1%          -0.36%            -0.31%            -0.34%
汽车进气系统
                         下降 3%          -1.10%            -0.95%            -1.03%
  及配件
                         下降 5%          -1.86%            -1.60%            -1.73%
                         下降 1%          -0.25%            -0.27%            -0.25%
摩托车进气系
                         下降 3%          -0.76%            -0.80%            -0.75%
  统及配件
                         下降 5%          -1.28%            -1.35%            -1.27%

    注:上表计算主营业务毛利率时,成本数据均不包含仓储运输费及出口费用。

     由上表可见,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波动对公司毛利率存在一定的影响。如果
公司不能做好生命周期管理和成本管控,积极开拓新客户新产品,将面临产品平
均售价下降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毛利率水平和盈利能力。


   (四)原材料供应和价格波动风险

     在汽车行业中,整车厂、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原材料企业组成了一体化供应
链体系,为保证交付最终用户的产品质量,整车厂会对采购源头进行控制,保证
所采购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各种规格的基础原材料(包括塑料

                                      1-1-3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原料、橡胶原料、活性炭粉等)、橡胶件、塑料件、五金件等,若主要原材料供
应不及时或质量不稳定,将会影响公司与整车厂商的稳定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成本以材料成本为主,各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
比例分别为 75.35%、75.66%和 76.92%,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营业成本存在较
大的影响。2021 以来,由于橡胶、塑料、钢材等基础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部
分外购件供应商陆续与公司协商要求涨价,导致 2022 年公司各类外购件采购均
价较 2021 年均有所上涨,其中橡胶件采购均价较 2021 年上涨 19.53%,塑料件
采购均价较 2021 年上涨 11.03%,五金件采购均价较 2021 年上涨 15.38%。若未
来原材料价格在现有价格基础上再次出现大幅上涨的情况,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
采购价格存在涨价风险。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毛利率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
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上升 1%                   -0.50%               -0.47%               -0.47%
       上升 3%                   -1.50%               -1.41%               -1.42%
       上升 5%                   -2.49%               -2.35%               -2.37%
       下降 1%                      0.50%                0.47%              0.47%
       下降 3%                      1.50%                1.41%              1.42%
       下降 5%                      2.49%                2.35%              2.37%

    注:上表计算主营业务毛利率时,成本数据均不包含仓储运输费及出口费用。

     由于原材料成本占产品营业成本比例较高,如原材料价格受宏观经济、政治
环境、汇率波动、国际石油价格等外部因素影响而大幅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经营
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五)摩托车行业政策变化及市场需求下滑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各地相继出台“限摩”、“禁摩”等相关规定,目前全国已有
近 200 个城市采取了不同程度的“禁摩”或“限摩”政策,对摩托车产业发展造成了
一定冲击,若未来各地相关政策进一步收紧,或制定相关政策的地区增多,摩托
车市场可能将面临向边缘城镇和乡村地区转移的风险,从而导致发行人下游摩托


                                      1-1-3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车整车厂订单出现萎缩,进而对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造成冲击,对公司生产经营
会造成不利影响。

     2020 年至 2022 年,我国二轮燃油摩托车产量分别为 1,250.15 万辆、1,467.61
万辆和 1,233.34 万辆,2022 年产量有所下降,长远来看随着我国汽车普及程度
的提升,国民对摩托车传统的代步和运输需求可能会逐渐降低。同时,虽然摩旅
文化的兴起一定程度上带动了摩托车整体市场销量,但以休闲娱乐为主要目的的
中大排量摩托车市场份额仍相对较低,其占摩托车市场总量的比例仅为 3%左右。
此外,摩托车出口量增加的可持续性亦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未来存在因摩托车
市场需求下滑,导致发行人产品销量减少的风险。


   (六)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内燃机进气系统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广
泛应用于汽车、摩托车、通用机械内燃机进气系统。公司业务的发展与我国汽车、
摩托车行业的发展紧密相关。汽车、摩托车行业与宏观经济关联度较高,国际及
国内宏观经济的波动都将对我国汽车、摩托车的生产和消费带来影响。

     受国内外环境、产业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整车厂的销量存在一定的波
动。公司作为一级供应商向整车厂供货,整车市场的波动传导至公司,会对公司
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2022 年 4 月,国内乘用车产销环比分别下降 47.1%
和 48.2%,同比分别下降 41.9%和 43.4%;2022 年 1-4 月,乘用车累计产销同比
分别下滑 2.6%和 4.2%。在此背景下,公司 2022 年第二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
期基本持平,未实现快速增长,叠加外购件采购均价上涨等原因,公司 2022 年
第二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对公司 2022 年上半年的整体业绩产生一
定的不利影响。

     若未来经济增速放缓,汽车、摩托车消费继续萎缩,产销量可能出现下滑,
对整车厂及零部件供应商造成不利影响,将可能造成公司订单减少、存货积压、
货款回收困难等状况,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1-1-3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
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整体行情、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
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若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认购
不足,公司本次发行将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1-1-4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engbo Holdings Co., LTD.
注册资本                  7,75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0780498777Y
法定代表人                周书忠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5 年 10 月 18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4 年 11 月 28 日
住所                      浙江省台州市海昌路 1500 号
                          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园林机
                          械、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制冷设备研发、制造、销售;货物
经营范围
                          与技术的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邮政编码                  318014
公司电话                  0576-89225888
公司传真                  0576-89225880
互联网网址                www.chinahengbo.com
电子信箱                  stock@hengbo.cc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
                          证券事务部
系的部门
董事会秘书                阮江平
董事会办公室电话          0576-89225888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恒勃股份是由浙江恒勃汽摩部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1 月 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审
[2014]3236 号”《审计报告》,恒勃有限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
资产为人民币 98,794,707.54 元。2014 年 11 月 2 日,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天源评报字[2014]第 0216 号”《浙江恒勃汽摩部件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股份


                                        1-1-4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恒勃有限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
16,681.03 万元,评估增值 6,801.56 万元,增值率 68.85%。

       2014 年 11 月 5 日,各发起人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同意恒勃有限将截
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 9,879.47 万元以 1:0.740728 的比例折成股
份,股数为 7,318.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各
发起人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2014 年 11 月 20 日,恒勃股
份召开创立大会,同意恒勃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 11 月 2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14]3268 号”《验资
报告》,确认截至 2014 年 11 月 20 日,发行人已收到全体股东拥有的恒勃有限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止的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9,879.47 万元,根据公司折股
方案折合股份总数 7,31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超过折股部分的净资产 2,561.47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4 年 11 月 28 日,恒勃股份取得了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
为 331000000031564 的《营业执照》。

       公司的发起人为周书忠、胡婉音和周恒跋 3 名自然人和启恒投资 1 家企业。
恒勃股份设立时,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周书忠                 3,009.00                41.12
 2                胡婉音                 1,805.40                24.67
 3               启恒投资                1,300.00                17.76
 4                周恒跋                 1,203.60                16.45
               合计                      7,318.00                100.00


     (二)恒勃有限的设立情况

       2005 年 8 月 29 日,周书忠、胡婉音签署《浙江恒勃汽摩部件有限公司章程》,
共同设立浙江恒勃汽摩部件有限公司。2005 年 10 月 11 日,台州鼎力联合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台鼎验[2005]243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5 年 10 月 11
日止,恒勃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518.00 万元,各股东均以
货币出资。


                                      1-1-4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恒勃有限设立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周书忠              310.80                  60.00
       2           胡婉音              207.20                  40.00
            合计                       518.00                 100.00

       2005 年 10 月 18 日,恒勃有限取得了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涉及股份和股东变化的情况如下:

     (一)2019 年 12 月,恒勃股份第一次增资

       2019 年 12 月 23 日,经恒勃股份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
行人拟将注册资本由 7,318.00 万元增至 7,383.00 万元,增加部分由启鸿投资以货
币形式认缴 65.00 万元。

       本次增资前,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              股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周书忠               3,009.00              41.12
 2                  胡婉音               1,805.40              24.67
 3                 启恒投资              1,300.00              17.76
 4                  周恒跋               1,203.60              16.45
               合计                      7,318.00             100.00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              股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周书忠                3,009.00              40.76
 2                 胡婉音                1,805.40              24.45
 3                 启恒投资              1,300.00              17.61
 4                 周恒跋                1,203.60              16.30
 5                 启鸿投资                65.00               0.88
               合计                      7,383.00             100.00


                                      1-1-4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完成了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

       2021 年 1 月 4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鉴
[2021]4627 号”《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对本
次增资进行了专项复核。

     (二)2020 年 12 月,恒勃股份第二次增资

       2020 年 12 月 23 日,经恒勃股份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
行人拟将注册资本由 7,383.00 万元增加至 7,750.00 万元,增加部分由宁波明序以
货币形式认缴 367.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              股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周书忠                3,009.00               38.83
 2                胡婉音                1,805.40               23.30
 3               启恒投资               1,300.00               16.77
 4                周恒跋                1,203.60               15.53
 5               启鸿投资                 65.00                 0.84
 6               宁波明序                367.00                 4.74
               合计                     7,750.00               100.00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发行人完成了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

       2021 年 1 月 4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鉴
[2021]4627 号”《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对本
次增资进行了专项复核。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五、公司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的情况




                                     1-1-4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的情况

     2015 年 4 月 21 日,恒勃股份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让的议案》和《关于提请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
让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15 年 10 月 26 日,股转公司下发“股转系统函[2015]7042 号”《关于同
意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恒
勃股份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

     2015 年 11 月 5 日,恒勃股份股票开始在股转系统挂牌,证券简称为恒勃股
份,证券代码为 834165。

     2018 年 12 月 19 日,恒勃股份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议案,
同意公司向股转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2019 年 1 月 22 日,股转公司下发“股转系统函[2019]72 号”《关于同意恒
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公
司股票自 2019 年 1 月 24 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与新三板信息披露差异情况

     本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与公司新三板披露信息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受到处罚的情况

     2016 年 11 月 22 日,发行人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6]29 号)。根据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发行人自 2015 年 11 月 5
日至 2016 年 4 月 19 日期间,公司资金被关联方恒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浙
江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违规占用,累计被占用资金为 3,385 万元(截至 2016
年 4 月 20 日上述占用资金已归还);发生上述事实后,发行人未及时进行信息
披露,直至 2016 年 4 月 22 日才公告披露;周书忠时任公司董事长,对上述违规
事项应承担主要责任。因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96 号)第十四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1-1-4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发行人及其董事长周
书忠予以警示。

        发行人已对上述违规行为进行了整改,占用资金亦已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归
还。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提高了规范运作意识,避免出现股东及
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六、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一)公司的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应光                                        栾月
                        胡       周        应      林                梁       程          肖    拜                 蒋        李           孙      牛
                                                             业等                                        明等
                        婉       书        灵      见                晶       金          晓    晓                 妙                     冰      春
                                                             其余                                        其余
                        音       忠        聪      兵                晶       明          毅    峰                 明        航           洋      晖
                                                             17人                                        6人


                        1.00%   83.85%     3.08%   3.08%     8.98%   3.08%   35.38%   21.54%   15.38%    24.63%   86.38%     4.09%        4.09%   5.45%




                                                        启                                启                                         宁
   周          胡                 周
                                                        恒                                鸿                                         波
   书          婉                 恒
                                                        投                                投                                         明
   忠          音                 跋
                                                        资                                资                                         序

 38.83%       23.30%            15.53%               16.77%                           0.84%                                       4.7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广东恒勃     重庆恒勃            常州恒勃             台州恒倍康           浙江恒倍康                 格林雅             恒倍康贸易


                                                                                   100%



                                                                             宁波恒倍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周书忠,实际控制人为周书忠、
胡婉音和周恒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参见本节之“八、
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的情况”。



                                                                 1-1-4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如下图:

                                              股东大会


                         监事会                                          战略决策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总经理




                                                                   技术研发中心


                                                                                        新
   证      质     综   人    财     采   销      生      生   设   项     实   模             物   内
                                                                                        能
   券             合   力                        产      产                    具
                                                                                        源
   事      量     管   资    务     购   售      制      技   计   目     验   制             控   审
                                                                                        开
   务             理   源                        造      术                    造
                                                                                        发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室   部             部   部
                                                                                        部



     七、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及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情

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8 家全资子公司,1 家分公司,无参股
公司。其中,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重要子公司系广东恒勃、重庆恒勃和常州恒勃,
具体情况列示如下;其余子公司及分公司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八、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一)广东恒勃

         公司名称           广东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 年 3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1,018 万元
         实收资本           1,018 万元
         注册地             江门市棠下镇丰盛工业园西区



                                                 1-1-4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门市棠下镇丰盛工业园西区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 100%
                       制造:滤清器、汽车及摩托车配件(不含发动机),园林机械,家
                       用电器配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制冷器材;销售:金属材料,
      经营范围
                       摩托车及发动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内燃机进气系统产品的生产、销售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
                       系发行人重要子公司,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一致
      关系
                       项目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20,980.82
                       净资产(万元)                                         12,218.31
      财务数据
                       营业收入(万元)                                       26,568.87
                       净利润(万元)                                           1,721.49
                       审计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二)重庆恒勃

      公司名称         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3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718 万元
      实收资本         718 万元
       注册地          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祝英北路 2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祝英北路 2 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 100%
                       制造、销售:滤清器、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通用机械零部
                       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模具;普通货运(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
      经营范围
                       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内燃机进气系统产品的生产、销售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
                       系发行人子公司,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一致
      关系
                       项目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6,000.71
                       净资产(万元)                                           2,879.60
      财务数据
                       营业收入(万元)                                         7,116.18
                       净利润(万元)                                            821.38
                       审计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1-1-4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常州恒勃

      公司名称         常州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5 月 2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 万元
       注册地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汤庄桥宝塔山路 19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汤庄桥宝塔山路 19 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 100%
                       滤清器、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林
                       业机械,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制冷设备的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
      经营范围
                       和技术除外;道路货运经营(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
                       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主营业务         内燃机进气系统产品的生产、销售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
                       系发行人子公司,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一致
      关系
                       项目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10,947.46
                       净资产(万元)                                          1,471.58
      财务数据
                       营业收入(万元)                                        5,635.99
                       净利润(万元)                                           236.27
                       审计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八、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 6 名股东,其中,持有发行人 5%以
上的股东有 4 名,分别为周书忠、胡婉音、周恒跋和启恒投资。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周书忠,实际控制人为周书忠、胡婉音和周恒跋。报告期
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周书忠持有发行人 3,009.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38.83%,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1-1-4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周书忠、胡婉音和周恒跋,其中周书忠和胡婉音系夫妻
关系,周恒跋系周书忠和胡婉音之子。周书忠直接持有公司 38.83%的股份,通
过启恒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14.06%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52.89%的股份;胡婉音
直接持有公司 23.30%的股份,通过启恒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0.17%的股份,合计
持有公司 23.47%的股份;周恒跋直接持有公司 15.53%的股份。周书忠、胡婉音
和周恒跋三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比例合计为 91.89%,共同控制发行
人的经营决策、人事任免等事宜,共同拥有发行人控制权。

     1、周书忠

     周书忠先生,1969 年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33260319690103****,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政治学院,本科学历。周书忠先生为政协第十二
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六届台州市委员会常委、台州市路桥区第六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委、台州市社会组织代表人士联谊会会长、台州市路桥区新的社会阶
层人士联谊会第三届会长、台州市路桥区慈善总会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曾荣获
台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台州市第十次优秀企业家、首届台州市优秀自主创新青年
企业家、2020 年度“十佳创新台州商人”等多项荣誉。

     周书忠先生系发行人创始人之一,自 2005 年 10 月公司设立以来即整体负责
公司的运营发展,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除创立发行人外,周书忠先生
其他主要任职情况为:1998 年 10 月至今历任恒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理、执行
董事;2004 年 3 月至今任广东恒勃执行董事、经理;2006 年 8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浙江恒倍康执行董事、经理;2009 年 8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台州汇丰投资有
限公司董事;2010 年 9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江门市浙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1 年 3 月至今任重庆恒勃执行董事、经理;2012 年 3 月至今历任东莞铱诺科
技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16 年 1 月至今任台州市路桥启超教育投资有限
公司监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铱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
历任浙江恒勃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任广东铱诺
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胡婉音




                                  1-1-5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胡婉音女士,与周书忠先生系夫妻关系,1969 年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
码为 33260319690129****,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政治学院,本科
学历。胡婉音女士系发行人创始人之一,目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除创立发行人
外,胡婉音女士其他主要任职情况为:1998 年 10 月至今历任恒勃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监事;2010 年 8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浙江恒勃贸易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经理;2004 年 3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广东恒勃监事;2011 年 3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重庆恒勃监事;2007 年 10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浙江恒倍康监事;2014
年 5 月至今任启恒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 年 3 月至今任东莞铱诺监事;2022
年 8 月至今任广东铱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东莞铱诺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监事。

     3、周恒跋

     周恒跋先生,系周书忠和胡婉音之子,1993 年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
为 33100419930404****,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学学历。周恒跋先生 2014 年 11
月至今担任发行人董事。除发行人外,周恒跋先生其他主要任职情况为: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汉中市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 2 月
至今任浙江恒倍康执行董事、经理;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东莞金稞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台州恒倍康执行董事、经理;
2020 年 5 月至今任恒倍康贸易执行董事、经理;2020 年 9 月至今任宁波恒倍康
执行董事、经理。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的质

押或其他争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
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发行人其他股东情况

     除周书忠、胡婉音和周恒跋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其他股东
为启恒投资、启鸿投资和宁波明序,基本情况如下:

     1、启恒投资

                                  1-1-5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启 恒 投 资 于 2014 年 5 月 26 日 注 册 成 立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1000307582455J,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胡婉音,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台州市
路桥区路桥辽洋村卖芝桥东路 888-20 号 4 幢,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启恒投资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比例(%)        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1         胡婉音         16.90                 1.00            副董事长
   2         周书忠        1,417.00              83.85         董事长兼总经理
   3         应灵聪         52.00                 3.08         董事兼副总经理
   4         林见兵         52.00                 3.08            副总经理
   5         应光业         32.50                 1.92         格林雅副总经理
   6         高仁法         15.60                 0.92        广东恒勃副总经理
   7         吴映荣         13.00                 0.77             已离职
   8         阮江平         10.40                 0.62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9         毕建国          7.80                 0.46        重庆恒勃副总经理
  10         刘伟丽          6.50                 0.38              监事
  11         罗新宇          6.50                 0.38         格林雅副总经理
  12            黄韬         6.50                 0.38        广东恒勃总工程师
  13         张志华          6.50                 0.38           技术副总监
  14         杨伟朝          6.50                 0.38             已离职
  15         陈卫国          6.50                 0.38         生产技术部部长
  16         王卫良          6.50                 0.38           销售部部长
  17            王敏         6.50                 0.38        常州恒勃销售经理
  18            赵伟         6.50                 0.38           监事会主席
  19         阮雪卫          6.50                 0.38      广东恒勃销售部副部长
  20            赵雨         5.20                 0.31       广东恒勃技术部部长
  21         应漂漂          2.60                 0.15           财务部部长
         合计              1,690.00              100.00

       启恒投资系由其出资人以自筹资金出资设立,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
资者募集设立投资基金的情形,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其资产,亦未受托成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资产,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


                                        1-1-5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人,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2、启鸿投资

       启 鸿 投 资 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 注 册 成 立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1001MA2DY8Q80J,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梁晶晶,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台
州市开发区海丰路 2789 号 1 幢 1 层东,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

       启鸿投资设立至今的合伙人情况未发生过变更,具体为:

                                                                    在发行人处任职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备注
                                                                          情况
  1        梁晶晶              8.56        3.08     普通合伙人         财务人员
  2        程金明             98.44       35.38     有限合伙人        财务负责人
  3        肖晓毅             59.92       21.54     有限合伙人         生产总监
  4        拜晓峰             42.80       15.38     有限合伙人         销售总监
  5        栾月明             21.40        7.69     有限合伙人          已离职
  6        张文伟             12.84        4.62     有限合伙人           监事
                                                                    模具制造部副部
  7        陈祥法              8.56        3.08     有限合伙人
                                                                          长
  8        张敏川              8.56        3.08     有限合伙人       项目部副部长
  9         潘飞               8.56        3.08     有限合伙人          已离职
 10        林丹云              8.56        3.08     有限合伙人        质量部科长
         合计                278.20      100.00          -

       启鸿投资系由其出资人以自筹资金出资设立,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
资者募集设立投资基金的情形,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其资产,亦未受托成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资产,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
人,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3、宁波明序

       宁 波 明 序 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 注 册 成 立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201MA2H8H9N1X,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蒋妙明,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宁
波象保合作区智汇佳苑 11 幢 712 室,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
息咨询服务。


                                        1-1-5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宁波明序设立至今的合伙人情况未发生过变更,具体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备注
     1             蒋妙明             317.00                86.37     普通合伙人
     2              李航               15.00                 4.09     有限合伙人
     3             孙冰洋              15.00                 4.09     有限合伙人
     4             牛春晖              20.00                 5.45     有限合伙人
             合计                     367.00               100.00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宁波明序的实际控制人为蒋妙明,各合伙人的基
本信息如下:

                                    是否拥有其
序        股东
                    性别     国籍   他国家永久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号        名称
                                      居留权
1        蒋妙明      男      中国      否        33260319740130****    浙江省台州市
2         李航       女      中国      否        63010319780104****    广东省深圳市
3        孙冰洋      男      中国      否        22010419880212****    长春市朝阳区
4        牛春晖      男      中国      否        65232319720909****    上海市卢湾区

         宁波明序系由其出资人以自筹资金出资设立,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
资者募集设立投资基金的情形,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其资产,亦未受托成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资产,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
人,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为
启恒投资、恒勃科技、恒勃教育、东莞铱诺、铱诺国际、台州市恒勃技工学校、
东莞铱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铱诺科技有限公司。

         1、启恒投资

         启恒投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其他股东情况/1、启恒投资”。

         2、恒勃科技


                                            1-1-5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恒 勃 科 技 于 1998 年 10 月 29 日 注 册 成 立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1004255290775K,法定代表人为周书忠,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住所为浙
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卖芝桥东路 888-20 号,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
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恒勃科技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周书忠                  2,948.47                     58.97
     2                  周恒跋                  2,051.54                     41.03
                合计                            5,000.00                    100.00

     3、恒勃教育

     恒 勃 教 育 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 注 册 成 立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1004MA2K7G3J5P,法定代表人为周书忠,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住所为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卖芝桥东路 888-20 号,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
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
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销售代理;广告设计、代理;
市场营销策划;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
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日用百货销售;
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恒勃教育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恒勃科技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4、东莞铱诺


                                      1-1-5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东 莞 铱 诺 于 2012 年 3 月 5 日 注 册 成 立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441900590144847T,法定代表人为周敬理,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住所为广
东省东莞市黄江镇田心蝴蝶一路 16 号 5 栋,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模具制造;
真空镀膜加工;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生产;塑胶表面处
理;喷涂加工;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
输(不含危险货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东莞铱诺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恒勃科技                1,200.00                    80.00
     2                  周书忠                   300.00                    20.00
                合计                           1,500.00                   100.00

     5、铱诺国际

     铱诺国际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成立,注册编号为 2762817,注册地址为中国
香港北角蚬殻街 9-23 号秀明中心 12 楼 D 室,股本总额为 100 万港币,其主要从
事贸易业务,目前的出资情况系由东莞铱诺 100%出资。

     铱诺国际作为东莞铱诺的全资销售子公司,仅承担销售主体的职能,而不承
担任何实际经营、管理、生产职能。

     6、台州市恒勃技工学校

     台州市恒勃技工学校(曾用名为台州市科贸技工学校)系恒勃教育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 开 办 的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52331000MJ9800185Y(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徐祥振,住所为台州市路桥区辽
洋村卖芝桥东路 888-20 号,开办资金为 50 万元,业务范围为全日制教学和职业
技能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7、东莞铱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铱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441900MA7G2Q7193,法定代表人为胡勋谦,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住


                                     1-1-5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所为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田心蝴蝶一路 16 号 5 栋 201 室,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产品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计算
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
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模具制造;真空镀膜加工;塑胶表面处理;
喷涂加工;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目前的出资情况系由东莞铱诺 100%出资,系东莞铱诺全资子公司。

     8、广东铱诺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铱诺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322MABWNP3P3Q,法定代表人为胡勋谦,注册资本为 1,500 万人民币,
住所为博罗县园洲镇中华一路 1 号房屋(办公楼),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
物进出口;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高品
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真空镀膜加工;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
研发;五金产品批发;塑胶表面处理;喷涂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
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电子产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
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该公司目前的出资情况系由恒勃科技 100%出资,系恒勃科技全资子公司。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重大违法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
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
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
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1-1-5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数为 7,75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股数不超过 2,588.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数为 10,338 万股,本次拟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份比例为 25%。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假设本次发行股数为
2,588.00 万股,则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数量(万股)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750.00       100.00              7,750.00          74.97
          周书忠                     3,009.00        38.83              3,009.00          29.11
          胡婉音                     1,805.40        23.30              1,805.40          17.46
         启恒投资                    1,300.00        16.77              1,300.00          12.57
          周恒跋                     1,203.60        15.53              1,203.60          11.64
         启鸿投资                       65.00         0.84                65.00            0.63
         宁波明序                      367.00         4.74               367.00            3.5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           2,588.00          25.03
          合计                       7,750.00       100.00             10,338.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 6 名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股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周书忠                            3,009.00                            38.83
 2                  胡婉音                            1,805.40                            23.30
 3                 启恒投资                           1,300.00                            16.77
 4                  周恒跋                            1,203.60                            15.53
 5                 启鸿投资                                 65.00                          0.84
 6                 宁波明序                             367.00                             4.74
                 合计                                 7,750.00                          100.00

       经穿透计算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计有 36 名自然人股东,
不存在股东人数超 200 人的情形。




                                           1-1-5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 3 名自然人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1         周书忠               3,009.00                38.83      董事长、总经理
 2         胡婉音               1,805.40                23.30         副董事长
 3         周恒跋               1,203.60                15.53           董事
         合计                   6,018.00                77.66            -


     (四)发行人股本中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

     (五)申报前十二个月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为宁波明序,其增资入股发行人的主要原因
系看好发行人业务发展潜力和未来发展前景,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23 日,经恒勃股份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
行人拟将注册资本由 7,383.00 万元增加至 7,750.00 万元,增加部分由宁波明序以
货币形式认缴 367.00 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 7.80 元/股,经各方协商确定,按 2020
年当年度实际净利润测算后的市盈率为 9.34 倍。

       宁波明序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其他股东情况/3、宁波明序”。

       根据宁波明序出具的说明,并经穿透核查宁波明序的最终股东情况,宁波明
序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
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宁波明序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

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如下:



                                           1-1-5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周书忠                       38.83
                                                            周书忠和胡婉音系夫妻关系,周恒
         胡婉音                       23.30
                                                                跋系周书忠和胡婉音之子
         周恒跋                       15.53
                                                            胡婉音为启恒投资的普通合伙人,
                                                            周书忠为启恒投资的有限合伙人;
        启恒投资                      16.77                 其余有限合伙人中,林见兵、阮江
                                                            平与周书忠均系表兄弟关系,陈卫
                                                                国和胡婉音系表姐弟关系
                                                            梁晶晶为启鸿投资的普通合伙人,
        启鸿投资                      0.84
                                                              其系胡婉音兄弟之子的配偶

      除此之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简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
董事,具体人员如下:

序号       姓名         职位         提名人                 任期               选聘情况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1       周书忠        董事长       董事会            2020.12-2023.12
                                                                               股东大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2       胡婉音       副董事长      董事会            2020.12-2023.12
                                                                               股东大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3       周恒跋         董事        董事会            2020.12-2023.12
                                                                               股东大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4       应灵聪         董事        董事会            2020.12-2023.12
                                                                               股东大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5       王兴斌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0.12-2023.12
                                                                               股东大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6       项先权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0.12-2023.12
                                                                               股东大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7       武建伟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0.12-2023.12
                                                                               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周书忠先生: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
情况/(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1-6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胡婉音女士: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
情况/(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周恒跋先生: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
情况/(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应灵聪先生: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宁波大学,
大专学历。1989 年 8 月至 2005 年 12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路桥支行分理处主
任、财务科科长;2005 年 12 月至今,历任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董事。
现任发行人董事兼副总经理。

     王兴斌先生: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财经
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2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中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副所长;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台州正和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耀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11 月至今任温岭市艺鸣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监事;2012 年 12 月至 2020 年 9 月
任天台亚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10 月至今任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8 年 8 月至今任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乔其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7 月至今任浙江曙光狮教
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云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2020 年 8 月至今任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易歌企业管
理(台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项先权先生: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
大学,博士学历,一级律师。1983 年 7 月至 1984 年 11 月任台州地区司法局干
部;1984 年 11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台州市律师事务所律师;1998 年 11 月至今
任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2016 年 3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浙江英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0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武建伟先生: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
博士学历。2007 年 10 月至今任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机电研究所所长;2018 年 9


                                  1-1-6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月至今任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副院长;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台州市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嘉兴兆禾工控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台州海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0 年 1 月
至今任台州市联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2 月至今任台州开物
智能制造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
人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简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职工
监事,具体人员如下:

序号      姓名           职位       提名人              任期             选聘情况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1        赵伟        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         2020.12-2023.12
                                                                         股东大会
  2       张文伟         监事       监事会         2021.04-2023.12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3       刘伟丽        职工监事      /            2020.12-2023.12     职工代表大会

       公司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赵伟先生: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大学,
本科学历。2003 年 9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南京金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科
长;2006 年 9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恒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部科长;2009
年 11 月至今,历任发行人品技部部长、研发中心汽车项目部长、销售业务部部
长、采购副总监,现任发行人监事。

       张文伟先生: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国家开放
大学,本科学历。2005 年 10 月至今,任发行人生产制造部副部长,现任发行人
监事。

       刘伟丽女士: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经济
管理学院,大专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2001 年 3 月至 2002 年 1 月,任吉利集
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人事干事;2002 年 1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恒勃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8 年 11 月至今历任发行人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副部
长、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


                                          1-1-6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有 5 名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人员如下:

 序号          姓名                 职位                     任期
   1          周书忠               总经理               2020.12-2023.12
   2          林见兵               副总经理             2020.12-2023.12
   3          应灵聪               副总经理             2020.12-2023.12
   4          阮江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20.12-2023.12
   5          程金明             财务负责人             2020.12-2023.1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周书忠先生: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
情况/(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林见兵先生: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工业
大学,本科学历。2001 年 4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恒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06 年 3 月至今历任发行人副总经理、董事;2017 年 5 月至今任常州恒勃
执行董事。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应灵聪先生: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技术人员/(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1、董
事会成员简介”。

       阮江平先生:198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民族
大学,本科学历。2007 年至今历任发行人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办主任、董事会
秘书和副总经理;2011 年 8 月至今任格林雅执行董事、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德国博夫曼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

       程金明先生: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财经
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台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2001 年 9 月至
2016 年 4 月历任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长、成本管理处处长、摩托
车事业部财务负责人、智能机械事业部财务负责人;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 6 月


                                      1-1-6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任浙江汇联税务师事务所台州分所副所长;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浙江瑞
人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 年 6 月至今历任发行人财务部部长、财
务负责人。现任发行人财务负责人。

     4、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张志华先生: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九江船舶
学院,大专学历。2001 年 8 月至 2004 年 1 月,任港深模具厂塑胶模具师傅;2004
年 3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日升电子厂模具设计师;2006 年 9 月至 2008 年 2 月,
任锐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结构工程师;2008 年 3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瑞莱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主管;2008 年 8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恒勃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设计部副部长;2014 年 11 月至今,历任发行人设计部副部长、技术副总监。
其曾参与“一种乘用车发动机顶置空气滤清器”、“具有防雪结构的汽车进气管
结构”、“一种车用信号诊断系统的快速母插接器”、“一种车用油箱的燃油蒸
发控制脱附装置”和“一种卡扣结构的车用塑料管”等多项专利的研究与开发。

     赵雨先生:198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国家开放大
学,本科学历,机械工程师。2007 年 7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恒勃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项目员;2012 年 10 月至 2019 年 3 月,历任发行人项目科长、部长助理、
副部长;2019 年 4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常州恒勃品技部部长;2020 年 10 月至
今,任广东恒勃技术部部长。其曾参与“通用机小流量空滤器进气阻力的检测设
备”、“一种阻燃分流式低通气阻抗空滤器”和“异形空气滤清器螺钉锁附工装”
等多项专利的研究与开发。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的兼职情况如下:

                                             兼职情况                 是否本公
  姓名       在本公司职务
                                    单位名称               职务       司关联方

                               恒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是
 周书忠     董事长、总经理
                             浙江恒勃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是



                                    1-1-6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兼职情况                     是否本公
  姓名       在本公司职务
                                       单位名称                 职务        司关联方

                                 东莞铱诺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是
                                 铱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           是
                            台州市路桥启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是
                                 广东铱诺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是
                                 恒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           是
                                 东莞铱诺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是
                                                               执行事务
 胡婉音         副董事长               启恒投资                                是
                                                               合伙人
                                 广东铱诺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是
                               东莞铱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是
                             浙江耀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是
                              温岭市艺鸣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监事           是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否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否
                                浙江乔其森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是
                            浙江曙光狮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是

 王兴斌         独立董事     浙江云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是
                             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否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否
                                                               执行事务
                            台州正和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是
                                                               合伙人
                            浙江中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
                                                               副所长          否
                                        合伙)
                                                               执行董事
                             易歌企业管理(台州)有限公司                      是
                                                               兼经理
 项先权         独立董事         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           主任           否
                                                               董事、经
                              台州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是
                                                                 理
                                                               执行董事
                                 台州海辰科技有限公司                          是
                                                               兼经理
 武建伟         独立董事     台州市联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是
                                  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           副院长          否
                             台州开物智能制造技术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
                                                                               是
                                     (有限合伙)              合伙人




                                      1-1-6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

系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中,周书忠与胡婉音为夫
妻关系,周恒跋为周书忠与胡婉音之子;周书忠与阮江平系表兄弟关系;周书忠
与林见兵系表兄弟关系。

     除此以外,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
亲属关系。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涉及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均不存在涉及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五)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定的

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发行人与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均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与独立董事签订了《独立董事聘任合
同》,除上述协议外,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签署
其他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协议双方均按协议的规定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
上述合同和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不存在违约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

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1-6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比例
 姓名          职务
                           (万股)        (万股)            (万股)          (%)
          董事长、总经
周书忠                        3,009.00            1,090.00        4,099.00           52.89
              理
胡婉音      副董事长          1,805.40              13.00         1,818.40           23.47
周恒跋         董事           1,203.60                   -        1,203.60           15.53
          董事、副总经
应灵聪                               -              40.00           40.00             0.52
              理
王兴斌      独立董事                 -                   -               -                 -
项先权      独立董事                 -                   -               -                 -
武建伟      独立董事                 -                   -               -                 -
 赵伟      监事会主席                -               5.00            5.00             0.06
张文伟         监事                  -               3.00            3.00             0.04
刘伟丽      职工监事                 -               5.00            5.00             0.06
林见兵      副总经理                 -              40.00           40.00             0.52
          副总经理、董
阮江平                               -               8.00            8.00             0.10
            事会秘书
程金明     财务负责人                -              23.00           23.00             0.30
           核心技术人
张志华                               -               5.00            5.00             0.06
               员
           核心技术人
 赵雨                                -               4.00            4.00             0.05
               员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无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近亲属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上述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不存
在质押或冻结以及其他争议或潜在纠纷的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两年的变

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2021 年初,公司董事会成员为周书忠、胡婉音、周恒跋、应灵聪、王兴斌
(独立董事)、项先权(独立董事)和武建伟(独立董事)。

     最近两年,公司董事会成员未发生任何变化。


                                         1-1-6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监事变动情况

     2021 年初,公司监事会成员为应光业、赵伟和刘伟丽。最近两年,公司监
事的变化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及对公司影响
                                                                  应光业因个人原因辞去监
                       2020 年度股东   应光业辞去监事职务,
 2021 年 4 月 7 日                                                事职务;公司随即补选张
                           大会          补选张文伟为监事
                                                                        文伟为监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成员为赵伟、张文伟和刘伟丽。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1 年初,周书忠为公司总经理、林见兵为公司副总经理、应灵聪为公司
副总经理,阮江平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程金明为财务负责人。

     最近两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未发生任何变化。

     4、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2021 年初,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为张志华和赵雨。

     最近两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未发生任何变化。

     5、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相关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相关

业务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直接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   持股比例     是否本公
  姓名          职务                投资单位
                                                          额(万元) (%)        司关联方

                                         1-1-6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认缴出资   持股比例     是否本公
  姓名          职务            投资单位
                                                   额(万元) (%)        司关联方
                           恒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948.47      58.97        是
                          台州市路桥启超教育投资
             董事长、总                             150.00        30.00        是
 周书忠                         有限公司
               经理
                           东莞铱诺科技有限公司     300.00        20.00        是

                                 启恒投资           1,417.00      83.85        是

 胡婉音       副董事长           启恒投资            16.90         1.00        是
             董事、副总
 应灵聪                          启恒投资            52.00         3.08        是
               经理
 周恒跋         董事       恒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51.54      41.03        是
                          浙江耀达智能科技股份有
                                                     28.41         0.80        是
                                  限公司
                            台州正和税务师事务所
                                                     95.00        95.00        是
                                (普通合伙)
                          台州贝迪文化创意有限公
 王兴斌       独立董事                              396.00        15.25        否
                                    司
                          易歌企业管理(台州)有
                                                    100.00       100.00        是
                                  限公司
                          浙江云橙控股集团股份有
                                                     0.10         0.007        是
                                  限公司
                          台州力顶投资管理合伙企
 项先权       独立董事                               9.00          0.70        否
                              业(有限合伙)
                           台州海辰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40.00        是
                          台州市联方自动化设备有
 武建伟       独立董事                              500.00       100.00        是
                                  限公司
                          台州开物智能制造技术合
                                                     10.00        20.00        是
                            伙企业(有限合伙)
 林见兵       副总经理           启恒投资            52.00         3.08        是
             副总经理、
 阮江平                          启恒投资            10.40         0.62        是
             董事会秘书
                          台州市恩泽企业管理咨询
                                                     6.00         60.00        是
 程金明      财务负责人         有限公司
                                 启鸿投资            98.44        35.38        否

  赵伟          监事             启恒投资            6.50          0.38        是

 张文伟         监事             启鸿投资            12.84         4.62        否

 刘伟丽         监事             启恒投资            6.50          0.38        是
             核心技术人
 张志华                          启恒投资            6.50          0.38        是
                 员
             核心技术人
  赵雨                           启恒投资            5.20          0.31        是
                 员



                                      1-1-6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领取薪酬情况

     1、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其调整所需履行的程序

     除独立董事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司领取薪
酬,主要由基础年薪及绩效年薪构成,并依法享有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
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福利。独立董事在公司仅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不享有
福利待遇。公司董事的薪酬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 5 万元。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从公司领取薪酬的
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22 年度在本公司
及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从发行人及下属企业处领取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的 2022 年度薪酬(万元)
    1           周书忠            董事长、总经理                61.67
    2           胡婉音                副董事长                  45.73
    3           周恒跋                 董事                     39.23
    4           应灵聪            董事、副总经理                48.94
    5           王兴斌                独立董事                   5.95
    6           项先权                独立董事                   5.95
    7           武建伟                独立董事                   5.95
    8            赵伟               监事会主席                  34.87
    9           张文伟                 监事                     17.69
   10           刘伟丽                职工监事                  19.56
   11           林见兵                副总经理                  51.32
   12           阮江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5.74
   13           程金明              财务负责人                  37.03
   14           张志华             核心技术人员                 38.94
   15            赵雨              核心技术人员                 20.65
                         合计                                   459.22


                                        1-1-7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除领取薪酬外未在公司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薪酬总额占各期发
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

     最近三年,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薪酬总额及其占公司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薪酬总额                      441.37                 400.97             350.52
     利润总额                11,624.65              10,789.62            7,353.24
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
                                   3.80%                  3.71%              4.77%
      的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薪酬总额较为稳定,薪酬总额占公司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逐年减小主要系由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大幅增加。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
也是为了回报员工对公司做出的贡献,公司采用间接持股的方式对员工进行股权
激励。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在 2 个员工持股平台,分别为启恒投资
和启鸿投资;除此之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
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


    (一)股权激励计划关于锁定期及解锁的安排

     1、第一期股权激励

     2016 年 12 月,公司通过持股平台(启恒投资)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根据
相关《股权激励计划》,锁定期及解锁安排如下:


                                       1-1-7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未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激励对象
所持启恒投资的财产份额不得转让;

     (2)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激励对象所持启恒投资的财产
份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对象公开承诺的锁定要求进行锁定;

     (3)激励对象在授予日后 10 年内发生自公司离职、丧失劳动能力、身故的,
实际控制人有权回购其所持部分启恒投资的财产份额,回购比例=(10—授予日
后的任职年限)/10。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书忠承诺,该计划所述的财产份额回购价格为激励对象受
让财产份额的原价*(1+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第二期股权激励

     2019 年 12 月,公司通过持股平台(启鸿投资)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根据
相关《股权激励计划》,锁定期及解锁安排如下:

     (1)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除股权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
激励对象所持启鸿投资的财产份额不得转让;

     (2)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激励对象所持启鸿投资的财产
份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对象公开承诺的锁定要求进行锁定;

     (3)上述锁定期届满五年内,激励对象每年通过持股平台减持公司的股份
数量不得超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0%,其中任一年度中激励对象实际减
持数量未达到上述额度的,差额部分可以滚存至下一年度使用;

     (4)激励对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上市后的锁定期内发生
自公司离职、丧失劳动能力、身故的,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人员)有权回购其
所持持股平台的全部财产份额;激励对象在授予日后七年内发生自公司离职、丧
失劳动能力、身故的,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人员)有权回购其所持部分持股平
台的全部财产份额,回购比例=(7—授予日后的任职年限)/7。




                                   1-1-7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书忠承诺,该计划所述财产份额的回购价格为激励对象受
让财产份额的原价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二)制定计划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6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激励时,激励对象通过受让原周书忠持有的启恒投
资份额的方式间接取得发行人股份,具体决策程序如下:

     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向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并制定了相应
的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方案系由周书忠将其持有的启恒投资部分财产份
额转让给激励对象,本次启恒投资份额转让的价格为 2.98 元/份额,对应发行人
股份的转让价格为 3.88 元/股。上述作价系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净
资产等多重因素,与激励对象沟通后协商确定。

     2019 年 12 月第二次股权激励时,激励对象通过设立启鸿投资,并由启鸿投
资向发行人增资的方式间接取得发行人股份,具体决策程序如下:

     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并将
公司注册资本由 7,318 万元增加至 7,383 万元。新增 65 万股股份由启鸿投资以货
币方式认购,本次认购价格为 4.28 元/股,系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
净资产等多重因素,经各方协商确定。


     (三)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控制权变化的影

响

     1、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公司中高层管理
人员及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股权激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1-7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和 2019 年 12 月分别实施的两次股权激励,对应发行人
的激励价格分别为 3.88 元/股和 4.28 元/股,按当年度实际净利润计算的市盈率分
别为 8.63 倍和 8.80 倍,且不存在作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因此不涉及股份
支付。

     3、股权激励对公司控制权变化的影响

     股权激励实施前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四)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上市后的行权安排具体参考本节“十一、公司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
行情况/(一)股权激励计划关于锁定期及解锁的安排”。


    十二、员工情况

   (一)员工人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员工人数总体较为稳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总数分别为 1,127 人、1,213 人和
1,317 人。

   (二)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员工的专业结构情况如下:

     1、员工专业结构

              岗位                  人数(人)                 比例
         行政管理人员                             273                  20.73%
         研发技术人员                             211                  16.02%
           财务人员                                25                   1.90%
           生产人员                               760                  57.70%
           销售人员                                48                   3.64%
              合计                               1,317                100.00%




                                    1-1-7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员工年龄分布

            年龄结构                人数(人)                     比例
          29 岁及以下                              249                     18.91%
            30-39 岁                               398                     30.22%
            40-49 岁                               379                     28.78%
          50 岁及以上                              291                     22.10%
              合计                               1,317                    100.00%

     3、员工受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                人数(人)                     比例
          本科及以上                               108                      8.20%
              大专                                 164                     12.45%
            大专以下                              1045                     79.35%
              合计                               1,317                    100.00%


   (三)报告期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
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和
履行义务。本公司按照国家及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
定,为员工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
险和住房公积金。

     1、报告期各期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人员情况

     公司员工中存在部分退休返聘的情形,公司无需为该类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
住房公积金,各期末公司退休返聘人数分别为:

                                                                          单位:人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在职员工总人数                     1,317                 1,213               1,127
    其中:退休返聘                   116                   92                  79
五险一金应缴人数                   1,201                 1,121               1,04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社会保险缴纳人员情况如下:


                                    1-1-7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人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社保应缴
                  1,201          100.00%          1,121           100.00%             1,048      100.00%
人数
社保实缴
                  1,128              93.92%       1,039            92.69%              911         86.93%
人数
社保未缴
                       73            6.08%          82              7.31%              137         13.07%
人数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社保应缴未缴人数为 73 人,其中 12 人系当月入职员
工,其余 61 人系已自行缴纳新农合新农保或因其他原因暂未在公司缴纳社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住房公积金缴纳人员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住房公积金应缴
                             1,201      100.00%           1,121      100.00%          1,048      100.00%
人数
住房公积金实缴
                             1,133       94.34%           1,034          92.24%         894        85.31%
人数
住房公积金未缴
                               68         5.66%             87           7.76%          154        14.69%
人数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住房公积金应缴未缴人数为 68 人,其中 12 人系当月
入职员工,发行人已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提供了免费的住宿。

     2、应缴未缴缺口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金额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未缴纳社保及公积金金额                          128.43                   187.21                 222.16
             净利润                             10,387.55                  9,537.66               6,474.05
              占比                                  1.24%                    1.96%                  3.43%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金额占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3.43%、1.96%和 1.24%,报告期内上述占比较低且逐年下降。整体来看,未来如
若需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相对较小。



                                                1-1-7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合法合规情况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根据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
合规证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方
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同时,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书忠、胡婉音和周恒跋承诺:

     (1)若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过程
中被有关部门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者被有关方面追偿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本
人将无条件替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补缴或赔偿应缴纳的全部社会保险和住房
公积金,使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

     (2)若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因未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而
被相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本人将无条件替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支付全部罚款
款项,使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


   (四)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1、劳务派遣人数情况

     发行人所处行业春节前后招工难、用工难,且存在备货需求,生产压力大,
用工需求较大,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劳务派遣的情形。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
的工作岗位主要是车间操作工,具体工作主要是操作简单机器设备、包装、修边
等工作,操作简单、重复性强,符合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要求。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劳务派遣情况如下: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劳务派遣人数(人)          68                        99               100
 用工总人数(人)          1,385                     1,312            1,227
   劳务派遣比例            4.91%                     7.55%            8.15%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占本公司用工总量的比例超
过 10%的情况。




                                        1-1-7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劳务派遣合作单位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作的劳务派遣单位家数较多,包括淮北市铭泽劳务服务
有限公司、台州慧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中山优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江门市蓝
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常州常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常聘企业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常州常友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常州领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重庆市政
恒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江门市丰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常州常诚劳务外包服
务有限公司、常州鸿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门市金领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江门
市瑞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珠海市卓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常州佰加信服务外包
有限公司、江门市江海区友邦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江门市乐其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江门市万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浙江云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长和企业
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重庆市德谢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聚泽人
力资源有限公司和衢州力承联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共计 24 家单位。上述劳务
派遣单位中,除常州佰加信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外,其余单位均取得了相应的《劳
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为规范经营,加强内控,发行人已终止和常州佰加信服务
外包有限公司的合作。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书忠、胡婉音和周恒跋已共同出具承诺:若公司或公司下
属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过程中因劳务派遣用工违规问
题遭到人事部门的行政处罚,本人将无条件替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承担所有罚
款或处罚,保证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




                                   1-1-7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多年来主要从事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
包括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和通用机械进气系统及配件。

     公司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被中国内燃
机工业协会评为“中国内燃机零部件行业排头兵企业”。公司系汽车、摩托车、
通用机械行业知名制造企业的配套供应商与广汽集团、吉利集团、奇瑞集团、比
亚迪、长城汽车、东风日产、五羊本田、新大洲本田、大长江集团、春风动力、
建设雅马哈、厦门厦杏、本田动力、富世华等多家国内外知名品牌保持着长期稳
定的合作关系。

  市场领域        品牌/客户名称                   标志   开始合作时间

                       广汽集团                            2008 年


                       吉利集团                            2005 年


                       奇瑞集团                            2009 年


                       比亚迪                              2017 年


    汽车               长城汽车                            2019 年


                       东风日产                            2017 年



                       福建奔驰                            2014 年


                       东南汽车                            2011 年


                       海马汽车                            2010 年


                                         1-1-7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江淮汽车                            2014 年


                       北汽福田                            2015 年


                       雅马哈                              2005 年

                        本田                               2005 年

                        铃木                               2009 年


   摩托车               豪爵                               2005 年



                       厦门厦杏                            2005 年


                       春风动力                            2013 年

                       富世华                              2009 年

  通用机械             雅马哈                              2008 年

                        川崎                               2008 年


     除汽车、摩托车和通用机械进气系统及配件外,发行人目前正在积极延伸产
品线。在新能源汽车配套领域,除配套用于新能源混动汽车的进气系统等产品外,
公司还积极开拓布局汽车热管理系统相关产品。其中,冷却水壶、膨胀箱产品现
已实现量产销售,主要客户包括广汽集团和吉利集团等;正在开发的产品有水侧
分流板和冷却液流体模块,对应的新客户为三花智控(股票代码:002050.SZ)
之全资子公司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此外,公司目前在新能源汽车电池
包冷却管路产品的研发上亦取得较大进展,并已将相关研发成果递交专利申请。
在摩托车配套领域,发行人目前已成功研发摩托车智能仪表产品,并在 2023 年
初对钱江摩托实现量产销售。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实力较为扎实。公司实验室通过中国合格评
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技术研发中心被评为“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恒勃汽车进气系统省级企业研
究院”,并与浙江大学合作建立联合实验室。此外,公司组建了一支高素质的技

                                  1-1-8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术骨干队伍,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研发技术人员 211 人,占全体
员工达 16.02%。通过持续多年的技术投入,公司掌握了 CAE 仿真技术、低噪进
气系统技术、燃油蒸发污染控制技术、远红外线焊接等多项核心技术,独家起草
行业标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空气滤清器》并参编多项国家标准。截至本招股
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取得了 100 余项国内专利。

     凭借夯实的技术实力和优异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公司被认定为“品”字标浙
江制造认证企业,“恒勃”商标被评为浙江省著名商标,“恒勃”牌内燃机滤清
器被评为浙江省名牌产品,并获得了政府及行业协会颁发的多项荣誉,公司品牌
得到行业内外的广泛认可。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1、主营业务产品

     公司多年来主要从事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
包括内燃机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和通用机械进气系统及
配件。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产品具体如下:

     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产品主要包括汽车空滤器总成(包括滤芯、中冷管、脏
进气管、干净空气管、消音器等)和炭罐等。其中:1、汽车空滤器主要功能包
括:①向发动机提供充足、清洁、干燥、适温的空气进行燃烧;②保证发动机空
燃比,降低发动机燃油耗,提高发动机的经济性;③保护发动机气缸、活塞、活
塞环不受磨料磨粒的磨损;④降低发动机的进气噪声,保证整车 NVH 指标;⑤
具有废气回收、二次补气功能,保证发动机节能减排等。2、汽车炭罐是燃油蒸
发污染控制系统(EVAP)的核心装置,燃油蒸发污染控制系统可以避免发动机
停止运转后燃油蒸汽逸入大气,具有收集和储存油气功能,对燃油蒸发排放及节
能环保具有关键性的影响。

     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产品主要包括摩托车空滤器总成和炭罐等。摩托车空
气滤清器广泛适用于骑式、踏板、弯梁等系列的摩托车使用,具有过滤效率高、
阻力小、容尘量大的特点,并具有良好的降噪功能。摩托车炭罐同样是燃油蒸发
污染控制系统的核心装置。



                                  1-1-8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通用机械进气系统及配件产品主要包括通用机械用空气滤清器及塑料油箱、
发动机塑料件等。公司生产的通用机械用空气滤清器体积小、重量轻、尺寸精度
高,产品广泛采用了气体辅助注塑、震动焊接、双色注塑成型等工艺。

     其他配件主要为塑料制品,包括膨胀水箱、吹塑油箱、发动机罩盖等。




                                 1-1-8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类别      产品名称           产品说明                        图示举例

                                                   汽车空气滤清器和滤芯:




                        公司根据客户定制需求,为
  进气系     汽车进气   客户设计、验证并生产不同
  统及配     系统及配   规格、参数的汽车空气滤清
    件         件       器和相关组件以及炭罐等产
                        品,应用于汽车领域。

                                                   汽车炭罐:




                                      1-1-8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摩托车空气滤清器和滤芯:




                        公司根据客户定制需求,为
             摩托车进   客户设计、验证并生产不同
             气系统及   规格、参数的摩托车空气滤
                                                   摩托车炭罐:
               配件     清器和相关组件以及炭罐,
                        应用于摩托车领域。




                        公司根据客户定制需求,为
             通用机械
                        客户设计、验证并生产不同
             进气系统
                        规格、参数的小型通用机械
               及配件
                        的空气滤清器产品。




                                      1-1-8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膨胀水壶、吹塑油箱、发动
       其他配件
                       机罩盖等。




     2、其他业务产品

     除以上主营业务产品外,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格林雅专业从事园林机械产品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数码变频发动机、油锯、电链锯等,以出口欧美国
家为主。2020 上半年,公司开始开展口罩生产、销售业务。同时,公司以口罩
业务为契机,开始逐步涉足医疗大健康产业,目前已推出了“恒倍康”牌空气消
毒机。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推出医用新风消毒机和车载消毒机,围绕空气净化过
滤领域,积极开展产业链的延伸。

      产品名称               产品说明                 图示




                       数码变频发动机、油锯、
      园林机械
                               电链锯




                       卫生用品,用熔喷布等制
        口罩           成,罩在嘴和鼻子上,防
                         止灰尘和病菌侵入。




                                        1-1-8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空气消毒机通过过滤、净
                       化、杀菌等原理对空气进
    Y450 消毒机        行消毒的机器。可以灭杀
                       环境中多种病毒、细菌和
                               霉菌。



     根据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于 2020 年 12 月出具的《分析检测报告》 编
号为 2020FM32701R01D),恒倍康 Y450 型空气消毒机在 1 小时内对人冠状病
毒(HCoV-229E)的去除率达到 99.99%(样品在 30m3 的试验舱内进行试验);
根据广州市微生物研究生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为
KJ20204576),恒倍康 Y450 型空气消毒机在 1 小时内对 PM2.5 的去除率达到
99.99%(样品在 30m3 的试验舱内进行试验)。

      (三)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及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1)创新历程

     发行人作为专业从事内燃机进气系统研发、生产、销售的产研一体企业,自
成立以来,就始终保持“创新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这一理念,在技术研发、生
产工艺、产品种类和功能上不断创新。公司从成立早期的仿制开发,到对标提升,
再到目前的同步开发和自主研发;从仅提供摩托车空滤器到可以提供摩托车、汽
车进气系统总成,并成为行业内知名的内燃机进气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在研发
的方向上积极响应国家对环保与节能减排的更高要求。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成
为经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认定的高新
技术企业,被评为中国内燃机零部件行业排头兵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被评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企业技
术中心、浙江省恒勃汽车进气系统省级企业研究院。在产品研发设计、产品生产
工艺等方面形成了丰富的技术创新成果,掌握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并已授权专利
100 余项。此外,公司集结了一批具有深厚的专业背景、较强的研发实力和丰富
的研发经验的技术人才以及各方面的技术力量,在行业内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和技术储备,可以准确把握市场技术的发展趋势和潮流,并进行前沿性的研发。

                                      1-1-8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经过十数年的持续创新发展,公司在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生产方面拥有了
多项核心技术,在内燃机进气系统领域取得了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公司以创新驱
动发展,通过对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持续的自主研发创新,不断提高产品性
能和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耗和成本,更好地满足汽车零部件轻量化、
集成化、平台化、环保化发展趋势;同时,公司以市场和客户为导向,积极参与
整车厂商客户的产品同步开发,持续满足客户定制化、个性化、多样化的产品需
求。

     公司在产品品质、工艺技术、响应速度等方面达到了品牌汽车、摩托车整车
厂商和通用机械厂商的标准和要求,主要产品已广泛配套于广汽集团、吉利集团、
奇瑞集团、比亚迪、长城汽车、东风日产、五羊本田、新大洲本田、大长江集团、
春风动力、建设雅马哈、厦门厦杏、本田动力、富世华等多家国内外知名品牌,
覆盖了主要的自主品牌热销乘用车和主流摩托车车型,形成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综上,公司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建立了行之有效的自主创新机制,拥
有丰富的研发成果,使公司能够紧跟行业轻量化、环保化以及国产替代等行业发
展趋势,及时了解并响应客户潜在需求,不断缩短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及产业
化周期,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2)创新举措

     公司持续加强技术攻关和创新体系建设,追赶国际先进技术,已形成覆盖产
品设计、模具制造、产品生产、试验检测的一体化模式。凭借良好的企业管理和
模块化供货能力的提升,在原材料选择、产品研发、模具研发、产品生产等多个
细分领域之间形成协同效应,受到主机厂的广泛青睐。公司的创新举措如下:

     ①产品设计方面

     首先,在产品设计领域导入标杆管理理念,检索和研究同行业国际知名企业
的成功案例,将国际先进产品与公司产品进行比较、分析、判断,树立标杆并全
力追赶,不断驱动企业创新发展。运用系统科学的方法打破思维惯性,快速聚焦
问题,采用系统化的思维方式和结构化工具来构建解决方案。

     公司建有技术研发中心,通过运用 CAD 软件工具,公司能够在计算机中建


                                 1-1-8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立空气滤清器系统模型,分别对进气系统的空气过滤器、前进气装置、消声器、
后进气连接管等进行结构设计,再运用 CAE 进行仿真模拟。经过十数年的积累,
建立了健全的产品数据库,掌握了压力损失、流动均匀性、模态、动刚度、静刚
度、结构强度、振动强度、爆破强度、疲劳耐久、静态解耦、传递损失、消声量、
进气噪音、辐射噪声等虚拟模型仿真技术,大幅度缩减了产品开发周期,节约了
模具开发成本。在数据管理方面导入 PLM 智能系统,对产品的模块化、标准化
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产品变更后数据始终保持最新状态,保证数据调取准确快捷,
为新产品研发和工艺开发提供信息支撑。

     ②模具开发方面

     在模具设计与制造方面,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模具开发经验,具备完整的模具
设计、开发和制造能力,涵盖注塑模具、吹塑模具、硫化模具、热板焊接工装、
振动摩擦焊接工装、检具等。公司掌握了多种模具结构,涵盖滑块抽芯结构、旋
转抽芯结构、二次抽芯结构、斜顶内抽芯结构、二次双色注射结构、旋转双工位
注塑结构、气辅注塑结构、吹气脱模结构、多层硫化结构、塑料预埋硫化结构、
无飞边 3D 吹塑结构、模具内切割吹塑结构、预埋嵌件吹塑结构等。多种结构的
掌握和创新运用,使得产品结构设计更加灵活多样性,为产品集成化设计提供了
强大的后盾。公司具备相关模具快速、高质量开发能力,已多次在短的时间内为
客户消除了因其同其他供应商合作出现问题而导致的生产被迫中断的风险,获得
客户的高度认可,为合作的进一步加深奠定了基础。

     ③检验检测方面

     再次,公司始终秉承锲而不舍,追求卓越的创新精神,在产品试验检测方面
不断加大投入,构建起一套从原材料检测到产品性能试验再到产品耐久可靠性试
验的完善的试验检测系统。实验中心于 2015 年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
会(CNAS)评审,获得 CNAS 认可实验室证书(CNASL4412)。实验中心目
前投入检测设备及仪器 80 余台,可完成多项检测项目,未来随着募投项目中“研
发及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的检测能力将获得进一步加强和提升。

     公司实验室可以满足公司从产品研发初始阶段、发展阶段直到同步开发阶段
的各种检测需求,检测范围覆盖原材料、产品性能和耐久可靠性等多方面,具体


                                 1-1-8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如下:




     ④同步研发方面

     公司多年来持续深入参与下游客户的同步研发,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开发资源,
在细分行业形成了极具竞争力的技术优势与产品优势。一般来说,整车厂客户会
从研发机制、研发效率、迭代时间、协同合作等角度考验零部件供应商的同步开
发能力。公司建立了以客户为中心的同步开发机制,针对客户同步开发需求,及
时响应、积极沟通,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同步开发关系,将知名汽车厂商相
关系统开发的技术、管理理念运用到产品的开发和制造过程中。凭借丰厚的技术
积累、快速反应能力,公司已经拥有多家整车厂配套零部件的开发经验及数据积
累,报告期内公司与国内知名整车厂形成了良性互动,能够根据产品性能和装配
要求进行同步开发,并不断按照其最新要求进行持续优化和改进,展示了公司突
出的同步开发创新能力。

     2、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随着汽车排放“国六”标准、摩托车排放“国四”标准的实施,汽车、摩托
车节能减排需求增加,对内燃机进气系统和燃油蒸发系统的要求明显提高。同时,
汽车行业呈现轻量化、环保化趋势,公司产品的应用场景逐步增加。公司紧跟行
业发展趋势,积极响应客户多种车型需求,公司主要产品作为降低汽车、摩托车
排放的重要功能部件,已批量应用于“国六”标准汽车和“国四”标准摩托车。



                                 1-1-8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的进气系统产品主要配套燃油车,在此基础上公司开始逐步配套
PHEV 插电式混动车型;同时为应对汽车行业纯电动汽车销量占比逐步增加的发
展趋势,发行人利用在注塑行业的技术积累,亦开发了冷却水壶、膨胀箱等产品
配套供给纯电动车型。

     此外,随着环保法规的快速提升,我国力争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 年
前实现碳中和,内燃机面临新能源和燃料多元化的挑战。其中,氢能源动力作为
一种零排放、无污染的新能源,是未来实现节能减排和促进汽车产业发展或其他
动力驱动业发展的重要选择之一。企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
力,加强制造技术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建立“产、学、研、用、金、政”协
同创新机制,聚焦全球零部件前瞻业务战略调整,在氢燃料电池阴极过滤器系统
上提前布局,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

      (四)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按照产品类别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汽车进气系统
                  38,363.50          55.81%    29,586.69         50.23%    25,284.67          53.54%
  及配件
摩托车进气系
                  26,587.97          38.68%    25,035.61         42.50%    18,668.99          39.53%
  统及配件
通用机械进气
                   3,789.06           5.51%    4,283.06           7.27%     3,273.81           6.93%
系统及配件
    合计          68,740.53       100.00%      58,905.37         100.00%   47,227.47      100.00%

     2、按照销售区域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地区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东        26,792.88         38.98%       25,183.95          42.75%    21,201.11          44.89%



                                              1-1-9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华南        23,695.57         34.47%   19,450.46          33.02%   17,153.37         36.32%
   西南         7,056.03         10.26%    6,810.67          11.56%    3,526.90          7.47%
   华中         9,175.40         13.35%    4,918.13           8.35%    3,600.87          7.62%
境内其他
                1,254.06          1.82%    1,569.95           2.67%    1,095.27          2.32%
  地区
境内小计       67,973.94         98.88%   57,933.16          98.35%   46,577.53         98.62%
   境外           766.59          1.12%     972.21            1.65%     649.95           1.38%
   合计        68,740.53     100.00%      58,905.37      100.00%      47,227.47      100.00%

     3、按照销售模式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模式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销模式      68,611.43         99.81%   58,690.86          99.64%   47,130.95         99.80%
 经销模式         129.10          0.19%     214.51            0.36%      96.53           0.20%
   合计        68,740.53     100.00%      58,905.37      100.00%      47,227.47      100.00%

      (五)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各种规格的聚丙烯(PP)、聚乙烯(PE)和尼龙(PA)
改性材料以及橡胶等其他配件。公司与供应商签订框架性协议(采购主合同)后,
根据订单及生产计划向供应商采购。公司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采购渠道,并在原
材料采购过程中逐步优化供应商资源,以满足生产的需要。

     为保证原材料质量和供应稳定性,公司建立了供应商甄选制度,对供应商的
技术力量、生产能力、服务水平、质量保证能力、供货能力、信誉和价格等方面
制定了严格的甄选标准。在与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原
材料检测、验收与供应商考核制度,保证原材料供货的质量与及时性。目前,公
司依照上述标准与模式与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商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




                                          1-1-9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组织生产,以及多品种批量生产的柔性化
生产模式。公司销售部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录入 ERP 系统,生产部门根据
订单要求与原材料库存状况进行 MRP(物料需求计划)运算,向采购部门提供
采购物料汇总表,同时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对于原材料采购周期超过一个月或订单量急剧增加的产品,公司销售部会要
求客户提供一个月以上预示订单,同时会对此订单与生产部门、采购部门组织评
审,协商后回复客户,对常用原材料根据不同型号实际月用量调整安全库存量,
以保证客户订单的及时供货。

     同时,发行人为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专注于核心生产环节,在公司产能紧
张和自产不具备经济效益性的时候,将电镀、五金件加工等非关键工序中的部分
环节委外加工;此外,部分客户与发行人各大生产基地距离均较远,考虑到进气
系统产品体积较大,形态不规则,运输成本较高,将部分工序委托客户周边的外
协厂商进行加工更具备经济性。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外协加工金额分别为 799.78
万元、1,523.63 万元和 1,591.01 万元,占各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78%、4.35%
和 3.82%。

     针对上述部分非关键工序的委外,公司按照委托加工业务进行会计处理,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处理方法不存在较大差异,主要依据为:1)根据双方签订的协


                                   1-1-9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议,合同中主要条款中约定,合同的价款系加工费,物料风险未转移;2)外协
加工方不承担原材料生产加工中的保管和灭失、价格波动等风险;3)外协加工
方不具备对最终产品的完整销售定价权,不承担最终产品销售对应账款的信用风
险。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为主,主要产品为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等,主要客户为
国内外知名的汽车、摩托车及通用机械企业。在汽车市场上,公司凭借较强的技
术研发和实验测试能力,为各大整车品牌提供同步开发服务。同时,公司顺应整
车厂采购体系向模块化方向发展的趋势,不断延伸产品线,形成了完整的进气系
统总成产品,满足客户“一站式”的采购需求。

     公司销售人员通过拜访新老顾客、参加各种形式的订购会、展销会,收集各
种市场信息,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国内外市场和客户需求,与客户直接洽谈业务
合作。在汽车市场上,公司积极开发新客户,从为自主品牌配套逐步发展到为合
资品牌配套;摩托车市场上,公司聚焦大客户发展战略,将研发、生产资源向本
田、豪爵等业内主流品牌倾斜。

     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知名汽车、摩托车整车厂,公司需成为整车厂合格供应
商后,才能获取整车厂采购订单。公司销售流程示意图如下:




       4、盈利模式

     作为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的生产企业,公司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及最终签订
的销售合同/订单内容进行原材料及配件的采购并组织生产,再按合同/订单向客

                                 1-1-9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户提供相应的产品及服务后依照合同的约定获得收入。公司获取的以上收入中,
超过原材料采购支出、人工工资支出等各项支出的部分形成公司的盈利。

     5、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以及经营模式和影
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作为国内主营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产品的知名企业,处于汽车、摩托
车产业链的中游,其上游为塑料、橡胶等基础原料以及塑料件、橡胶件和五金件
等定制件生产企业,下游则主要为行业知名的汽车、摩托车和通用机械厂商。公
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符合产业链的分工合作模式及行业惯例,影响公司经营模式
的关键因素包括汽车、摩托车行业市场化程度、专业化分工模式、未来行业的政
策、行业竞争格局、下游客户的结构与需求特点、公司整体运营方针等。报告期
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相关经营模式的影响因素亦未发生重大变
化;同时,在可预见的将来,公司的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发展历程

     公司成立于 2005 年,设立初期主要从事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业务。公司
发展初期即与本田、雅马哈、豪爵等知名品牌开展了合作。同时,随着公司与吉
利展开合作,公司开始开发汽车空滤器产品,通过技术迁移进入汽车零部件配套
市场。

     2007 年以后,广汽自主品牌乘用车项目组成立,指定公司作为其自主品牌
广汽传祺的进气系统配套供应商。公司将 CAE 仿真分析技术应用到进气系统前
期设计,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经验积累,以吉利、广汽为支点,开始着力开发汽
车零部件配套市场。随后,公司陆续与奇瑞、比亚迪、福建奔驰等品牌整车厂形
成配套关系,汽车业务板块迅速发展壮大。

     2013 年,公司实验室与浙江大学合作建立联合实验室,在公司内部实现设
计、分析、测试验证闭环,为客户提供内燃机进气系统 NVH 解决方案,大幅度
地提升了研发能力。2015 年,公司实验室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评
审,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汽车同步开发能力。2017 年,公司通过了东风日产历时 2
年多的验厂认证,开始与主流合资品牌客户合作开发项目,生产管理水平、质量
控制体系登上了新台阶。

                                 1-1-9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7 年至现在,公司围绕空气过滤、净化,利用以往技术积累,加大公司
主营业务产品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的产品开发力度,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和
自主品牌客户中的地位,加大对新客户特别是合资品牌客户的开发力度,同时针
对新能源汽车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在汽车轻量化以及为混动、氢能源汽车提供进
气系统及相关配件上寻找业务增长点。发行人汽车进气系统产品已经应用在比亚
迪、广汽、吉利、奇瑞等多种混合动力车型的内燃机进气系统上。

     2020 年,公司开始开展医疗器械业务,并以口罩业务为契机,开始逐步涉
足医疗大健康产业,于 2020 年末推出了“恒倍康”牌空气消毒机。

     综上,公司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主要产品配套于主流摩托车品牌客户及自主
品牌汽车客户,相关客户的成长带动公司业绩发展向好。公司专注于内燃机进气
系统相关领域,相关产品符合汽车轻量化的趋势,并把握住国产替代的契机,在
“国五”向“国六”升级的背景下,获得客户更多项目定点并率先实现量产配套,
业绩的释放实现了经营业绩增长。此外,公司在新能源车领域的产品应用正逐步
拓宽,公司已量产应用于 PHEV 车型的进气系统及配件,并获得客户电动汽车
冷却系统零部件业务,叠加对合资车企的开发取得阶段性成果,以上因素将共同
为发行人实现业绩的稳定增长奠定良好的基础。

      (七)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内燃机进气系统生产流程




                                 1-1-9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塑成型

                       壳体、壳盖、注塑滤芯、谐振腔等


  外协件采购                      吹塑成型
    检验                      进气管、谐振腔等                     装配

                                                            壳体、壳盖、滤芯等
                                  模压成型
  原材料采购              出气管、减震套、密封条等
    检验
                                                                   检测
                                  滤芯生产
                                                            外观、安装尺寸、性能
                        检测、折叠、浇注、无纺布热熔


      持续改善
                                                                 包装入库
 技术品质、检验、生产           信息反馈             出货         完成品


     2、炭罐生产流程


                                   注塑成型

                               本体、下盖、隔板

   外协件采购检                    滤材冲裁
       验                                                          焊接
                                 无纺布、海绵
                                                                   振动焊接或
                                   模压成型                          热板焊接
   原材料采购检                  防护套、膜片
       验
                                 炭粉填充组装
                                                                      检测
                        无纺布、弹簧等组装、炭粉填充、振
                                                            气密性、阻抗、外观、安
                                    动、检测
                                                                装尺寸、性能


        持续改善
                                                                    包装入库
技术品质、检验、生产           信息反馈              出货           完成品


     3、核心技术的具体使用情况和效果

     公司运用核心技术来指导研发、生产和装配的全过程。在研发环节,基于方


                                       1-1-9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案设计和不同方案的对比,确保公司选择的设计方案同客户的需求高度契合,实
现涵盖设计、分析、验证、调校一条龙的进气系统同步开发。在生产和装配环节,
基于方案设计阶段核心技术转化的生产装配流程和工艺,确保各零部件在生产和
装配过程中满足设计方案中的参数要求,并运用核心技术验证各部分的预期功能
和性能指标满足方案设计要求。在质量控制环节,运用核心技术验证核心技术所
应用的各零件指标与参数设定、产品预期功能和性能指标满足设计要求。

       (八)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
能力

     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生产过程中不存在高危险、高污染的情形,
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
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均采取了必要的处理
措施,确保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公司已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各
项生产管理活动均严格按 ISO14001 体系要求进行。

     公司生产中产生的污染物以废气为主,生活中产生的污染物以食堂油烟废气、
生活废水为主。废气、废水通过环保设备处理后达标外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
洗废液、废切削液、废活性炭等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如
下:

       1、废弃物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分为危险废物和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主要包
含清洗废液、废切削液、废活性炭等,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固体
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机加工边角料以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分类收
集、分质处理,其中废包装材料和机加工边角料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
卫部门处理。

       2、废气

     废气主要为注塑及吹塑过程及超声波热合产生的少量塑性有机废气和硫化
废气,收集后采用过滤棉、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炼胶废气
处理过程中采用过滤棉、光催化氧化、活性炭、水喷淋装置,喷淋废水经废水处


                                  1-1-9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

     此外还有食堂油烟废气,经国家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3、废水

     公司实施清污、雨污分流,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采取防腐、防漏、防渗措施。
公司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炼胶、造粒、硫化、注塑冷却水和喷
淋废水经生化处理达标后再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
污水管网。

     4、噪声

     生产所用的机器设备在运行时会产生噪声,公司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
布置生产设备;并采取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隔
声等减振、消声等防治措施;公司员工按要求佩戴防护耳塞,以减少噪声伤害。

      (九)报告期各期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包括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销量、摩托
车进气系统及配件销量和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
                              1,289.90                 987.72                856.94
        销量
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
                              2,350.66            2,347.02               1,874.24
      件销量
     营业收入                71,304.19           63,314.07             57,336.36

     报告期内,发行人具备新客户的开拓能力,报告期内开拓了长城汽车、东风
岚图等一系列新客户;同时发行人针对广汽集团、吉利集团、五羊本田、新大洲
本田等老客户的深度开发和维护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未来随着发行人在服务老
客户、持续拓展新客户的进一步落实和推进,以及行业内国产替代的进一步推进,
发行人有望同新老客户均能取得较好的合作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57,336.36 万元、 63,314.07 万元和
71,304.19 万元,营业收入保持稳健增长。


                                    1-1-9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发行人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情况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汽车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出台《汽车产业调整和
振兴规划》《加强汽车产品质量建设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节能
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关于加强内燃机工业节能减
排的意见》《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
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 年)》等多项支持性政策,体现出国家
相关部门对于汽车行业发展的高度关注,将推动汽车行业发展持续向好,为公司
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

     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营
业务有力地参与和推动了汽车产业链的高效运行与健康发展,符合产业政策和国
家经济发展战略。

      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主要从事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汽车制造业”,行业
分类代码为 C3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第
36 类大类“C36 汽车制造业”中的“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二)所属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

法规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的管理体制是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控下,遵循市场化发展模
式的市场调节管理体制,采用政府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具体行业管理体制如下:

       机构名称                             职能
行政管理机关


                                 1-1-9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负责行业技术、质量监管等工作
工信部                    审议通过行业、国家标准
发改委                    制定产业政策,指导技术改造以及审批和管理投资项目
行业自律组织
                          该协会是由在中国境内从事汽车(摩托车)整车、零部件及汽车
                          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在平等自愿基础上
                          依法组成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格,主要负责产业调查研究、标准制定、咨询服务与项目论证、
                          贸易争端调查与协调、行业自律、专业培训、国际交流、会展服
                          务等
                          该协会是由全国内燃机及零部件的制造企业及科研设计单位、大
                          专院校、有关社会团体等自愿组成不受地区、隶属关系和所有制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        限制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是
                          全国性行业组织。以政策研究、信息服务、行业自律、国际交流、
                          会展服务等为主要职能

      2、行业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汽车产业为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型产业,我国政府历来重视汽车及汽车零部件
产业发展,相继推出各项政策措施以促进其良性有序发展,具体如下:

 序号          行业政策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相关内容
                                                       支持关键零部件技术实现自主
                                                       化,重点支持关键零部件产业化
         《汽车产业调整和振                2009 年 3
  1                             国务院                 以及独立公共检测机构和“产、
             兴规划》                         月
                                                       学、研”相结合的汽车关键零部
                                                       件技术中心建设
                                                       汽车生产企业要加大技术升级
                                                       和新技术研发力度,加强信息化
                                                       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提升产品质
         《加强汽车产品质量                            量。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2010 年 3
  2      建设促进汽车产业健     工信部                 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改善品种,
                                              月
         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提高质量,防止盲目扩大生产能
                                                       力。要提高汽车产品和关键零部
                                                       件的检测能力,结合生产线改
                                                       造,增加在线检测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提出汽车行业要强化整车研发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2011 年 3   能力,实现关键零部件技术自主
  3                             国务院
           十二个五年规划纲                   月       化,提高节能、环保和安全技术
                 要》                                  水平
                                                       推广高压燃油喷射、增压、排气
                                                       后处理、高效滤清、低摩擦和高
                                                       密封等技术,提高内燃机的综合
           《工业节能“十二                2012 年 2
  4                             工信部                 效率;到 2015 年,内燃机产品
             五”规划》                       月
                                                       燃油消耗率比 2010 年降低 10%,
                                                       投放市场的节能型内燃机产品
                                                       占市场保有量的 20%

                                         1-1-10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行业政策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相关内容
                                                       进一步完善汽车节能管理制度,
                                                       实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量管理,逐步降低我国乘用车产
                                           2012 年 7
  5         产业发展规划        国务院                 品平均燃料消耗量,实现 2015
                                              月
         (2012—2020 年)》                           年和 2020 年我国乘用车产品平
                                                       均燃料消耗量降至 6.9 升/100 公
                                                       里和 5.0 升/100 公里的目标
                                                       支持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
         《关于加快推进重点    工信部、                重组扩大规模,与整车生产企业
                                           2013 年 1
  6      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    发改委、                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发展战
                                              月
             指导意见》        财政部                  略联盟,实现专业化分工和协作
                                                       化生产
                                                       乘用车汽油机方面,重点推广应
                                                       用增压直喷技术,鼓励 2.0 升以
         《关于加强内燃机工                2013 年 2   下排量特别是 1.6 升以下小排量
  7                             国务院
         业节能减排的意见》                   月       汽油机采用增压和直喷技术,推
                                                       广轻量化技术;柴油机方面,推
                                                       广应用高效增压中冷系统
                                                       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建
                                                       设节能减排降碳工程,狠抓重点
                                                       领域节能降碳工程,强化技术支
         《2014 年-2015 年节
                                           2014 年 5   撑,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积极
  8      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     国务院
                                              月       推进市场化节能减排机制,加强
               方案》
                                                       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落实目标
                                                       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
                                                       节能减排降碳目标
         《关于加强乘用车企
                                            2014 年    鼓励汽车产业节能减排,提高乘
  9      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    工信部等
                                             10 月     用车的燃料消耗标准
             理的通知》
                                                       乘用车及轻型商用车节能环保
         《2015 年产业振兴和
                               发改委、    2015 年 3   发动机及核心零部件方向为
  10     技术改造专项重点方
                               工信部         月       《2015 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
                向》
                                                       专项重点方向》其中之一
                                                       支持汽车领域自主创新,掌握汽
                                           2015 年 5
  11      《中国制造 2025》     国务院                 车低碳化、高效内燃机等核心技
                                              月
                                                       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
                                                       围绕乘用车燃油消耗量目标和
         《“十三五”汽车工    汽车工业    2016 年 3   商用车节能减排目标,积极开展
  12
           业发展规划意见》      协会         月       新工艺、新材料、低摩擦等节能
                                                       技术开发和产业化
                                                       新增了对碳罐(控制燃油蒸发)、
                                                       催化转化器(控制尾气)等排放
         《摩托车污染物排放
                               环保部、    2016 年 8   关键零部件的检查要求,以使实
  13     限值及测量方法(中
                               质检总局       月       际生产和使用的车辆与环保信
           国第四阶段)》
                                                       息公开的车辆排放性能一致,确
                                                       保车辆在有效寿命内持续达标。
                               发改委、                鼓励引进吸收内燃机高压燃油
         《鼓励进口技术及产                2016 年 9
  14                           财政部、                喷射系统(压燃式内燃机用高压
         品目录》(2016 版)                  月
                               商务部                  共轨系统,点燃式内燃机用缸内

                                         1-1-10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行业政策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相关内容
                                                        直喷供油系统)设计制造技术,
                                                        可变进气系统设计制造技术,增
                                                        压中冷(含复合增压和多级增
                                                        压)技术,将内燃机零部件制造
                                                        技术列入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
                                                        支持企业、用户单位、科研单位、
                                                        社会组织等组建跨行业产业联
                                                        盟,鼓励健身休闲器材装备制造
                                                        企业向服务业延伸发展,形成全
         《关于加快发展健身                             产业链优势。鼓励企业通过海外
                                             2016 年
  15       休闲产业的指导意      国务院                 并购、合资合作、联合开发等方
                                              10 月
                 见》                                   式,提升冰雪运动、山地户外运
                                                        动、水上运动、汽车摩托车运动、
                                                        航空运动等器材装备制造水平。
                                                        结合传统制造业去产能,引导企
                                                        业进军健身休闲装备制造领域。
                                发改委、                促进发动机、汽轮机等机内净
         《“十三五”节能环     工信部、     2016 年    化、尾气治理、蒸发排放控制等
  16
           保产业发展规划》     科技部、      12 月     移动源环保升级,以及柴油机
                                环保部                  (车)排放净化
                                                        关于轻型车,全国自 2020 年起,
                                                        实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
                                环保部、     2016 年    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17       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质检总局      12 月     a 标准,2023 年起实行《轻型汽
           (第六阶段)》
                                                        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中国第六阶段)》b 标准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国五排放标
                                                        准在全国范围全面实行,所有制
                                                        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
         《第五阶段机动车污                 2013 年 9
  18                             环保部                 型汽油车以及重型柴油车(包括
           染物排放标准》                      月
                                                        非公共用途和公共用途的客车
                                                        和公交、环卫、邮政用车),须
                                                        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推进全产业链协同高效发展。构
                                                        建新型“整车-零部件”合作关
                                                        系,探索和优化产业技术创新联
                                工信部、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                 2017 年 4   盟成本共担、利益共享合作机
  19                            发改委、
             展规划》                          月       制,鼓励整车骨干企业与优势零
                                科技部
                                                        部件企业在研发、采购等层面的
                                                        深度合作,建立安全可控的关键
                                                        零部件配套体系
                                                        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应通过
                                                        改进汽车、零部件、原材料等的
         《机动车污染防治技                  2017 年    生产工艺、使用绿色环保的内饰
  20                             环保部
             术政策》                         12 月     材料等有效控制车内有毒有害
                                                        物质排放,加强车内空气质量管
                                                        理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                 2018 年 7   鼓励汽车产能利用率低的省份
  21                             发改委
         规定(征求意见稿)》                  月       和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和兼并重

                                          1-1-10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行业政策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相关内容
                                                      组力度,鼓励现有传统燃油汽车
                                                      企业加大资金投入,调整产品结
                                                      构
                                                      鼓励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进
                                                      行技术创新;鼓励道路机动车辆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
                                           2018 年    生产企业之间开展研发和产能
  22     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    工信部
                                            12 月     合作,允许符合规定条件的道路
               办法》
                                                      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委托加工生
                                                      产
                                                      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市场交易
                                                      平台,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
                                                      准汽车同时购买新车的车主,给
         《进一步优化供给推
                               发改委、               予适当补助;促进农村汽车更新
         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               2019 年 1
  23                           工信部、               换代,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农村
         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                  月
                               民政部等               居民报废三轮汽车,购买 3.5 吨
         实施方案(2019 年)》
                                                      及以下货车或者 1.6 升及以下排
                                                      量乘用车,给予适当补贴,带动
                                                      农村汽车消费
                                                      支持汽车、电子、船舶、航空、
         《关于有序推动工业                           电力装备、机床等产业链长、带
                                          2020 年 2   动能力强的产业;积极稳定汽车
  24     通信业企业复工复产    工信部
                                             月       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
           的指导意见》                               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
                                                      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
                              发改委、
                                                      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
         《关于促进消费扩容   中央宣传
                                          2020 年 3   企业技术规范,促进汽车限购向
  25     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   部、教育
                                             月       引导使用政策转变,鼓励汽车限
         内市场的实施意见》   部、工信
                                                      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限额
                                部等
         《关于支持商贸流通   商务部、                积极推动出台新车购置补贴,取
                                          2020 年 3
  26       企业复工营业的通   发改委、                消皮卡进城限制。优化汽车限购
                                             月
                 知》         卫健委                  措施等
                                                      到 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
                                                      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                           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
                                           2020 年
  27     展规划(2021-2035     国务院                 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
                                            11 月
               年)》                                 面提升。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
                                                      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
                                                      左右。
                                                      该标准规定了燃用汽油或柴油
                                                      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
                                                      3500kg 的 M1 类车辆今后一个时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               2021 年 2   期的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是我
  28                           工信部
               限值》                        月       国汽车节能管理的重要支撑标
                                                      准之一,对推动汽车产品节能减
                                                      排、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支撑实现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


                                        1-1-10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行业政策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相关内容
                                                      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超标排放汽车船舶污染治理。建
                                                      立健全汽车排放闭环管理机制。
          《“十四五”现代综
                                           2021 年    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的老旧
  29      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   国务院
                                            12 月     汽车,全面提升船舶设计能效和
                规划》
                                                      营运能效水平,鼓励购置低能
                                                      耗、低排放运输装备
                                                      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
          《“十四五”节能减               2021 年    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
  30                           国务院
            排综合工作方案》                12 月     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
                                                      标准汽车
                                                      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
                                                      发展,对购置日期在 2022 年 6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
                                          2022 年 5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
  32      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   财政部
                                             月       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
            辆购置税的公告》
                                                      不超过 30 万元的 2.0 升及以下排
                                                      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3、近期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汽车制造业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对国民经济
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近期,鼓励汽车消费的多项政策出台,体现出国家相关部门
对于汽车行业发展的高度关注,将推动汽车行业发展持续向好,为公司的持续稳
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

    (1)推动汽车产业节能减排技术发展

    在《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以下简称摩托
车“国四”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以
下简称汽车“国六”标准)等排放标准施行以来,低碳、环保、节能的行业趋势
日益明显,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制造行业技术门槛显著抬高,促进相关零部件企
业加大对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投入,提升产品技术和制造水平,有利于技术实
力雄厚的头部企业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在一系列节能减排的政策引导下,汽
车行业相关企业为了在产业转型的浪潮中抢占市场制高点,纷纷加大节能减排领
域的相关研发投入,整个行业步入了节能减排的健康发展之路。

    (2)促进汽车产业能源结构转型升级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引导新能源汽车健康、良性发展的相关政策,


                                        1-1-10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通过税收优惠等形式刺激新能源汽车的消费需求及通过补贴退坡、提高补贴精度、
强化资金监管等方式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优胜劣汰,引导新能源汽车行业向高
质量发展。

    公司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等系列产品目前已广泛用于“国六”标准汽车发
动机和“国四”标准摩托车发动机,此外,公司在新能源车领域的产品应用正逐
步拓宽,公司已量产应用于 PHEV 车型的进气系统零部件,并获得客户纯电动
汽车的冷却系统零部件订单。

    因此国家现阶段出台的产业政策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积极影响,
对公司经营资质、运营模式、行业准入门槛和竞争格局等持续经营能力方面未产
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发展趋势

    (1)我国汽车、摩托车零部件行业市场规模庞大

    我国进入 21 世纪后,工业、制造业持续快速发展,汽车零部件制造水平不
断提升。此外,中国凭借制造成本优势、庞大的市场需求以及良好的营商环境,
吸引了世界各地多家知名汽车及其零部件制造企业到中国投资建厂,极大促进了
中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的迅速发展。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及 wind 统计,中国
汽车零部件企业营业总收入从 2012 年的 22,267 亿元增长到 2022 年的 38,800 亿
元。




                                  1-1-10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wind


     同样,在我国工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摩托车市场需求逐渐旺盛
起来,带动了摩托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经过多年的整合,我国摩托车零部件企
业围绕整车企业形成了重庆、江浙、广东等地的产业集群,通过引进、消化、吸
收和创新,国内摩托车零部件企业自主开发能力不断加强,广泛进入本田、雅马
哈、铃木等国际品牌的供应链体系,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同时向国外出口,据中
国摩托车商会统计,2022 年我国摩托车零部件出口额达到 3.2 亿美元。

     (2)进气系统是节能减排、提升汽车舒适性的关键汽车零部件之一

     内燃机进气系统是发动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进气系统性能的优劣直接决定着
发动机乃至整车性能的高低。随着汽车技术的迭代,进气系统除了具备微粒过滤、
提升发动机寿命的基本功能之外,还在提升发动机燃油经济性和进气噪声控制等
方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

     ①进气性能

     容积相同的气缸在同等进气状态下,若吸入更多的新鲜空气,则容许喷入更
多的燃料,在相同的燃烧条件下可以做更多有用功。因此,提高充气效率是提高
发动机动力性及经济性的一个重要手段。

     进气过程具有间歇性与周期性,会在进气歧管内产生压力波,利用特定几何

                                       1-1-10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参数的进气歧管和谐振室构成的谐振进气系统,可增强进气歧管内的压力波,提
高进气压力,增加进气量。谐振进气可以在某些转速下大大提高发动机的进气效
率,并已在国内外多种车型上得到应用。进气管道内的压力波的形成和传播与进
气管道的长度、直径等几何参数以及转速密切相关,因此充分了解进气管道内的
气体流动特征,掌握进气系统各组成部分对进气性能的影响,也成为企业研发的
重要课题。

     ②进气噪声

     空气动力性噪声是发动机噪声的主要来源,其中包括进气噪声和排气噪声。
实验研究表明,进气噪声有时可比发动机自身的噪声(燃烧噪声、机械噪声)高
出 5-10dB(A)。随着汽车排气消声器、汽车发动机弹性支承、机械机构改进等
多种降低噪声的控制措施的广泛使用,以及发动机转速和强化程度的提高,进气
系统噪声对车内噪声的影响逐渐凸显出来,并成为了车内噪声的主要噪声源。通
过优化设计空气滤清器,应用多种消声元件,可有效降低进气系统的噪音,提升
汽车 NVH 性能和消费者驾乘舒适性。

     (3)内燃机进气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日趋复杂,对企业的综合技术实力要求
大幅提高

     在发展之初,内燃机进气系统及其主要的功能部件空气滤清器是与内燃机用
作汽车原动力而同时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并且随着内燃机负荷的不断增加、性能
的逐步提升和工作环境的变化,与之匹配的空气滤清器及进气系统的结构、性能
等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早期,汽车采用化油器将空气和汽油进行混合并送入气缸进行燃烧,发动机
直接与空气滤清器相连,结构较为简单。“十三五”期间,为确保实现节能减排
约束性目标,我国各大汽车整车厂相继推出涡轮增压发动机,相比同排量自然吸
气发动机,功率大幅度提升、油耗减少。进气系统也逐渐演化出了以空滤器为主
的低压管路、增压器、高压管路、中冷器等零部件,功能也更为丰富,材质和结
构更加复杂。

     一方面,涡轮增压器在高速运转下会产生高频振动,常伴有复杂的气流运动,
带来较大的气流噪声问题,并且高压侧管路内气流速度大、压力和温度较高。因

                                 1-1-10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此,为提高 NVH 性能,涡轮增压谐振腔、多孔编织管、1/4 和 1/2 波长管以及多
种吸声材料等得到了综合应用,系统声学设计更为复杂。

     另一方面,涡轮增压进气系统的材质选择和应用难度更大,已由传统的材料
向新型改性材料方向发展。例如,中冷器进气胶管使用温度高达 150℃~275℃,
其材料要求满足优异的高低温性、良好的耐油性及耐气候性等。诸如内氟外硅胶
管等新型的先进技术陆续涌现和应用,对企业的材料选型、结构设计、工艺控制
等综合实力的要求大为提高。

     (4)国六标准的发布实施,推动炭罐等燃油蒸发污染控制系统产品技术的
升级,具备同步研发能力的企业将面临崭新的发展机遇

     全球汽车排放标准包含欧洲、美国和日本三大体系,我国以欧洲标准为参考,
目前实行的国六 a 排放标准对 CO(一氧化碳)的排放要求相比国五提升了 30%,
而将于 2023 年 7 月开始全面推行的国六 b 排放标准将全面超过欧盟和美国的排
放标准,大幅度提高了对汽油蒸发排放的控制要求。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相比《轻型汽车
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作出了诸多升级调整,具体内容
如下:

     (1)变更了Ⅰ型试验测试循环,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增加了汽油车粒子
数量测量要求;

     (2)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RDE)试验定为Ⅱ型试验;

     (3)加严了Ⅵ型试验项目和限值;

     (4)对车载诊断系统的监测项目、阈值与监测项目要求等进行了修订;

     (5)修订了获取汽车车载诊断系统和汽车维护修理信息的相关要求;

     (6)修订了生产一致性检查的判定方法和在用符合性检查的相关要求;

     (7)修订了试验用燃料的技术要求;

     (8)增加了加油过程蒸发污染物测试循环及控制要求。



                                 1-1-10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9)与国 5 排放标准相比,附录 A、B 增加蒸发排放、加油排放、OBD 以
及 RDE 材料要求。附录 C 由于测试循环变化,增加了换档策略要求。附录 D 用
实际排放测试 RDE 代替了原来的双怠速测试。附录 E 增加柴油车的要求。附录
F 蒸发污染物排放实验要求也有较大变化,增加了混合动力汽车试验规程。其它
附录也作出了较大的变化。

     轻型车国六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具有六个突破,一是采用全球轻型车统一测试
程序,全面加严了测试要求,有效减少了实验室认证排放与实际使用排放的差距,
并且为油耗和排放的协调管控奠定基础;二是引入了实际行驶排放测试(RDE),
改善了车辆在实际使用状态下的排放控制水平,利于监管,能够有效防止实际排
放超标的作弊行为;三是采用燃料中立原则,对柴油车的氮氧化物和汽油车的颗
粒物不再设立较松限值;四是全面强化对 VOCs 的排放控制,引入 48 小时蒸发
排放试验以及加油过程 VOCs 排放试验,将蒸发排放控制水平提高到 90%以上。
五是完善车辆诊断系统要求,增加永久故障代码存储要求以及防篡改措施,有效
防止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超标排放。六是简化主管部门进行环保一致性和在用符合
性监督检查的规则和判定方法,使操作更具有可实施性。

     轻型车国六标准实施后,一方面,从以往跟随欧美机动车排放标准转变为大
胆创新,首次实现引领世界标准制定,有助于我国汽车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推动我国汽车产业发展;另一方面,在我国汽车产能过剩的背景下,可以起到淘
汰落后产能、引领产业升级的作用。对于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而言,模仿创新已
经成为历史,相关企业一方面与上游材料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深度融合材
料物性研究,掌握材料基本特性。另一方面参与主机厂系统级同步开发,了解系
统匹配策略及系统子件功能,从系统层面定制化设计,并搭建系统台架进行试验
验证。在此趋势下,具备系统级同步研发能力的企业将面临崭新的发展机遇。

     发行人深耕进气系统研发、制造、销售十余年,是多家国内知名汽车主机厂
的核心配套供应商,已稳定形成以系统集成研发、制造、销售的模式。在炭罐产
品上也加大投入,引进德国 m+p 炭罐性能检测设备和美国 RICHMOND Mini
VTSHED,用于检测燃油蒸发系统排放测试,利用以上世界最先进的检测设备对
不同炭粉在不同长径比下进行测试,分析长径比对炭罐工作能力的影响。采用不
同吸附流速、不同脱附速率、不同管径、不同脱附流量等参数逐一对炭罐进行工

                                 1-1-10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作能力测试,收集数据形成数据库。提前布局开展预研工作,结合客户系统设计
要求,在数据库中匹配最佳的应用案例。

     (5)国产替代趋势显现,成为本土汽车零部件企业业绩增长新动力

     自 2015 年以来,我国乘用车市场竞争激烈,整车企业加强成本控制,对零
部件采购价格的敏感度加强。在这一背景下,由于人力成本低廉,原材料供应充
足,本土汽车零部件企业相较国际零部件厂商具备成本优势及服务响应优势,使
得越来越多国内汽车零部件厂商把握住了机遇,进入此前被国际厂商所垄断的细
分领域,实现了关键零部件的国产替代。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近年国内汽车零部件市场,外商及港澳台
投资企业占比 50%左右,但其市场份额达 70%左右。因此,在《中国制造 2025》、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我国汽车零部件企
业的规模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并且在高、精端领域积累技术实力,逐渐提高相
关产品的国产化替代率。

     近年来,包括公司在内的国内部分优秀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研发技术实力、
产品品质与生产工艺水平均得到了显著提升,并凭借成本优势和本土化服务优势
在细分领域形成了明显的竞争优势,并对进口产品逐步形成替代。这些企业一方
面可以通过国际整车厂商的资质认定,进入全球汽车供应商配套体系,拓展合资
品牌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可以凭借国内自主品牌整车厂的发展,不断提高对国内
自主品牌车企的供货能力,抢占国内市场。因此,伴随着汽车零部件行业国产化
的不断深化,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规模具有巨大的上升空间,特别是行业中优质
企业和先发企业将在市场竞争中快速成长。

    2、下游行业发展特点及发展趋势

     (1)汽车行业

     ①全球汽车工业规模不断扩大,中国成长为第一大汽车产销市场

     汽车工业具有产业关联度高、规模效益明显、资金和技术密集等特点,经过
100 多年的发展和演变,目前已进入产业成熟期,成为美国、日本、德国、法国
等西方工业发达国家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2009 年以来,汽车工业受益于世界


                                 1-1-11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经济的温和复苏和各国汽车消费鼓励政策的推出,汽车工业逐渐企稳回暖。近年
来,汽车产销水平较 2019 年略有下滑。根据 OICA 统计,2021 年全球汽车产销
量分别达到 8,014.60 万辆和 8,268.48 万辆。


                   2012年-2021年全球汽车产销量(万辆)
    12,000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销量   产量



    数据来源:OICA

     目前,全球汽车工业向以中国、巴西和印度为代表的新兴市场转移,国际汽
车巨头以及本土整车企业纷纷加大在新兴市场的产能投入。新兴市场人均汽车保
有量低、潜在需求量大、需求增长迅速,逐渐成为全球汽车工业生产的生力军,
在全球汽车市场格局中的地位也得到提升。

     我国汽车工业把握住了汽车制造产业转移的历史机遇,积极融入全球汽车产
业分工体系和价值链重构,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最新数据
显示,2022 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2,702.1 万辆和 2,686.4 万辆,是世界第一
大汽车市场。

     ②排放标准不断升级,减少有害气体排放成为汽车行业发展的主旋律

     汽车尾气是汽车使用时产生的废气,包含数百种化合物,会对人体和自然环
境产生极大的伤害及污染。因此,防治汽车尾气是各国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国相
继制定强制性排放标准,以控制汽车污染物的排放量。

     汽车排放标准是指对从汽车废气中排出的 CO(一氧化碳)、HC+NOx(碳


                                         1-1-11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PM(微粒,碳烟)等有害气体含量的规定。我国在 2000
年开始实施国一排放标准,此后逐步改进升级,排放要求依次提升。2019 年 7
月,我国开始施行国六 a 排放标准,并计划于 2023 年开始全面施行国六 b 排放
标准,相比国五排放标准,对各项有害气体排放的管控要求大幅提升。

排放标准(mg/km)        国五              国六 a            国六 b
         CO              1,000              700               500
        THC              100                100               50
       NMHC               68                68                35
        NOx               60                60                35
        NO                 -                20                20
        PM                4.5               4.5               3.0

     随着汽车排放标准的持续提升,显示出我国不断减少汽车有害气体排放的坚
定决心,也促进了相关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对产品、工艺的不断升级,加快淘汰
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和技术,有利于技术实力雄厚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获取
更多的市场份额。

     ③汽车轻量化技术推动非金属材料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应用

     除控制汽车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量之外,汽车轻量化也是降低汽车排放、提高
燃油经济性的有效措施之一,目前已经成为全球汽车发展的趋势。资料显示,汽
车自身质量每减少 10%,油耗可降低 6%~8%。

     提升非金属材料占总车重的比例是汽车轻量化的主要途径,相关研究显示,
塑料及其复合材料可使汽车零部件质量降低约 40%。随着硬度、强度、拉伸性能
的不断提高,工程塑料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应用正快速渗透,出现了约 100 多种
塑料零部件。并且工程塑料的使用量已成为衡量汽车制造业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
标志,占汽车总重的比例不断提升。




                                 1-1-11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970-2020年我国工程塑料使用量占总车重的比例
100%
 90%        14%          14%           17%         18%            18%    20%
 80%
 70%
 60%
 50%                                   65%         62%            62%    55%
            79%          76%
 40%
 30%
 20%                                                                      7%
                                        5%            6%          6%
 10%         2%          2%                        14%            14%    18%
                         9%            13%
  0%         6%
            1970         1980          1990        2000           2010   2020
                                塑料    橡胶   金属        其他


    资料来源:科尔尼分析

     ④随着消费者对舒适性要求的提高,NVH 性能已经成为评价汽车品质的核
心指标

     随着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汽车呈现大众化、普及化的趋势,消费者对汽车
的各项性能要求也逐渐提升。其中,NVH(噪声、振动与声振粗糙度)性能是
消费者对车辆性能感受最直观的性能之一,已经成为评价汽车品质的最重要的技
术指标之一,在消费者购车决定因素中占比可达 20%~30%。随着竞争日益激烈,
各汽车制造企业纷纷加大对汽车降噪技术的研究。

     汽车内燃机进气系统噪声是发动机主要噪声之一,仅次于排气噪声。而随着
汽车排气消声器等多种降低噪声的控制措施的广泛使用,以及发动机转速和强化
程度的提高,进气系统噪声对车内噪声的影响逐渐凸显出来,成为了车内噪声的
主要噪声源,是提高整车 NVH 性能不可忽略的研究内容。而进气系统噪声的消
除并非易事,除了要消除自身的进气噪声,还要消除由发动机和涡轮传递来的燃
烧噪音和机械噪音。目前,行业内部分企业通过对材料、工程结构等学科的研究,
研发出用其他材料制作进气系统的结构件,或通过改变系统中某些部位的连接方
式等方法,取得了较好的降噪效果。

     (2)摩托车行业

     ①全球摩托车产业向新兴市场转移,摩托车市场需求旺盛


                                         1-1-11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自 1885 年德国戴姆勒发明第一台汽油摩托车以来,世界摩托车产业经过了
100 多年的发展历程,生产技术不断创新、规模逐步扩大。随着日本工业在上世
纪中后期的迅速崛起,世界摩托车产业中心逐渐从欧洲转移到日本,本田、雅马
哈、铃木、川崎四大公司发展为世界知名摩托车生产商。

     21 世纪初,中国、印度等新兴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起来,摩托车生产和市场
需求也快速增加,本田、雅马哈、铃木、川崎以及欧美一些知名企业开始进军新
兴市场,将多年积累的生产技术通过合资、技术转让或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到我
国及其他国家,极大地促进了我国摩托车制造业的发展。根据中国摩托车商会的
数据显示,2021 年我国摩托车产销量超过 2,000 万辆,达到自 2014 年以来的最
好水平;内销摩托车 1,122.01 万辆,同比稳中有升,以摩托车作为休闲娱乐工具
的人群在逐渐扩大,摩托车市场需求开始回暖。

     ②国内摩托车市场进入转型升级阶段,中大排量摩托车需求快速增长

     随着我国汽车普及程度的提升,国民对摩托车传统的代步和运输需求逐渐降
低,但伴随着消费升级,消费者休闲时间的增多和户外活动方式的多样化,使得
大家对摩托车的娱乐性和个性化需求逐步凸显。随着摩旅文化的兴起,以休闲娱
乐为主要目的的 250cc 及以上排量摩托车市场需求在不断打开。

     根据中国摩托车商会数据,2022 年我国大排量休闲娱乐摩托车(排量 250cc
以上,不含 250cc)产销 55.11 万辆和 55.34 万辆,同比增长 47.51%和 44.68%。
同时,我国不断扩大向北美和欧洲等全球中大排量摩托车主要消费市场的出口,
也有助于国内中大排量摩托车生产商的经营和发展。以全地形车为例,我国全地
形车出口量从 2013 年的 13.36 万辆增长至 2020 年的 26.99 万辆,并且,根据
AlliedMarket 的预测,全球全地形车市场将持续增长并有望在 2025 年达到 141
亿美元的规模。

     目前,我国中大排量摩托车仅占摩托车市场总量的 3%左右,仍有较大的发
展潜力。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中高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预计未来较
长时期内,中大排量摩托车仍会保持较快的增长趋势。

     ③摩托车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合资品牌占据市场主导权



                                 1-1-11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近年来,在摩托车行业转型过程中,知名品牌依托更为强大的产品和品牌实
力,逐渐占据了领先的优势,并且持续在产品开发、营销手段以及服务等方面加
大投入,不断巩固自身的市场地位。

     中国摩托车商会数据显示,2022 年前十大燃油摩托车企业累计销售 814.85
万辆,占燃油摩托车总销量的 59.56%,市场集中度较高。从趋势上看,受排放
标准趋严、消费者对摩托车品质要求提升等多种因素影响,摩托车行业的头部企
业由于存在品牌、技术、规模等优势,行业整合度将进一步提高,产业资源持续
向龙头企业倾斜。对于零部件企业而言,与下游行业头部企业合作也将占据更为
有力的地位。




     数据来源:中国摩托车商会

     3、发行人所属行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和作用,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
性

     公司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其上游为塑料件、橡胶件、五金件、橡胶原料、
塑料原料等生产企业,下游则主要为汽车、摩托车整车厂商及通用机械厂商。公
司所属行业在汽车制造产业链中位于中游,公司所属细分行业的发展有利于推动
下游汽车、摩托车产品高性能、低油耗、排放、低噪音等多方面的提升,在汽车
制造产业链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

                                   1-1-11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从上游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来看,汽车进气系统行业原材料需求主要为塑料件、
橡胶件、五金件、橡胶原料、塑料原料等。其中,塑料原料与基础化工产品等市
场价格存在一定的相关性,该等基础化工产品价格的波动,会对发行人所处行业
企业的生产成本及生产经营的稳定性造成一定影响。塑料件、橡胶件、五金件主
要为定制化产品。

     从下游行业来看,内燃机进气系统行业的下游客户形成了以自主品牌汽车整
车制造厂商、国内外知名摩托车整车制造厂商为主的格局,客户集中度较高。整
车厂商大多为大型的知名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拥有较强的谈判能力。汽车进
气系统企业与其合作过程中,议价能力会因产品质量及品牌影响力等因素产生差
异。包括本公司在内的部分企业因具有技术、市场知名度、市场占有率的优势,
议价能力较强。

     4、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与人才壁垒

     国内自主品牌汽车的新车开发并非由整车厂商独立投入,对于进气系统、燃
油蒸发污染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整车厂商会提出核心指标的边界条件和整体
要求,交由零部件制造企业进行设计和研发。汽车、摩托零部件的设计、生产涉
及流体力学、声学、机械设计和高分子材料等多学科的综合运用,需要长期的经
验积累。


                                 1-1-11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为了能够很好地满足整车厂商的需求,一些技术实力较强的企业依靠自身在
零部件制造方面的技术积累以及对整车生产过程的理解,会采取与客户同步研发
的模式,即深度参与客户的整车开发过程,主动为客户提供相关零部件的设计建
议,相比只按照客户图纸要求而被动提供成品零部件的合作模式,同步开发的合
作模式可显著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强客户黏性。因此,同步开发能力无论对于新
进入行业者还是一些技术实力较弱的同业企业而言,都构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进气系统等零部件的设计研发需要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一方面高性能系统
的设计制作有赖于机械制造与设计以及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人才,研发人员要具
备 CAE 分析和模态分析能力;另一方面为解决汽车 NVH 问题,还要求研发人
员掌握声学和流体力学的专业知识。为辅助生产制造,企业需对部分生产设备进
行自主设计与研发,需要专业的生产技术人员。为满足客户要求企业要能够进行
全面的质量管理,这对于管理团队的要求较高。新加入企业短时间难以组建专业
的研发、管理团队,因此进气系统行业还具有较高的人才壁垒。

     (2)生产工艺壁垒

     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生产工艺往往较为复杂,以进气系统为例,材质种类的
选择和结构设计都需要反复试验,滤芯、壳体、管件等应用了注塑、吹塑、硫化、
热熔等多种成型技术,以及远红外焊接、热板焊接、超音波焊接、振动摩擦焊接、
旋转焊接等焊接工艺。以上工艺需要企业在多年生产过程中积累丰富的经验,因
此进气系统的生产具有较高的工艺壁垒。

     尤其是涡轮增压进气系统,对吹塑和焊接的工艺要求极高。由于涡轮增压吹
塑管的管道材料非普通 PP,壁厚控制要求高且结构复杂,需采用 3D 吹塑机等高
端吹塑机,以生产出要求严格、结构复杂、壁厚控制精准的管道。同时,涡轮增
压进气系统使用的中高频消音器结构复杂,需经多道工艺复杂精确的焊接(如振
动摩擦焊等)才能达到稳固、不泄漏的目的。

     (3)客户市场壁垒

     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的质量不仅会影响主机质量和使用寿命,还会影响消费
者的舒适度体验。整车制造商对配套的零部件企业的要求非常严格。特别是大牌
厂商,对产品检测极为严格,对供应商产品品质的控制体系要求极高。企业成为

                                 1-1-11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整车制造商的供应商需要经历漫长的认证周期,实力较弱的零部件企业很难得到
客户认可且新进企业无法在短期内获得投资回报。同时,经过多年的合作,二者
建立了稳定、相互依赖的合作关系,外部供应商进入难度较高。因此,本行业的
客户粘性高,具有较高的客户市场壁垒。

     (4)管理经验壁垒

     由于汽车零部件行业具有多品种、交货周期短、质量要求高等特点,行业内
生产企业需在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强综合管理、提高运营
效率,以应对库存及经营风险。一方面,通过良好、持续的系统化管理,企业可
以更好地保证产品质量、及时供货以满足客户需求;另一方面,基于精益化的管
理,企业能有效发挥规模优势控制生产成本,获取并持续保持竞争优势。先进的
管理模式是生产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不断积累形成的,对于拟进入本行
业的新企业,管理经验上的差距是其难以在短时间内突破的重要壁垒。

     (5)资金壁垒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资金密集型特征。为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企业需要日常
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研发工作,而且新产品的开发需要大量的开模、设计和测试
费用,并且为达到较高的性能要求,可能需要购置大量较为先进的生产设备以及
专用测试设备。同时,生产材料的购进以及日常运营等方面也需要大量流动资金,
因此本行业企业对资金规模要求较高,存在资金壁垒。

     5、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行业周期性

     作为汽车产业链的中游,发行人所处行业与汽车产业存在着密切的联动关系,
而汽车产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因此汽车进气系统行业受国民经济周期
波动、下游整车行业波动的影响而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宏观经济处于上行阶段,
汽车产业发展迅速,汽车产销量增长,带动汽车进气系统产销量上升;反之,随
着宏观经济下滑,汽车产业发展放缓、汽车消费增长减缓,进而影响汽车进气系
统行业的产销量。行业内部分规模较小、没有知名品牌汽车整车厂客户的企业,
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规模较大、拥有知名品牌大客户的企业则市场表现相


                                 1-1-11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对稳定。

     (2)行业区域性

     汽车零部件行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由于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要面向整车
市场,而我国乃至全球的汽车工业发展均呈现出集中化、规模化的行业发展趋势。
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工业在发展过程中围绕着整车厂为核心逐步形成了六大产
业集群:长三角产业集群、珠三角产业集群、东北产业集群、京津冀产业集群、
中部(湖北、安徽、湖南)产业集群和西南(重庆、四川)产业集群,这六大产
业集群的汽车零部件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国汽车零部件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大部
分,占据了主导地位。

     (3)行业季节性

     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季节性与汽车行业基本一致。由于汽车的生产销售除受春
节等节假日影响外,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汽车零部件企业一般会根据下游汽车
行业的需求在全年均衡安排生产和销售,因此作为汽车零部件细分行业之一的进
气系统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6、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1)行业的技术水平

     由于我国汽车、摩托车零部件行业起步较晚,一段时期以来,行业内对于技
术研发的投入不足,大多数国内企业不具备基础开发、同步开发、系统开发和超
前开发能力,整体技术实力偏弱,与国际知名零部件龙头企业存在一定差距。

     经过多年的发展,部分先行企业由于进入行业较早,在同大型汽车、摩托车
整车厂商同步研发和长期合作的过程中逐步积累了大量工艺技术和丰富的开发
经验,并有能力在研发上不断投入,从而在产品品质、工艺技术等方面已能够达
到国外同行业企业的水平。包括公司在内的部分企业已拥有较强的技术水平与同
步开发、规模生产能力,成功跻身自主品牌汽车整车制造厂商、国内外知名摩托
车整车制造厂商供应链体系。

     (2)行业的技术特点


                                   1-1-11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工艺要求严格

     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过程工艺涉及较多工序环节,因此先进成熟的工艺是保
证产品质量和产品一致性的关键,也是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浪费和控制成本的有
效手段,而科学成熟的制造工艺需要企业经过多年工艺摸索和经验积累,并在生
产实践中不断培养形成。

     2)同步开发创新能力要求高

     随着下游汽车市场需求愈发多元化、产品车型生命周期逐步缩短、产业政策
不断推陈出新,整车厂为适应产业政策的调整以及终端消费市场需求的快速变化,
新车型开发周期逐渐缩短,对新品研发的系统整体性、快速响应性提出了更高的
要求,因此对零部件企业的同步开发创新能力要求较高。

       7、上述情况在报告期内的变化和未来可预见的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随着对于机动车舒适性、节能减排、轻量化的要求进一步提升,
汽车零部件产品也在不断的推陈出新,通过对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持续的创
新,不断提高产品性能和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耗和成本,更好地满足
汽车零部件轻量化、集成化、平台化、环保化发展趋势。

     相较于报告期初,汽车零配件行业整体呈现复苏增长态势,行业发展态势良
好。行业面临的机遇与风险并存,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更迭以及汽车消费市
场的需求增加推动着相关产品需求的增长。随着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
在内的新能源汽车和造车新势力的兴起对各汽车零部件相关企业提出了紧跟行
业变动趋势更新换代、开发新产品的要求。同时行业发展趋势与宏观经济景气程
度具有一定关联,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而波动,未来可预见的情况下,宏观经济
增长预期良好,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汽车零配件产品仍将迎来广阔的增长空
间。

       8、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
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①创新历程

                                   1-1-12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作为专业从事内燃机进气系统研发、生产、销售的产研一体企业,自
成立以来,就始终保持“创新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这一理念,在技术研发、生
产工艺、产品种类和功能上不断创新。公司从成立早期的仿制开发,到对标提升,
再到目前的同步开发和自主研发;从仅提供摩托车空滤器到可以提供摩托车、汽
车进气系统总成,并成为行业内知名的内燃机进气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在研发
的方向上积极响应国家对环保与节能减排的更高要求。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成
为经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认定的高新
技术企业,被评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国内燃机零部件行业排头兵
企业,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被评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企业技
术中心、浙江省恒勃汽车进气系统省级企业研究院。在产品研发设计、产品生产
工艺等方面形成了丰富的技术创新成果,掌握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并已授权专利
100 余项。此外,公司集结了一批具有深厚的专业背景、较强的研发实力和丰富
的研发经验的技术人才以及各方面的技术力量,在行业内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和技术储备,可以准确把握市场技术的发展趋势和潮流,并进行前沿性的研发。

     经过十数年的持续创新发展,公司在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生产方面拥有了
多项核心技术,在内燃机进气系统领域取得了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公司以创新驱
动发展,通过对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持续的自主研发创新,不断提高产品性
能和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耗和成本,更好地满足汽车零部件轻量化、
集成化、平台化、环保化发展趋势;同时,公司以市场和客户为导向,积极参与
整车厂商客户的产品同步开发,持续满足客户定制化、个性化、多样化的产品需
求。

     公司在产品品质、工艺技术、响应速度等方面达到了品牌汽车、摩托车整车
厂商和通用机械厂商的标准和要求,主要产品已广泛配套于广汽集团、吉利集团、
奇瑞集团、比亚迪、长城汽车、东风日产、五羊本田、新大洲本田、大长江集团、
春风动力、厦门厦杏、富世华、本田动力等多家国内外知名品牌,覆盖了主要的
自主品牌热销乘用车和主流摩托车车型,形成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综上,公司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建立了行之有效的自主创新机制,拥
有丰富的研发成果,使公司能够紧跟行业轻量化、环保化以及国产替代等行业发
展趋势,及时了解并响应客户潜在需求,不断缩短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及产业

                                 1-1-12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化周期,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②创新举措

     公司持续加强技术攻关和创新体系建设,追赶国际先进技术,已形成覆盖产
品设计、模具制造、产品生产、试验检测的一体化模式。凭借良好的企业管理和
模块化供货能力的提升,在原材料选择、产品研发、模具研发、产品生产等多个
细分领域之间形成协同效应,受到主机厂的广泛青睐。公司的创新举措如下:

     A、产品设计方面

     首先,在产品设计领域导入标杆管理理念,检索和研究同行业国际知名企业
的成功案例,将国际先进产品与公司产品进行比较、分析、判断,树立标杆并全
力追赶,不断驱动企业创新发展。运用系统科学的方法打破思维惯性,快速聚焦
问题,采用系统化的思维方式和结构化工具来构建解决方案。

     公司建有技术研发中心,通过运用 CAD 软件工具,公司能够在计算机中建
立空气滤清器系统模型,分别对进气系统的空气过滤器、前进气装置、消声器、
后进气连接管等进行结构设计,再运用 CAE 进行仿真模拟。经过十数年的积累,
建立了强大的产品数据库,掌握了压力损失、流动均匀性、模态、动刚度、静刚
度、结构强度、振动强度、爆破强度、疲劳耐久、静态解耦、传递损失、消声量、
进气噪音、辐射噪声等虚拟模型仿真技术,大幅度缩减了产品开发周期,节约了
模具开发成本。在数据管理方面导入 PLM 智能系统,对产品的模块化、标准化
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产品变更后数据始终保持最新状态,保证数据调取准确快捷,
为新产品研发和工艺开发提供信息支撑。

     B、模具开发方面

     在模具设计与制造方面,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模具开发经验,具备完整的模具
设计、开发和制造能力,涵盖注塑模具、吹塑模具、硫化模具、热板焊接工装、
振动摩擦焊接工装、检具等。公司掌握了多种模具结构,涵盖滑块抽芯结构、旋
转抽芯结构、二次抽芯结构、斜顶内抽芯结构、二次双色注射结构、旋转双工位
注塑结构、气辅注塑结构、吹气脱模结构、多层硫化结构、塑料预埋硫化结构、
无飞边 3D 吹塑结构、模具内切割吹塑结构、预埋嵌件吹塑结构等。多种结构的


                                 1-1-12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掌握和创新运用,使得产品结构设计更加灵活多样性,为产品集成化设计提供了
强大的后盾。公司具备模具快速、高质量开发能力已多次在短的时间内为客户消
除了因其同其他供应商合作出现问题而导致的生产被迫中断的风险,获得客户的
高度认可,为合作的进一步加深奠定了基础。

     C、检验检测方面

     再次,公司始终秉“承锲而不舍,追求卓越”的创新精神,在产品试验检测
方面不断加大投入,构建起一套从原材料检测到产品性能试验再到产品耐久可靠
性试验的完善的试验检测系统。实验中心于 2015 年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
委员会(CNAS)评审,获得 CNAS 认可实验室证书(CNASL4412)。实验中
心目前投入检测设备及仪器 80 余台,可完成多项检测项目,未来随着募投项目
中“研发及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的检测能力将获得进一步加强和提
升。

     公司实验室可以满足公司从产品研发初始阶段、发展阶段直到同步开发阶段
的各种检测需求,检测范围覆盖原材料、产品性能和耐久可靠性等多方面,具体
如下:




     D、同步研发方面

     公司多年来持续深入参与下游客户的同步研发,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开发资源,

                                 1-1-12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在细分行业形成了极具竞争力的技术优势与产品优势。一般来说,整车厂客户会
从研发机制、研发效率、迭代时间、协同合作等角度考验零部件供应商的同步开
发能力。公司建立了以客户为中心的同步开发机制,针对客户同步开发需求,及
时响应、积极沟通,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同步开发关系,将知名汽车厂商相
关系统开发的技术、管理理念运用到产品的开发和制造过程中。凭借丰厚的技术
积累、快速反应能力,公司已经拥有多家整车厂配套零部件的开发经验及数据积
累,报告期内公司与国内主要知名整车厂形成了良性互动,能够根据产品性能和
装配要求进行同步开发,并不断按照其最新要求进行持续优化和改进,展示了公
司突出的同步开发创新能力。

     (2)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随着汽车排放“国六”标准、摩托车排放“国四”标准的实施,汽车、摩托
车节能减排需求增加,对内燃机进气系统和燃油蒸发系统的要求明显提高。同时,
汽车行业呈现轻量化、环保化趋势,公司产品的应用场景逐步增加。公司紧跟行
业发展趋势,积极响应客户多种车型需求,公司主要产品作为降低汽车、摩托车
排放的重要功能部件,已批量应用于“国六”标准汽车和“国四”标准摩托车。

     发行人的进气系统产品主要配套燃油车,在此基础上公司开始逐步配套
PHEV 插电式混动车型;同时为应对汽车行业纯电动汽车销量占比逐步增加的发
展趋势,发行人利用在注塑行业的技术积累,亦开发了冷却水壶、膨胀箱等产品
配套供给纯电动车型。

     此外,随着环保法规的快速提升,我国力争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 年
前实现碳中和,内燃机面临新能源和燃料多元化的挑战。其中,氢能源动力作为
一种零排放、无污染的新能源,是未来实现节能减排和促进汽车产业发展或其他
动力驱动业发展的重要选择之一。企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
力,加强制造技术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建立“产、学、研、用、金、政”协
同创新机制,聚焦全球零部件前瞻业务战略调整,在氢燃料阴极过滤器系统上提
前布局,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

      三、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1-1-12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行业竞争格局、市场化程度及行业主要企业

     本行业处于完全市场化竞争状态。零部件市场分为整车配套市场和后市场,
市场竞争特点存在较大差异。对于配套市场而言,一级零部件企业要求具备同步
开发能力,凭借技术研发能力、质量控制体系等进入整车厂的供应链体系,随着
双方合作加深而日益稳固。因此,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主要体现在技术水平、客
户资源、成本控制等方面。公司所在的汽车、摩托车配套市场竞争情况如下:

     1、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竞争情况

     从全球范围来看,汽车空滤器主要企业有德国马勒、曼胡默尔、科德宝,意
大利索菲玛,日本东洋滤机,美国弗列加等;炭罐主要企业有美国德尔福,德国
马勒,日本东洋滤机、双叶 futaba,韩国理韩等。上述企业发展历史悠久,且其
所在国家具有雄厚的汽车工业基础,因此能率先切入本国汽车集团的供应体系,
并借此发展为各细分市场的跨国企业,如马勒配套大众、通用,理韩配套现代、
起亚等。上述企业技术沉淀深厚,产品线齐全,凭借与各大汽车品牌的长期配套
关系,占据优势地位和主要市场份额。

     从国内情况来看,早期外资滤清器企业大多跟随国际品牌汽车进军中国市场。
我国汽车工业基础薄弱,行业起步较晚,自主品牌汽车企业也倾向与国外知名滤
清器企业合作。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外资滤清器企业也逐步加快了布
局中国市场的步伐,几乎垄断了高端车型滤清器的配套市场。近年来,我国自主
汽车品牌强势崛起,带动了与之形成主机配套关系的国产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发展,
国产进气系统技术水平快速提升,在同步开发、实验测试、产品品质等方面逐渐
缩小与外资企业的距离,成本上又更具竞争力,因而已逐渐与合资汽车品牌建立
配套关系,呈现出向高端市场进军的态势。除本公司外,配套市场的国内企业有
长春汽车滤清器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万友滤机有限公司等。

     2、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竞争情况

     全球摩托车市场上,日本品牌如本田、铃木、雅马哈等占据主导优势,导致
其滤清器配套企业日本东洋滤机在国际市场上处于优势地位。国内摩托车空滤器、
炭罐配套市场上,本公司、江苏新中天塑业有限公司、厦门信源环保科技有限公


                                 1-1-12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司等已全面进入日本摩托车品牌的供应体系中。国内摩托车正在从代步工具向高
端化、娱乐化发展,整体档次、售价越来越高,品牌集中度也日趋集中,进入品
牌摩托车供应链的优势日渐凸显。

     一方面,随着全球经济逐步复苏,全球摩托车市场有望保持稳定增长;另一
方面,随着国内居民收入水平快速提高,中产人群逐渐壮大,生活方式逐步升级,
摩旅文化悄然成风,未来中大排量摩托车销量有望快速增长,未来可期。广阔的
下游市场以及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为发行人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公司汽车与摩托车整体市场占有率情况

     汽车总体上可分成乘用车和商用车两大类,其中乘用车主要用于运载人员及
其行李或偶尔运载物品,包括驾驶员在内最多为 9 座的汽车;商用车是用于运送
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包括了载货汽车和 9 座以上的客车。摩托车总体上可分为二
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其中二轮摩托车又可细分为跨骑车、弯梁车和踏板车。
发行人目前生产的空滤器产品主要应用于乘用车以及二轮燃油摩托车。

     公司的经营规模处于国内行业前列。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测算,
2022 年,公司汽车空气滤清器销量占国内乘用车空滤器的市场份额为 10.24%,
摩托车主空气滤清器占国内二轮燃油摩托车空滤器的市场份额为 39.81%,具体
测算过程如下:

          公司国内乘用车进气系统、摩托车空滤器市场份额(单位:万台/件)
              年度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国内乘用车产量                  2,383.60          2,140.80        1,999.40
    国内新能源-纯电动产量                 510.50            276.10         110.50
 乘用车空滤器需求量(估算)             1,873.10          1,864.70        1,888.90
      公司汽车空滤器销量                  191.83            152.14         150.58
   乘用车空滤器市场占有率                10.24%             8.16%          7.97%
   国内二轮燃油摩托车产量               1,233.34          1,467.61        1,250.15
 二轮燃油摩托车空滤器需求量
                                        1,233.34          1,467.61        1,250.15
         (估算)
    公司摩托车空滤器销量                  491.03            506.89         387.82


                                     1-1-12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摩托车空滤器市场占有率                      39.81%              34.54%           31.02%

    注:以上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摩托车商会;乘用车空滤器需求量与国内非
纯电动乘用车产量按 1:1 测算,二轮燃油摩托车空滤器销量需求量与二轮燃油摩托车产量按
1:1 测算;公司部分客户如大长江集团、新大洲本田的部分摩托车车型中同时存在主空滤器
和副空滤器的设计,为更准确计算市场占有率,故以上剔除了摩托车副空滤器的销量影响。

     公司主营产品为内燃机进气系统及其配件,除了代表性的空气滤清器产品外,
进气系统总成产品还包括多种类、型号的通气管路及其他零配件。报告期内,公
司的汽车空气滤清器产品市场占有率由 8%左右提升至 2022 年的 10.24%;摩托
车空气滤清器市场占有率总体呈上升趋势。

     2、公司在高端摩托车领域的市场渗透率较高

     目前,国内高端摩托车市场仍以日资品牌为主,例如本田、雅马哈、铃木等,
该等品牌凭借技术积累与市场知名度等优势,占据了高端摩托车领域主要的市场
份额。公司与上述品牌均开展了良好的合作,尤其是与在国内销量较大的本田、
雅马哈,更是形成了紧密的协作。报告期内公司向本田、雅马哈销售的空滤器数
量与本田、雅马哈摩托车的国内销量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辆/件
  品牌         客户名称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摩托车销量               67.97         79.95          81.08
               五羊本田       公司对其空滤器
                                                         74.15         81.69          75.95
                                  销量
   本田
                                摩托车销量               92.66         89.58          70.68
              新大洲本田      公司对其空滤器
                                                         87.91         89.78          69.45
                                  销量
                                摩托车销量              未披露         37.25          28.87
 雅马哈       建设雅马哈      公司对其空滤器
                                                         34.43         31.91          24.12
                                  销量
   注 1:上述品牌历年摩托车销量数据来源于中国产业信息网、中国工业新闻网和中国摩托车商会。
   注 2:以上公司摩托车空滤器销量为摩托车主滤清器数量,未将部分摩托车车型主滤清器之外的辅助
滤清器的销售数量计算在内。


     从上表对比数据可以看出,公司已成为本田、雅马哈等世界知名摩托车品牌
的进气系统核心供应商。随着公司在高端摩托车领域的市场渗透率不断提升,公
司有望在高端摩托车市场与其他主流摩托车市场齐头并进,开拓更多的市场份额,


                                           1-1-12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进一步巩固其在摩托车进气系统领域佼佼者的地位。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积极
的市场拓展,与豪爵(大长江)、隆鑫、力帆和宗申等其他国内主流摩托车品牌
均形成了良好的配套关系。

     近年来,以豪爵(大长江)为代表的摩托车内资品牌,在国内的销量一直处
于领先水平,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较大的市场空间。2019 年 10 月,豪爵控股
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就双方未来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进行了协议约定。

     同时,凭借在摩托车高端品牌市场的行业地位,发行人在摩托车进气系统领
域具备较强的产品议价能力,这有助于公司提升产品附加值,亦使得公司摩托车
进气系统产品毛利率逐年增加。

     3、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

     (1)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领域主要企业

           主要企业                                 简介
                             马勒集团源自德国,历史可追溯至 1920 年,现已成为全球
                             最大的二十家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之一,专注于与动力总成
           马勒              和空调技术相关的所有关键领域,提供以洁净空气、燃油
        MAHLEGmbH            效率和驾乘乐趣为宗旨的创新交通解决方案,主要产品有
                             发动机系统、过滤系统、电气和机电一体化系统、热管理
                             系统
                             集团于 1941 年在德国路德维希堡成立,成立至今一直专注
       曼胡默尔              于滤清器领域,主要产品系列包括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
   MANNHUMMELGMBH            器,燃油滤清器,系统方案,塑料部件,工业滤清器和用
                             于水处理的薄膜过滤器
                             索菲玛为意大利 UFI 集团下属子公司,主要生产空气滤清
           索菲玛            器、机油滤清器、燃油电喷滤清器等产品,是一个集开发、
       UFIFILTERSSPA         设计、制造和销售为一体的专业公司,涉及汽车、工程机
                             械、农业机械等领域
                             上海弗列加滤清器有限公司由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
                             司和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出资 50%设立。美国康
                             明斯集团(NYSE:CMI)成立于 1919 年,是全球领先的动
           弗列加
                             力设备制造商,设计、制造和分销包括燃油系统、控制系
          Fleetguard
                             统、进气处理、滤清系统、尾气处理系统和电力系统在内
                             的发动机及其相关技术,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旗下的
                             滤清系统品牌弗列加,产品系列全面,覆盖各种发动机
                             公司成立于 1995 年,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主营业务
                             包括车用、内燃机滤清器及其零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
    成都万友滤机有限公司
                             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空滤器、塑料进气歧管、谐振器
                             及管道、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转向助力液压油滤器


                                    1-1-12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等

                                  公司成立于 1993 年,位于河南省新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
                                  杨村一号,主营业务包括各种机油、燃油、气体过滤系统、
     平原滤清器有限公司           流体过滤元件、尾气排放后处理系统及其零部件的研究、
                                  设计、制造,主要产品包括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燃
                                  油滤清器等
                                  公司成立于 1998 年,位于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昆山路
                                  3315 号,主营业务包括加工、制造仪器、仪表、滤清器、
长春汽车滤清器有限责任公司
                                  包装制品,普通货运,房屋租赁,滤清器材料与设备销售,
                                  滤清器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电力设备租赁
                                  成立于 2001 年 10 月,2002 年 10 月正式投入生产,是东
                                  京滤器株式会社 TokyoRokico.,ltd.在中国投资的全资子公
飞得滤机(苏州)有限公司(简
                                  司,主要产品包括汽车、摩托车以及通用发动机上使用的
      称“飞得滤机”)
                                  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活性炭罐、转向
                                  助力油滤器等,为本田 Honda 配套供应商

     (2)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领域主要企业

     摩托车空滤器竞争对手有江门市蓬江区荣盛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远平高分子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宝森塑料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厦门信源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江苏新中天塑业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简要情况如下:

    主要企业                                        简介
                       成立于 1994 年,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棠下镇富棠二路 12 号,主要为大长
江门市蓬江区荣
                       江集团生产豪爵牌摩托车坐垫、空滤器、后视镜、注塑件、焊管系列以
盛实业有限公司
                       及模具加工等,配套客户主要为大长江集团
重庆远平高分子
                       成立于 2001 年,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翔宇路 62 号,主营业务为汽车、摩
材料科技有限公
                       托车的橡胶、塑料制品、空气滤、手把胶套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司
东莞市宝森塑料
                       成立于 2013 年,位于东莞市中堂镇东向工业区,主营产品为空滤器等
五金制品有限公
                       产品
      司
                       成立于 2001 年,位于江苏省武进区横山桥镇西柳塘村,主营产品包括
江苏新中天塑业         汽车空气滤清器、炭罐、膨胀水箱、动力转向油罐等;摩托车空气滤清
  有限公司             器、炭罐、塑料燃油箱、机油箱、冷却水箱等,摩托车配套客户有本田、
                       铃木、雅马哈、比亚乔、标致等
                       成立于 1995 年,位于厦门市集美北部工业区,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
厦门信源环保科
                       加工汽车、摩托车及工业用滤清器、高效三元催化净化器、排放废气配
  技有限公司
                       件及模具加工等

      (三)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客户情况、业务数
据以及研发投入情况

     前述发行人生产经营中的实际竞争对手目前均非上市公司,无法获取其官方
披露的详细信息。为进行同行业对比,发行人在现有公众公司中选取了与公司业


                                          1-1-12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务相对接近的天普股份(605255)、浙江仙通(603239)、安徽凤凰(832000)、
华原股份(838837)、标榜股份(301181)和溯联股份(IPO 在审企业)作为可
比公司进行比较。

     1、总体情况对比

                                                            最近一年     最近一年
序
           公司            主营业务         主要客户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号
                                                            (万元)     (万元)
                   主要从事汽车发动
                   机附件系统软管及       主要客户为日
                   总成、汽车燃油系       产投资、东风
       天普股份    统胶管及总成和汽       日产、日本仓
 1                                                           32,942.11     2,556.32
     (605255.SH) 车空调系统、动力       敷、江铃汽车、
                   转向系统总成等产       英瑞杰、邦迪
                   品的研发、生产和       等
                   销售。
                                          主要客户为上
                   主要从事汽车密封
                                          汽通用五菱、
       浙江仙通    条等汽车零部件的
 2                                        吉利、奇瑞、       93,644.42    12,619.55
     (603239.SH) 研发、设计、生产
                                          广汽等整车厂
                   和销售。
                                          商。
                                          公司产品主要
                       主要从事汽车滤清   销往境内外
                       器滤芯的研发、生   AM ( 售 后 维
                       产和销售。主要产   修)市场,主要
                       品为滤芯,主要应   客户包括汽车
                       用于空气滤清器、   配件企业、汽
         安徽凤凰      空调滤清器、机油   车制造企业及
 3                                                           38,095.11     4,211.17
       (832000)      滤清器、燃油滤清   国内经销商。
                       器四大汽车滤清     主要客户包括
                       器,广泛适用于乘   德国 Bilstein、
                       用车、商用车、工   澳 大 利 亚
                       程机械等产品的研   Wesfil 、 LKQ
                       发、生产和销售。   欧洲等行业知
                                          名企业。
                                          包括广西玉柴
                                          机器、东风商
                                          用车有限公
                                          司、三一专用
                       主要从事车用滤清
                                          汽车有限责任
         华原股份      器和工业过滤设备
 4                                        公司、上汽依       50,457.25     3,844.29
       (838837)      的研发、制造与销
                                          维柯红岩商用
                       售。
                                          车有限公司、
                                          安徽全柴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
                                          等。
 5      标榜股份       主要从事为汽车尼   主要客户包括       51,783.98    12,117.63


                                      1-1-13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最近一年     最近一年
序
           公司            主营业务        主要客户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号
                                                      (万元)     (万元)
       (301181)      龙管路及连接件等 一汽大众、上
                       系列产品的研发、 汽大众、上汽
                       生产和销售。     大通等整车厂
                                        以及鹏翎股
                                        份、哈金森 Hu
                                        tchinson、法雷
                                        奥 Valeo、康迪
                                        泰克 Continent
                                        al、中鼎股份等
                                        汽车零部件企
                                        业。
                                        主要客户包括
                                        长安汽车、上
                   主要从事汽车用流
                                        汽通用五菱、
       溯联股份    体管路及汽车塑料
 6                                      比亚迪、北京   84,918.15     15,300.20
     (在审企业) 零部件的设计、研
                                        汽车、奇瑞汽
                   发生产及销售。
                                        车、八千代、
                                        邦迪管路等。
                   主要从事内燃机进 包 括 吉 利 汽
                   气 系 统 相 关 滤 清 车、广汽集团、
                   器、滤芯等以及炭 奇瑞集团、大
 7     发行人                                          71,304.19     10,387.55
                   罐和其他塑料制品 长江集团、新
                   的研发、生产和销 大洲本田、五
                   售。                 羊本田等。
   注:表中数据均来自于各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以及官网信息等公开资料。

     公司和以上同业可比企业均同属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但由于产品类
型和应用领域存在差别,所以竞争关系不明显。

     具体而言,安徽凤凰主要产品为滤芯,主要应用于空气滤清器、空调滤清器、
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四大汽车滤清器,主要销售区域为境外,且销售市场为
汽车后市场,即修理或更换汽车零部件的市场,公司客户主要为整车厂;华原股
份主要产品包括柴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等,其客户主要为柴油车、
商用车整车厂,而公司主要客户群体为乘用车整车厂,二者存在细分产品、客户
群体上的区别;浙江仙通主要从事汽车密封条等的研发生产,和公司在主营产品
方面存在区别;天普股份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附件系统软管及总成产品的研发生
产,标榜股份主要从事汽车尼龙管路及连接件的研发生产,溯联股份主要从事汽
车用流体管路和塑料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公司在主营产品方面亦存在区别。




                                      1-1-13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研发费用及研发费用占比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安徽凤凰                       4.05%                 3.45%             3.99%
      华原股份                       3.94%                 3.07%             3.30%
      天普股份                       6.54%                 8.67%             7.23%
      浙江仙通                       3.88%                 4.73%             4.49%
      标榜股份                       4.44%                 4.28%             3.42%
      溯联股份                       4.52%                 3.84%             3.57%
       平均值                        4.56%                 4.67%             4.33%
      恒勃股份                       5.78%                 6.10%             5.31%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2020-2022 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研发费用率为 4.33、4.67%和 4.56%;报
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率占比为 5.31%、6.10%和 5.78%。发行人研发费用率
高于同行业平均研发费用率,持续的研发投入,为公司技术实力的不断提升提供
有力保障。

      (四)公司的竞争优势

     1、研发创新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研发能力建设。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拥有研发技术人员 211 人,占全体员工达 16.02%。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志华、
赵雨均有深厚的技术创新功底,为多项专利的发明人。公司发展至今,已取得
100 余项。

     公司被评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国内燃机零部件行业排
头兵企业”。2010 年至今,公司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3 年 10
月,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被浙江省科技厅评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2015 年 5 月,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评为“浙江省
企业技术中心”。2018 年 12 月,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评为“浙
江省恒勃汽车进气系统省级企业研究院”。公司研发能力不断迈向新台阶,具体

                                       1-1-13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体现为: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掌握进气系统及炭罐等的研发和生产技术,具有
强大的独立设计和分析能力,能够做到与整车厂同步开发,参与到整车零部件的
设计、验证整个过程。公司根据整车厂提供的整车要求参数,独立进行产品的设
计开发、实验验证,最终交付满足整车要求的零部件。

     随着汽车技术的进步和满足国五、国六排放标准的要求,内燃机进气系统发
生了深刻的变化,从单一的过滤功能拓展到了减振降噪功能。NVH 分析是针对
进气系统噪声控制进行的预防性诊断技术。在整车厂正向开发的过程中噪声识别
技术、噪声仿真技术、噪声控制技术、噪声实验技术,是现在 CAE 分析领域里
较为复杂、技术难度较大的一门综合技术。

     公司为保证 NVH 品质的需要,对发动机的进气系统进行设计和计算分析,
在保证空气滤清器系统良好的空气畅通性的同时,尽可能降低噪声水平。公司技
术人员采用国际先进的 CAD 设计软件,建立空气滤清器系统模型,分别对进气
系统的空气过滤器、前进气装置、消声器、后进气连接管等进行结构设计,再运
用 CAE 进行仿真模拟,在实验室进行性能测试、半消音室对产品进行噪音试验。
公司对内燃机进气系统不断改进优化,在保持原发动机进气流通性能不变的前提
下,大大降低了通过噪声水平。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掌握了 CAE 分析能力,在炭罐设计开发上使用 CAE 分析,
输入吸附、脱附指标、安装的空间等,快速设计 3D 结构,进行模拟分析。模拟
分析基本条件之后,再制作样件测试,测试满足后便可进行模具开发并批量生产。

     2、实验室测试优势

     公司拥有高水平的产品实验和检测中心。实验室主要从事进气系统、炭罐、
橡胶、滤纸等产品的试验和检测。2015 年,实验室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
委员会(CNAS)评审,获得 CNAS 认可实验室证书。

     公司实验室获得 CNAS 权威认证,并得到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实验
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实验合作组织等多个国际组织的互认,具备了第三方
检测的能力和权威。强大的实验测试能力是使整车厂放心交付产品研发任务的基


                                 1-1-13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础保证,对于同步开发来说,公司如不能对产品性能进行全方位检验,提交合格
的检测报告,就无法获得整车厂的认可。具体而言,全方位的测试包括多个方面:
1)各类型材料的物性分析;2)性能检测(储灰能力、传递损失、进气阻力、使
用寿命等);3)强度检测(冲击、震动、高低温交叉震动以及各种撞击试验);
4)耐候性检测(高低温、臭氧、紫外线检测)。

     2013 年,公司实验室与浙江大学合作建立联合实验室,凭借公司自身的 NVH
试验能力和 CAE 仿真技术,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内燃机进气系统 NVH 解决方案。
实验室配备了低噪半消声室(背景噪音 11dBA,远低于标准 18dBA 要求),全球
领先的 LMS 硬件和 LMSTest.Lab 软件,保证了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和数据后处理
的快速性,能够完成空滤器 NVH 测试、空滤器专项实验平台建设、小型汽油机
NVH 分析及实验测试技术支持。

     公司实验室拥有高标准的检测仪器,通过多年建设,实验室培养了一大批技
术骨干,并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并与国内外汽车品牌如广汽、吉利、奇瑞、
比亚迪、长城、东风日产等行业的知名企业及专家合作,为公司在新产品研发和
创新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也为行业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3、工艺技术优势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空气滤清器及进气系统的企业之一,在产品生产的工艺
技术方面具备深厚的经验沉淀。公司凭借十数年的经验积累,将生产过程可能遇
到的工艺难点在产品结构设计阶段就进行优化规避,使后续生产中的焊接气密性
等更有保障,提升产品的可靠性。

     公司具备模具开发、制造能力。公司现有多名经验丰富的模具设计员,其中
多名人员具有 10 年以上模具开发设计经验。公司拥有较强的模具开发能力,不
仅可以具备较低的研发、生产成本,更能够提升项目推进速度,保证模具的质量
和精度。

     同时、公司掌握并应用了多种成型、焊接工艺。在成型工艺方面,公司的进
气管设计采用了 HDPE、TEEE、PP 塑料吹塑成型;空滤壳体、壳盖都采用注塑
工艺、部分滤芯也采用了 PET 纤维无纺布注塑成型或采用了 PET 纤维无纺布热
熔成型。公司针对传统注射成型工艺难以加工的厚、薄壁一体的制件应用了气体

                                 1-1-13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辅助成型技术,可大幅度降低对注塑机和模具的要求,消除厚壁处的缩痕,提高
表面质量和产品强度,达到轻量化的效果。

     在焊接工艺方面,公司具备高频振动摩擦焊、远红外焊接等多种先进焊接技
术。高频振动摩擦焊可焊接大型的塑料件和形状复杂及装配形状不规则的塑料件,
广泛应用于塑料油箱、塑料水壶焊接、进气系统用进气管、谐振腔以及发动机进
气歧管焊接等。远红外焊接可保证复杂曲面、大型结构性塑料零件的焊接强度和
密封性能,应用于滤芯塑料端盖与滤纸的焊接,取消了胶水的使用,减少了对环
境的污染。

     4、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坚持大客户发展战略。摩托车市场是公司的传统优势市场,公司与雅马
哈、本田、铃木、豪爵(大长江集团)等行业领导型企业开展了长期的合作。汽
车市场上,公司客户覆盖了广汽、吉利、奇瑞、比亚迪、长城等国内大部分自主
主流品牌,与东风日产等合资品牌开展了同步开发项目,是广汽乘用车空滤器、
炭罐产品的核心供应商。在通用机械市场上,公司与富世华、雅马哈、川崎等国
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供应关系。近年来,发行人及子公司取得的客户的授予
主要荣誉如下:


  序号                          相关荣誉                   客户名称
    1                      2019 年度质量贡献奖             吉利集团
    2                      2017 年度成本改善奖            大长江集团
    3                      2017 年度新品开发奖            大长江集团
    4                    2016 年度卓越备件供应商           奇瑞集团
    5                      2017 年度优秀供应商             五羊本田
    6                      2018 年度优质服务奖             五羊本田
    7                      2020 年度优质服务奖             五羊本田
    8                      2021 年度联合共创奖             五羊本田
    9                      2016 年度优秀供应商            新大洲本田
   10                      2020 年度优秀供应商            新大洲本田
   11                          卓越合作奖                 新大洲本田
   12                  2016 年度配套工作品质优秀奖        建设雅马哈


                                      1-1-13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3                  2019 年度配套工作理论值活动优秀奖   建设雅马哈
   14                     2020 年度配套工作优秀供应商      建设雅马哈
   15                         2021 年度最佳供应奖            广汽集团
   16                       2022 年度最佳营销合作奖          东风日产
   17                          2023 年质量优胜奖             钱江摩托

     公司面对的汽车、摩托车等市场进入壁垒较高,整车厂对于供应商的技术研
发实力、产能规模、质量控制、经营管理体系等有严格要求,特别是对于一级供
应商要求具备同步开发和全面的实验测试能力。整车厂一般均建立了一套标准严
格的合格供应商甄选程序,合格供应商认证需要经历漫长的审核周期,而一旦确
定合格供应商便不轻易更换,两者从而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大客户资源给公司
带来的其他竞争优势包括:

     (1)大客户资源为公司长期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客户资源是公司业务收入的稳定来源,特别是下游乘用车、摩托车市场集中
度相对较高,大客户往往掌握较大的市场份额。因此公司获得的订单量较大,也
有助于发挥生产规模化效益,特别是公司面对前装市场,生产订单一般较为稳定
和持续,是长远发展的市场基础。

     大客户资源不仅是公司业务收入的稳定来源,亦是公司宣传品牌、扩大知名
度的良好载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新市场、开发新客户,能够为公司的持续
快速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2)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

     首先,公司在与客户合作过程中,与整车厂同步开发,参与到整车零部件的
设计、验证过程。公司根据整车厂提供的整车参数进行产品的设计开发、实验验
证,最终交付满足整车要求的零部件。同步开发促进了公司在产品分析、设计、
工程和试验等综合技术实力的不断提升;在服务过程中,公司与客户之间属于紧
密合作关系,为公司提供了接触、消化、吸收行业先进技术的机会,从而不断提
高自身的综合技术能力。

     其次,下游客户特别是合资、外资品牌对供应商的质量管理、项目管理和运
营体系等具有较高的要求。随着合作的深入,客户会帮助与其具有长期战略合作

                                         1-1-13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伙伴关系的供应商在各个领域进行系统提升,这为公司提供了学习国际先进理念、
经验和方法的绝好机会,从而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管理水平。

     (3)获得进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市场的先发优势

     公司现有汽车客户主要系国内知名的自主品牌,随着目前众多汽车客户先后
投入新能源研发、制造、销售,发行人作为其合作良好的供应商,在同等情况下
有优先获得认可和供货的便利性,以上便利性也获得了实践的证明,发行人已经
取得了现有客户在多种型号 PHEV 混动车型如比亚迪、广汽传祺、吉利、奇瑞
多型号新能源混动车型进气系统订单和纯电动车型冷却系统零部件的采购订单。
随着客户新能源汽车销售规模的扩大,也将为公司业务的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

     5、产品优势

     (1)公司产品线齐全

     公司自成立以来,从传统优势产品空气滤清器起步,逐渐增强技术开发投入
和生产经验积累,延伸丰富产品线,从空气滤清器延伸到进气管、消声器、谐振
箱、增压管、塑料进气岐管等,形成了现今的内燃机进气系统总成产品,适应了
汽车采购向模块化方向发展的趋势。同时,公司围绕发动机周边产品,发挥自身
在注塑、吹塑、焊接和测试等塑料成型加工领域的技术积累优势,开发了燃油蒸
发污染控制系统的核心零部件炭罐,以及膨胀水箱、吹塑油箱、发动机罩盖等塑
料制品,为推动汽车轻量化作出重要贡献。目前,公司产品层次丰富、系列齐全,
相比行业内众多只能提供进气系统部分零部件的企业,公司能够满足客户“一站
式”的采购需求,不仅丰富了公司的赢利点,也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更加有
利地位。

     (2)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通过了 IATF16949、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AAA 级认证。在质量管理体
系方面,公司在 IATF16949 质量认证体系框架下,建立完善了多层级的质量控
制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管理文件和表单,其中包括了产品信息策划
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过程监控程序等 20 多个程序文件。公司的实验室检
测设备和人才全面支持产品开发、生产和检验。由于出色的品质管理,公司于


                                 1-1-13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5 年 12 月获得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予的“政府质量奖”。

     6、市场反应优势

     由于客户大多有个性化需求,这就要求供应商能够根据不同的车辆设计参数,
快速提供配套滤清器产品的设计方案,并根据客户的反馈意见完成修改方案,而
且能够灵活地组织技术人员对生产工人进行技术指导之后实现批量试制和规模
化生产。与研发核心部门普遍位于国外的国际知名竞争对手相比,公司组织机构
层级精简,客户信息能在决策层、技术层和生产层之间进行快速和有效的传递,
为公司创造了对订单的快速响应优势。此外,公司在自主研发能力的基础上,建
立了与客户同步开发的设计机制,既保证了足够的利润空间,也大大缩短了产品
的交付周期,从而显著增加了公司获得市场份额的机会。

     7、模具开发优势

     发行人地处浙江台州,台州市被称为“塑料制品王国”,又被誉为“中国模
具之乡”。台州的塑料、模具行业在全国均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模具的设
计开发是评测汽车零部件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公司产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即
建立在长期形成的模具开发优势基础之上。精密模具的研发和制造等各个环节对
操作系统及技术水平要求较高,公司目前拥有各种大型 CNC 加工中心、精密电
火花成型机、线切割机床、精密磨床、大型合模研配机等先进生产设备以及三坐
标测量机。且经过长期实践经验的积累,公司熟练掌握各类多级抽芯、旋转抽芯、
气辅成型等注塑模具的设计开发和加工工艺,并可提供从模具可制造性分析
(DFM)、塑料流动及成型缺陷分析、模具结构设计的全套技术解决方案。公
司上述技术和设备的应用实现了精密模具设计、开发和加工全过程的精确控制和
可视化,提高了模具的精确度和稳定性指标。

      (五)公司的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单一

     汽车、摩托车零部件行业,具备资金和技术密集型特征,由于下游行业技术、
产品升级迭代速度快,公司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目前
公司融资渠道较少,主要靠以往利润累积和银行贷款,融资渠道单一已成为制约


                                  1-1-13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为保障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亟需拓宽融资渠道和融资规模。本次拟通过登
陆 A 股资本市场,进一步扩大融资渠道,增强资金实力,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发
展。

       (2)生产规模有待进一步提升

     公司经过多年行业经营,客户群体日益壮大,同时,近年来公司新设备、新
功能的不断开发,也带动订单需求提升。随着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公司现有
的生产规模将难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这不利于公司市场份额的进一步扩
大和竞争地位的提升。

     公司客户特别是合资车企客户,普遍对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占有率、自动
化程度、快速生产和供货能力存在较高的期待,公司需要进一步提升生产能力和
自动化水平,以巩固并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有利于公司增加现有客户粘性和开
发新客户。

       (六)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汽车产业的发展为本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坚实基础

     汽车整车厂是公司面对的主要客户群,汽车产销量的增长直接带动了公司所
处行业规模的扩大。目前全球汽车工业向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转移,2009
年以来我国稳居世界第一大汽车市场,已逐渐成长为世界汽车制造中心。




                                     1-1-13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尽管我国汽车普及度快速提升,但千人保有量在全球范围内仍处于较低水平,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持续提升,汽车消费进一步向低线城市下沉,还具
有较大的增量空间。同时,我国汽车消费群日趋年轻化,产品线更新快,新车驱
动型市场特征明显。综合因素推动下,我国汽车产销量仍将进一步增长,为本行
业的发展创造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2)自主品牌汽车崛起并走向正向开发模式,带动国产优质零部件企业的
腾飞

     随着汽车的日益普及,发展自主品牌也成为广汽、吉利、长安、北汽等我国
各大汽车集团发展的战略重心,自主品牌汽车正在快速成长起来,为国内零部件
企业带来了重大机遇。在国内汽车消费观念不断成熟的背景下,国内自主车企加
大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纷纷走向正向开发模式。汽车正向开发体系包含先期策划、
概念设计、工程设计、设计验证、批量生产验证等五个阶段,与传统“拆解仿制”
的逆向开发模式相比,研发投入大、周期长,但更容易对安全、NVH、操控体
验等汽车关键性能进行改进和提升,是自主品牌研发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

     对于具备整车厂配套能力的零部件企业而言,配合自主品牌的发展战略,凭
借较强的同步开发能力,积极融入自主品牌的正向开发体系,推进国产汽车的转
型升级之路,将强化与整车企业的粘性,在汽车产业价值链中占据更为有利的地


                                 1-1-14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位。

       (3)行业的发展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力支持

     公司所处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引导和扶持。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显示
了国家大力鼓励汽车、发动机配套系统零部件企业通过技术升级、自我创新等途
径,加速节能减排、提升产品质量。同时,限购地区政策的放宽和鼓励消费等举
措,为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对行业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推动意义。

     2012 年 2 月,工信部发布的《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提出“推广高压
燃油喷射、增压、排气后处理、高效滤清、低摩擦和高密封等技术,提高内燃机
的综合效率”。

     2013 年 1 月,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共同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重点
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
模,与整车生产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发展战略联盟,实现专业化分工和
协作化生产”。

     2014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的《2014 年-2015 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提出“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建设节能减排降碳工程,狠抓重点领域节能
降碳工程,强化技术支撑,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积极推进市场化节能减排机制,
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

     2016 年 12 月,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联合发布的《“十三五”
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发动机、汽轮机等机内净化、尾气治理、蒸
发排放控制等移动源环保升级,以及柴油机(车)排放净化”。

     2017 年 4 月,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共同发布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
规划》提出“推进全产业链协同高效发展。构建新型“整车-零部件”合作关系,
探索和优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成本共担、利益共享合作机制,鼓励整车骨干企业
与优势零部件企业在研发、采购等层面的深度合作,建立安全可控的关键零部件
配套体系”。

     2018 年 7 月,发改委发布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
出“鼓励汽车产能利用率低的省份和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和兼并重组力度,鼓励现


                                  1-1-14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有传统燃油汽车企业加大资金投入,调整产品结构”。

     2019 年 1 月,发改委、工信部、民政部等共同发布的《进一步优化供给推
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 年)》提出“有条件
的地方可依托市场交易平台,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同时购买新车的车
主,给予适当补助”。

     2020 年 2 月,工信部发布的《关于有序推动工业通信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指
导意见》提出“支持汽车、电子、船舶、航空、电力装备、机床等产业链长、带
动能力强的产业;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
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

     (4)国产化替代的发展推动

     汽车行业市场竞争激烈,整车厂力图通过控制成本维持利润率,对于原先进
口的零部件,在产品质量和性能相同的情况下,逐渐开始选择具备价格优势的本
土供应商,汽车零部件的国产化替代趋势不断加快。汽车零部件国产化的浪潮为
具备先进制造能力的本土企业提供了历史性机遇。本土企业凭借本土化和成本等
方面的优势以及所积累的先进行业技术,有望进入合资汽车品牌的供应商体系,
获得更多客户资源,进而扩大市场影响力,促进本土企业的规模化发展。

     (5)国家大力推动“碳中和”进程,促进本行业技术革新和规模扩大

     机动车尾气是造成空气污染的重要因素,控制汽车尾气含碳物质排放,对于
大气污染防治、实现“碳达峰”以及“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影响。我国轻型汽
车从 2000 年起经历了从国一到国六排放标准的实施,历次国标减排力度持续加
大,国六 b 排放标准要求废气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 500mg/km,比国五提升 50%,
炭罐的脱吸附容量、时效性等性能要求也随之提高,极大推动了我国汽车节能减
排进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在废气排放标准不断趋严和“碳中和”的背
景下,也迎来了重要发展机遇,业内企业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使相关产品更加
低碳环保,促进了本行业产品的技术升级。




                                 1-1-14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国内高端人才尚无法匹配企业的需求

     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有知识技术密集的特点,在产品同步开发、生产工艺、
实验测试等方面需要高端人才以保证整车厂的配套需求。但是目前国内能满足企
业需求的高端人才较为短缺,尤其是 CAE 分析、NVH 分析验证人才不足,相关
人才仍主要依靠企业内部培育,对本行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2)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会对本行业产生一定的冲击

     近年来,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全球各国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
的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提出,到
2025 年新能源汽车年销量占比超过 15%。目前新能源汽车存在电池能量密度低、
续航能力不足等技术瓶颈,内燃机作为主流动力机械的地位仍然不可动摇,但电
动汽车以电池和电机作为动力源,不存在进气系统和炭罐,电动汽车的长远发展
对本行业将产生一定的冲击。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能及产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小时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注塑机能力工时                 766,380              773,508              699,331
  注塑机实际工时                 747,837              732,638              586,632
   平均运行负荷                  97.58%               94.72%                83.88%

    注:1、平均运行负荷=实际工时/能力工时;注塑机的能力工时按每台设备每月平均运
行天数为工作日天数,每天运行 22 小时,并根据母子公司设备检修、维护及更换模具的时
间的不同确定系数为 0.85 或 0.9,具体计算公式为:单台设备每月能力工时=工作日天数*22
小时/天*(0.85~0.9);当月新增设备下月起计入能力工时。2020 年,可开工工作日天数较
少,注塑机能力工时较低。




                                     1-1-14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纳入统计的注塑机不包括生产特殊产品或特殊工序的专用设备,仅包括共用性较强
的注塑机。

     2、主要产品的产量及销量情况

                                                                                             单位:万件
   产品种类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产量                      1,327.31                  995.91                 848.72
汽车进气系统及
                          销量                      1,289.90                  987.72                 856.94
    配件
                        产销率                       97.18%                  99.18%             100.97%
                          产量                      2,428.70                 2,372.53              1,854.07
摩托车进气系统
                          销量                      2,350.66                 2,347.02              1,874.24
    及配件
                        产销率                       96.79%                  98.92%             101.09%

     3、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及构成情况

     (1)按照产品类别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汽车进气系统
                  38,363.50          55.81%       29,586.69       50.23%         25,284.67          53.54%
    及配件
摩托车进气系
                  26,587.97          38.68%       25,035.61       42.50%         18,668.99          39.53%
  统及配件
通用机械进气
                   3,789.06             5.51%     4,283.06         7.27%          3,273.81           6.93%
  系统及配件
    合计          68,740.53        100.00%        58,905.37       100.00%        47,227.47      100.00%

     (2)按照销售区域划分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东        26,792.88          38.98%         25,183.95         42.75%         21,201.11          44.89%
  华南        23,695.57          34.47%         19,450.46         33.02%         17,153.37          36.32%
  西南         7,056.03          10.26%          6,810.67         11.56%          3,526.90           7.47%
  华中         9,175.40          13.35%          4,918.13            8.35%        3,600.87           7.62%
境内其他       1,254.06           1.82%          1,569.95            2.67%        1,095.27           2.32%


                                                 1-1-14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地区

境内小计        67,973.94     98.88%      57,933.16      98.35%       46,577.53       98.62%
  境外            766.59          1.12%        972.21      1.65%         649.95        1.38%
  合计          68,740.53    100.00%      58,905.37     100.00%       47,227.47      100.00%


   (二)公司前五大销售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金额         占营业收入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万元)         比例
            1          广汽集团       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            12,460.86          17.48%
            2          吉利集团       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            10,282.56          14.42%
            3          五羊本田      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            5,688.89           7.98%
2022 年
            4       新大洲本田       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            5,550.46           7.78%
            5          奇瑞集团       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             5,289.37           7.42%
                                   小计                             39,272.14         55.08%
            1          广汽集团       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             9,718.90          15.35%
            2          吉利集团       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             8,793.96          13.89%
            3          五羊本田      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            6,026.90           9.52%
2021 年
            4       新大洲本田       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            5,451.69           8.61%
            5          奇瑞集团       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             3,893.47           6.15%
                                      小计                          33,884.92         53.52%
            1          吉利集团       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             8,674.59          15.13%
            2          广汽集团       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             8,369.55          14.60%
            3          五羊本田      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            5,268.94           9.19%
2020 年
            4       新大洲本田       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            4,050.55           7.06%
            5          奇瑞集团       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             3,428.62           5.98%
                                   小计                             29,792.25         51.96%

      上述数据系对属于同一控制下客户进行合并计算,具体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并范围
                              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吉利汽车研究开发
  1          吉利集团         有限公司、南充吉利商用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零
                              部件采购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四川领吉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吉润汽


                                             1-1-14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车有限公司、湖南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长兴吉利汽车部件
                         有限公司、贵州吉利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湖南吉利汽车部件有
                         限公司、宝鸡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西安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宁波吉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山西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杭
                         州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浙江吉润梅山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波
                         远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余姚领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长沙
                         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广汽乘用
                         车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广汽乘用车(杭州)有限公司、广汽
  2          广汽集团
                         乘用车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祺盛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天津分公
  3         新大洲本田
                                   司、新大洲本田摩托(苏州)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奇瑞汽车河南有限公司、奇瑞商用车
                         (安徽)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备件分公司、奇瑞
  4          奇瑞集团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大
                                                 连分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发行人销售总额的 50%或严
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上述前五大销售客户不存在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情况,不存在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持有权益的情形;上
述前五大销售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
东、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导致其利益倾斜的情形。

   (三)前五名客户中新增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稳定,为广汽集团、吉利集团、奇瑞集团、五羊
本田和新大洲本田,未发生变化。


      五、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各种规格的基础原材料(塑料原料、橡胶原料、活性炭粉
等)、橡胶件、塑料件、五金件等,市场供应良好。所需原材料的供应商数量众
多,原材料供应充足。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1-1-14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采购均价、占采购总额的
比重情况如下:

    年份         序号      采购材料种类         采购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例
                   1        基础原材料                      18,102.01              43.49%
                   2          橡胶件                         4,996.65              12.00%
  2022 年          3          塑料件                         4,391.48              10.55%
                   4          五金件                         4,127.01               9.91%
                            合计                            31,617.14             75.96%
                   1        基础原材料                      14,105.44              40.29%
                   2          橡胶件                         4,452.62              12.72%
  2021 年          3          塑料件                         4,114.31              11.75%
                   4          五金件                         3,755.69              10.73%
                            合计                            26,428.05             75.49%
                   1        基础原材料                     10,006.41               34.82%
                   2          橡胶件                        3,554.35               12.37%
  2020 年          3          塑料件                        2,972.05               10.34%
                   4          五金件                        2,570.63                8.95%
                            合计                            19,103.44             66.48%

     2020 年以上主要原材料占发行人采购总额的比例较低,主要系 2020 年公司
因新增口罩业务,存在口罩及口罩材料的采购所致,随着口罩及口罩材料的采购
下降,2021 年和 2022 年上述主要原材料占发行人采购总额的比例基本持平。

     2、基础原材料采购明细分析

     发行人的基础原材料包括主要包括塑料原料、滤纸、活性炭粉、橡胶类原料、
胶水等。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基础原材料采购金额、占比及单价情况如下:

                                                           采购金额占
                                            采购金额                          采购单价
 年份       序号        采购材料种类                       原材料采购比
                                            (万元)                          (元/kg)
                                                               例
             1            塑料原料             10,703.73         59.13%               9.55
             2            活性炭粉              3,007.81         16.62%              53.04
2022 年
             3              滤纸                1,364.33           7.54%             20.20
             4            橡胶原料              1,132.25           6.25%             15.80


                                          1-1-14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            胶水                  720.72       3.98%          21.13
                       合计                16,928.85        93.52%                -
             1          塑料原料            9,342.70        66.23%           9.26
             2            滤纸              1,258.76         8.92%          19.78
             3          橡胶原料                926.56       6.57%          14.11
2021 年
             4            胶水                  651.14       4.62%          19.96
             5          活性炭粉            1,090.87         7.73%          38.85
                       合计                13,270.04        94.08%                -
             1          塑料原料            6,759.31        67.55%           8.46
             2            滤纸                  943.43       9.43%          20.40
             3          橡胶原料                566.85       5.66%          10.70
2020 年
             4          活性炭粉                726.85       7.26%          39.59
             5            胶水                  400.34       4.00%          18.69
                       合计                 9,396.77        93.91%                -

     报告期内,公司塑料原料以 PP(聚丙烯)改性材料为主,其采购额占塑料
原料采购总额的各期占比均在 60%左右。报告期内,发行人 PP 采购平均单价分
别为 7.18 元/kg、7.66 元/kg 和 7.59 元/kg,整体较为稳定但有所波动。经比较 PP
原料市场价格同发行人采购均价的趋势曲线,总体不存在显著异常,展示如下:




    注 1:数据来源为卓创资讯红桃 3 平台和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


                                      1-1-14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 2:由于 PP 市场均价为含税数据,为保障可比性,将公司 PP 不含税采购均价转换成
含税价格,并与含税市场价格进行对比。

     2020 年 2 月,发行人采购均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主要系春节等因素的影
响,公司采购量出现明显下降,仅有平时月份采购量的 1/5-1/6,但其中单价较
高的部分品类 PP 改性材料采购数量较高,拉高了整体均价。

     除塑料原料外,发行人其他基础原材料的采购占比相对较低,平均单价变动
主要系受到市场价格和构成变动的影响。

     3、口罩成品及口罩原料的采购

     2020 年,发行人新增口罩业务,相应地新增口罩原料的采购。公司在自身
产能紧张或客户存在特殊需求时,通过外购口罩成品进行销售。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发行人口罩和口罩原料的采购金额合计为
3,349.11 万元、845.18 万元和 59.47 万元,2021 年采购金额开始逐年下降,主要
系国内口罩产能释放,市场面临饱和,公司口罩产品需求量减少,相应原料的采
购额下降。


   (二)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主要消耗的能源为电力,基本为生产用途,总体而言能源成本占公司营
业成本比重较低,报告期内均在 3.00%左右。公司能源消耗以电力为主,具体情
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用电量(万度)                  1,824.93            1,622.86            1,373.36
   平均单价(元/度)                     0.79                 0.67                0.68
     费用(万元)                   1,432.58            1,082.36              933.41
   营业成本(万元)               46,156.47            39,625.80           35,592.59
   电力费用/营业成本                    3.10%                2.73%               2.62%
    注: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仓储运输
费、出口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上表营业成本均不包含仓储运输费及出口费用。




                                        1-1-14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表:

                                                                金额(万    占采购总额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元)        的比例
                   上海慧达化工进出口有限
            1                                       活性炭粉     2,604.35         6.26%
                           公司
            2          中山德盛塑料有限公司         塑料原料     1,906.84         4.58%
                  石通瑞吉亚太电子(苏州)
2022 年     3                                       通风阀       1,262.61         3.03%
                          有限公司
            4      诸暨市通灵实业有限公司           塑料件         885.53         2.13%
            5      台州市橡胶四厂有限公司           橡胶件         790.90         1.90%
                           小计                        -         7,450.22     17.90%
            1          中山德盛塑料有限公司         塑料原料     1,944.18         5.55%
            2      台州市橡胶四厂有限公司           橡胶件         886.04         2.53%
            3      诸暨市通灵实业有限公司           塑料件         854.82         2.44%

2021 年            吉林槿恒汽车零部件有限
            4                                       塑料件         779.07         2.23%
                           公司
                  石通瑞吉亚太电子(苏州)
            5                                       通风阀         592.83         1.69%
                          有限公司
                           小计                        -         5,056.93       14.44%
                   台州环亚医疗器械有限公          口罩熔喷布
            1                                                    1,073.92         3.74%
                             司                      原料
            2          中山德盛塑料有限公司         塑料原料     1,055.32         3.67%
            3      台州市橡胶四厂有限公司           橡胶件         853.61         2.97%
2020 年            吉林槿恒汽车零部件有限
            4                                       塑料件         738.61         2.57%
                           公司
                   广州华创化工材料科技开
            5                                      滤芯、滤纸      555.85         1.93%
                         发有限公司
                           小计                        -         4,277.31       14.88%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 50%的情况。
除台州博馨塑胶有限公司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其他供应商中未占有任何
权益。




                                         1-1-15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前五名供应商中新增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名供应商中新增供应商为石通瑞吉亚太电子(苏州)有
限公司、诸暨市通灵实业有限公司和上海慧达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上述新增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设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出资情况               主营业务
号                         时间
     石通瑞吉亚                                         STONERIDGE ASIA
                                                                                    汽车电子装置
1    太电子(苏         2005-09-30     540 万美元      HOLDINGS, LTD.持股
                                                                                      的生产销售
     州)有限公司                                            100%
     诸暨市通灵
                                                              陈玉萍 50%            汽车配件等产
2    实业有限公         1994-06-08       500 万元
                                                              何志均 50%            品的生产销售
           司
     上海慧达化
                                                                卢民 70%            危险化学品的
3    工进出口有         2004-03-09       100 万元
                                                              林钢霞 30%                批发
       限公司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市场竞争均较为充分,公司一般会在满足公司质量需
求的前提下,优先选择性价比较高的供应商,因此各年度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金额
波动较大。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供应商中新增供应商的具体采购金额及占采
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石通瑞吉亚太
电子(苏州)        1,262.61         3.03%     592.83         1.69%         348.68            1.21%
  有限公司
诸暨市通灵实
                       885.53        2.13%     854.82         2.44%         458.46            1.59%
业有限公司
上海慧达化工
进出口有限公        2,604.35         6.26%     538.52         1.54%         392.29            1.37%
    司

      从上表可以看出,发行人与前五大供应商中新增供应商的合作较为稳定,交
易具有连续性,发行人与上述供应商的合作历史较久,一般会签订框架式采购合
同,具体采购数量和金额等由具体订单确定,结算方式一般为票据或银行转账。
发行人与上述新增供应商之间有着良好的合作默契,该等交易未来具备可持续性。


     六、对主营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1-1-15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15,448.90 万元,主要包
括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运输工具,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4,128.25       7,078.91                -       7,049.35          49.90%
      机器设备           16,126.30       8,010.13         352.61         7,763.56          48.14%
      运输工具            1,090.01         707.47                -         382.54          35.10%
电子设备及其他            1,266.22       1,012.76                -         253.46          20.02%
       总计              32,610.79      16,809.27         352.61        15,448.90          47.37%

       公司固定资产权属的取得方式均为自行建造、购买,目前均由本公司占有和
使用,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

       1、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自有房产情况如下:

 序                        所有                            建筑面积                 取得    抵押
         所有权证号                       房屋坐落                        用途
 号                        权人                            (㎡)                   方式    情况

        台房权证台字                 台州市海昌路 1500
 1                        发行人                           20,368.48      工业      自建     否
        第 14319117 号               号1幢

        台房权证台字                 台州市海昌路 1500
 2                        发行人                           3,414.44       工业      自建     否
        第 14319118 号               号2幢

        台房权证台字                 台州市海昌路 1500
 3                        发行人                            62.88         工业      自建     否
        第 14319119 号               号3幢

        台房权证台字
                                     台州市海昌路 1500
 4      第 14319120       发行人                           3,590.63       工业      自建     否
                                     号4幢
             号

        台房权证台字
                                     台州市海昌路 1500
 5      第 14319121       发行人                           4,154.78       工业      自建     否
                                     号5幢
             号

        台房权证台字
                                     台州市海昌路 1500
 6      第 14319122       发行人                           5,475.64       工业      自建     否
                                     号6幢
             号


                                            1-1-15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所有                           建筑面积           取得   抵押
        所有权证号                   房屋坐落                      用途
 号                     权人                           (㎡)             方式   情况

       台房权证台字
                                台州市海昌路 1500
 7     第 14319123     发行人                          8,647.48    工业   自建    否
                                号7幢
            号

       粤(2018)江     广东                                       工业、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
 8     门市不动产权                                    26,018.39   集体   自建    否
                        恒勃    镇富怡路 150 号
       第 0005828 号                                               宿舍

       浙(2021)台     浙江    台州市海丰路 1155
 9     州市不动产权                                    27,520.96   工业   自建    否
                       恒倍康   号
       第 0008749 号

       渝(2018)铜
                        重庆    重庆市铜梁区东城
       梁区不动产权
 10                             街道祝英北路 2 号(2   9,790.08    工业   自建    否
       第 000763649     恒勃    号厂房)
            号

       渝(2018)铜
                        重庆    重庆市铜梁区东城
       梁区不动产权
 11                             街道祝英北路 2 号(3   1,922.85    办公   自建    否
       第 000764014     恒勃    号综合楼 1)
            号

       渝(2018)铜
                        重庆    重庆市铜梁区东城
       梁区不动产权                                                集体
 12                             街道祝英北路 2 号(3   3,404.40           自建    否
       第 000764149     恒勃                                       宿舍
                                号综合楼 2)
            号

       渝(2018)铜
                        重庆    重庆市铜梁区东城
       梁区不动产权
 13                             街道祝英北路 2 号       269.31     工业   自建    否
       第 000763757     恒勃    (变电站及门卫)
            号

       渝(2018)铜
                        重庆    重庆市铜梁区东城
       梁区不动产权
 14                             街道祝英北路 2 号       75.18      工业   自建    否
       第 000763840     恒勃    (门卫 2)
            号

       渝(2018)铜
                        重庆    重庆市铜梁区东城
       梁区不动产权
 15                             街道祝英北路 2 号(1   12,845.91   工业   自建    否
       第 000762925     恒勃    号厂房)
            号

       苏(2021)太     恒勃    双凤镇新湖泥泾路                   成套
 16    仓市不动产权                                     77.55             受让    否
                        股份    18 号 1 幢 701 室                  住宅
       第 1508578 号



                                        1-1-15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所有                                 建筑面积                 取得      抵押
         所有权证号                       房屋坐落                           用途
 号                     权人                                 (㎡)                   方式      情况

        苏(2022)太    恒勃       双凤镇新湖泥泾路                          地下
 17     仓市不动产权                                             32.22                受让       否
                        股份       18 号地库 B11 号                          车位
        第 1005395 号


       2、主要机器设备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机器设备的主要构成、用途、数量和成新率情况
如下:

主要生产设备           数量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成新率
    分类           (台、套)
      注塑机                180                   3,609.52               1,215.12             33.66%
   检测设备                 203                   1,431.67                  859.88            60.06%
   焊接设备                 78                    1,158.05                  643.98            55.61%
      吹塑机                12                     849.65                   389.74            45.87%
 橡胶射出机                 17                     354.14                   133.35            37.66%
      机械手                110                    309.52                   131.30            42.42%
   加工中心                    5                   217.14                    40.38            18.59%
   供料系统                 24                     212.01                    56.77            26.78%
       机床                 12                     156.32                    44.24            28.30%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形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4,162.64                    721.95                    3,440.69
         软件                           662.23                     208.30                     453.93
         合计                          4,824.87                    930.25                    3,894.61

       1、国有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 6 项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
情况如下:

                   使用权                               使用权                       面积       抵押
 土地证编号                     座落        用途                     终止日期
                     人                                   类型                       (㎡)     情况

                                            1-1-15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使用权                                  使用权                     面积       抵押
  土地证编号                     座落            用途                  终止日期
                     人                                      类型                     (㎡)     情况
                               台州市
台开国用(2014)                                工矿仓                                41,971.2
                 发行人        海昌路                       出让       2056.12.26                 否
  第 06669 号                                   储用地                                   0
                               1500 号
渝(2018)铜梁
  区不动产权第
                               重    庆   市
000763649 号、
                               铜    梁   区
  第 000764014
                               东    城   街
      号、第           重庆                      工业                                 34,910.2
                               道    办   事                出让       2066.8.14                  否
000764149 号、         恒勃                      用地                                    0
                               处    祝   英
  第 000763757
                               北    路     2
      号、第
                               号
000763840 号、
第 000762925 号
浙(2021)台州                 台州市
                   浙江恒                       工矿仓                                27,944.4
  市不动产权第                 海丰路                       出让       2057.1.14                  否
                     倍康                       储用地                                   0
    0008749 号                 1155 号
                               双凤镇
苏(2021)太仓                 新湖泥
                                                城镇住
  市不动产权第     发行人      径路 18                      出让       2088.06.29      30.89      否
                                                宅用地
    1508578 号                 号 1 幢
                               701 室
                               双凤镇
苏(2022)太仓                 新湖泥
                                                城镇住
  市不动产权第     发行人      径路 18                      出让       2088.06.29      12.84      否
                                                宅用地
    1005395 号                 号地库
                               B11 号
苏(2022)溧阳                 社渚镇
                       常州                      工业                                 59,678.0
  市不动产权第                 环镇西                       出让       2072.04.25                 否
                       恒勃                      用地                                    0
    0066546 号                 路西侧

     2、集体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子公司广东恒勃拥有 1 项集体土地使用权,具体
情况如下:

               使用                                      使用权                                  抵押
土地证编号                    座落              用途                终止日期       面积(㎡)
               权人                                        类型                                  情况
粤(2018)
                         江门市蓬江区
江门市不动     广东                             工业     集体土
                         棠下镇富怡路                               2055.04.26      29,708.89     否
  产权第       恒勃                             用地     地出让
                         150 号
0005828 号

     广东恒勃于 2005 年 3 月自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桐井村民委员会受让取得,
在该宗集体土地的使用过程中,广东恒勃依法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开工建设厂房、宿舍并于 2006 年竣工,建筑

                                                 1-1-15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面积合计 26,018.39 平方米,现已取得编号为粤(2018)江门市不动产权第 0005828
号的不动产权证书。

       (1)集体土地流转的法规依据

     2003 年 6 月 24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
权流转的通知》(粤府[2003]51 号),其中列明了:①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
用权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并享有与城镇国有土地使
用权同等的权益:(一)经依法批准使用或取得的建设用地;(二)符合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建设规划;(三)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权属证书;
(四)界址清楚,没有权属纠纷;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需出让、转让、
出租和抵押的,由土地权利人向土地所在的县或市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其中由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申请前应经依法
召开的村民会议讨论同意。

     《江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细则》(江府发[2004]7 号)
系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通知》(粤府
[2003]51 号)制定,根据其第十五条规定,已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未建设
的用地,由集体土地所有者提出申请并提供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流转的文件、流
转双方签订的流转合同和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按现行的供地程序报县级以上国
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

       (2)广东恒勃集体土地取得过程

     广东恒勃的集体土地系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桐井村民委员会受让取得,受
让时相关地块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集体土地流转事项亦经村民会议表决同
意。

     2005 年 3 月 23 日,广东恒勃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桐井村民委员会签订《江
门市市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并于 2005 年 5 月 10 日于江门市
国土资源局备案。2005 年 5 月 10 日,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关于江门恒勃滤
清器有限公司使用集体土地的批复》(江集地转字[2005]44 号),同意广东恒勃
使用该宗集体土地。



                                     1-1-15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05 年 8 月,广东恒勃取得了该地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施工
许可。广东恒勃该处房产于 2006 年竣工验收,并相应办理了房地产权证。

     (3)关于该集体土地流转的合规性确认

     广东恒勃的集体土地流转事项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试行农村集体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通知》(粤府[2003]51 号)以及江门市人民政府发布
的《江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细则》(江府发[2004]7 号)
的相关规定。

     2017 年 11 月 13 日,棠下镇桐井村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广东恒勃滤
清器有限公司已向本集体组织足额支付了土地有偿使用费,双方对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流转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5 年 6 月 18 日,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出具《证明》:广东恒勃滤清器有限
公司,已合法领取《集体所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号:江集用(2008)第 200793
号),2008 年 11 月至今,广东恒勃没有因其单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受
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2021 年 1 月 27 日,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出具证明,确认:自 2015 年 7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 月 25 日,广东恒勃未因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行
政处罚的记录。

     2021 年 7 月 12 日,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出具证明,确认: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广东恒勃未因违反土地、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而
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2022 年 1 月 11 日,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出具证明,确认: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广东恒勃未因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
处罚的记录。

     2022 年 7 月 14 日,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出具证明,确认: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广东恒勃未因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
罚的记录。

     2023 年 2 月 24 日,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出具证明,确认:自 2022 年 7

                                   1-1-15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广东恒勃未因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
处罚的记录。

     (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若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恒勃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过程中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问题,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
处罚、要求搬迁或者拆除,本人将无条件替广东恒勃承担所有罚款或处罚并全额
补偿广东恒勃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或承担的任何费用,保证公司及其下属子
公司广东恒勃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

     3、注册商标

     (1)境内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境内注册商标权具体列表如下:

序                                            注册                  取得    他项
         商标          权利人     类别                权利期限
号                                            证号                  方式    权利
                                                      2019.12.14-   受让
 1                     恒勃股份    1        5810489                           无
                                                      2029.12.13    取得
                                                      2019.12.14-   受让
 2                     恒勃股份    2        5810488                           无
                                                      2029.12.13    取得
                                                      2019.12.14-   受让
 3                     恒勃股份    5        5810487                           无
                                                      2029.12.13    取得
                                                      2021.10.28-   受让
 4                     恒勃股份    7        8741428                           无
                                                      2031.10.27    取得
                                                      2021.11.28-   受让
 5                     恒勃股份    7        8741562                           无
                                                      2031.11.27    取得
                                                      2021.11.07-   受让
 6                     恒勃股份    7        8741667                           无
                                                      2031.11.06    取得
                                                      2022.05.14-   受让
 7                     恒勃股份    7        1767476                           无
                                                      2032.05.13    取得
                                                      2015.11.21-   受让
 8                     恒勃股份    7        3609623                           无
                                                      2025.11.20    取得
                                                      2017.01.14-   受让
 9                     恒勃股份    7        4059828                           无
                                                      2027.01.13    取得
                                                      2019.05.14-   受让
10                     恒勃股份    7        5382580                           无
                                                      2029.05.13    取得
                                                      2020.03.14-   受让
11                     恒勃股份    7        6442652                           无
                                                      2030.03.13    取得
                                                      2019.09.21-   受让
12                     恒勃股份   10        5810486                           无
                                                      2029.09.20    取得
                                                      2021.10.28-   受让
13                     恒勃股份    11       8741516                           无
                                                      2031.10.27    取得

                                         1-1-15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注册                   取得    他项
         商标          权利人      类别                  权利期限
号                                              证号                   方式    权利
                                                         2023.02.28-   受让
14                     恒勃股份     11         9984179                           无
                                                         2033.02.27    取得
                                                         2014.10.21-   原始
15                     恒勃股份     11        12708608                           无
                                                         2024.10.20    取得
                                                         2016.02.28-   原始
16                     恒勃股份     12        14296083                           无
                                                         2026.02.27    取得
                                                         2019.09.21-   受让
17                     恒勃股份     12         5810485                           无
                                                         2029.09.20    取得
                                                         2019.10.28-   受让
18                     恒勃股份     16         5810484                           无
                                                         2029.10.27    取得
                                                         2021.10.28-   受让
19                     恒勃股份     20         8741487                           无
                                                         2031.10.27    取得
                                                         2013.12.14-   受让
20                     恒勃股份     20         8741616                           无
                                                         2023.12.13    取得
                                                         2014.03.14-   受让
21                     恒勃股份     20         9821748                           无
                                                         2024.03.13    取得
                                                         2020.02.07-   受让
22                     恒勃股份     43         5810483                           无
                                                         2030.02.06    取得
                                                         2022.11.28-   原始
23                     格林雅        7        10022779                           无
                                                         2032.11.27    取得
                                                         2022.11.28-   原始
24                     格林雅        7        10022840                           无
                                                         2032.11.27    取得
                                                         2022.11.28-   原始
25                     格林雅        7        10022864                           无
                                                         2032.11.27    取得
                                                         2022.11.28-   原始
26                     格林雅        7        10022920                           无
                                                         2032.11.27    取得
                                                         2015.02.14-   原始
27                     格林雅        7        13204044                           无
                                                         2025.02.13    取得
                                                         2018.09.21-   继受
28                     恒勃股份      9         4969212                           无
                                                         2028.09.20    取得
                         浙江                            2020.10.14-   原始
29                                  10        44283514                           无
                       恒倍康                            2030.10.13    取得
                                  1、2、3、
                         浙江                            2021.05.28-   原始
30                                4、5、6、   47307166                           无
                       恒倍康                            2031.05.27    取得
                                  7、8、9
                                  26、27、
                                  28、30、
                         浙江                            2021.04.28-   原始
31                                31、32、    47291240                           无
                       恒倍康                            2031.04.27    取得
                                  33、36、
                                   37、39
                                  40、41、
                         浙江                            2021.05.14-   原始
32                                42、43、    47284820                           无
                       恒倍康                            2031.05.13    取得
                                   44、45
                         浙江     9、11、                2021.02.07-   原始
33                                            47273822                           无
                       恒倍康        24                  2031.02.06    取得
                         浙江                            2021.05.28-   原始
34                                  10        44285393                           无
                       恒倍康                            2031.05.27    取得

                                          1-1-15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注册                        取得      他项
          商标         权利人        类别                    权利期限
号                                                证号                        方式      权利
                         浙江                               2021.06.21-       原始
35                                   9、24      47265092                                  无
                       恒倍康                               2031.06.20        取得
                                    12、14、
                                    15、16、
                         浙江       18、19、                2021.07.07-       原始
36                                           47287752                                     无
                       恒倍康       20、21、                2031.07.06        取得
                                    22、23、
                                      24
                         浙江                               2021.11.07-       原始
37                                    10        44289741                                  无
                       恒倍康                               2031.11.06        取得
                         浙江                              2022.12.07-20      原始
38                                    11        60115631                                  无
                       恒倍康                                32.12.06         取得
                       浙江恒倍                            2023.02.21-20      原始
39                                    11        66885749                                  无
                         康                                  33.02.20         取得

     注:本表第 28 项,注册号 “4969212”注册商标的原持有人为浙江恒倍康,根据公司业
务需求,浙江恒倍康将该注册商标转让予恒勃股份。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现有商标中共有 20 项系报告期外自关联方恒勃科技处
受让取得。发行人现有商标的取得方式合法有效,不存在争议或者潜在法律纠纷。

       (2)境外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境外注册商标权具体列表如下:

                                                 注册                                   取得
序号        商标          权利人      类别                 权利期限         国家
                                                 证号                                   方式


                                              IDM00035     2020.11.10-     印度尼西     受让
 1                       恒勃股份      7
                                                0351       2030.11.10        亚         取得



                                                           2010.12.01-                  受让
 2                       恒勃股份      7       C369009                      泰国
                                                           2030.11.30                   取得

                                                                          马德里国
                                                                            际注册
                                                                          (日本、
                                                           2010.11.05-                  受让
 3                       恒勃股份      7       1064470                    瑞典、美
                                                           2030.11.05                   取得
                                                                          国、法国、
                                                                          德国、意
                                                                            大利)
                                                           2015.06.11-                  原始
 4                        格林雅       7       1604883                     加拿大
                                                           2030.06.11                   取得



                                             1-1-16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册                                     取得
序号        商标          权利人   类别                  权利期限       国家
                                              证号                                     方式
                                                         2013.04.02-                   原始
 5                        格林雅     7      4311038                     美国
                                                         2023.04.02                    取得
                                                         2015.10.13-                   原始
 6                        格林雅     7     905673018                    巴西
                                                         2025.10.13                    取得

       上述 3 项受让取得的境外商标系报告期外自关联方恒勃科技处受让取得。

       4、专利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拥有 109 项专利证书,均为原始取得。
国内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   专利                           专利         权利     他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人   类型                           申请日       期限     权利
         通用机小流量空
                            发行   发明    ZL201510617074.
 1       滤进气阻力的检                                         2015.09.25     20 年     无
                              人   专利           4
             测设备
         手持式园林发动     发行   发明    ZL201310051407.
 2                                                              2013.02.17     20 年     无
         机的易启动结构       人   专利           2
         油锯链条张紧度
                            发行   发明    ZL201510410470.
 3       的免工具调节结                                         2015.07.14     20 年     无
                              人   专利          X
               构
         汽车进气管组件
                            发行   实用    ZL201420371980.
 4       的热缩式连接结                                         2014.07.08     10 年     无
                              人   新型           1
               构
         汽车进气系统的     发行   实用    ZL201420373643.
 5                                                              2014.07.08     10 年     无
           进气软管结构       人   新型           6
         具有防雪结构的     发行   实用    ZL201420379187.
 6                                                              2014.07.10     10 年     无
         汽车进气管结构       人   新型           6
         一种车用高频谐     发行   实用    ZL201520888969.
 7                                                              2015.11.10     10 年     无
               振腔           人   新型           7
         一种车用新型空     发行   实用    ZL201520889137.
 8                                                              2015.11.10     10 年     无
           气滤清器滤芯       人   新型           7
         一种空滤器的漏     发行   实用    ZL201520889709.
 9                                                              2015.11.10     10 年     无
           水孔防尘装置       人   新型           1
         一种车用泄气噪     发行   实用    ZL201521041022.
 10                                                             2015.12.15     10 年     无
             声消音器         人   新型           9
         新型远红外焊接     发行   实用    ZL201620863077.
 11                                                             2016.08.11     10 年     无
         车用增压进气管       人   新型           6
         乘用车空气滤清     发行   实用    ZL201621169734.
 12                                                             2016.10.26     10 年     无
         器脏进气消音管       人   新型           3
         车用膨胀水箱液     发行   实用    ZL201621169731.
 13                                                             2016.10.26     10 年     无
             位传感器         人   新型          X
         乘用车空气滤清
                            发行   实用    ZL201621169128.
 14      器分片式焊接空                                         2016.10.26     10 年     无
                              人   新型          1
               气管

                                          1-1-16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专利   专利                       专利        权利    他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人   类型                       申请日      期限    权利
        集成液位传感器   发行   实用    ZL201621170989.
 15                                                       2016.10.26   10 年   无
          车用膨胀水箱     人   新型          1
        防丢失定扭矩油   发行   实用    ZL201621290828.
 16                                                       2016.11.29   10 年   无
              箱盖         人   新型           6
        一种车用油箱的
                         发行   实用    ZL201820076271.
 17     燃油蒸发控制脱                                    2018.01.17   10 年   无
                           人   新型           9
            附装置
        一种卡扣结构的   发行   实用    ZL201820076258.
 18                                                       2018.01.17   10 年   无
          车用塑料管       人   新型           3
        国六炭罐滤清器   发行   实用    ZL201820135434.
 19                                                       2018.01.26   10 年   无
            检测设备       人   新型           6
        一种车用信号诊
                         发行   实用    ZL201820390179.
 20     断系统的快速母                                    2018.03.22   10 年   无
                           人   新型          X
            插接器
        一种方便拆卸且
                         发行   实用    ZL201921088825.
 21     安装牢靠的空滤                                    2019.07.12   10 年   无
                           人   新型           8
          器减震装置
        一种带有失效保
        护装置的汽车冷   发行   实用    ZL201921222038.
 22                                                       2019.07.31   10 年   无
        却液膨胀箱压力     人   新型           8
              盖
        一种车用空气滤
                         发行   实用    ZL201921270979.
 23     清器出气管新型                                    2019.08.07   10 年   无
                           人   新型           9
            装配结构
        一种侧盖卡接旋   发行   实用    ZL201921273278.
 24                                                       2019.08.08   10 年   无
        转结构的空滤器     人   新型           0
        一种空滤器内部
                         发行   实用    ZL201921418268.
 25     的螺钉防脱锁附                                    2019.08.29   10 年   无
                           人   新型           1
              结构
        一种便携式拆装
                         发行   实用    ZL201921418322.
 26     滤芯结构的空滤                                    2019.08.29   10 年   无
                           人   新型           2
              器
        一种氢能源汽车   发行   实用    ZL201921447101.
 27                                                       2019.09.02   10 年   无
          用储排水装置     人   新型           8
        一种内置消音棉   发行   实用    ZL202023174891.
 28                                                       2020.12.25   10 年   无
            的空滤器       人   新型           2
        便携式数码发电
        机组上汽油发动   格林   实用    ZL201320577083.
 29                                                       2013.09.17   10 年   无
        机曲轴箱盖的改     雅   新型           1
            进结构
        一种应用于数码
                         格林   实用    ZL201320587315.
 30     发电机组中的托                                    2013.09.23   10 年   无
                           雅   新型           1
            板式底盘
        一种强制风冷导   广东   实用    ZL201520748256.
 31                                                       2015.09.24   10 年   无
              流罩       恒勃   新型           0
        一种摩托车油箱   广东   实用    ZL201520699331.
 32                                                       2015.09.10   10 年   无
            盖组件       恒勃   新型           9


                                       1-1-16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专利   专利                       专利        权利    他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人   类型                       申请日      期限    权利
        改进型摩托车空   广东   实用    ZL201520699944.
 33                                                       2015.09.10   10 年   无
            滤器支架     恒勃   新型           2
        改进型碳罐保护   广东   实用    ZL201520700018.
 34                                                       2015.09.10   10 年   无
              罩         恒勃   新型           2
        一种摩托车电瓶   广东   实用    ZL201520700574.
 35                                                       2015.09.10   10 年   无
            固定结构     恒勃   新型          X
        一种碳罐安装结   广东   实用    ZL201520699465.
 36                                                       2015.09.10   10 年   无
              构         恒勃   新型           0
        一种摩托车空滤   广东   实用    ZL201821345761.
 37                                                       2018.08.17   10 年   无
              器         恒勃   新型           0
        一种摩托车空滤
                         广东   实用    ZL201821345747.
 38     器的滤芯安装结                                    2018.08.17   10 年   无
                         恒勃   新型           0
              构
        一种汽车降噪空   广东   实用    ZL201821343195.
 39                                                       2018.08.17   10 年   无
              滤器       恒勃   新型          X
        一种汽车降噪空   广东   实用    ZL201821343242.
 40                                                       2018.08.17   10 年   无
        滤器进气管结构   恒勃   新型           0
        一种摩托车油箱   广东   实用    ZL201821454398.
 41                                                       2018.09.05   10 年   无
              盖         恒勃   新型           6
        一种具有双层防
                         广东   实用    ZL201821454397.
 42     火结构的摩托车                                    2018.09.05   10 年   无
                         恒勃   新型           1
            空滤器
        一种摩托车空滤   广东   实用    ZL201821454452.
 43                                                       2018.09.05   10 年   无
              器         恒勃   新型           7
        一种摩托车空滤   广东   实用    ZL201821454406.
 44                                                       2018.09.05   10 年   无
              器         恒勃   新型           7
        一种摩托车碳罐   广东   实用    ZL201821557884.
 45                                                       2018.09.21   10 年   无
          的组装结构     恒勃   新型           0
        一种摩托车的降   广东   实用    ZL201821557906.
 46                                                       2018.09.21   10 年   无
            噪空滤器     恒勃   新型           3
        一种空滤器的组   广东   实用    ZL201920433450.
 47                                                       2019.03.30   10 年   无
          装固定结构     恒勃   新型           8
        一种带有防火板   广东   实用    ZL201920433447.
 48                                                       2019.03.30   10 年   无
            的空滤器     恒勃   新型           6
        一种油箱盖导向   广东   实用    ZL201920433404.
 49                                                       2019.03.30   10 年   无
          管的焊接结构   恒勃   新型           8
        一种空滤器谐振   广东   实用    ZL201920433403.
 50                                                       2019.03.30   10 年   无
          器的安装结构   恒勃   新型           3
        一种发动机曲轴
                         广东   实用    ZL201920601623.
 51     箱通气管的加热                                    2019.04.28   10 年   无
                         恒勃   新型           2
              装置
        一种摩托车空滤   广东   实用    ZL201920601573.
 52                                                       2019.04.28   10 年   无
              器         恒勃   新型           8
        一种发动机曲轴
                         广东   实用    ZL201920601625.
 53     箱通气管的加热                                    2019.04.28   10 年   无
                         恒勃   新型           1
              结构
                                        ZL201920601575.
 54     一种降噪摩托车   广东   实用                      2019.04.28   10 年   无
                                               7

                                       1-1-16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专利   专利                       专利        权利    他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人   类型                       申请日      期限    权利
             空滤器       恒勃   新型
       一种进气口带有
                          广东   实用    ZL201920601574.
 55    防水结构的空滤                                      2019.04.28   10 年   无
                          恒勃   新型           2
               器
       一种便于清洁滤     广东   实用    ZL201920433449.
 56                                                        2019.03.30   10 年   无
         芯的空滤器       恒勃   新型           5
       一种空滤器防火     广东   实用    ZL201920548010.
 57                                                        2019.04.19   10 年   无
         板的安装结构     恒勃   新型           7
       一种摩托车降噪     广东   实用    ZL201920601510.
 58                                                        2019.04.28   10 年   无
           空滤器         恒勃   新型           2
       一种金属丝网机     常州   实用    ZL201921765244.
 59                                                        2019.10.21   10 年   无
           油过滤器       恒勃   新型           3
       一种解决工艺孔
                          常州   实用    ZL201921765714.
 60    断裂、疲软结构的                                    2019.10.21   10 年   无
                          恒勃   新型           6
         空滤器壳盖
       一种阻燃分流式
                          常州   实用    ZL201921730860.
 61    低通气阻抗空滤                                      2019.10.16   10 年   无
                          恒勃   新型           5
               器
       异形空气滤清器     常州   实用    ZL201921686720.
 62                                                        2019.10.10   10 年   无
         螺钉锁附工装     恒勃   新型           2
       一种新型通气嘴
                          常州   实用    ZL201920914932.
 63    焊接结构的塑料                                      2019.06.18   10 年   无
                          恒勃   新型           5
             油箱
       一种空滤器固定     重庆   实用    ZL201821619445.
 64                                                        2018.10.07   10 年   无
             工装         恒勃   新型           8
       一种空滤器总成
                          重庆   实用    ZL201821627308.
 65    出气口耗费内衬                                      2018.10.08   10 年   无
                          恒勃   新型           9
               管
       一种空滤器总成     重庆   实用    ZL201821627226.
 66                                                        2018.10.08   10 年   无
           铜嵌件         恒勃   新型           4
       一种空滤器总成     重庆   实用    ZL201821627223.
 67                                                        2018.10.08   10 年   无
           支耳卡槽       恒勃   新型           0
       一种汽车滤清器     重庆   实用    ZL202022612650.
 68                                                        2020.11.12   10 年   无
         的组装式底座     恒勃   新型           5
       一种打衬套用工     重庆   实用    ZL202022608462.
 69                                                        2020.11.12   10 年   无
               装         恒勃   新型           5
       一种用于导气管
                          重庆   实用    ZL202022612630.
 70    后段总成的泡沫                                      2020.11.12   10 年   无
                          恒勃   新型           8
               垫
       一种用于空滤器     重庆   实用    ZL202022609226.
 71                                                        2020.11.12   10 年   无
       总成的固定扣件     恒勃   新型           5
       一种用于进气软
                          重庆   实用    ZL202022612604.
 72    管的可转弯软圈                                      2020.11.12   10 年   无
                          恒勃   新型           5
               管
       一种带有压力开
                          发行   实用    ZL202022846880.
 73    启保护功能的汽                                      2020.12.01   10 年   无
                            人   新型           8
       车膨胀水箱压力


                                        1-1-16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专利   专利                       专利        权利    他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人   类型                       申请日      期限    权利
              阀盖
        一种拆装方便的
                         发行   实用    ZL202023176235.
 74     汽车硬管路连接                                    2020.12.25   10 年   无
                           人   新型           6
              结构
        一种空滤器硫化
                         发行   实用    ZL202023174909.
 75     橡胶管道卡箍自                                    2020.12.25   10 年   无
                           人   新型           9
            定位结构
        一种设置单向漏   发行   实用    ZL202023174906.
 76                                                       2020.12.25   10 年   无
          水阀的空滤器     人   新型           5
        一种车用降噪空   发行   实用    ZL202023174959.
 77                                                       2020.12.25   10 年   无
              气管         人   新型           7
        一种具有车载诊
                         发行   实用    ZL202120596718.
 78     断功能的汽车曲                                    2021.03.24   10 年   无
                           人   新型           7
          轴箱通风管
        一种新型降噪空   广东   实用    ZL202023340813.
 79                                                       2020.12.30   10 年   无
              滤器       恒勃   新型           5
        一种用于空滤器
                         广东   实用    ZL202023333110.
 80     的谐振腔焊接结                                    2020.12.30   10 年   无
                         恒勃   新型          X
              构
        一种具有新型滤   广东   实用    ZL202023332649.
 81                                                       2020.12.30   10 年   无
          芯的空滤器     恒勃   新型           3
        一种摩托车的进   广东   实用    ZL202023332158.
 82                                                       2020.12.30   10 年   无
            气结构       恒勃   新型           9
        一种通过静电离   浙江
                                实用    ZL202120325380.
 83     子空气消毒过滤   恒倍                             2021.02.04   10 年   无
                                新型           1
            的消毒机       康
        一种氢燃料电池
                         发行   实用    ZL202121316740.
 84     汽车用有害气体                                    2021.06.15   10 年   无
                           人   新型           8
          吸附过滤器
                         广东   实用    ZL202122301192.
 85     一种安全型碳罐                                    2021.09.23   10 年   无
                         恒勃   新型          8
                         广东   实用    ZL202122265025.
 86     一种降噪空滤器                                    2021.09.17   10 年   无
                         恒勃   新型           2
        一种降噪型空滤   广东   实用    ZL202122268044.
 87                                                       2021.09.17   10 年   无
              器         恒勃   新型           0
        一种摩托车空滤
                         广东   实用    ZL202122268045.
 88     器的滤芯防装错                                    2021.09.17   10 年   无
                         恒勃   新型           5
            结构
        一种摩托车空气
                         常州   实用    ZL202121437487.
 89     滤清器的防噪音                                    2021.06.28   10 年   无
                         恒勃   新型           1
            装置
        一种净化除尘摩   常州   实用    ZL202121437488.
 90                                                       2021.06.28   10 年   无
        托车空气滤清器   恒勃   新型           6
        一种用于摩托车   常州   实用    ZL202121437497.
 91                                                       2021.06.28   10 年   无
        空气滤清器的除   恒勃   新型           5

                                       1-1-16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专利   专利                       专利        权利    他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人   类型                       申请日      期限    权利
             尘装置
        一种摩托车空气
                          常州   实用    ZL202121437503.
 92     滤清器的清洗装                                     2021.06.28   10 年   无
                          恒勃   新型           7
              置
        一种摩托车空气
                          常州   实用    ZL202121437510.
 93     滤清器的安装支                                     2021.06.28   10 年   无
                          恒勃   新型           7
              架
        一种带静电模块    浙江
                                 实用    ZL202122330627.
 94     的嵌入式空气消    恒倍                             2021.09.26   10 年   无
                                 新型           1
            毒机            康
        一种汽车滤清器    重庆   实用    ZL202123220423.
 95                                                        2021.12.21   10 年   无
            排气装置      恒勃   新型           9
        一种用于空滤器    重庆   实用    ZL202123269123.
 96                                                        2021.12.21   10 年   无
        总成的安装插孔    恒勃   新型          X
        一种摩托车空气
                          常州   实用    ZL202221252490.
 97     滤清器用降噪设                                     2022.05.24   10 年   无
                          恒勃   新型           0
              备
        一种摩托车空气
                          常州   实用    ZL202221427293.
 98     滤清器用预处理                                     2022.06.09   10 年   无
                          恒勃   新型           8
            装置
        一种方便安装的    常州   实用    ZL202221488830.
 99                                                        2022.06.15   10 年   无
          空气滤清器      恒勃   新型          X
        一种汽车滤清器    重庆   实用    ZL202123220434.
100                                                        2021.12.21   10 年   无
            除尘装置      恒勃   新型           7
                          浙江
        车载空气消毒净           外观    ZL202230434177.
101                       恒倍                             2022.07.09   10 年   无
            化器                 设计           8
                            康
        一种应用 EPP 材   浙江
                                 实用    ZL202122330625.
102     料外壳的嵌入式    恒倍                             2021.09.26   10 年   无
                                 新型           2
          空气消毒机        康
        一种车用防水消    发行   实用    ZL202221637909.
103                                                        2022.06.27   10 年   无
          音脏进气管        人   新型           4
                          发行   实用    ZL202220741358.
104     一种车用空滤器                                     2022.03.31   10 年   无
                            人   新型          X
        一种空气滤清器    常州   实用    ZL202221491031.
105                                                        2022.06.15   10 年   无
          用保护设备      恒勃   新型           8
        一种内嵌钢丝的
                          发行   实用    ZL202222104404.
106     车用橡胶进气波                                     2022.08.11   10 年   无
                            人   新型           8
            纹管
        一种车用低阻高    发行   实用    ZL202221638079.
107                                                        2022.06.27   10 年   无
        效空气滤清器滤      人   新型           7


                                        1-1-16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专利     专利                               专利       权利   他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人     类型                               申请日     期限   权利
                 芯
                                 发行     实用    ZL202220793842.
108      波纹管旋切工装                                                 2022.04.07     10 年    无
                                   人     新型           7
         一种车用空气管          发行     实用    ZL202220739865.
109                                                                     2022.03.31     10 年    无
           硬管卡接结构            人     新型          X

       公司及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无形资产,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权
等权利瑕疵或限制,不存在权属纠纷和法律风险。

     (三)发行人租赁的财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的用于生产经营的主
要不动产情况如下:

序                                                                                             租赁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地址            租赁面积      租赁到期日
号                                                                                             用途
                      国家会展中
                                    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
                      心(上海)                                               2023 年 5 月
 1      恒勃控股                    路 168 号 7 幢 3 层 306      180.30 ㎡                     办公
                      有限责任公                                                  7日
                                              室
                          司
                      常州市格信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
                                                                               2023 年 6 月
 2      常州恒勃      新材料科技        罗溪镇宝塔山路 19        7,800 ㎡                      厂房
                                                                                   30
                        有限公司                号
                      江门市嘉亿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                     2023 年 5 月
 3      广东恒勃      鑫实业投资                                 1,660 ㎡                      仓库
                                        桐华路 3 号五幢仓库                       30 日
                        有限公司
                      江门市嘉亿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
                                                                               2023 年 4 月
 4      广东恒勃      鑫实业投资        桐井松薛围区业区地       2,700 ㎡                      仓库
                                                                                  30 日
                        有限公司                块
                                        江门市蓬江区下镇相
                                                                               2023 年 9 月
 5      广东恒勃        陆劲君          乐路木围自编 7 号之      1,600 ㎡                      仓库
                                                                                  30 日
                                            一厂房仓库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承租的房产中,上述第 1、3、4、
5 项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房地产管
理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或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登记手续不会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承租的房产中,上述第 4、5 项
租赁房产未办理产权登记,该等租赁房产建设于集体土地之上,所在地村委会已



                                                 1-1-16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出具书面说明,确认租赁房产所附着土地为集体建设用地,且该村知晓目前该厂
房已由广东恒勃承租,与出租人、广东恒勃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和住建局出具的证明,并经查询发行人所在地
主 管 部 门 网 站 ( http://jsj.zjtz.gov.cn ) 及 租 赁 房 屋 所 在 地 主 管 部 门 网 站
(https://zjw.wuhu.gov.cn)公开信息(查询日期:2023 年 3 月 15 日),截至查
询日,发行人未因上述房产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
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上述未办理取得权属证书的租赁房产面积占发行人使用房产面积的 3.03%,
占比较低,且均用于仓库,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就发行人租赁物业可能面临的
风险,若因租赁房产瑕疵而无法继续使用该等房屋,发行人将尽快找到替代性场
所,且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租赁房产到期后,公司将另行寻找已依法办理取得
产权证的房屋进行替代,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承诺“若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过程中租赁房屋未履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
续而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其他任何损害、损失。本人将无条件替公司或
下属子公司承担所有罚款或处罚并全额补偿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此受到的损
失或承担的任何费用,保证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若
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过程中如因租赁
房屋权属问题导致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而给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造成的任
何损害、损失,本人将无条件全额补偿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或承
担的任何费用,保证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发行人部分租赁房产未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及租赁房屋产权登记瑕疵不
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障碍。


     (四)取得的业务许可资格、业务相关认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经营资质及相关认证情况如下:

序号         资质名称           颁发单位      有效期截止日       被授予单位      证书编号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1                                  -             长期有效        恒勃股份       01847917
               登记表

                                        1-1-16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资质名称        颁发单位       有效期截止日       被授予单位      证书编号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2                               -             长期有效          格林雅        03436601
              登记表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3                               -             长期有效        宁波恒倍康      03463458
              登记表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4                               -             长期有效        浙江恒倍康      03444740
              登记表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5                               -             长期有效        恒倍康贸易      03444769
              登记表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                                                     33552002
 6                            台州海关         长期有效        浙江恒倍康
            货人备案回执                                                          61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                                                     38574000
 7                            象山海关         长期有效        宁波恒倍康
            货人备案回执                                                          36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                                                    33553003
 8                            台州海关         长期有效        恒倍康贸易
            货人备案回执                                                          85
                                                                              33119683
 9       海关报关登记证书     台州海关            -             恒勃股份
                                                                                  4L
                                                                              33119602
 10      海关报关登记证书     台州海关            -              格林雅
                                                                                  88
                                                                              91500116
 11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        2025 年 3 月 23 日    重庆恒勃      57210230
                                                                                19001X
                             台州市生态                                       91331000
 12         排污许可证       环境局集聚   2023 年 4 月 23 日    恒勃股份      78049877
                               区分局                                          7Y002U
                                                                              91331000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13                              -        2025 年 4 月 14 日     格林雅       58165613
              回执
                                                                                83001Z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   台州市城市                                       浙台 2019
 14                                       2024 年 1 月 10 日    恒勃股份
            网许可证           管理局                                         字第 8 号
                                                                              浙台 2021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   台州市综合
 15                                       2026 年 1 月 12 日     格林雅       字第 004
            网许可证         行政执法局
                                                                                  号
                             重庆铜梁高
                                                                               铜高新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   新技术产业
 16                                       2026 年 1 月 21 日    重庆恒勃      2021 字第
            网许可证         开发区管委
                                                                               001 号
                                   会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   台州市城市                                       浙台 2019
 17                                       2024 年 1 月 10 日   浙江恒倍康
            网许可证           管理局                                         字第 9 号
                             江门市蓬江
                                                                               棠城管排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   区城市管理
 18                                       2027 年 9 月 19 日    广东恒勃         字第
            网许可证         和和综合执
                                                                               22032 号
                                 法局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91440703
 19                              -        2025 年 9 月 27 日    广东恒勃       75922835
              回执                                                             0L001W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91331000
 20                              -        2026 年 1 月 6 日    浙江恒倍康      79209091
              回执
                                                                               2Y001W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91320411
 21                              -        2025 年 5 月 14 日    常州恒勃
              回执                                                             MA1NW

                                     1-1-16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资质名称        颁发单位       有效期截止日        被授予单位      证书编号
                                                                                RFB3U00
                                                                                   1Y
                                                                                浙交运管
                             台州市椒江
                                                                                许可台字
 22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区交通运输   2032 年 4 月 26 日     恒勃股份
                                                                                33100210
                                 局
                                                                                 0372 号
                                                                                苏交运管
                             常州市运输                                         许可常字
 23       道路运输许可证                  2025 年 9 月 14 日     常州恒勃
                               管理处                                           01402969
                                                                                   号
                                                                                渝交运管
                             重庆市铜梁                                         许可渝字
 24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026 年 10 月 11 日    重庆恒勃
                               区交通局                                         50022401
                                                                                 3709 号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   台州出入境                                         33056095
 25                                            长期有效          恒勃股份
            企业备案表       检验检疫局                                            75
        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   台州出入境                                         33056073
 26                                                -              格林雅
              记证明书       检验检疫局                                            48
                                                                                浙甬食药
                                                                                监械经营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宁波市市场
 27                                                -            宁波恒倍康         备
            备案凭证         监督管理局
                                                                                20203055
                                                                                   号
                                                                                浙台食药
                                                                                监械经营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台州市市场
 28                                                -            恒倍康贸易         备
            备案凭证         监督管理局
                                                                                20200909
                                                                                   号
                                                                                浙械注准
                             浙江省药品
 29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6 年 5 月 5 日     浙江恒倍康      20202141
                             监督管理局
                                                                                  140
                                                                                浙械注准
                             浙江省药品
 30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26 年 12 月 6 日    浙江恒倍康      20212140
                             监督管理局
                                                                                  571
                                                                                浙食药监
                             浙江省药品                                         械生产许
 31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026 年 5 月 30 日    浙江恒倍康
                             监督管理局                                         20200093
                                                                                   号
                             TUVNORD
       IATF16949:2016 管理                                                      44111067
 32                          CERTGmb      2024 年 11 月 5 日     重庆恒勃
            体系认证                                                             092-004
                                 H
                             中国合格评
                                                                               CNASL44
 33       实验室认可证书     定国家认可   2025 年 12 月 19 日    恒勃股份
                                                                                 12
                               委员会
                                                                                 CMS 浙
        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   中启计量体
 34                                       2027 年 7 月 14 日     恒勃股份      [2022]AA
                书           系认证中心
                                                                               A1264 号
                                                                               浙卫消证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   浙江省卫生
 35                                       2025 年 5 月 30 日    浙江恒倍康     字(2021)
            生许可证         健康委员会
                                                                               第 0102 号


                                     1-1-17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资质名称            颁发单位        有效期截止日       被授予单位      证书编号
                                 杭州汉德质
        ISO14001:2015 管理体                                                         44104092
 36                              量认证服务     2024 年 1 月 14 日    恒勃股份
              系认证                                                                   035
                                   有限公司
                                 杭州汉德质
        ISO14001:2015 管理体                                                         44104092
 37                              量认证服务     2024 年 1 月 14 日    广东恒勃
              系认证                                                                  035-001
                                   有限公司
                                 杭州汉德质
        ISO14001:2015 管理体                                                         44104092
 38                              量认证服务     2024 年 1 月 14 日    重庆恒勃
              系认证                                                                  035-002
                                   有限公司
                                 杭州汉德质
         IATF16949:2016 管理                                                         44111067
 39                              量认证服务     2024 年 4 月 2 日     恒勃股份
              体系认证                                                                092-002
                                   有限公司
                                 杭州汉德质
         IATF16949:2016 管理                                                         44111067
 40                              量认证服务     2024 年 4 月 23 日    广东恒勃
              体系认证                                                                092-003
                                   有限公司
                                 中球联合国
        ISO45001:2018 职业健     际认证(北                                          25022S10
 41                                             2025 年 3 月 17 日    恒勃股份
         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京)有限公                                          096R1M
                                      司
        Regulation(EU)2016/42    LGAITechn
                                                                                    NO.0370-
                                 ologicalCent
 42     5PersonalProtectiveEqu                  2025 年 8 月 21 日   浙江恒倍康     4238-PPE/
                                 er,S.A.(APP
           ipment 标准认证                                                              B
                                     LUS)


      (五)特许经营权

       报告期内,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及来源、对主营业务的贡献

       1、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以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并重的自主创新战略,
大力开展产学研合作,公司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完善,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公
司主要产品所涉及的核心生产技术如下:


 序号           核心技术名称                    对应的主要产品             核心技术来源
                                       脏进气管、空滤器、干净空气管、
  1         CAE 仿真技术的应用         消音器、谐振腔、膨胀水箱、碳罐、          自主研发
                                                   进气歧管
  2         高效低噪空滤器技术         脏进气管、空滤器、干净空气管、            自主研发


                                           1-1-17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消音器、谐振腔

  3         高效长寿命滤芯技术              空滤器、滤芯           自主研发
  4          高效除尘除雪技术                   进气管             自主研发
         三缸发动机低噪音进气系统 脏进气管、空滤器、干净空气管、
  5                                                                自主研发
                   技术                   消音器、谐振腔
         汽车进气系统轻量化消音管
  6                                           进气管               自主研发
                   技术
  7          空气管防结冰技术           消音器、干净空气管         自主研发
         带 OBD 诊断功能的通风管技
  8                                             通风管             自主研发
                    术
  9           ORVR 碳罐技术                 汽车活性炭罐           自主研发
         消除涡轮 HISS 噪声的中冷管
  10                                            中冷管             自主研发
                    技术

       上述核心技术的主要内容如下:

       (1)CAE 仿真技术的应用

       随着内燃机技术的进步和排放法规升级,发动机进气系统功能结构发生了很
大的变化,向环保、节能、多功能、模块化的方向发展,空气滤清器从过去的单
一的过滤功能拓展到了必须满足国家环保法规需要,且应具备低阻、高效、长寿
命、低噪音等功能。

       公司采用国际先进的设计软件,建立空气滤清器系统的模型,分别对进气系
统的空气过滤器、前进气装置、消声器、后进气连接管等进行结构设计。再应用
CAE 仿真分析技术优化改进模型结构,使其满足低阻、高效、长寿命、低噪音
的设计要求。公司实验室建立半消声室、运用 LMS 噪声、模态检测仪器,适时
对产品进行验证。通过 CAE 仿真技术的应用,公司实现了涵盖设计、分析、验
证、调校一条龙的进气系统同步开发。

       (2)高效低噪空滤器技术

       随着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汽车呈现大众化、普及化的趋势,消费者对汽车
的各项性能要求也逐渐提升。其中,NVH(噪声、振动与声振粗糙度)性能是
消费者对车辆性能感受最直观的性能之一,已经成为评价汽车品质的最重要的技
术指标之一,在消费者购车决定因素中占比可达 20%~30%。随着竞争日益激烈,
各汽车制造企业纷纷加大对汽车降噪技术的研究。


                                      1-1-17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汽车发动机进气噪声是发动机主要噪声之一,仅次于排气噪声。而随着汽车
排气消声器等多种降低噪声的控制措施的广泛使用,以及发动机转速和强化程度
的提高,进气系统噪声对车内噪声的影响逐渐凸显出来,成为了车内噪声的主要
噪声源,是提高整车 NVH 性能不可忽略的研究内容。而进气系统噪声的消除并
非易事,除了要消除自身的进气噪声,还要消除由发动机和涡轮传递来的燃烧噪
音和机械噪音。

     涡轮增压技术在汽车发动机上的应用,压气机转速高达 20 万 RPM,空气中
的颗粒物进入压气机,与压气机叶片高速剪切,长期使用导致压气机叶片磨损或
在压气机叶片上形成灰饼,从而导致涡轮增压器机械噪音凸显。公司在空气滤清
器研究上不单着力于过滤材料、滤芯结构、滤芯工艺方面开发,还深入流体力学
研究,利用涡轮增压发动机进气流量大、进气流速高的特点,在空气滤清器滤芯
前端设计涡旋式、叶片式、导流式等预滤结构,截留空气中较大的灰尘颗粒,降
低滤芯过滤负担,从而提高滤清效率及滤芯寿命。

     公司通过多年与主机厂的同步开发和技术交流,研究国外同行业的进气系统
结构特点,建立各类发动机和进气系统数据库,开发了自己的噪声分析平台,发
动机台架测试的数据导入分析平台,通过一维计算方式,快速锁定进气系统各项
设计参数,结合有限元、边界元虚拟三维分析,精细预测进气噪声,有效的提高
了设计效率,缩短了开发周期。

     (3)高效长寿命滤芯技术

     空气滤清器滤芯的主要功能是过滤空气中的杂质,为发动机提供洁净的空气,
随着汽车技术的进步和排放标准的升级,发动机提高燃料热效率、功率输出,高
效、节能、环保、长寿命是滤清器发展的主要方向。

     公司经过多年对材料和工艺的研究,结合产品测试数据库,形成一套独有的
设计匹配理论,针对不同流量系统定制化设计滤芯,从滤材结构搭配、纤维特性
研究到滤芯结构研究,再到滤芯工艺研究,结合试验数据库,给客户提供定制化
设计方案。如:方案一、多层纤维滤材定制开发,采用粗滤、中滤、精滤相结合,
复合特殊配方树脂材料进行浸渍处理,提高纤维表面粗糙度及纤维间附着强度,
滤芯折叠加工过程采用恒温预热系统对滤材纤维进行软化,防止纤维结构性损坏,


                                 1-1-17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从而降低进气阻力,提高滤清效率及滤芯使用寿命。方案二、采用了 PP+EPDM
弹性体材料配合新型滤材成型,解决了传统滤芯因注塑后产品的收缩变形而引起
折波的扭曲,从而提高了滤清效率,提高了容尘量和滤芯使用寿命。

     (4)高效除尘除雪技术

     随着轿车的市场需求多样性和购买区域差异,汽车主机厂开始重视市场调研
和顾客反馈,针对细分市场特殊的需求,在设计上加以规避和提前布局,以期达
到占领目标市场和发掘新的市场机会。比如北方地区冬季多雪,雪花的质量较轻,
易随气流吸进空气滤清器,造成空气滤清器腔体堵塞。经扬雪试验证明,汽车在
80km/h 速度下行驶 30km 后,雪花将空气滤清器下壳堵满,导致汽车不能正常行
驶。传统的解决方案是在空气滤清器壳体上增加一个进气通道,通道内安装单向
压力阀,当雪花堵塞后引入发动机机舱高温空气将雪花融化,此种设计一方面会
导致发动机吸入热空气,降低充气效率。另一方面增加管道和单向压力阀,导致
零件成本较高。公司运用 CAE 仿真分析技术,设计了具有除尘、除雪结构的汽
车进气管结构,汽车在行驶过程中通过惯性离心的原理,将吸入的雪花从进气管
导流片下部排雪口排出,干净空气从进气管导流片上部吸入到空滤器。合理的流
场设计,低阻高效除尘除雪,同时避免发动机吸入热空气,保证充气效率。

     (5)三缸发动机低噪音进气系统技术

     三缸发动机体积小,重量轻,热传递损失、摩擦损失小,效率高,排量小,
油耗低。三缸机活塞往复运动产生往复惯性力导致脉动(抖动)严重,噪音大,
严重影响司乘舒适性。进气系统作为发动机噪声传播的重要途径,在噪音传播途
径中消除噪音是一项关键技术。

     公司运用 CAE 仿真分析及噪音测量技术,结合振动、噪音传递原理,深入
研究探索,设计了一种多功能集成的三缸发动机低噪音进气系统,首先从系统各
零部件材料选择入手,采用先隔音后吸音,防止噪音渗透,在系统内匹配消音元
件逐渐衰减噪声。其次是隔振结构设计,消除发动机振动传递与车身共振。最后
是单向阀体设计,根据发动机的转速工况合理的开度,进一步减少发动机噪声向
外部传递。

     针对不同车型控制策略和机舱布置情况,设计制定了多种解决急加速松油门

                                 1-1-17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工况下涡轮增压器泄气噪声方案。如:方案一、设计的消音器通过改用众多小孔
来代替传统较大的喷口,喷口直径变小使喷口噪声能量由低频转移到人耳不敏感
的频率范围,应用于高温高压泄气能量转化。经结构优化实现消音器与空滤器集
成,以空滤器主体等同消音器主体,实现空滤器多功能化并节省布置空间,降低
成本。方案二、设计了一种外置式泄压管,将泄压阀设计在增压中冷管上,通过
吹塑波纹管连接到空气滤清器。优化波纹管波形和位置改变气流脉冲波形,消除
噪声源产生机理和传播。方案三、针对涡轮增压器集成泄压阀结构的发动机,设
计了一种阻抗复合型消音器,提高消音频率范围及消音幅值,在声音传播途径上
被动消除、吸收噪音。

     (6)汽车进气系统轻量化消音管技术

     汽车轻量化是指汽车在保持原有的行驶安全性、耐撞性、抗震性以及舒适性
等性能不降低、造价不提高的前提下,减轻车身重量。汽车轻量化是设计、材料
和先进的加工成型技术的优势集成,是有效降低油耗、减少排放和提升安全性的
重要技术措施之一。进气系统结构设计直接关系到驾驶员与乘客的乘坐舒适性,
目前的设计方案多以设计消声元件为主,具有集成化困难,零件较多,原材料投
入多,成本较高,机舱不美化等缺点。

     公司设计的新型轻量化消音管,使用 PET 热合管替代树脂管,利用 PET 材
料的多孔纤维将声能量转化为热能,取消或减少传统设计的谐振腔和 1/4 波长管,
减少系统子零件和辅助连接零件,加上 PET 材料密度低的特点,有效的降低进
气系统重量。管件先分体热合成型,再次使用高频焊接技术将分件焊接成一个整
体,保证各种异型尺寸的加工可行性,最后裁切废边,保证零件的外观美化,管
件两端安装注塑连接管,保证与车身连接便利性。减少了零部件数量,产品重量
减轻,有效降低了成本。

     (7)空气管防结冰技术

     汽车在冬季极寒气温运行时,发动机曲轴箱内出来的热油蒸汽与进气管吸入
的冷空气交汇,因冷热空气积聚导致连接管处结冰而堵塞,致使发动机曲轴箱内
气体无法及时排出,长时间运行会导致发动机压力过高,引起油封漏油。

     市场上也有多种解决方案,如:方案一,在曲轴箱通风管上包裹保温护套,

                                 1-1-17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但此种方法只能延长汽车行驶里程,但不能完全消除结冰现象。方案二,在空气
管上设计冷凝室,冷凝室内部设计迷宫,使得发动机曲轴箱内出来的热油蒸汽在
冷凝室内冷却后再进入空气管,其缺点在于布置占空间,不易于产品空间布置。

     公司配备较齐全的实验设备,通过模拟使用工况搭建试验台架,产品结构多
次测试验证改进,使得产品设计结构从复杂到简单,满足产品功能的前提下不断
递减成本,使产品竞争力不断攀升。第一代产品:在空气管上集成水加热器,利
用发动机冷却系统中的热水对曲轴箱通风管进行加温。第二代产品:在空气管上
集成电加热器,通过温度感应器反馈信号到 ECU,当温度低于设定值时由 ECU
给出加热指令。第三代产品:设计了一种新型防结冰结构,运用 CAE 仿真分析
技术,调整空气管结构和 U 型挡片的形状,将空气管中的冷空气引流,避开曲
轴箱通风管的热油蒸汽,使热油蒸汽在负压牵引作用下均匀的与冷空气混合,从
而防止结冰堵塞,同时保证了进气系统阻力满足要求。此结构可以集成在消音管
上一次注塑成型,也可在吹塑管、橡胶硫化管上焊接集成,结构灵活多样化,满
足汽车空气管各形式的应用,且工艺简单,成本较低。

     (8)带 OBD 诊断功能的通风管技术

     随着汽车排放法规升级,国六排放标准中对曲轴箱通风(PCV)系统监测规
定:车辆使用了 PCV 系统,生产企业应对 PCV 系统进行监测,确保系统完整性。
“PCV 系统”包括所有形式的曲轴箱通风系统,含正压通风系统。如果曲轴箱与
PCV 阀或者 PCV 阀与进气歧管之间断开,OBD 系统应检测出故障。

     公司设计了一种具有车载诊断系统(OBD)功能的曲轴箱通风装置,该装
置不需要改变汽车发动机及发动机进气系统连接端阳接头,设计了一种不可拆卸
的快插接头与安装检测开关的快插接头串联管路,快插接头上设置了与汽车
ECU 线束连接的接插件。当曲轴箱通风管正确安装时,发动机曲轴箱阳接头触
发检测开关,使电路导通,ECU 可以检测到电压信号小于预设值,当曲轴箱通
风管脱离阳接头时,ECU 检测到的电压信号超过预设值,从而发出报警。其产
品设计体积小,通用性强,集成化设计,降低制造难度,提高生产效率。

     (9)ORVR 碳罐技术

     环保部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要

                                 1-1-17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求对炭罐进行重大的技术升级改造。公司采用与主机厂合作同步开发配套国六标
准整车的炭罐,并引入阀类的生产厂家,全面打造国六标准乃至更严苛的美国
LEV3标准的基础技术体系。公司开发的配套国六标准整车的炭罐集成了OBD2
阶段的诊断阀,用以诊断炭罐组件的气密性;连接油箱的吸附口端集成压力传感
器,用来测量油箱内燃油蒸汽与大气压的差值,以控制保压阀进行双向保压;采
用多腔结构的设计,在副腔中混装不同类型的炭粉,提高炭罐吸收储存燃油蒸汽
的能力,降低炭罐组件的排放限值。

     公司购买了德国m+p炭罐性能检测设备和美国RICHMOND Mini VTSHED,
用于检测燃油蒸发排放测试,利用世界最先进的检测设备对不同炭粉在不同长径
比下进行测试,分析长径比对炭罐工作能力的影响。采用不同吸附流速、不同脱
附速率、不同管径、不同脱附流量等参数逐一对炭罐进行工作能力测试,收集数
据形成数据库,结合客户整车设计参数,在数据库中匹配最佳的应用案例。一方
面,通过CAE仿真分析调整炭罐内腔结构,降低通气阻力,同时内部吸附介质的
调整,确保吸附的油蒸汽易于脱附到发动机而又不易向空气侧排放。另一方面,
炭罐脱附口集成空气动力阀,利用发动机进气动力作为牵引,成倍提高炭罐脱附
流量,使炭粉能达到最佳的循环使用,提高炭罐工作能力,降低燃油蒸汽排放。

     (10)消除涡轮 HISS 噪声的中冷管技术

     发动机涡轮增压通过废气驱动轮带动压气机高速运转,叶轮高速运转每分钟
高达 20 万转,当发动机油门瞬时加速,叶轮短时加速,导致气流失稳,产生 HISS
噪声,影响驾乘舒适性。

     公司针对多车型台架测试数据积累分析,将涡轮增压器噪声进行分类,主要
有 HISS 噪声、共振噪声、次同步噪声等八类噪音,并分析物理成因、频率范围、
关联工况、数据表现形式,形成矩阵数据库,便于测试数据分析时快速判定噪音
类别。在中冷管上设计串联式消音器,是解决 HISS 噪音的最好方式,其消音器
中心管小,较小的消音腔能获得较大的扩张比,消音幅值越大。其产品模具结构
可采用旋转抽芯等结构实现,再结合远红外线焊接技术进行封装。

     2、对主营业务的贡献




                                 1-1-17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的核心技术应用于公司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中。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47%、98.59%
和 98.26%。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            67,544.66       58,075.02       46,504.06
      主营业务收入              68,740.53       58,905.37       47,227.47
           占比                   98.26%          98.59%         98.47%


      (二)发行人的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公司产品结构完善,已经形成了覆盖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汽车进气系统
及配件、通用机械进气系统及配件等多品类产品体系。公司的技术先进性在汽车
进气系统产品上得到了充分体现,举例如下:

     1、高效低噪空滤器技术

     (1)技术难点:

     汽车功能性匹配多样性,发动机性能调校与汽车整备质量、滑行速度等多因
素相关,同样的发动机匹配不同车型表现出来的噪音特性截然不同,需要从系统
层面去研究,需要零部件企业具备分析、测试和多样化的解决方案的能力。建立
分析、测试软件和硬件需要较大的经济投入,再配以强大的数据库支撑,才能满
足应对汽车开发的快速响应。

     (2)技术先进性:

     建立了多种发动机和进气系统噪音数据库,自主开发了噪声分析平台,通过
发动机台架测试的数据导入分析平台一维计算,快速锁定进气系统各项设计参数,
结合有限元、边界元虚拟三维分析,精细预测进气噪声,提高设计效率,缩短了
开发周期。实验室建有半消音室,运用 LMSTest.Lab 数据采集仪对零件进行测试
调整,确保零件测试结果满足设计状态后再搭载整车转毂实验,搭建起一套集建
模、分析、验证一体的开发模式,结合数据库分析,快速制定解决方案。

     (3)对应的专利:


                                   1-1-17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种车用高频谐振腔》、《一种车用泄气噪声消音器》和《乘用车空气滤
清器脏进气消音管》。

     2、高效长寿命滤芯技术

     (1)技术难点:

     汽车排放、油耗、功率等诸多指标与发动机进气密切相关,空气滤清器作为
发动机的保护装置,主要任务是要过滤掉空气中的杂质,同时还要具备低阻力和
长期使用下低阻力的要求。空气滤清器传统设计往往采用加大过滤面积的方式来
保证滤芯的性能,随着汽车功能化发展,发动机机舱空间越来越小,汽车用发动
机已经由自然吸气升级到涡轮增压、增压缸内直喷、缸内直喷加多点喷射等新技
术,进气流量越来越高,空气滤清器传统设计已经不能满足发动机性能需求。

     (2)技术先进性:

     公司经过多年对材料和工艺的研究,结合产品测试数据库,形成一套独有的
设计匹配理论,针对不同流量系统定制化设计滤芯,提供多种解决方案。从滤材
结构搭配、纤维特性研究到滤芯结构研究,再到滤芯工艺研究,结合试验数据库,
给客户提供定制化设计方案。

     (3)对应的专利:

     《一种乘用车空滤器的滤芯》、《一种空滤器滤芯的改良结构》和《一种车
用新型空气滤清器滤芯》。

     3、高效除尘除雪技术

     (1)技术难点:

     汽车在北方地区冬季行驶,由于雪花的质量较轻,易随气流吸进空气滤清器,
造成空气滤清器腔体堵塞,导致汽车不能正常行驶。传统的解决方案是在空气滤
清器壳体上增加一个进气通道,通道内安装单向压力阀,当雪花堵塞后引入发动
机机舱高温空气将雪花融化,此种设计会导致发动机吸入热空气,降低充气效率。

     (2)技术先进性:



                                 1-1-17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运用 CAE 仿真分析技术,设计了具有除尘、除雪结构的汽车进气管结
构,利用汽车在行驶过程中通过惯性离心的原理,将吸入的雪花与空气分离。通
过合理的流场设计,低阻高效除尘除雪,同时避免发动机吸入热空气,保证充气
效率。在多车型的开发、试验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3)对应的专利:

     《具有防雪结构的汽车进气管结构》、 一种进气口带有防水结构的空滤器》。

     4、三缸发动机低噪音进气系统技术

     (1)技术难点:

     三缸发动机体积小,重量轻,热传递损失、摩擦损失小,效率高,排量小,
油耗低。三缸机活塞往复运动产生往复惯性力导致脉动(抖动)严重,噪音大,
严重影响司乘舒适性。进气系统作为发动机噪声传播的重要途径,在噪音传播途
径中消除噪音是一项关键技术。

     (2)技术先进性:

     公司运用 CAE 仿真分析及噪音测量技术,结合振动、噪音传递原理,深入
研究探索,设计了一种多功能集成的三缸发动机低噪音进气系统,首先从系统各
零部件材料选择入手,采用先隔音后吸音,防止噪音渗透,在系统内匹配消音元
件逐渐衰减噪声。其次是隔振结构设计,消除发动机振动传递与车身共振。最后
是单向阀体设计,根据发动机的转速工况设计合理的开度,进一步减少发动机噪
声向外部传递。另外,针对不同车型控制策略和机舱布置情况,设计制定了多种
解决急加速松油门工况下涡轮增压器泄气噪声方案。

     (3)对应的专利:

     《一种空滤器谐振器的安装结构》、《一种带流量控制阀门的车用空滤器》、
《一种车用泄气噪声消音器》。

     5、汽车进气系统轻量化消音管技术

     (1)技术难点:



                                  1-1-18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汽车轻量化是指汽车在保持原有的行驶安全性、耐撞性、抗震性以及舒适性
等性能不降低、造价不提高的前提下,减轻车身重量。汽车轻量化是设计、材料
和先进的加工成型技术的优势集成,是有效降低油耗、减少排放和提升安全性的
重要技术措施之一。进气系统结构设计直接关系到驾驶员与乘客的驾乘舒适性,
目前的设计方案多以设计消声元件为主,具有集成化困难,零件较多,原材料投
入多,成本较高等缺点。

     (2)技术先进性:

     公司设计的新型轻量化消音管,使用 PET 热合管替代树脂管,利用 PET 材
料的多孔纤维将声能量转化为热能,取消或减少传统设计的谐振腔和 1/4 波长管,
减少系统子零件和辅助连接零件,加上 PET 材料密度低的特点,有效的降低进
气系统重量。相比传统的编制消音管,PET 热合管采用模具成型,气管路形状能
适应发动机机舱的复杂结构确保与周边零件的有效间隙。PET 热合管针对不同的
消声频率需进行材料和工艺的调整空隙率,技术壁垒高。

     (3)对应的专利:

     《一种汽车降噪空滤器进气管结构》、 汽车进气管组件的热缩式连接结构》、
《一种卡扣结构的车用塑料管》。

      (三)主要核心技术与已取得专利的对应关系

   核心技术名称                  知识产权名称                获得方式

                              一种车用高频谐振腔             原始取得

高效低噪空滤器技术       乘用车空气滤清器脏进气消音管        原始取得

                              一种汽车降噪空滤器             原始取得

                            一种乘用车空滤器的滤芯           原始取得

高效长寿命滤芯技术         一种空滤器滤芯的改良结构          原始取得

                          一种车用新型空气滤清器滤芯         原始取得

高效除尘除雪技术         具有防雪结构的汽车进气管结构        原始取得

                         一种进气口带有防水结构的空滤器      原始取得

三缸发动机低噪音进        一种空滤器谐振器的安装结构         原始取得
    气系统技术           一种带流量控制阀门的车用空滤器      原始取得


                                    1-1-18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种车用泄气噪声消音器            原始取得

                           一种汽车降噪空滤器进气管结构         原始取得
汽车进气系统轻量化
                          汽车进气管组件的热缩式连接结构        原始取得
    消音管技术
                             一种卡扣结构的车用塑料管           原始取得

                         一种发动机曲轴箱通气管的加热结构       原始取得
 空气管防结冰技术
                         一种发动机曲轴箱通气管的加热装置       原始取得
带 OBD 诊断功能的通
                        一种车用信号诊断系统的快速母插接器      原始取得
     风管技术
                        一种车用油箱的燃油蒸发污染控制装置      原始取得

  ORVR 碳罐技术               国六炭罐滤清器检测设备            原始取得

                        一种车用油箱的燃油蒸发控制脱附装置      原始取得

消除涡轮 HISS 噪声          汽车进气系统的进气软管结构          原始取得
  的中冷管技术         一种车用空气滤清器出气管新型装配结构     原始取得

                         一种空滤器内部的螺钉防脱锁附结构       原始取得

                          一种便携式拆装滤芯结构的空滤器        原始取得

                           一种侧盖卡接旋转结构的空滤器         原始取得

                       一种方便拆卸且安装牢靠的空滤器减震装置   原始取得

                            一种氢能源汽车用储排水装置          原始取得

                               一种摩托车油箱盖组件             原始取得

                                防丢失定扭矩油箱盖              原始取得

                              一种摩托车电瓶固定结构            原始取得

                                一种强制风冷导流罩              原始取得

CAE 仿真技术的应用        一种阻燃分流式低通气阻抗空滤器        原始取得

                               一种降噪摩托车空滤器             原始取得

                             一种空滤器的组装固定结构           原始取得

                                 一种摩托车空滤器               原始取得

                             一种便于清洁滤芯的空滤器           原始取得

                              一种带有防火板的空滤器            原始取得

                        一种具有双层防火结构的摩托车空滤器      原始取得

                            一种空滤器防火板的安装结构          原始取得

                              一种摩托车的降噪空滤器            原始取得

                               一种摩托车降噪空滤器             原始取得


                                      1-1-18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种摩托车空滤器的滤芯安装结构                 原始取得

                               一种摩托车碳罐的组装结构                    原始取得

                                   一种摩托车油箱盖                        原始取得

                              一种油箱盖导向管的焊接结构                   原始取得

                                   一种摩托车空滤器                        原始取得

                                   一种摩托车空滤器                        原始取得

                                   一种摩托车空滤器                        原始取得

                                一种空滤器总成支耳卡槽                     原始取得

                            一种空滤器总成出气口耗费内衬管                 原始取得

                         一种解决工艺孔断裂、疲软结构的空滤器壳            原始取得

                           一种新型通气嘴焊接结构的塑料油箱                原始取得

                                  一种空滤器总成铜嵌件                     原始取得

       (四)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

序号              名称                  颁发机构            颁发时间          所属主体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
  1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 年 8 月        发行人
                 企业
  2      内燃机行业排头兵企业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      2020 年 11 月       发行人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
  3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     2019 年 12 月       发行人
                                    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
                                  会、浙江省国家税务
  4       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      局、浙江省地方税务             -             发行人
                                  局、浙江省财政厅、杭
                                        州海关
         浙江省恒勃汽车进气系
  5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8 年 12 月       发行人
           统省级企业研究院
         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
  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3 年 10 月       发行人
               开发中心
  7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09 年           发行人
                                  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
         “品”字标浙江制造认
  8                               盟、方圆标志认证集团     2019 年 12 月       发行人
               证证书
                                        有限公司
         台州市专利示范企业证     台州市科学技术局、台
  9                                                        2018 年 11 月       发行人
                 书                 州市知识产权局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
  10      浙江省名牌产品证书                               2018 年 11 月       发行人
                                            局
                                  台州湾集聚区管理委
  11       十强民营科技企业                                2020 年 2 月        发行人
                                          员会

                                        1-1-18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台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十
  12                                    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6 年 8 月        发行人
                佳企业

       (五)发行人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进行的主要自主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研发内容           进展阶段                 拟达到目标
                                                                1、模块集成:将多系统冷却集
         新能源汽      (1)集成手泵、控制阀、
                                                                 成到一起通过控制阀分组控温
         车热管理         水道的水箱研发       方案设计
 1                                                                2、寿命:10 年或 15 万公里
         膨胀水箱      (2)控制阀主控温控循     阶段
                                                                    3、爆破压力:≥0.8MPa
           技术             环技术开发
                                                                       4、耐真空:≤20%
                                                                1、智能感温控制:各支路集成
                                                                温度传感器,适时反馈冷却系温
         新能源汽
                       耐水解、易装卸、集成     方案设计                        度
 2       车热管理
                       温度传感器的水管研发       阶段            2、寿命:10 年或 15 万公里
         水管技术
                                                                    3、爆破压力:≥0.8MPa
                                                                       4、耐真空:≤20%
                       (1)滤芯模块化设计研                    1、增加抗菌功能,消杀效果达
                                 究                                         到 99%
         抗病毒空
                       (2)抗病毒模块滤芯研    客户试样        2、电子模块化滤芯,保养方便
 3       调过滤芯
                                 发               阶段                        节能
           研发
                       (3)手机 APP 监控空                     3、滤芯功能可视化,显示可用
                           气质量技术开发                        里程,以及提示滤芯保养时间
                       (1)采用多参数式研发                        1、通气阻力:<1.0kPa
         低排放活      对炭罐进行工作能力及                     2、效率:>99%(大于 15μm 灰
                                                客户试样
 4       性炭罐技      排放测试,形成数据库                                   尘)
                                                  阶段
           术          (2)通过数据库匹配客                            3、DBL:<90mg
                         户燃油系统设计要求                           4、ORVR:<0.05g/L
         大功率燃                                               1、适用于 200kW 以上电堆使用
         料电池阴      物理过滤层和化学过滤     研发设计        2、通过多级结构降低风阻,使
 5
         极过滤器          层设计研发             阶段                有害气体充分被吸收
           研发                                                    3、SO2 过滤效率至少 90%
                                                                1、涉水能力:涉水 1 米 120 分
                                                                 钟进入空滤器内部水量≤10ml
                       (1)防水型脏进气管研
         超长涉水                                                 2、寿命:10 年或 15 万公里
                                发              方案设计
 6       空气滤清                                                 3、原始进气阻力:≤1.2kPa
                       (2)带有水气分离功能      阶段
         器技术                                                 4、原始滤清效率:≥98%(A2
                            的空滤器研发
                                                                              灰)
                                                                5、储灰量:≥0.3Qve(A2 灰)

       (六)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度


                                            1-1-18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研发费用                   4,124.55                   3,860.33           3,043.81
   营业收入                  71,304.19                  63,314.07         57,336.36
  研发费用率                   5.78%                          6.10%          5.31%

     报告期内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31%、6.10%和 5.78%,保持
了较高的研发费用投入,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提升产品技术水平,进
一步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保障公司的行业地位,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和行业发
展趋势。


   (七)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情况

     1、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设有技术研发中心,下设设计部、项目部、实验室、模具制造部和新能
源开发部,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设计与开发。公
司各个具体研发相关部门的职能介绍如下表:

研发职能机构                                       职能介绍
    设计部       负责公司产品的设计、CAE 分析、NVH 方案设计与分析验证
    项目部       负责产品的项目推进与技术协调工作
    实验室       负责公司所有产品的性能测试与分析,负责公司产品所用材料的检测
 模具制造部      负责公司新品开发件的模具设计与制作
新能源开发部     负责公司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技术的研发

     公司的各研发职能机构间相互协作,以市场为导向,持续开展技术创新,提
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2、研发人员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共有研发技术人员 211 名,占发行人员工
总数 16.02%。

     3、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 2 人,分别为张志华和赵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1-1-18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姓名          学历及专业         职务                     业务专长
                                                近 20 年行业从业经验,专注于产品方
            大专学历、专业背
                               恒勃股份技术副   案研发、设计,尤其对于汽车、摩托车
 张志华     景为机械制造与自
                                   总监         进气系统、炭罐、膨胀水箱开发经验丰
                  动化
                                                                富。
                                                近 15 年行业从业经验,具有丰富的汽
            本科学历、专业背   广东恒勃技术部
  赵雨                                          车、摩托车空滤器、炭罐、油箱类零部
            景为模具设计制造       部长
                                                      件设计开发和应用经验。

     4、对核心技术人员的约束和激励措施

     在约束方面,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对商业机密的范围、双
方权利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志华、赵雨均在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启恒投资中持有出资
份额,实现核心技术人员同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利益的一致性。在激励方面,公
司实行基于研发项目成果的考核激励机制,将核心技术人员的职级、薪酬与研发
贡献挂钩;根据技术贡献程度对核心技术人员给予股权激励。

   (八)促进技术创新的机制

     1、创新机制

     为了适应市场需要、满足用户要求、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制造成本,同时也
为了加快公司技术积累、打好技术基础、加快产品研发速度、指导产品研发工作、
提高技术人员素质、防止技术人才的流失等,公司制定了产品研发管理、技术人
员绩效考核等制度,以确保公司的创新能力。

     2、技术创新的安排

     为了持续保持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不断提升研发实力,本着“生产一代、
试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构思一代”的产品升级换代的宗旨,积极健全和完善技术
创新机制,从各个方面确保了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不断完善人才储备及用人机制

     公司根据行业的技术发展变化、自身的业务需要,建立了技术人员培养、人
才引进等人才引进培养制度,不断完善人才储备和用人机制,通过为员工提供发
展空间、展示其才能以及职位晋升的机会,与高校合作培养所需的人才,举办技


                                      1-1-18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能培训班,以满足公司对技术人才的需求,为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提供了有力支
持。

     (2)建设先进的技术开发平台

     为持续保持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不断提升研发实力,公司不断加大对研究
开发的投入,以满足技术创新和研发项目的资金需求。2013 年,公司建立了省
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引进炭罐性能测试仪、噪声实验室等大型先进仪
器,研发平台的投入和建设推动了公司不断发展创新。

     (3)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为鼓励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大成果,全面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实现
公司科技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制定了绩效考核、创新激励、项目开发及成果转化
等激励制度,对所有专业技术人员以个人业绩为参数予以定位,确定其待遇,每
年进行综合考评,根据其技术创新的内容、技术人员对技术成果所做的贡献以及
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不同,给予不同程度的物资奖励和精神鼓励,以充分调动
技术人员创新的积极性。


    八、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2019 年 4 月,公司通过收购方式取得 General Investment Group Ltd.(开曼)
100%股权;2019 年 5 月,General Investment Group Ltd.(开曼)于新加坡设立
全资子公司 General Investment PTE, Ltd.(新加坡)。但上述开曼子公司及新加
坡子公司未实际出资也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子
公司均已注销。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无境外经营的情形。




                                   1-1-18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告。投资者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及其他财务信息进行更为详细的了解,敬请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财务报
告、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全文。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8,729,514.43          34,779,194.83         56,616,690.80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3,132.95         35,000,000.00
应收票据                    32,424,025.54          13,239,247.67         10,119,652.00
应收账款                   151,168,120.32         141,779,865.19        127,544,989.36
应收款项融资                84,016,268.58          93,548,217.51         51,217,286.23
预付款项                     2,990,959.96           1,844,068.94          5,578,489.70
其他应收款                   1,552,761.43           9,087,060.06            947,771.21
存货                       148,551,954.76         125,194,514.90        101,370,550.82
合同资产                       691,048.71             594,450.00            603,600.00
其他流动资产                 7,527,638.99           5,401,473.81          2,459,552.93
流动资产合计               467,652,292.72         425,541,225.86        391,458,583.05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11,446,207.25          14,440,732.25         17,437,035.05
固定资产                   154,489,034.11         152,993,672.46        160,523,265.11
在建工程                    63,951,463.33           1,890,828.81             33,628.32
使用权资产                               -            338,369.01                       -
无形资产                    38,946,149.25          18,469,115.48         18,715,235.75
长期待摊费用                14,083,631.13          12,969,530.19         17,840,141.4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779,694.76          20,653,981.00         19,074,661.46


                                       1-1-18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非流动资产               5,448,904.98           1,847,406.36              1,377,274.22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0,145,084.81         223,603,635.56            235,001,241.31
资产总计                   777,797,377.53         649,144,861.42            626,459,824.3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10,831,706.18            124,033,523.28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91,384,538.63          80,654,410.42             50,856,874.26
应付账款                   132,218,704.93         104,870,642.33             98,708,905.05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6,164,596.70           6,530,121.53              5,015,450.09
应付职工薪酬                15,163,557.11          17,083,109.04             13,352,595.78
应交税费                    18,088,505.94          15,824,658.05             16,061,877.67
其他应付款                   6,935,948.54           6,292,675.37              6,975,011.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                         -                       -
债
其他流动负债                 3,005,341.20           2,544,097.31              2,383,290.77
流动负债合计               272,961,193.05         244,631,420.23            317,387,528.56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6,041,661.02           9,044,456.62              8,265,302.75
递延所得税负债               3,677,706.37           4,227,698.64              4,942,293.08
非流动负债合计               9,719,367.39          13,272,155.26             13,207,595.83
负债合计                   282,680,560.44         257,903,575.49            330,595,124.39
股东权益:
股本                        77,500,000.00          77,500,000.00             77,500,000.00
资本公积                    45,119,090.33          45,119,090.33             45,119,090.33
盈余公积                    27,474,085.32          20,032,552.90             14,035,701.06
未分配利润                 345,023,641.44         248,589,642.70            159,209,908.5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95,116,817.09         391,241,285.93            295,864,699.97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495,116,817.09         391,241,285.93            295,864,699.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77,797,377.53         649,144,861.42            626,459,824.36




                                       1-1-18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一、营业收入                  713,041,884.87      633,140,736.33   573,363,633.59
减:营业成本                  477,912,021.75      411,192,589.76   370,867,484.70
税金及附加                      6,485,505.19        6,115,282.40     6,237,174.75
销售费用                       15,292,128.88       14,220,552.45    11,223,770.25
管理费用                       51,963,356.27       48,417,061.82    40,272,393.74
研发费用                       41,245,474.93       38,603,255.88    30,438,058.28
财务费用                         -873,637.66         -640,223.34    10,574,541.60
加:其他收益                    3,289,797.41        1,164,096.65     1,470,644.95
投资收益                         659,037.75         1,374,271.55      411,458.4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418.57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3,519,238.69         189,315.07    -13,959,254.73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6,062,242.15       -9,979,819.87   -17,206,278.28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1,150,455.63          -26,196.90    -1,049,585.76
填列)
二、营业利润                  114,233,934.20      107,951,465.29    73,417,194.94
加:营业外收入                  2,131,913.90        1,070,500.89      547,425.33
减:营业外支出                   119,334.86         1,125,794.61      432,211.35
三、利润总额                  116,246,513.24      107,896,171.57    73,532,408.92
减:所得税费用                 12,370,982.08       12,519,585.61     8,791,929.96
四、净利润                    103,875,531.16       95,376,585.96    64,740,478.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03,875,531.16       95,376,585.96    64,740,478.96
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
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3,875,531.16       95,376,585.96    64,740,478.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
                              103,875,531.16       95,376,585.96    64,740,478.96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                -                  -
总额
七、每股收益:



                                    1-1-19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一)基本每股收益                      1.34              1.23               0.88
(二)稀释每股收益                      1.34              1.23               0.8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758,820,278.48    632,082,557.73    590,115,651.07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4,917,354.72      3,123,538.99      6,359,444.7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8,498,713.30      5,854,504.74      9,228,686.36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2,236,346.50    641,060,601.46    605,703,782.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446,479,469.99    342,711,723.39    320,441,492.84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127,275,853.42    107,115,070.70     85,434,629.12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376,129.54     52,249,339.63     37,305,209.6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58,126,019.28     55,052,357.10     47,739,981.67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6,257,472.23    557,128,490.82    490,921,313.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15,978,874.27     83,932,110.64    114,782,468.94
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65,347,306.89    308,930,000.00    30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20,970.09       1,374,271.55       411,458.4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427,894.80        496,556.72       1,273,246.92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13.61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6,396,171.78    310,800,828.27    306,684,719.0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100,263,321.38     17,410,339.93     34,991,609.25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65,190,000.00    273,930,000.00    326,5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                  -


                                    1-1-19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8,744,775.00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5,453,321.38    300,085,114.93    361,491,609.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99,057,149.60     10,715,713.34    -54,806,890.23
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626,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00,000.00     16,080,000.00    208,254,322.1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186,911,029.82    121,963,229.11     93,830,606.24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8,411,029.82    138,043,229.11    330,710,928.3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566,250.00    126,268,372.13    248,013,2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74,790.25      1,479,154.04      6,007,038.90
支付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195,681,449.43    127,699,338.08     93,729,122.20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8,322,489.68    255,446,864.25    347,749,411.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9,911,459.86   -117,403,635.14   -17,038,482.73
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130,364.82        -355,118.75      -304,896.76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3,120,100.01    -23,110,929.91    42,632,199.22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3,307,205.65     56,418,135.56     13,785,936.34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0,187,105.64     33,307,205.65     56,418,135.56
余额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3]1626 号),
审计意见如下:

     “我们审计了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勃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


                                    1-1-19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产负债表,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
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恒勃股份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
项或情况。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纳入合并
序号        子公司        注册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范围时间
 1         广东恒勃       广东江门    100.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2011 年
 2         重庆恒勃       重庆市      100.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2011 年
 3         常州恒勃       江苏常州    100.00%          新设           2017 年
 4          格林雅        浙江台州    100.00%          新设           2011 年
 5        浙江恒倍康      浙江台州    100.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2017 年
            General
 6        Investment      开曼群岛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2019 年
          Group Ltd.
            General
 7                        新加坡      100.00%          新设           2019 年
        Investment PTE,

                                     1-1-19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Ltd.

 8       宁波恒倍康     浙江宁波       100.00%           新设          2020 年
 9       恒倍康贸易     浙江台州       100.00%           新设          2020 年
 10      台州恒倍康     浙江台州       100.00%           新设          2020 年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2022 年度

      2022 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2)2021 年度

      子公司 General Investment PTE, Ltd.已于 2021 年 5 月 4 日完成注销,General
Investment Group Ltd.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完成注销。自上述公司完成注销时
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2020 年度

      2020 年 3 月,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台州恒倍康。该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9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公司认缴 100.00 万元,
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00%,拥有其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0 年 5 月,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恒倍康贸易。该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公司认缴 100.00 万元,
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00%,拥有其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0 年 9 月,浙江恒倍康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恒倍康。该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浙江恒倍康认
缴 1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00%,拥有其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
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及关键审计事项



                                      1-1-19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重要性水平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
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
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
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选择的基准包括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营业
收入、净资产等指标。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
平标准为税前利润的 5%,或金额虽未达到税前利润的 5%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
的相关事项。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中汇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报告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
重要的事项。中汇会计师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具体如下:

     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产品的销售,主营业务
收入金额重大,且根据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收入确认存在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
因此,中汇会计师将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中汇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和测试与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评价相关内部控制的
设计和执行;

     ②检查与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
发票、客户签收单、客户对账单、出口报关单、提单等;

     ③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核对至客户对账单、出口报关
单、提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产品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④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以评价报告期产品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1-1-19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⑤对重要的客户执行走访程序,以评价报告期产品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和合理
性;

     ⑥选取客户发函以确认报告期发生的产品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


    五、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法

   (一)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
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
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
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
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
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
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
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
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
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
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1-19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
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
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
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
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
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
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
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
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
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
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
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
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
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
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
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
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1-1-19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
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
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
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
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
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
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
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
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
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
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
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
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1-1-19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
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
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
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
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
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
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
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
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
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
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
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
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
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
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
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
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

                                 1-1-19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
续计量。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
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
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
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
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
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
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
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
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
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 3 个月内到期)、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四)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
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1-1-20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
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
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
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
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可供出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
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
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五)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
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
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
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
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
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1-1-20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
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
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
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
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
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
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
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
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
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
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
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
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
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
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
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
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
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
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
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
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1-20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
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
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
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
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
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
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
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
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 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
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
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1-1-20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
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
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
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
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
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
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
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
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 1)或 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
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
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1-20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除上述 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
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
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
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
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
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变动额。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
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
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
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
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
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
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
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1-1-20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
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
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
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
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
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
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
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
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
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
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
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
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
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
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
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
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




                                 1-1-20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
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
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
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
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
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六)公允价值。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财
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
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
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
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
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
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
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
成分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
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

                                  1-1-20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
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
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
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
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
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
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
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
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
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
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
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
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20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
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
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
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
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
值技术,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
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
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
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
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
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
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
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
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
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
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
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七)应收款项减值

     1、应收票据减值

     本公司按照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
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


                                 1-1-20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
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
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2、应收账款减值

     本公司按照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
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
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
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
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
账龄组合
                                     账款
关联方组合                           应收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00

1-2 年                                                                   10.00

2-3 年                                                                   30.00

3 年以上                                                               100.00

     3、应收款项融资减值

     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
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款项融资无法以合理成本评
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

                                 1-1-21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
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4、其他应收款减值

     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
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
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
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
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
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
账龄组合
                                     应收款
关联方组合                           应收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八)存货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
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
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
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
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
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
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
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
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

                                 1-1-21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
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
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
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
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
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
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
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
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
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
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1-21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6、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九)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
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
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2、合同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按照(五)金融工具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
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
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
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
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
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合同资产


   (十)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
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
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


                                 1-1-21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
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
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
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
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
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
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
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
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
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
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
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
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
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
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
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

                                  1-1-21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
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
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
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
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
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
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
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
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
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
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
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
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
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
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
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
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
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
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
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1-1-21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
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
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
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
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
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
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
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
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
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
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
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
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
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
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
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
行核算。


                                 1-1-21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
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
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
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
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
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
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
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
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
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
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


                                 1-1-21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
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
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
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
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
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
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
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
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
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
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
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十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
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




                                   1-1-21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弃置时预计将产生较大费用的固定资产,
预计弃置费用,并将其现值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3、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
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
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和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如下:

                                  折旧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年折旧率(%)
                                  (年)             (%)
房屋及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10-20                  5        4.75-9.50

机器设备           平均年限法           3-10                  5       9.50-31.67

运输工具           平均年限法                2-8              5      11.88-47.50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平均年限法                3-5              5      19.00-31.67

     说明: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
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
计金额计算折旧率。

     (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
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和计价方法(适用于 2020 年度)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
资产:



                                   1-1-21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
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
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
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
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
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
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
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
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
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
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
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 3 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
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
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
益,则终止确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3)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
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22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
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
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十二)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
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
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
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如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
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

     3、对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
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4、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
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自用
房地产的用途或者存货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5、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
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
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1-1-22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
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
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
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
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
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
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
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
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
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
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
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
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
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
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
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
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
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 2)
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
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
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


                                 1-1-22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
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期限(年)

软件                   预计受益期限                                         5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50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
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
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
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
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
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
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
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
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
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
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
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
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
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
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
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
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
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1-1-22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
损益。


   (十三)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
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
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
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
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
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
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
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
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
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
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


                                   1-1-22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
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
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
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
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
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五)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
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
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
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
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
预计金额等;



                                 1-1-22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
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
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六)公允价值”;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
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
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
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
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
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
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收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
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
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
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
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终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十六)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
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
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2020 年度,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
销。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
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

                                  1-1-22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
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
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
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
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
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
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
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十七)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十八)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
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
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
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
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
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
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




                                  1-1-22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
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
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
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
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
年金缴纳制度(补充养老保险)或者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
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或者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
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
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
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
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
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
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
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


                                   1-1-22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
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九)收入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企业会计
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
入准则”)。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
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
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
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
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
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
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
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
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
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
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
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
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
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
迹象。




                                    1-1-22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
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
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
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
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
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
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
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
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
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及方法

     (1)内销收入

     具体原则:根据合同有关约定,当产品经客户验收合格,或被客户实际生产
领用,并经客户确认时,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
控制,并且能够可靠计量收入金额及成本,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此时
即可按合同约定确认收入。

     具体方法:对于寄售模式的,公司将产品交付至客户仓库或其指定仓库,客
户根据自身生产需要从仓库中领用产品,公司取得经客户确认的耗用清单并经核
对无误后确认收入。对于非寄售模式的,医疗器材业务在客户签收确认时确认收
入,其余业务在公司将产品交付至客户仓库或其指定仓库后,获取经客户确认的
产品验收入库清单,并经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

     (2)外销收入

     具体原则:在报关手续办理完毕,出口货物越过船舷或到目的地口岸并取得
收款权利时,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既没有保留
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并且



                                   1-1-23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能够可靠计量收入金额及成本,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此时即可按合同
约定确认收入。

     具体方法:公司外销以 FOB 为主,根据海外客户要求安排产品出库并组织
报关和物流运输,在产品报关离港后并取得相关出口报关单、提单时确认销售收
入。


   (二十)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
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
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
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
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
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
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
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
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
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
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1-23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
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
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
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
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
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
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
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
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
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
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
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
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1-23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
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
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
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
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
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
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二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
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
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
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3)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
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
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
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
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
下交易中产生的:


                                   1-1-23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
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
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
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
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
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
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
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
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
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
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
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1-1-23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
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二)租赁

     (以下与租赁有关的会计政策适用于 2020 年度)

     1、租赁的分类

     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
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
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的确认条件见“(十一)固定资产之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
依据和计价方法(适用于 2020 年度)”之说明。

     2、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1)出租人:公司出租资产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
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
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这个租赁期间内
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
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扣除,按扣除后
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承租人: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
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
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
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
入当期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1-1-23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
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
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应收融资
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
示。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
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
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最低租
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列示。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下与租赁有关的会计政策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
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
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
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
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
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
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1-1-23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
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
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
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
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
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
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
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
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
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
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
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
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
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1-1-23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
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
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进行会计处理: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
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
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
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
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
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
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
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
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
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1-23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
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
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
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
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五)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
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1)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
修订)》(财会[2017]22 号),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原收入准则下,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商品销
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
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
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
计量时。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
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
条件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
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
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未引起本公司收入确认具体原则的实质性变化,仅根据新
收入准则规定中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列示
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1-1-23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
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
调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重新计量应收账款和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并按新收入准则列示相关报表科目账面价值。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应收账款                         12,189.55               12,121.81               -67.74
合同资产                            不适用                   67.74                67.74
预收款项                            500.51                          -         -500.51
合同负债                            不适用                  442.93               442.93
其他流动负债                        476.19                  533.77                57.58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应收账款                          7,841.86                 7,794.59              -47.27
合同资产                            不适用                   47.27                47.27
预收款项                             22.80                          -            -22.80
合同负债                            不适用                   20.18                20.18
其他流动负债                        420.38                  423.00                 2.62

     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无实质差异,公司业务模式、
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未因实施新收入准则而发生变化。实施新收入准则对
首次执行日前各年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无重大影响,即假定自申报财务报表期
初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等数据无重大
影响。

     (2)新租赁准则

                                      1-1-24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修
订)》(财会[2018]35 号),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本公司在新租赁准则下根据租赁的定义评估
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即 2021 年 1 月 1 日)前已存
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原租赁准则下,本公司根据租赁是否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
和报酬转移给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新租赁准则下,本公司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所有租赁(选择简
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
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
首次执行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
的金额计量使用权资产,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
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①对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②计量租赁负债时,对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③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④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
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⑤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
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
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⑥对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1-1-24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新租赁准则下,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应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
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
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
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
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
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预付款项                                     44.43                      3.83            -40.60
使用权资产                                  不适用                   169.18             169.18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动 负
                                                     -               128.58             128.58
债

     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未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的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账面
价值产生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本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起执行其中的“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
的判断”的规定,上述政策变更对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财务数据无影响。

     (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本公司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其中“关于


                                              1-1-24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
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①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解释 16 号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
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
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
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
益项目)。

     本公司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解释 16 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
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
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的,涉及的
所得税影响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
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终止确认的,
涉及的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执行此项政策
变更对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数据无影响。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
处理,解释 16 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
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
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
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本公司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解释 16 号中“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
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 2022 年 1 月 1 日
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新增的上述交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对 2022 年 1 月 1 日
之前发生的上述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并将累计影响数调整 2022 年年初留存收益
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变更
后公司财务报表数据无影响。


                                   1-1-24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六、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
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3]1630 号”《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
证报告》。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118.89        -16.04        -138.93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
                                                     -             -                -
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
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               528.98         216.41        147.06
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
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65.90         137.19          41.15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
                                               102.04          17.56                -
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5.11        -92.11          45.49
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360.50       -600.45        -409.68
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222.64        -337.45        -314.91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27.28       -124.32        -181.65
少数股东损益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
                                               249.91        -213.13        -133.26
额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387.55        9,537.66       6,474.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10,137.64        9,750.79       6,607.31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               2.41%         -2.23%         -2.06%


                                     1-1-24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利润的比例


    鉴于目前公司来源于医疗器械业务的收入已较少,出于谨慎性原则将该业务
所产生的损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金额分别为-409.68
万元、-600.45 万元和-360.50 万元。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其余非经常性损
益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及报废损益、政府补助、投资收益等。报告期各期,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133.26 万元、-213.13 万元和 249.91 万
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相对较低。


    七、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一)报告期内公司缴纳的主要税种及法定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13%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余值的
房产税                                                             1.2%、12%
                   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注

     注: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其余境内子公
司广东恒勃、重庆恒勃、常州恒勃、格林雅、浙江恒倍康、宁波恒倍康、台州恒
倍康、恒倍康贸易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境外子公司 General Investment
Group Ltd.的所得税税率为 0%,General Investment PTE, Ltd.所得税率为 17%。


   (二)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 2019 年 12 月 4 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
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
年和 2021 年内企业所得税按 15%的税率计缴,2022 年企业所得税暂按 15%优惠
税率计缴。


                                      1-1-24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税收优惠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656.80                 545.28           495.78
             利润总额                        11,624.65              10,789.62         7,353.24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5.65%               5.05%           6.74%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对税
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的情形。


    八、主要财务指标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主要财务指标
                                     日/2022 年           日/2021 年            日/2020 年
流动比率(倍)                                 1.71                    1.74               1.23
速动比率(倍)                                 1.13                    1.20               0.8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9.94%                  33.68%             48.3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87                    4.70               4.60
存货周转率(次)                               3.37                    3.50               3.2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4,821.94               14,199.44          11,419.16
利息保障倍数(倍)                         1,652.60                  82.60               11.2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
                                          10,387.55                9,537.66           6,474.05
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137.64                9,750.79           6,607.31
(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78%                   6.10%              5.3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
                                               6.39                    5.05               3.82
产(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50                    1.08               1.48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4                  -0.30               0.55
   注:财务指标计算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1-24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平均金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账面价值)平均金额4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8、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影响归属于发行人股
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10、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1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
    12、每股净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期末股本总额



   (二)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按
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2022 年
                  项目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3.44%             1.34              1.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2.87%             1.31              1.31
          股东的净利润
                                                                   2021 年
                  项目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7.76%             1.23              1.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8.38%             1.26              1.26
          股东的净利润
                                                                   2020 年
                  项目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股)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7.56%                 0.88               0.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8.13%                 0.89               0.89
          股东的净利润


4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报告期内仓储运输费、出口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上表存货周
转率计算时营业成本中不包含仓储运输费及出口费用。

                                            1-1-24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过程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
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
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
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
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
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九、分部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汽车进气系
                   38,363.50         55.81%   29,586.69           50.23%   25,284.67         53.54%
  统及配件
摩托车进气
                   26,587.97         38.68%   25,035.61           42.50%   18,668.99         39.53%
系统及配件
通用机械进
气系统及配          3,789.06          5.51%    4,283.06            7.27%    3,273.81          6.93%
    件
    合计           68,740.53     100.00%      58,905.37       100.00%      47,227.47      100.00%


                                              1-1-24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部列示: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东         26,792.88          38.98%      25,183.95           42.75%       21,201.11           44.89%
   华南         23,695.57          34.47%      19,450.46           33.02%       17,153.37           36.32%
   西南          7,056.03          10.26%       6,810.67            11.56%       3,526.90            7.47%
   华中          9,175.40          13.35%       4,918.13              8.35%      3,600.87            7.62%
境内其他
                 1,254.06           1.82%       1,569.95              2.67%      1,095.27            2.32%
  地区
境内小计        67,973.94         98.88%       57,933.16           98.35%       46,577.53           98.62%
   境外            766.59          1.12%            972.21          1.65%          649.95            1.38%
   合计         68,740.53         100.00%      58,905.37        100.00%         47,227.47          100.00%


    十、经营成果分析

   (一)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概述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公司利润来源情况
                                                                                  单位:万元
  25,000.00

  20,000.00

  15,000.00

  10,000.00

   5,000.00

       0.00
                  营业毛利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和影响因素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金额            变动金额            金额             变动金额             金额
营业收入                71,304.19           7,990.12         63,314.07          5,977.71          57,336.36

                                               1-1-24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其中:主营业务
                       68,740.53   9,835.16     58,905.37   11,677.90     47,227.47
收入
营业毛利               23,512.99   1,318.18     22,194.81    1,945.20     20,249.61
期间费用               10,762.73    702.67      10,060.06     809.18        9,250.88
信用/资产减值损
                         -958.15     20.90        -979.05    2,137.50      -3,116.55
失
营业利润               11,423.39    628.24      10,795.15    3,453.43       7,341.72
利润总额               11,624.65    835.03      10,789.62    3,436.38       7,353.24
净利润                 10,387.55    849.89       9,537.66    3,063.61       6,474.05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
                       10,137.64    386.85       9,750.79    3,143.48       6,607.31
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注:因报告期更新,2020-2022 年均已执行新收入准则,仓储运输费、出口费用计入营
业成本,上表所列期间费用及营业毛利的计算不再还原列示。

     从以上图表可以看出,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分别为 57,336.36 万元、63,314.07 万元和 71,304.19 万元,2020-2022 年复合增长
率为 11.52%;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7,227.47 万元、58,905.37 万元和 68,740.53
万元,2020-2022 年复合增长率为 20.64%;净利润分别为 6,474.05 万元、9,537.66
万元和 10,387.55 万元,2020-2022 年复合增长率为 26.6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6,607.31 万元、9,750.79 万元和 10,137.64
万元,2020-2022 年复合增长率为 23.87%,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保持持续稳定增
长。

       2、报告期内经营成果逻辑分析

       (1)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大的因素为收入、成本、期间费用和信用/资
产减值损失,具体如下:

     1)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

     公司主要从事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应用于汽车、
摩托车及通用机械。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已与国内主流整车厂商建立良
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并能参与产品的同步研发,产品种类亦不断增加。报告期内,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7,227.47 万元、58,905.37 万元和 68,740.53 万元,稳

                                      1-1-25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步增长,影响公司收入的主要因素是下游市场的需求变化、公司获取订单的能力
以及新产品、新市场的开拓情况等。

     2020 年,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较高,主要系公司开展口罩等医疗器材业务,
实现销售收入 6,502.06 万元。

     2)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

     公司成本包括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其中以材料成本为主,因此
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大。报告期内,以 PP(聚丙烯)
改性材料为主的塑料原料价格整体稳定但略有波动,外购定制件采购价格亦有所
波动。2020 年,政府实施的社保减免政策对当年的成本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除此之外,产品结构的变化亦是影响成本的一大因素。当高单价、高毛利率
的产品销售收入增长时,会使得成本总额的增幅缓于营业收入,进而产生更多的
营业毛利。

     3)影响期间费用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9,250.88 万元、10,060.06 万元和 10,762.73
万元,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16.13%、15.89%和 15.09%,期间费用整体增长但期间
费用率有所下滑,主要系收入规模快速扩大所致。

     4)影响信用/资产减值损失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3,116.55 万元、-979.05 万元和
-958.15 万元。2020 年,信用/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大,主要系受口罩业务部分客
户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898.45 万元,以及与口罩业务相关的存货、预付
款项、机器设备存在减值所致。

     5)利润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分别为 7,353.24 万元、10,789.62 万元和 11,624.65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6,474.05 万元、9,537.66 万元和 10,387.55 万元。随着收入
规模的增长,公司利润水平呈现较为明显的增长趋势。

     关于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分析具体详见本节“十、经营成果分析”。


                                   1-1-25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未来公司将不断开发新客户,提升在技术创新、品质控制等方面的竞争力,
提供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保持并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反映公司业绩变动的核心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及毛利率、研发能力以及获取订单的能力等核心指
标对公司业绩具有重大意义。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对公司业绩变动有较强的预示
作用,可以判断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毛利率不仅体现了公司的盈利能力,还呈现
了公司成本管控能力。研发能力是获取客户订单、开发新用户的基石。公司获取
订单的能力体现了客户对公司的认可,具有一定的指引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情况详见本节“十、经营成果分析”。


   (二)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
              68,740.53           96.40%   58,905.37         93.04%   47,227.47         82.37%
 务收入
 其他业
               2,563.66            3.60%    4,408.71          6.96%   10,108.89         17.63%
 务收入
  合计        71,304.19          100.00%   63,314.07     100.00%      57,336.3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占各年营业收入的
比例均超过 80%,其他业务收入占比相对较小。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医疗器械及园林机械产品销售、模具收入、房租收
入等。2020 年,其他业务收入金额为 10,108.89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
17.63%,主要系公司开展口罩、消毒机等医疗器材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6,502.06
万元。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按产品类别分析

                                           1-1-25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产品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汽车进气系
                    38,363.50         55.81%      29,586.69          50.23%    25,284.67         53.54%
  统及配件
摩托车进气
                    26,587.97         38.68%      25,035.61          42.50%    18,668.99         39.53%
系统及配件
通用机械进
气系统及配           3,789.06          5.51%       4,283.06           7.27%     3,273.81          6.93%
    件
   合计             68,740.53        100.00%      58,905.37       100.00%      47,227.47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为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产品
不同应用领域可具体分为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以及通用
机械进气系统及配件,其中摩托车、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系公司主要产品,合计
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3.07%、92.73%和 94.49%。

     (2)按地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东       26,792.88           38.98%         25,183.95          42.75%      21,201.11          44.89%
 华南       23,695.57           34.47%         19,450.46          33.02%      17,153.37          36.32%
 西南        7,056.03           10.26%          6,810.67          11.56%       3,526.90           7.47%
 华中        9,175.40           13.35%          4,918.13           8.35%       3,600.87           7.62%
境内其
  他         1,254.06            1.82%          1,569.95           2.67%       1,095.27           2.32%
  地区
境内小
            67,973.94           98.88%         57,933.16         98.35%       46,577.53          98.62%
  计
 境外         766.59            1.12%            972.21           1.65%         649.95            1.38%
 合计       68,740.53         100.00%          58,905.37         100.00%      47,227.47         100.00%




                                                 1-1-25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产品以内销为主,产品主要销往华东、华南、西南等汽车、摩托车工业
聚集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在上述地区的销售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88.68%、87.34%和 83.71%,占比保持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华中地区的销售收入逐年增长,主要系公司对奇瑞集团河南生产
基地、广汽集团宜昌生产基地、吉利湖南生产基地的销售增加所致;2021 年西
南地区的销售收入增长较为明显,主要系公司对长城汽车、吉利集团成都生产基
地以及建设雅马哈的销售增加所致。2022 年华南地区的销售收入增长较为明显,
主要系公司对广汽集团、比亚迪的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3)按销售模式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模式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销模式      68,611.43          99.81%    58,690.86         99.64%    47,130.95         99.80%
经销模式         129.10           0.19%      214.51           0.36%        96.53          0.20%
  合计        68,740.53      100.00%       58,905.37     100.00%       47,227.4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为整车制造厂商,故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各期直
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在 99%以上。

     (4)按季度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季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第一季度      15,185.97          22.09%   12,150.75          20.63%    8,065.74         17.08%
 第二季度      14,965.24          21.77%   14,649.58          24.87%   10,874.60         23.03%
 第三季度      19,234.41          27.98%   13,750.92          23.34%   11,526.66         24.41%
 第四季度      19,354.90          28.16%   18,354.12          31.16%   16,760.48         35.49%
   合计        68,740.53         100.00%   58,905.37         100.00%   47,227.47      100.00%




                                           1-1-25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季节性与汽车行业基本一致。由于汽车的生产销售除受春
节等节假日影响外,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汽车零部件企业一般会根据下游汽车
行业的需求再安排生产和销售,因此公司业务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报告期
内,受下游客户需求的影响,各年度第四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相对较高。

     3、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公司长期立足于内燃机进气系统领域,为国内细分行业中具有较强技术优势、
产品优势及一定行业地位的专业内燃机进气系统制造厂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呈稳步增长态势,分别为 47,227.47 万元、58,905.37 万元和 68,740.53
万元。2021 年和 2022 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 24.73%和 16.7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营业收入的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产品类别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     38,363.50         29.66%      29,586.69         17.01%     25,284.67
 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    26,587.97          6.20%      25,035.61         34.10%     18,668.99
通用机械进气系统及配件    3,789.06         -11.53%      4,283.06         30.83%       3,273.81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68,740.53         16.70%      58,905.37         24.73%     47,227.47

     (1)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

     1)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收入总体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收入分别为 25,284.67 万元、29,586.69
万元和 38,363.50 万元,持续增长,特别是 2022 年增长率接近 30%。

     公司坚持大客户战略,集中资源优先服务大客户,以提升客户黏性,不断加
大对现有大客户的订单挖掘力度。报告期内汽车领域主要客户的主营业务收入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广汽集团                12,260.76                   9,372.75                    8,096.60
      吉利集团                10,235.06                   8,768.15                    8,607.44


                                      1-1-25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比亚迪                 4,926.45              2,938.47           1,689.38
      奇瑞集团                5,284.45              3,892.67           3,427.44
      长城汽车                2,672.42              2,188.78            884.57

     由上表可见,公司对汽车领域主要客户的收入在报告期内呈现明显的增长趋
势,表明大客户战略行之有效。上述客户收入的具体分析如下:

     ①报告期内,公司对广汽集团的收入分别为 8,096.60 万元、9,372.75 万元和
12,260.76 万元,2022 年收入增长较为明显,主要系新能源车型相关收入由 2021
年的 631.47 万元增长至 3,176.10 万元所致。

     ②报告期内,公司对吉利集团的收入分别为 8,607.44 万元、8,768.15 万元和
10,235.06 万元,主要系配套份额增加所致。

     ③报告期内,公司对比亚迪的收入分别为 1,689.38 万元、2,938.47 万元和
4,926.45 万元,持续增长,主要系应用于其混动车型中的炭罐产品销量增长所致。
比亚迪系国产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销量第一的企业,本着插电式混动和纯电动共
同发展的目标,2021 年初,比亚迪发布多款 DM-I 超级混动车型,带动混动车型
销量的快速增长,混动车型销量在报告期内分别为 4.81 万辆、27.29 万辆和 94.62
万辆,公司相关产品收入随之增长。

     ④报告期内,公司对奇瑞集团的收入分别为 3,427.44、3,892.67 万元和
5,284.45,2022 年收入增长较为明显,主要系奇瑞集团下游需求增长,公司相关
产品配套收入同步增加。

     ⑤长城汽车是公司 2019 年开拓的新客户,报告内收入分别为 884.57 万元、
2,188.78 万元和 2,672.42 万元,其中 2021 年收入增长较为明显。随着合作时间
的增加,长城汽车对公司产品逐渐认可,公司供应份额有所提升,销售规模同步
扩大。

     2)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销量及单价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的销量及平均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销量(万件)                             1,289.90         987.72        856.94


                                   1-1-25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平均销售单价(元/件)                      29.74              29.95             29.51
销售收入(万元)                     38,363.50          29,586.69        25,284.67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平均单价相对稳定,销售收入
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销量的增长。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的销量分别为 856.94 万
件、987.72 万件和 1,289.90 万件,下游乘用车产量分别为 1,999.40 万辆、2,140.80
万辆和 2,383.60 万辆,两者变动趋势一致,且均呈现出 2022 年增长较为明显的
趋势。

     (2)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

     1)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收入总体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收入分别为 18,668.99 万元、
25,035.61 万元和 26,587.97 万元,同样呈持续增长趋势。其中,2021 年收入较
2020 年增加 6,366.62 万元,增幅较为明显,为 34.10%,主要得益于下游整车市
场回暖以及对大长江集团等客户供应份额的提升。

     2)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销量及单价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的销量及平均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销量(万件)                      2,350.66             2,347.02           1,874.24
平均销售单价(元/件)                   11.31                10.67               9.96
销售收入(万元)                 26,587.97            25,035.61          18,668.99

     由上表可见,2021 年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收入较上年增长 34.10%,主要
得益于销量及平均销售单价的同步增长;2022 年收入较上年略有增长,增幅
6.20%,主要系平均销售单价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的销量、平均销售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①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销量变动分析



                                   1-1-25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销量分别为 1,874.24 万件、2,347.02 万件
和 2,350.66 万件,下游二轮燃油摩托车的产量分别为 1,250.15 万辆、1,467.61 万
辆和 1,233.34 万辆。

     2021 年,公司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销量与下游整车市场需求波动一致。
2021 年,二轮燃油摩托车产量增速明显,行业回暖,下游需求旺盛,根据中国
摩托车商会分析,一方面系由于摩托车外贸业务的发展,全年保持了高景气运行,
二轮燃油摩托车出口量同比增长 27.61%;另一方面,内销稳中有升,以摩托车
作为城市休闲娱乐工具的人群在逐渐扩大,其中 250cc 以上排量摩托车销量为
35.71 万辆,同比增长超过 50%。

     公司作为国内摩托车内燃机进气系统行业的佼佼者,空气滤清器的市场占有
率在 30%以上,直接受益于市场回暖,产品销量同步增长。此外,公司对大长江
集团的供应份额有所增加,进一步带动销量的提升。

     2022 年,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销量为 2,350.66 万件,二轮燃油摩托车产
量为 1,233.34 万辆,在下游整体需求下降的情况下,公司相关产品销量较上年基
本持平,主要系对国内摩托车销量第一的大长江集团等客户的配套份额增加所致。
2022 年,公司对大长江集团空滤器的配套份额由 2021 年的 42.98%提升至 2022
年的 57.88%。

     ②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平均销售单价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 9.96 元/件、10.67
元/件和 11.31 元/件,呈上升趋势。公司摩托车产品种类繁多,有近 3,000 多种,
销售结构较为分散,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动同样会对平均销售单价产生较为明显的
影响。

     鉴于公司系本田、雅马哈等世界知名摩托车品牌的进气系统核心供应商,以
及豪爵(大长江)、隆鑫、力帆和宗申等其他国内主流摩托车品牌的进气系统配
套供应商,在摩托车进气系统领域具备较高的市场地位以及较强的产品议价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技术更新迭代以及摩托车休闲文化产业兴起等契机推出了较
多的新产品,该等产品平均销售单价较高,具体如下:



                                   1-1-25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新产品销                           新产品     新产品平均       前一年平均
           新产品销售                      新产品销量
  年份                  售收入占                           销量占     销售单价(元     销售单价(元
           收入(万元)                      (万件)
                          比                                 比           /件)            /件)
2020 年        2,033.73       10.89%            107.45      5.73%            18.93              9.70
2021 年        2,124.57          8.49%          136.94      5.83%            15.52              9.96
2022 年        1,835.63          6.90%           70.31      2.99%            26.11             10.67

     由上表可见,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新产品平均单价较高,该等产品
的订单需求量在开始供货的当年及报告期内的以后年度处于不断爬坡的阶段,销
量的增长对报告期内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整体平均销售单价的提升带来积极
影响,尤其是 2021 年的平均销售单价受 2020 年新产品销量增长的影响较大。

     (3)通用机械进气系统及配件

     报告期各期,公司通用机械进气系统及配件收入分别为 3,273.81 万元、
4,283.06 万元和 3,789.06 万元。总体来说,通用机械进气系统及配件产品收入占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足 10%,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三)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1、营业成本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
             46,189.81            96.65%     38,020.58          92.46%     31,016.04          83.63%
  成本
其他业务
              1,601.40             3.35%      3,098.68            7.54%     6,070.71          16.37%
  成本
  合计       47,791.20           100.00%     41,119.26         100.00%     37,086.75         100.00%

     由上表可见,公司成本构成与收入构成基本相符,以主营业务成本为主。报
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持续增长,系主要产品销售规模快速增长所致。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构成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1-1-25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汽车进气系
                 25,878.49        58.06%   18,750.00         51.27%   16,105.55          54.29%
  统及配件
摩托车进气
                 16,413.86        36.83%   15,281.21         41.78%   11,556.99          38.96%
系统及配件
通用机械进
气系统及配        2,277.62         5.11%    2,541.80         6.95%    2,000.59            6.75%
    件
    合计         44,569.97       100.00%   36,573.01     100.00%      29,663.13      100.00%

    注: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仓储运输
费、出口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时,如无特别说明,相关数据均不包含
仓储运输费及出口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占主营业务成本的平均比例为 54.54%,
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占主营业务成本的平均比例为 39.19%,通用机械进气系
统及配件占主营业务成本的平均比例为 6.27%,与各类产品销售收入结构基本一
致。

       3、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因素构成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材料成本       34,281.21         76.92%    27,671.79         75.66%   22,352.14          75.35%
人工成本        5,685.20         12.76%     4,880.19         13.34%    3,877.97          13.07%
制造费用        4,603.57         10.33%     4,021.03         10.99%    3,433.02          11.57%
  合计         44,569.97     100.00%       36,573.01     100.00%      29,663.13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包括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报告期内,公司成
本结构以材料成本为主,各期占比分别为 75.35%、75.66%和 76.92%;人工成本
的占比分别为 13.07%、13.34%和 12.76%;制造费用主要包括折旧与摊销费、水
电费以及间接生产物料消耗等,占比分别为 11.57%、10.99%和 10.33%。整体来
看,报告期内公司成本结构基本稳定。

       4、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采购数量和价格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


                                           1-1-26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技术/五、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相关内容。


   (四)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毛利         毛利占比        毛利            毛利占比        毛利          毛利占比
主 营 业
              24,170.56           96.11%   22,332.36          94.28%       17,564.35          80.78%
务毛利
其他业
                 977.17            3.89%    1,355.92           5.72%         4,179.43         19.22%
务毛利
  合计        25,147.72          100.00%   23,688.28         100.00%      21,743.77          100.00%

    注: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仓储运输
费、出口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毛利分析时,如无特别说明,相关数据均不包含仓储运输费及
出口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毛利占营业毛利分别为
80.78%、94.28%和 96.11%,其他业务毛利占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19.22%、5.72%
和 3.89%。2020 年,其他业务毛利占比较高,主要系 2020 年开展的医疗器材业
务贡献 3,088.66 万元的毛利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图如下所示: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图
                                                                               单位:万元
 30,000.00

 25,000.00

 20,000.00

 15,000.00

 10,000.00

  5,000.00

         -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       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          通用机械及配件


                                                                                      单位:万元


                                            1-1-26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产品
    类别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毛利                          毛利                          毛利
                                毛利占比                      毛利占比                       毛利占比
汽车进气系统
                   12,485.01         51.65%     10,836.70           48.52%      9,179.12         52.26%
    及配件
摩托车进气系
                   10,174.11         42.09%      9,754.40           43.68%      7,112.01         40.49%
  统及配件
通用机械进气
                    1,511.44          6.25%      1,741.26            7.80%      1,273.23          7.26%
  系统及配件
主营业务毛利       24,170.56      100.00%       22,332.36          100.00%     17,564.35      100.00%

     公司主要产品中,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产品占主营业务毛利的平均比例为
50.81%,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平均比例为 42.09%,系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通用机械进气系统及配件毛利占主营
业务毛利的平均比例为 7.10%,总体占比较小。

     2、毛利率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和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执行新收入准则下的毛利率情况
      综合毛利率                          32.98%                      35.06%                     35.32%
   主营业务毛利率                         32.81%                      35.45%                     34.33%
剔除新收入准则影响后毛利率情况
      综合毛利率                           35.27%                     37.41%                     37.92%
   主营业务毛利率                          35.16%                     37.91%                     37.19%

    注: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仓储运输
费、出口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下文毛利率分析时,为更好地体现各类产品实际的生产毛利率
情况,如无特别说明,相关数据均不包含仓储运输费及出口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一致, 2020 年和
2021 年基本持平,2022 年有所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分类毛利率情况如下: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占主营业                       占主营业                       占主营业
                  毛利率       务收入的        毛利率         务收入的         毛利率        务收入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汽车进气系
                   32.54%         55.81%         36.63%            50.23%       36.30%           53.54%
  统及配件

                                               1-1-26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摩托车进气
                  38.27%    38.68%       38.96%      42.50%         38.10%        39.53%
系统及配件
通用机械进
气系统及配        39.89%     5.51%       40.65%       7.27%         38.89%         6.93%
    件
 主营业务         35.16%   100.00%       37.91%     100.00%         37.19%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取决于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及其收入在主营业务收
入中的占比。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汽车进气
系统及配件两大类产品,集中度较高,各期收入占比在 90%以上且结构相对稳定,
因此主营业务毛利率受汽车、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影响较大,
受通用机械进气系统及配件产品的影响较小。

     由上表可见,2021 年,汽车、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产品的毛利率较为稳
定,因此主营业务毛利率与 2020 年基本持平。2022 年,毛利率相对较高的摩托
车、通用机械进气系统及配件的收入占比与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的毛利率同步下
滑,导致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21 年下滑 2.75%。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分析如下:

     (1)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

     报告期内,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销售单价、单位成本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销售单价(元/件)                    29.74                  29.95                   29.51
变动率                           -0.71%                     1.52%                         /
单位成本(元/件)                    20.06                  18.98                   18.79
变动率                               5.69%                  1.00%                         /
毛利率                           32.54%                 36.63%                    36.30%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 29.51 元/件、
29.95 元/件和 29.74 元/件,平均单位成本分别为 18.79 元/件、18.98 元/件和 20.06
元/件。

     2021 年,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平均销售单价、单位成本与 2020 年基本持平,
毛利率水平亦基本持平,在 36%左右。

     2022 年,公司汽车进气系统及配件的平均销售单价为 29.74 元/件,与 2021

                                       1-1-26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年基本持平;但平均单位成本为 20.06 元/件,较 2021 年增加 1.08 元/件,主要系
炭罐产品销量上涨以及其生产所需的活性炭粉采购均价上涨使得单位成本增加
等原因所致。由于平均销售单价基本持平,但平均单位成本较上年明显上涨,汽
车进气系统及配件产品的毛利率相应下滑,由 2021 年的 36.63%下滑至 32.54%。

     (2)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

     报告期内,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销售单价、单位成本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销售单价(元/件)                     11.31                10.67             9.96
变动率                             6.04%               7.09%                      /
单位成本(元/件)                      6.98                 6.51             6.17
变动率                             7.25%               5.59%                      /
毛利率                            38.27%              38.96%              38.10%

     报告期内,公司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 9.96 元/件、10.67
元/件和 11.31 元/件,2021 年和 2022 年增幅分别为 7.09%和 6.04%;平均单位成
本分别为 6.17 元/件、6.51 元/件和 6.98 元/件,2021 年和 2022 年增幅分别为 5.59%
和 7.25%,上述变动主要系受各年新产品销售及其在报告期内的后续年度销量爬
坡的影响。由于平均销售单价和平均单位成本的变动幅度较为相近,使得报告期
内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的毛利率较为稳定,分别为 38.10%、38.96%和 38.27%。

     (3)通用机械进气系统及配件

     报告期内,通用机械进气系统及配件的毛利率分别为 38.89%、40.65%和
39.89%。整体来看,该类产品的毛利率维持在 40%左右,相对稳定,略有波动,
其中 2021 年的毛利率较上年增加 1.76%,主要原因系:2020 年 9 月起,经公司
与客户友好协商,对部分产品进行涨价,叠加其中单价较高的通用机械滤清器销
量增长的影响,毛利率有所提升。

     由于通用机械进气系统及配件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足 10%,其毛
利率的波动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3、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 C36“汽车制造业”,

                                       1-1-26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产品主要为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根据行业分类、主要产品、原材料与生产工
艺,选取安徽凤凰、华原股份、天普股份、浙江仙通、标榜股份和溯联股份作为
可比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选择依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主要产品为滤芯,主要
                 应用于空气滤清器、空
 安徽凤凰        调滤清器、机油滤清
                                                  21.14%      20.86%        32.76%
 (832000)      器、燃油滤清器四大汽
                 车滤清器,产品应用与
                       公司相近
                 主要产品包括空气滤
                 清器、柴油滤清器、机
                 油滤清器,主要供应玉
 华原股份
                 柴、郑州宇通、厦门金             23.77%      22.16%        27.14%
 (838837)
                 龙等,虽然客户领域与
                 发行人存在差异,但产
                 品类型与发行人相近
                 主要产品为发动机附
                 件系统、燃油系统、空
 天普股份        调系统、动力转向系统
                                                  33.40%      37.83%        42.49%
 (605255)      等胶管及总成,与发行
                 人部分通气管类产品
                         相近
                 主要产品为车用橡塑
                 密封条,原材料与发行
 浙江仙通
                 人相近,且存在吉利集             28.81%      34.98%        36.52%
 (603239)
                 团、奇瑞集团、广汽集
                     团等重叠客户
                 主要产品为汽车尼龙
                 管路及连接件产品,与
 标榜股份
                 发行人部分通气管类               32.90%      31.53%        29.80%
 (301181)
                 产品相近,主要原材料
                     所属大类一致
                 主要产品为汽车用塑
                 料流体管路产品,与发
  溯联股份
                 行人部分通气管产品               32.72%      30.53%        29.91%
(在审企业)
                 相近,主要原材料所属
                       大类一致
                 平均值                           28.79%      29.65%       33.10%
                 发行人                           32.81%      35.45%       34.33%
    注: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已执行新收入准则,故不再还原计算。


                                        1-1-26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整体来看,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处于同行业区间范围内。

     2021 年,发行人毛利率较上年基本持平略有上涨,与标榜股份及溯联股份
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与其余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
各家公司的原材料结构存在差异所致。发行人与标榜股份、溯联股份的原材料均
以塑料为主,而可比公司安徽凤凰的原材料中铁材料和纸质材料占比较高,华原
股份的原材料中钢板、铝制滤座等金属材料占比较高,天普股份的原材料中橡胶
类原料的占比较高,浙江仙通的原材料中橡胶类原料和钢带占比较高。2021 年,
虽然相关原材料价格均呈增长趋势,但塑料原料增幅较上述其他原材料而言相对
平缓,导致发行人及标榜股份、溯联股份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

     2021 年,安徽凤凰毛利率下滑幅度最大,除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外,
还受汇率波动和运输费会计处理的影响。安徽凤凰的销售以外销为主,报告期内
外销收入占比在 55%左右,2021 年美元及欧元兑人民币汇率下行,导致其收入
减少,毛利率下滑。此外,安徽凤凰将内陆运输费计入营业成本,导致毛利率进
一步下滑。天普股份毛利率的下滑除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外,还较大程度地受
到人员涨薪及社保减免政策取消的影响。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销售费用        1,529.21          2.14%    1,422.06          2.25%   1,122.38          1.96%
管理费用        5,196.34          7.29%    4,841.71          7.65%   4,027.24          7.02%
研发费用        4,124.55          5.78%    3,860.33          6.10%   3,043.81          5.31%
财务费用          -87.36         -0.12%       -64.02        -0.10%   1,057.45          1.84%
   合计        10,762.73         15.09%   10,060.06         15.89%   9,250.88         16.13%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9,250.88 万元、10,060.06 万元和 10,762.73
万元,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16.13%、15.89%和 15.09%,相对稳定,略有下滑,主
要系收入规模快速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的具体构成及变动分析如下:

                                          1-1-26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构成与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职工薪酬          653.89          42.76%         643.06         45.22%       481.54          42.90%
业务招待费         158.29          10.35%         150.92         10.61%       147.71          13.16%
 质量成本          155.91          10.20%          66.44          4.67%       138.65          12.35%
 宣传费用          105.32           6.89%         180.53         12.70%        58.66           5.23%
  差旅费               76.71        5.02%          98.40          6.92%        59.06           5.26%
折旧与摊销             48.35        3.16%          57.07          4.01%        60.97           5.43%
 办公费用              99.41        6.50%          60.90          4.28%        46.26           4.12%
    其他           231.34          15.13%         164.72         11.58%       129.53          11.54%
    合计         1,529.21      100.00%        1,422.06       100.00%         1,122.38      100.00%
销售费用率                          2.14%                         2.25%                        1.96%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和质量成本等
构成,报告期各年金额分别为 1,122.38 万元、1,422.06 万元和 1,529.21 万元。其
中,2021 年销售费用较 2020 年增长较为明显,为 298.98 万元,主要系:①职工
薪酬较 2020 年增加 161.52 万元,一方面系由于当年公司经营业绩较好,为激励
员工,销售人员薪酬增加;另一方面系由于 2021 年政府取消社保减免政策。②
宣传费用较 2020 年增加 121.88 万元,主要系子公司浙江恒倍康为推广空气消毒
机发生的样品费、展会费等。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率基本持平,在 2%左右。

     (2)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安徽凤凰                             1.58%                      1.57%                     4.98%
     华原股份                             5.38%                      4.65%                     5.00%



                                             1-1-26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名称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天普股份                              1.90%                       2.25%                     1.62%
     浙江仙通                              4.24%                       4.96%                     5.20%
     标榜股份                              1.49%                       0.98%                     0.75%
     溯联股份                              2.49%                       2.61%                     2.06%
       平均值                              2.85%                       2.84%                     3.27%
     恒勃股份                              2.14%                       2.25%                     1.96%

    注 1:同行业可比公司基础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注 2:因报告期更新,2020-2022 年均已执行新收入准则,故 2020 年的销售费用率以报
表数计算,不再还原列示。

     2021 年,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安徽凤凰将内陆运输费调整计入主营业务成
本,涉及金额 1,213.65 万元,导致其销售费用率较上年大幅下滑;其余可比公司
的销售费用率未发生明显变动。

     整体来看,公司销售费用率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一方面,
公司本地化经营模式较为成熟,在销售区域较为集中的广东、江苏、重庆等地均
设有子公司,且部分客户采用自提方式交付,因此整体运输费用率相对较低;另
一方面,公司作为一级供应商,与主流整车厂商已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
维系成本较低,销售部门设置也较为精简。

     2、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构成与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的构成及变化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职工薪酬        3,433.25          66.07%      2,828.76            58.42%     2,439.03         60.56%
 折旧与摊销            660.06       12.70%          681.43          14.07%      620.16          15.40%
   办公费              505.05        9.72%          458.53           9.47%      385.57           9.57%
 交通差旅费            212.52        4.09%          247.10           5.10%      165.69           4.11%
 中介机构费             90.27        1.74%          260.39           5.38%      278.34           6.91%



                                              1-1-26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业务招待费            136.24     2.62%           166.96       3.45%           50.76          1.26%
    其他               158.95     3.06%           198.54       4.10%           87.69          2.18%
    合计          5,196.34      100.00%       4,841.71       100.00%         4,027.24      100.00%
 管理费用率                      7.29%                         7.65%                         7.02%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办公费等构成。报告期各期,
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4,027.24 万元、4,841.71 万元和 5,196.34 万元,占当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02%、7.65%和 7.29%,管理费用率较为稳定。

     2021 年,管理费用较 2020 年增加 814.47 万元,其中:①职工薪酬较 2020
年增加 389.73 万元,系受管理人员及其平均工资同步增加,以及政府取消社保
减免政策。②交通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合计较 2020 年增加 197.61 万元,主要系
公司全面启动上市筹备工作,中介机构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2022 年,管理费用较 2021 年增加 354.63 万元,主要系管理人员人数及平均
薪酬增加使得职工薪酬增长所致。

     (2)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安徽凤凰                            3.98%                      3.82%                    4.38%
      华原股份                            4.81%                      4.07%                    6.75%
      天普股份                        15.57%                     13.69%                      12.20%
      浙江仙通                            5.32%                      5.47%                    6.36%
      标榜股份                            3.35%                      2.45%                    2.22%
      溯联股份                            4.87%                      5.57%                    4.99%
       平均值                             6.32%                      5.85%                   6.15%
      恒勃股份                            7.29%                      7.65%                   7.02%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基础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实行本地化
经营模式,在客户集中的主要区域均设有经营主体,需要的经营场所及行政管理
人员数量较多,职工薪酬及折旧摊销金额相对较大。

     3、研发费用

                                            1-1-26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研发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的构成及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职工薪酬             2,252.01          54.60%     1,993.08       51.63%      1,599.65      52.55%
  直接材料              987.33           23.94%          903.41    23.40%       710.26       23.33%
 折旧与摊销             359.49            8.72%          324.80       8.41%     342.98       11.27%
  燃料动力              193.13            4.68%          195.97       5.08%     174.14          5.72%
     检验
                         97.55            2.37%          243.00       6.29%      86.15          2.83%
   检测费
    其他                235.03            5.70%          200.07       5.18%     130.63          4.29%
    合计               4,124.55         100.00%     3,860.33      100.00%      3,043.81     100.00%
 研发费用率                               5.78%                       6.10%                     5.31%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直接材料、燃料动力、检验检测费等构成。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3,043.81 万元、3,860.33 万元和 4,124.55 万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31%、6.10%和 5.78%。2020 年至 2022 年复合增
长率为 16.41%。

     2021 年,公司研发费用较 2020 年增加较为明显,为 816.52 万元,主要系:
①2021 年政府取消社保减免政策,且当年度公司业绩较好,对研发人员进行了
奖励并激励,职工薪酬较 2020 年增加 393.43 万元;②研发过程中直接材料耗用
及必要的外部检测费合计增加 350.00 万元。

     (2)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安徽凤凰                              4.05%                      3.45%                    3.99%
      华原股份                              3.94%                      3.07%                    3.30%
      天普股份                              6.54%                      8.67%                    7.23%
      浙江仙通                              3.88%                      4.73%                    4.49%
      标榜股份                              4.44%                      4.28%                    3.42%
      溯联股份                              4.52%                      3.84%                    3.57%

                                               1-1-27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名称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平均值                        4.56%                       4.67%                       4.33%
        恒勃股份                       5.78%                       6.10%                       5.31%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基础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历来重视对新产品新
技术的研发,并积极参与汽车整车企业的同步研发,因此研发费用较高,亦为公
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研发项目的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较多,其中年度费用支出在 150 万元以上的研发项
目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支出                         截至 2022
                              预算
 公司         项目名称                                                                     年末实施
                              金额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进度
          具有保护氢燃料电
          池电堆运行的气体     600.00          172.71         36.43                  -      已结项
          过滤器的技术研究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
                               300.00          181.58                -               -     尚未结项
            膨胀水箱技术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
                               380.00          210.59                -               -     尚未结项
              水管技术
          新型低阻高效滤芯
                               250.00          237.07                -               -      已结项
                研发
          胎噪消音器技术研
                               450.00          221.84                -               -      已结项
                  发
          抗病毒空调过滤芯
                               400.00          198.89                -               -     尚未结项
                研发
 恒勃     甲醇燃料过滤器研
 股份                          300.00          176.52                -               -      已结项
                  发
          低排放活性炭罐技
                               220.00          215.40                -               -     尚未结项
                  术
           降噪空气管技术      200.00          172.00                -               -      已结项
          大功率燃料电池阴
                               400.00          169.03                -               -     尚未结项
             极过滤器研发
          超长涉水空气滤清
                               280.00          220.38                -               -     尚未结项
                 器技术
           满足国六排放的
          PHEV 车型燃油蒸      300.00                -       301.54                  -      已结项
           发控制装置开发
          新型无纺布 PU 发
                               240.00                -       240.28                  -      已结项
               泡滤芯技术

                                         1-1-27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费用支出                     截至 2022
                            预算
 公司         项目名称                                                              年末实施
                            金额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进度
         具有 OBD 诊断功
         能的活性炭罐技术    200.00                -     205.64                -      已结项
                 研发
         双通道分离式空气
                             200.00                -     193.81                -      已结项
           总管技术研发
         具有低辐射噪音的
         顶置空气滤清器技    180.00                -     178.06                -      已结项
               术研究
         具有涡轮 HISS 噪
         音降噪功能的增压    150.00                -     160.65                -      已结项
               中冷管
         新型低噪音空滤器
                             150.00                -     168.16                -      已结项
         进气管技术研究
         多功能集成式消音
                             120.00                -     162.49                -      已结项
             空气管技术
         国六 OBD 诊断曲
         轴箱通风管技术研    180.00                -             -     220.72         已结项
                   发
         三缸发动机低噪音
                             150.00                -             -     164.54         已结项
         进气系统技术研发
         卡箍自定位管道技
                             200.00                -             -     203.21         已结项
               术研发
         管道式空气滤清器
                             200.00                -             -     204.87         已结项
             技术研发
         乘用车用新型空气
         滤清器滤芯技术研    150.00                -             -     226.34         已结项
                   发
         摩托车国四排放炭
                             100.00                -             -     153.98         已结项
             罐技术研发
         摩托车双气门空气
                             200.00                -             -     199.82         已结项
         滤清器技术研发
         摩托车机油滤清器
                             150.00                -             -     151.77         已结项
             技术开发
         一种汽车滤清器用                                                              尚未
                             350.00        161.81                -             -
             缓冲装置                                                                  结项
         一种解决工艺孔断
         裂、疲软结构的空    300.00                -     156.61        131.92         已结项
 常州        滤器壳盖
 恒勃    一种高吸附低燃油
         蒸发排放的国六炭    339.00                -     339.22                -      已结项
               罐研发
         一种高效率高寿命
                             200.00                -     174.73                -      已结项
           机油滤的研发
 小计             -         7,839.00      2,337.82      2,317.62     1,657.17

     4、财务费用

                                       1-1-27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的构成及变化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利息净支出              -15.49          17.73%          121.64      -189.99%          712.32          67.36%
其中:
                         7.04           -8.06%          132.22      -206.53%          718.03          67.90%
  利息支出
  利息收入              22.53       -25.79%              10.59       -16.54%            5.71           0.54%
汇兑损失                -76.76          87.86%          -221.02      345.22%          244.61          23.13%
手 续费支 出及
                         4.89           -5.60%           35.36       -55.23%          100.52           9.51%
其他
       合计             -87.36      100.00%              -64.02      100.00%         1,057.45      100.00%
 财务费用率                             -0.12%                           -0.10%                        1.84%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1,057.45 万元、-64.02 万元和-87.36 万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4%、-0.10%和-0.12%。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支出及汇兑损失构成。报告期内利息支出逐年减少,
主要系短期借款减少所致;汇兑损失波动较大,各期金额分别为 244.61 万元、
-221.02 万元和-76.76 万元,其中:2021 年,公司实现汇兑收益 221.02 万元,主
要原因系当年欧元对人民币汇率一路下滑,使当年账面欧元借款产生汇兑收益。

       整体而言,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较小。


   (六)其他利润表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城市维护建设税                                 229.92                       205.66                     227.59
房产税                                         137.55                       140.79                     135.84
教育费附加                                      98.53                        87.60                      98.34
地方教育附加                                    65.69                        58.91                      63.79
土地使用税                                      31.06                        56.60                      42.61
印花税                                          42.69                        38.07                      25.70
其他                                            43.11                        23.90                      29.85


                                                  1-1-27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合计                        648.55                     611.53                623.72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税金及附加分别为 623.72 万元、611.53 万元和 648.55
万元,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2、其他损益分析

     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处置收益对公司利润亦产生直接影响,报告期内上述损益项对当期利润的影
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其他收益                             328.98                    116.41                147.06
投资收益                              65.90                    137.43                 41.1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0.24                    -
信用减值损失                        -351.92                     18.93          -1,395.93
资产减值损失                        -606.22                    -997.98         -1,720.63
资产处置收益                        -115.05                      -2.62           -104.96
           合计                     -678.31                    -728.07         -3,033.30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为政府补助,投资收益主要为银行理财收益。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对当期利润影响较大的其他损益科目主要为其他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147.06 万元、116.41 万元和 328.98 万元,
均为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76.86                 64.74              21.71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52.12                    51.67             125.35
             合计                        328.98                  116.41              147.06

     报告期内,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情况具体如下:

                                       1-1-27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1      土地返还款                         8.80                   8.80              8.80
 2      技术设备购置类项目                 1.40                   1.40              1.40
        年产 100 万套汽车进气
 3      系统及燃油蒸发污 染                4.75                   4.75              4.75
        物控制系统扩建项目
 4      重点口罩生产补助费                38.95                  30.09              1.83
 5      产业专项资金补助                  19.70                  19.70              4.93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专
 6                                         3.25                      -                 -
        项资金
            合计                          76.86                  64.74             21.71

       报告期内,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稳岗补贴                                -                 -             53.46
“三强一制造”提升专项资金                         -                 -             30.00
     千辆包车接员工行动                            -                 -             13.24
           就业补贴                       20.06                  10.50                 -
     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37.60                      -                 -
        一次性留工补助                    15.08                      -                 -
          小巨人补助                  100.00                         -                 -
         专利导航补助                     25.00                      -                 -
         其他零星补助                     54.38                  41.17             28.65
            合计                      252.12                     51.67         125.35

       (2)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分别为-3,116.55 万元、
-979.05 万元和-958.15 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坏账损失                             -351.92                -278.83         -1,082.74
存货跌价损失                         -594.07                -995.42         -1,129.54
预付款项减值损失                               -             297.76           -313.19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584.21


                                     1-1-27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2.15             -2.56             -6.88
             合计                   -958.15            -979.05          -3,116.55

     2020 年,信用/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大,主要系:

     ①公司其他业务中口罩客户 Loui Motors Technology Corporation 未按合同约
定按时支付货款,公司预计该笔款项无法收回,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898.45 万元,
导致当期坏账损失金额较大。

     ②2020 年初,公司开展口罩的生产和销售业务。随着口罩业务的订单减少,
口罩产品及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生产设备的市场价格明显下降,公司 2020 年
末口罩产品及其原材料、已预付的原材料采购款或口罩加工款以及生产设备存在
减值。

     (3)营业外收支净额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外收入                           213.19             107.05                54.74
营业外支出                               11.93          112.58                43.22
营业外收支净额                       201.26                 -5.53             11.52
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当期利润
                                     1.73%             -0.05%             0.16%
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16%、-0.05%
和 1.73%,占比较低,公司利润总额对营业外收支不构成重大依赖。

     ①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罚没及违约金收入                          6.67                  -             13.00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                             -              3.23              32.02
政府补助利得                         200.00             100.00                    -



                                     1-1-27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其他                                      6.52                   3.82                       9.72
           合计                      213.19                    107.05                      54.74

       ②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罚款、税收滞纳金支出                       6.74                      10.39                  3.94
对外捐赠                                   0.20                      41.68                  3.68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3.85                      59.45                 33.97
其他                                       1.14                       1.07                  1.63
            合计                          11.93                  112.58                    43.22


   (七)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18.89              -16.04          -138.9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
                                                       -                     -                 -
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
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528.98             216.41            147.06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65.90             137.19                41.15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
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
                                                  102.04              17.56                    -
产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5.11              -92.11               45.49
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60.50             -600.45          -409.68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222.64             -337.45          -314.91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27.28             -124.32          -181.65


                                     1-1-27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少数股东损益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
                                                      249.91             -213.13             -133.26
额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387.55            9,537.66           6,474.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10,137.64            9,750.79           6,607.31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
                                                      2.41%              -2.23%              -2.06%
利润的比例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133.26 万元、
-213.13 万元和 249.91 万元,占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06%、
-2.23%和 2.41%,公司的经营成果及盈利能力不依赖于非经常损益。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非流动资产处置
损益及银行理财收益等,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盈利能力的稳定性不构成重大影响。


   (八)纳税情况

     1、主要税种纳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及纳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税种             期间   期初未交数       本期应交数             本期已交数         期末未交数
               2020 年度        224.71              2,772.93           2,515.83            481.80
增值税         2021 年度        481.80              3,001.71           2,559.29            924.22
               2022 年度        924.22              2,691.07           2,847.02            768.28
               2020 年度         -62.11             1,151.90             418.86            670.93
企业所得税     2021 年度        670.93              1,481.35           1,976,62            175.66
               2022 年度        175.66              1,404.67             978.61            601.72

     2、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公司所得税费用受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共同影响,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当期所得税费用                            1,404.67                   1,481.35               1,151.90


                                          1-1-27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递延所得税费用                       -167.57                   -229.39             -272.71
            合计                    1,237.10                  1,251.96              879.19

     公司当期所得税费用变动主要系受应纳税所得额影响;递延所得税费用主要
受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未抵扣亏损、未实现毛利等项目变动情
况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利润总额                     11,624.65           10,789.62          7,353.24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743.70            1,618.44          1,102.99
     子公司使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329.56                314.32              40.00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47.13                 44.08              48.59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
                                              -21.82                      -                 -
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的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
                                                2.71                   2.46              2.98
  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加计扣除的所得税影响                  -756.33                -668.69        -401.36
         其他所得税的影响                    -107.85                 -58.65             86.00
             所得税费用                     1,237.10            1,251.96            879.19

     3、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优惠税率,上述优惠对公司的
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656.80                  545.28         495.78
              利润总额                    11,624.65             10,789.62         7,353.24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5.65%                   5.05%          6.74%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发行人对
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未发生
重大变化,如发行人能够持续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未来税收优惠的可持续


                                    1-1-27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性较高。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构成与主要项目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46,765.23     60.13%      42,554.12      65.55%   39,145.86        62.49%
非流动资产       31,014.51     39.87%      22,360.36      34.45%   23,500.12        37.51%
 资产总额        77,779.74    100.00%      64,914.49    100.00%    62,645.9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从 62,645.98 万元增长到 2022 年末的 77,779.74 万元,
主要系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带动总资产增加,表明公司保持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从资产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2.49%、65.55%和 60.13%,资产流动性较高,资产整体质量良好。


   (二)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等,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3,872.95       8.28%        3,477.92      8.17%     5,661.67        14.46%
 交易性金
                         -             -        7.31      0.02%     3,500.00         8.94%
 融资产
 应收票据       3,242.40       6.93%        1,323.92      3.11%     1,011.97         2.59%
 应收账款      15,116.81      32.32%       14,177.99     33.32%    12,754.50        32.58%
 应收款项
                8,401.63      17.97%        9,354.82     21.98%     5,121.73        13.08%
   融资
 预付款项         299.10       0.64%         184.41       0.43%      557.85          1.43%
  其他
                  155.28       0.33%         908.71       2.14%       94.78          0.24%
  应收款
   存货        14,855.20      31.77%       12,519.45     29.42%    10,137.06        25.90%
 合同资产          69.10       0.15%           59.45      0.14%       60.36          0.15%

                                           1-1-28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流动
                  752.76          1.61%      540.15           1.27%      245.96          0.63%
   资产
 流动资产
               46,765.23        100.00%    42,554.12        100.00%    39,145.86      100.00%
   合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39,145.86 万元、42,554.12 万元和
46,765.23 万元,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与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账款及存货构成。上述五项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7.55%、96.02%
和 97.27%。总体来看,公司流动资产结构与公司业务相匹配,结构合理。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存现金                 9.10      0.24%             9.85     0.28%        20.38         0.36%
银行存款          3,009.61        77.71%     3,320.87         95.48%    5,618.84        99.24%
其他货币资金           854.24     22.06%       147.20         4.23%        22.46         0.40%
    合计           3,872.95      100.00%     3,477.92       100.00%     5,661.67      100.00%
使用受限资金           854.24     22.06%       147.20         4.23%        19.86         0.3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
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受限的承兑汇票及远期结汇保证金 ,余额分别为
5,661.67 万元、3,477.92 万元和 3,872.95 万元。2021 年末,货币资金较 2020 年
末减少 2,183.75 万元,主要系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0 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 3,500.00 万元,系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2021 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 7.31 万元,系其所持股票;2022 年末,公司
不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                                     项目                                       金额
2021 年 12
               ST 众泰(000980.SZ)股票 11,517 股                                          7.31
 月 31 日

                                           1-1-28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中国工商银行定期添益型存款产品                                   1,500.00
2020 年 12
               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000.00
 月 31 日
                                          合计                                  3,500.00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均系公司出于资金管理需求目的而购买的期限较短的银
行理财产品,系在满足公司各项资金使用需求的基础上,提高资金的使用管理效
率,所购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均未超过一年。

     2021 年末,公司所持众泰汽车(000980.SZ)股票 11,517 股系依据其应收账
款客户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众泰汽车之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所得。
该等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托管转入公司证券账户,限售期为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为 6.35 元/股,期末公允价值为 7.31 万元。

     2022 年 4 月 6 日,根据《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重整计划》,11,643
股众泰汽车(000980.SZ)股票托管转入公司证券账户,限售期为 6 个月。2022
年 11 月 8 日,公司将所持众泰汽车股票合计 23,160 股全部卖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3、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票据                           3,360.19               1,326.97              1,015.22
银行承兑汇票                       1,004.42               1,266.07                950.22
商业承兑汇票                       2,355.77                  60.90                 65.00
应收款项融资                       8,401.63               9,354.82              5,121.73
银行承兑汇票                       8,401.63               9,354.82              5,121.73
        合计                      11,761.82              10,681.79              6,136.94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
票主要由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奇瑞集团等大型企业开具,规模大信
用较好。2022 年末,商业承兑汇票余额较 2021 年末增加 2,294.88 万元,主要来


                                         1-1-28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源于奇瑞集团。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分别为 6,136.94 万元、
10,681.79 万元和 11,761.82 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与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趋
势保持一致。其中,2021 年末相关款项明显增加,较 2020 年末增加 4,544.85 万
元,系期末已质押未到期票据金额大幅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坏账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未计提坏账准备,商业承兑汇票按照会计准则
的规定相应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 65.00 万元、60.90 万元和 2,355.77
万元,账龄均在 1 年以内,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分别为 3.25 万元、3.04 万元和 117.79
万元。

     报告期内,对于在收入确认时按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又转为商业承兑汇
票结算的,公司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
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均按期兑付,不存在商业承兑汇票未能兑现转为应收账款的情
形。

       (3)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
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402.56                   221.00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402.56                   221.00

       (4)已质押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质押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
金额为 8,417.42 万元,系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4、应收账款


                                   1-1-28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2,754.50 万元、14,177.99 万
元和 15,116.8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2.58%、33.32%和 32.32%。

     (1)应收账款规模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8,873.35                 17,894.60              16,252.91
期末坏账准备余额                          3,756.54                   3,716.61               3,498.41
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5,116.81                 14,177.99              12,754.50
营业收入                                 71,304.19                 63,314.07              57,336.36
应 收 账 款 余 额占 营 业 收
                                             26.47%                  28.26%                 28.35%
入的比例
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                            5.47%                  10.10%                  11.13%
营业收入增长率                               12.62%                  10.43%                  15.85%
账面价值/营业收入                            21.20%                  22.39%                 22.25%

     2021 年末和 2022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随当期收入规模的扩大而增
加,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整体呈下滑趋势。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及账龄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期间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
                                  2,908.13      15.41%       2,908.13     100.00%                 -
              坏账准备
2022 年 12    按组合计提
月 31 日                         15,965.22      84.59%         848.41          5.31%    15,116.81
              坏账准备
                  合计           18,873.35    100.00%        3,756.54      19.90%       15,116.81
              按单项计提
                                  2,944.12      16.45%       2,944.12     100.00%                 -
              坏账准备
2021 年 12    按组合计提
月 31 日                         14,950.48      83.55%         772.49          5.17%    14,177.99
              坏账准备
                  合计           17,894.60    100.00%        3,716.61      20.77%       14,177.99
2020 年 12    按单项计提
                                  2,820.33      17.35%       2,820.33     100.00%                 -
 月 31 日     坏账准备


                                               1-1-28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按组合计提
                                 13,432.58      82.65%          678.08        5.05%      12,754.50
             坏账准备
                 合计            16,252.91   100.00%       3,498.41        21.52%        12,754.50

     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820.33 万元、
2,944.12 万元和 2,908.13 万元,主要系对北汽银翔、重庆幻速和 Loui Motors
Technology Corporation 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I.因北汽银翔及重庆幻速陷入债务危机,无力偿还其与公司间的应收账款合
计 1,724.89 万元,2018 年末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2022 年,
根据重庆幻速合并范围之一重庆比速汽车有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公司收到
81.34 万元,转销相关应收账款 189.08 万元,当年末北汽银翔和重庆幻速合计单
项计提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1,454.47 万元。

     II.2020 年,口罩业务外销客户 Loui Motors Technology Corporation 未按合同
约定按时支付货款 137.7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898.45 万元),公司预计该笔款
项无法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1 年,公司收到 Loui Motors Technology
Corporation 支付的 2 万美元,故当年末公司对其应收账款余额为 135.70 万美元,
折合人民币 865.02 万元,2022 年末折合人民币 945.07 万元。

     ②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公司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同行业可比公司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安徽凤凰             5.00%         10.00%          30.00%                   100.00%
    华原股份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天普股份             5.00%         20.00%          50.00%                   100.00%
    浙江仙通             5.00%         20.00%          50.00%                   100.00%
    标榜股份             5.00%         10.00%          50.00%                   100.00%
    溯联股份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恒勃股份             5.00%         10.00%          30.00%                  100.00%

     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坏账准
备计提充分、谨慎。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如


                                             1-1-28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下: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时间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5,828.23         99.14%            791.41       5.00%      15,036.82
              1-2 年                 78.15       0.49%              7.82       10.00%         70.34
2022 年 12
              2-3 年                 13.80       0.09%              4.14       30.00%           9.66
月 31 日
              3 年以上               45.05       0.28%             45.05     100.00%                 -
              合计            15,965.22       100.00%             848.41       5.31%       15,116.81
              1 年以内        14,792.07         98.94%            739.60       5.00%      14,052.47
              1-2 年            113.59           0.76%             11.36       10.00%        102.23
2021 年 12
              2-3 年                 33.27       0.22%              9.98       30.00%         23.29
月 31 日
              3 年以上               11.55       0.08%             11.55     100.00%                 -
                    合计      14,950.48       100.00%             772.49       5.17%      14,177.99
              1 年以内        13,376.96         99.59%            668.85       5.00%      12,708.11
              1-2 年                 43.57       0.32%              4.36       10.00%         39.21
2020 年 12
              2-3 年                 10.25       0.08%              3.07       30.00%           7.17
 月 31 日
              3 年以上                1.80       0.01%              1.80     100.00%                 -
                    合计      13,432.58       100.00%             678.08       5.05%      12,754.5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应收账款质量较好。

       (3)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欠款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为: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坏账准备余额
                                                                      总额比例
吉利集团                    无关联关系                 3,558.04            18.85%            177.90
广汽集团                    无关联关系                 2,145.01            11.37%            107.25
奇瑞集团                    无关联关系                 2,037.12            10.79%            104.49
比亚迪                      无关联关系                 1,696.94             8.99%             84.85
五羊本田                    无关联关系                 1,190.70             6.31%             59.53
           小计                  /                 10,627.81               56.31%            534.02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为:
                                                                                        单位:万元

                                             1-1-28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坏账准备
                                                                  总额比例
吉利集团                   无关联关系               3,250.80           18.17%           163.45
广汽集团                   无关联关系               2,112.85           11.81%           105.64
奇瑞集团                   无关联关系               1,874.89           10.48%            94.06
五羊本田                   无关联关系               1,338.29               7.48%         66.91
新大洲本田                 无关联关系               1,140.95               6.38%         57.09
           小计                 /               9,717.79            54.32%           487.15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为: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坏账准备
                                                                    总额比例
吉利集团                   无关联关系               3,036.99           18.69%           151.85
广汽集团                   无关联关系               2,097.09           12.90%           104.85
奇瑞集团                   无关联关系               1,727.47           10.63%            86.37
北汽银翔                   无关联关系               1,039.92               6.40%       1,039.92
Loui Motors Technology
                           无关联关系                898.45                5.53%        898.45
Corporation
           小计                 /                   8,799.92           54.14%          2,281.45
    注: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单位按照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列示。

     报告期各期末,除北汽银翔与 Loui Motors Technology Corporation 外,其余
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均为公司销售收入前五大客户,公司与该等客户长期保
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对于北汽银翔与 Loui Motors
Technology Corporation 的应收账款,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期后回款金额               期后回款比例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5,965.22                  11,331.92                70.98%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4,950.48                  13,624.08                91.13%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3,432.58                  11,914.93                88.70%
    注: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统计期间为次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2022 年末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统计期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 月 28 日。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应收账款在期后回款情况良好。2022 年末的应收账款

                                          1-1-28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因期后统计时间较短,导致回款比例相对较低。

     (5)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销售回款的支付方主要为公司的直接客户,存在部分
客户通过第三方支付货款的情况,具体如下:

     1)2022 年第三方回款情况
                                                占当期营
                 第三方回款单位     金额
实际客户名称                                    业收入的        第三方回款原因
                       名称       (万元)
                                                  比例
                                                           广州大运摩托车有限公司系
广州大运摩托     大运九州集团有                            大运九州集团有限公司之全
                                      21.00        0.03%
车有限公司           限公司                                资子公司,集团内统一安排支
                                                                       付
                                                           西藏新珠峰摩托车有限公司
                 西藏珠峰驰越摩
                                                           根据自身资金流转情况,委托
                 托车销售有限公
西藏新珠峰摩                                               其客户西藏珠峰驰越摩托车
                 司(现更名为西      108.69        0.15%
托车有限公司                                               销售有限公司代为支付货款,
                 藏凯越实业有限
                                                           并向公司出具了经受托双方
                     公司)
                                                           确认的委托书
               合计                  129.69       0.18%                -

     2)2021 年第三方回款情况
                                                占当期营
                 第三方回款单位     金额
实际客户名称                                    业收入的        第三方回款原因
                       名称       (万元)
                                                  比例
                                                           四川雷丁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四川野马汽车     四川雷丁汽车工                            系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
                                       1.90        0.00%
股份有限公司       业有限公司                              司之全资子公司,集团内统一
                                                                   安排支付
                                                           广州大运摩托车有限公司系
广州大运摩托     大运九州集团有                            大运九州集团有限公司之全
                                      15.83        0.03%
车有限公司           限公司                                资子公司,集团内统一安排支
                                                                       付
                                                           西藏新珠峰摩托车有限公司
                                                           根据自身资金流转情况,委托
                 西藏珠峰驰越摩
西藏新珠峰摩                                               其客户西藏珠峰驰越摩托车
                 托车销售有限公       55.24        0.09%
托车有限公司                                               销售有限公司代为支付货款,
                       司
                                                           并向公司出具了经受托双方
                                                           确认的委托书
               合计                   72.96       0.12%                -

     3)2020 年第三方回款情况
                 第三方回款单位     金额        占当期营
实际客户名称                                                    第三方回款原因
                     名称         (万元)      业收入的

                                      1-1-28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比例

                UrbanLeisureLimi                                       UrbanLeisureLimited/Urbantre
 MacvadLtd      ted/Urbantrends(N      1,254.02           2.19%        nds(NZ)Limited 系 MacvadLtd
                    Z)Limited                                          子公司,集团内统一安排支付
                                                                        浙江金浪动力有限公司与金
浙江金浪动力     金浪科技有限公                                         浪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税务合
                                            1.54          0.00%
  有限公司             司                                              并,故由金浪科技有限公司代
                                                                                 为支付
                                                                       NIHONENTERPRISECO.,LT
NEYINRUNC        NIHONENTERP
                                           16.00          0.03%        D 系 NEYINRUNCO.,LTD.子
  O.,LTD.         RISECO.,LTD.
                                                                                   公司
               合计                    1,271.56          2.22%                      -

       报告期内,公司的第三方回款金额较小,占比较低,影响很小;公司的第三
方回款主要系集团型客户在综合考虑内部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情况等因素后以
代付款的形式统一安排付款,或因税务合并等事项由合并后主体代为支付,以及
因自身资金流转情况委托其客户代为支付,具备商业合理性。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第三方回款情况具备商业合理性,占当期营业收
入的比例的较低,且支付货款的第三方不存在公司的关联方,因此上述第三方回
款情形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情况真实,原因主要
系客户集团内统一结算或因税务合并由合并后主体代为支付,以及因自身资金流
转情况委托其客户代为支付,具备必要性与商业合理性。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1 年以内              289.24    91.96%        184.30            92.22%          866.07        99.43%

1-2 年                  9.75     3.10%          15.54            7.78%            4.92         0.56%

2 年以上               15.54     4.94%               -                   -        0.05         0.01%

合计                  314.53   100.00%        199.84        100.00%             871.04      100.00%

坏账准备               15.43           -        15.43                    -      313.19                -



                                           1-1-28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账面价值           299.10           -        184.41          -     557.85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 557.85 万元、184.41 万元和
299.1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3%、0.43%和 0.64%,主要系向供应
商预付的货款。

       2020 年末,预付款项余额较高,主要系预付消毒机采购款、口罩原材料采
购款及加工费等金额较大所致;此外,因口罩产品市场需求变化,口罩及其原材
料熔喷布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等原因,公司对口罩业务相关的预付款项共计提坏账
准备 313.1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预付款项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上海肯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熔喷布采购款        291.21     224.17          67.04
  2      台州环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熔喷布采购款         28.20      10.35          17.85
         浙江国鸿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3                                     口罩加工款       63.24      63.24                -
         (以下简称“浙江国鸿”)
         久冠医疗用品(苏州)有限
  4      公司(以下简称“久冠医         口罩加工款       15.43      15.43                -
         疗”)
                       合计                             398.08     313.19          84.89

       其中:

       (1)对于预付给上海肯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台州环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的熔喷布采购款合计 319.41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末参考熔喷布的市场价格对该
等预付款项共计提了坏账准备 234.52 万元。该等预付采购款对应的熔喷布已于
2021 年上半年陆续到货。

       (2)对于预付给浙江国鸿、久冠医疗的口罩加工款 78.67 万元,由于双方
存在争议,公司于 2020 年末预计收回可能性较低,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78.67
万元。2021 年,公司对浙江国鸿及久冠医疗提起了诉讼。截至 2021 年末,公司
与浙江国鸿的诉讼已结案,双方已执行判决,浙江国鸿加工生产的口罩已到货入
库;与久冠医疗的诉讼尚在审理过程中。

       由于 2020 年末公司预付给上海肯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台州环亚医疗器械
有限公司以及浙江国鸿采购的相关货品已陆续入库,故 2021 年末预付款项坏账


                                          1-1-29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准备较 2020 年末减少 297.76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与久冠医
疗达成调解,久冠医疗将根据民事调解书向公司交付产品或进行赔偿。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占预付款项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总额比例
上海慧达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96.67           30.74%
上田株式会社(日本)                              非关联方                 44.53           14.16%
重庆鼎仁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0.54            6.53%
上海玉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8.56            5.90%
重庆市铜梁区彤林汽车配件厂                        非关联方                 17.04            5.42%
                  小计                                  /                 197.33           62.75%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预付款项中无持有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94.78 万元、908.71 万元和
155.28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0.24%、2.14%和 0.33%。2021 年末,其他
应收款账面余额较 2020 年增加较多,主要系子公司常州恒勃支付给溧阳市社渚
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的土地购买保证金 874.48 万元;2022 年,公司已取得该土
地的使用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按照性质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代收代付                              32.26                       30.77                      30.55
押金保证金                           152.69                      983.90                     123.81
其他                                   0.07                        0.29                             -
合计                                 185.02                   1,014.96                      154.3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账龄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1-29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账面                           账面                        账面
                                  比例                            比例                          比例
                    余额                           余额                        余额
1 年以内             129.36       69.91%            908.66        89.53%            86.96        56.34%
1-2 年                       -             -         43.91            4.33%         13.52         8.76%
2-3 年                 46.27      25.01%              8.52            0.84%             -                -
3 年以上                9.39       5.08%             53.87            5.31%         53.87        34.90%
    合计             185.02      100.00%           1,014.96      100.00%        154.35         100.00%
 坏账准备              29.74               -        106.25                -         59.57                -
 账面价值            155.28                -        908.71                -         94.78                -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余额比例
上田株式会社(日本)                押金保证金                50.00           13.98              27.02%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
                                    押金保证金                50.00            2.50              27.02%
蓬江供电局
江门市嘉亿鑫实业投资有限
                                    押金保证金                20.09            1.00              10.86%
公司
常州市格信新材料科技有限
                                    押金保证金                17.00            0.85               9.19%
公司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
                                    押金保证金                 7.87            7.87               4.26%
任公司
             小计                          /                144.96            26.21             78.35%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有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7、存货

     (1)存货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3,561.63          22.11%        2,846.04          20.30%       3,096.89           27.15%
在产品              531.87        3.30%            183.69             1.31%     163.49            1.43%
库存商品       3,866.14          24.00%        3,466.22          24.72%       2,347.24           20.58%
发出商品       6,224.90          38.65%        5,851.53          41.73%       4,628.06           40.58%


                                               1-1-29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委托加工
                 504.12       3.13%        429.73       3.06%        331.80          2.91%
  物资
 半成品        1,418.20       8.80%       1,245.44      8.88%        837.42          7.34%
  合计        16,106.86     100.00%      14,022.64    100.00%      11,404.90      100.00%
跌价准备       1,251.67              -    1,503.19             -    1,267.84                -
账面价值      14,855.20              -   12,519.45             -   10,137.0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137.06 万元、12,519.45 万元和
14,855.20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25.90%、29.42%和 31.77%。

     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具有定制化特点,根据客户订单及主要客户提供的需求
预测组织采购、安排生产,并根据双方对账情况确认收入。公司期末存货余额受
客户订单、预计需求、产品生产周期、原材料价格以及对账的及时性等因素的影
响。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构成,合计占报告期各期末存
货总额的比例均超过 80%,具体分析如下:

     1)原材料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以塑料原料为主的基础原材料和橡胶件、塑料件和五金件
等外购零部件。发行人根据销售订单及预测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再根据生产计划
和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 3,096.89
万元、2,846.04 万元和 3,561.63 万元,较为稳定。2022 年末原材料账面余额较
2021 年末明显增加,主要原因系:①公司于 2022 年下半年开展摩托车智能仪表
业务,并与钱江摩托达成合作共识,由于该业务主要原材料液晶屏的采购周期较
长,公司提前进行了备货,导致期末原材料金额增长;另一方面, 2022 年末,
国六炭罐在手订单增加,公司对相关原材料进行提前备货,导致期末原材料金额
进一步增长。

     2)库存商品与发出商品

     库存商品主要核算公司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
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至客户的产品。发出商品主要核算已发

                                         1-1-29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货至客户或其指定中间仓但尚未对账结算的产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合计分别为 6,975.30 万元、
9,317.75 万元和 10,091.04 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61.16%、66.45%和
62.65%,金额及占比均较高,主要原因系:①公司客户主要为各大整车厂,为保
证能及时为客户提供产品,公司需要根据客户生产计划和预测需求维持一定数量
的库存商品;②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为根据客户提供的验收入库/耗用数量清单(以
下简称“对账单”),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同时结转发出商品。由于客户对产
品验收入库或领用产品的实际时间与其向公司提供对账单的时间存在一定的差
异,导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余额较大。2021 年末,库存商品及发出商
品账面余额较 2020 年末增加 2,342.45 万元,主要原因系下游整车市场逐渐回暖,
客户需求增加,发出商品及公司备货相应增加。

     (2)存货跌价计提情况分析

     公司于报告期各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在库龄在
1 年以上的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合计金额分别为 939.79 万元、1,096.36 万元和
904.03 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较低。公司按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出于谨慎性考虑,对于库龄在 2 年以上的存货全额
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存货项目    余额          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原材料        3,561.63        627.60         17.62%
                        在产品          531.87              -                -
                       库存商品       3,866.14        287.91          7.45%
2022 年 12 月
                       发出商品       6,224.90        202.70          3.26%
   31 日
                   委托加工物资         504.12         90.11         17.88%
                        半成品        1,418.20         43.35          3.06%
                        合计         16,106.86      1,251.67         7.77%
                        原材料        2,846.04        943.21         33.14%
2021 年 12 月
                        在产品          183.69              -                -
   31 日
                       库存商品       3,466.22        265.99          7.67%


                                  1-1-29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出商品                  5,851.53              62.30            1.06%
                   委托加工物资                      429.73            81.74           19.02%
                        半成品                   1,245.44             149.95           12.04%
                        合计                    14,022.64            1,503.19         10.72%
                        原材料                   3,096.89             781.70           25.24%
                        在产品                       163.49                 -                  -
                       库存商品                  2,347.24             200.24            8.53%
2020 年 12 月
                       发出商品                  4,628.06              67.87            1.47%
   31 日
                   委托加工物资                      331.80           104.35           31.45%
                        半成品                       837.42           113.67           13.57%
                        合计                    11,404.90            1,267.84         11.12%

     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高,主要系公司口罩
业务相关订单有所下降,且其原材料熔喷布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公司结合市场情
况对于该业务相关的原材料、产成品、委托加工物资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部
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8、合同资产

     公司合同资产主要系根据新收入准则,将主营业务中公司应收客户的产品质
保金列报为合同资产。由于质保金满足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因而确认为合同资产。2020 年末、
2021 年末和 2022 年末,公司合同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2022 年 12 月 31 日                          92.76               23.66                     69.10
2021 年 12 月 31 日                          70.95               11.51                     59.44
2020 年 12 月 31 日                          71.55               11.19                     60.36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245.96 万元、540.15 万元和
752.76 万元,主要由预付新股发行费用、待抵扣增值税、预缴所得税及待摊费用
构成,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9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上市中介机构费                        450.75                         290.38                             -
待抵扣增值税                          151.51                         147.32                     209.30
预缴所得税                             13.31                         102.45                       36.66
待摊房租                              137.19                               -                            -
       合计                           752.76                         540.15                     245.96

     2021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 2020 年末增加 294.19 万元,主要系预付中介机
构的 IPO 上市发行费用 290.38 万元。2022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 2021 年末增
加 212.61 万元,一方面系由于上市中介机构费增加;另一方面,常州恒勃于 2022
年上半年购入土地并开始自建厂房,预计于 2023 年初搬迁。常州恒勃现有租赁
厂房于 2022 年底到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可以选择
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故公司将预付的房租费用计入“其他流动资产”
进行核算。

   (三)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投资性房地产           1,144.62     3.69%           1,444.07        6.46%      1,743.70         7.42%
    固定资产           15,448.90    49.81%         15,299.37        68.42%     16,052.33        68.31%
    在建工程            6,395.15    20.62%             189.08        0.85%          3.36         0.01%
  使用权资产                   -             -             33.84     0.15%             -                -
    无形资产            3,894.61    12.56%           1,846.91        8.26%      1,871.52         7.96%
 长期待摊费用           1,408.36     4.54%           1,296.95        5.80%      1,784.01         7.5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77.97     7.02%           2,065.40        9.24%      1,907.47         8.12%
其他非流动资产           544.89      1.76%             184.74        0.83%       137.73          0.59%
      合计             31,014.51   100.00%         22,360.36       100.00%     23,500.1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23,500.12 万元、22,360.36 万元
和 31,014.51 万元,主要由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
期待摊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

                                                 1-1-29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主要系浙江恒倍康及重庆恒勃对外出租的厂房及对应的
土地使用权等,符合投资性房地产性质,划分至投资性房地产,并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要求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743.70 万元、1,444.07
万元和 1,144.62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1,179.66      308.13                  -        871.53
  2022 年 12 月
                       土地使用权        313.30        40.21                  -        273.09
      31 日
                         合计           1,492.96      348.34                  -       1,144.62
                       房屋建筑物       1,512.18      412.66                  -       1,099.52
  2021 年 12 月
                       土地使用权        407.99        63.43                  -        344.55
     31 日
                         合计           1,920.17      476.09                  -       1,444.07
                       房屋建筑物       1,794.64      458.52                  -       1,336.12
  2020 年 12 月
                       土地使用权        487.59        80.01                  -        407.58
     31 日
                         合计           2,282.23      538.53                  -       1,743.7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均用于出租,不存在闲置的情
况,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使用情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

     2、固定资产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及折旧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原值分别 30,010.29 万元、31,021.86 万元和 32,610.79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分别为 16,052.33 万元、15,299.37 万元和 15,448.90 万元,
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68.31%、68.42%和 49.8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占固定资
   时间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产账面价
                                                                                  值的比例
2022 年 12    房屋及建
                           14,128.25    7,078.91              -    7,049.35         45.63%
 月 31 日     筑物


                                         1-1-29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占固定资
   时间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产账面价
                                                                             值的比例
             机器设备   16,126.30       8,010.13      352.61     7,763.56      50.25%
             运输工具    1,090.01         707.47           -       382.54       2.48%
             电子设备
                         1,266.22       1,012.76           -       253.46       1.64%
             及其他
             合计       32,610.79      16,809.27      352.61    15,448.90     100.00%
             房屋及建
                        13,409.46       6,189.08           -     7,220.38      47.19%
             筑物
             机器设备   15,433.51       7,274.20      584.21     7,575.10      49.51%
2021 年 12
             运输工具         985.94      670.24           -       315.69       2.06%
 月 31 日
             电子设备
                         1,192.96       1,004.76           -       188.19       1.23%
             及其他
                合计    31,021.86      15,138.29      584.21    15,299.37     100.00%
             房屋及建
                        13,019.39       5,393.17           -     7,626.22      47.51%
             筑物
             机器设备   14,814.08       6,390.41      584.21     7,839.46      48.84%
2020 年 12
             运输工具         999.14      638.60           -       360.53       2.25%
 月 31 日
             电子设备
                         1,177.69         951.58           -       226.11       1.41%
             及其他
                合计    30,010.29      13,373.76      584.21    16,052.33     100.00%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组成,两者合计占固定资产账
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 96.35%、96.71%和 95.88%。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
原值逐年小幅增加,主要系公司为生产经营所需购入机器设备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分别为 53.49%、49.32%和 49.90%。公
司主要的生产设备性能良好,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2020 年初,公司购入口罩机等生产设备开展口罩生产业务,相关设备于 2020
年末出现减值迹象,公司对此计提减值准备 584.21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其他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2)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
如下:
                                                                预计净残值    年折旧率
 公司名称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率(%)     (%)

                                         1-1-29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房屋及建筑物                   10-50   5.00     1.90-9.50
                  机器设备                    5-10    5.00    9.50-19.00
   安徽                        年限
                  运输设备                    5-10    5.00    9.50-19.00
   凤凰                        平均法
                  电子设备                     3-8    5.00    11.88-31.67
                  其他设备                     3-8    5.00    11.88-31.67
                 房屋建筑物                   10-30   5.00     3.17-9.50
                  机器设备                    3-10    5.00    9.50-31.67
   华原                        年限
                  运输设备                    5-10    5.00    9.50-19.00
   股份                        平均法
                  电子设备                     3-5    5.00   19.00-31.67
                  工具器具                     3      5.00       31.67
               房屋及建筑物                    20     5.00       4.75
                  机器设备                     10     5.00       9.50
   天普                        年限
                  运输设备                     5      5.00       19.00
   股份                        平均法
              电子设备及其他                   3-5    5.00   19.00-31.67
               固定资产装修                    3-5    5.00   20.00-33.33
               房屋及建筑物                    20     5.00       4.75
                  机器设备                    5-10    5.00    9.50-19.00
   浙江                        年限
   仙通           运输工具     平均法          4      5.00       23.75
                 电子及其他
                                               3-5    5.00   19.00-31.67
                   设备
               房屋及建筑物                    20     5.00       4.75
                  机器设备                    5-10    5.00    9.50-19.00
   标榜                        年限
   股份           运输工具     平均法          4      5.00       23.75
                 电子设备及
                                               3-5    5.00   19.00-31.67
                   其他
               房屋及建筑物                   20-30   3.00     3.23-4.85

   溯联           生产设备     年限           3-10    3.00    9.70-32.33
   股份           运输设备     平均法          5      3.00       19.40
                  通用设备                     3-5    3.00   19.40-32.33
               房屋及建筑物                   10-20   5.00     4.75-9.50
                  机器设备                    3-10    5.00    9.50-31.67
                               年限
  发行人
                  运输工具     平均法          2-8    5.00    11.88-47.50
                 电子及其他
                                               3-5    5.00   19.00-31.67
                   设备

     3、在建工程

                                    1-1-29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3.36 万元、189.08 万元和
6,395.1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0.01%、0.85%和 20.62%。2022 年末在
建工程金额较 2021 年末大幅增加,主要系当年子公司常州恒勃购入土地并启动
厂房建设工程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待安装设备                             305.31                      22.39                         3.36
建筑装修工程                                 -                  166.69                                -
厂房建设工程                          6,089.84                           -                            -
        合计                          6,395.15                  189.08                           3.36

     公司在建工程于各资产负债表日不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故未计提减值
准备。

       4、使用权资产

     2021 年 12 月末,公司使用权资产为账面原值为 169.18 万元,累计折旧为
135.35 万元,账面价值为 33.84 万元,系按照新租赁准则确认的公司租赁房屋的
成本。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871.52 万元、1,846.91 万元
和 3,894.61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7.96%、8.26%和 12.56%,主要由土
地使用权及软件构成,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土地
                4,162.64     3,440.69        2,260.30       1,642.06          2,180.69       1,632.40
  使用权
   软件           662.23       453.93            342.73       204.85            342.73        239.13
   合计         4,824.87     3,894.61        2,603.03       1,846.91          2,523.42       1,871.5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
备。

                                             1-1-30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账面金额分别为 1,784.01 万元、1,296.95 万元
和 1,408.36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59%、5.80%和 4.54%,主要由
摊销模具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模具                       1,039.60                   1,145.03                1,662.64
租入固定资产装修改造
                                                -                    19.47                 55.06
        支出
         周转筐                          205.36                      40.98                 59.03
          其他                           163.41                      91.48                  7.28
          合计                       1,408.36                   1,296.95                1,784.01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1,907.47 万元、2,065.40 万元和
2,177.97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12%、9.24%和 7.02%,具体构成如
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坏账准备                     865.14                      855.20                    891.52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4.07                        1.89                   1.52
   存货跌价准备                     274.94                      350.51                    291.1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8.15                      146.05                    146.05
    未抵扣亏损                      474.78                      291.06                    150.06
       递延收益                     134.56                        91.10                    64.77
    未实现毛利                      336.33                      329.58                    362.40
         合计                      2,177.97                    2,065.40                 1,907.47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因为确认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内部交易未
实现利润、未抵扣亏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产生。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137.73 万元、184.74 万元和


                                           1-1-30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44.89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59%、0.83%和 1.76%,主要为预付
设备、房屋等长期资产购置款。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率指标如下: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87               4.70               4.60
存货周转率(次)                                  3.37               3.50               3.28
    注: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仓储运输费及出口费用计入营业成
本。上表在计算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时未考虑仓储运输费及出口费用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60、4.70 和 4.87,呈上升趋势,公
司回款情况较好。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28、3.50 和 3.37。2021 年存货周转率
为 3.50,主要得益于客户需求的快速增加带动存货周转效率的提升;2022 年,
因原材料备货增加以及发出商品金额增加,导致存货周转率较 2021 年略有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安徽   华原    天普        浙江    标榜    溯联      平均    恒勃
         项目
                       凤凰   股份    股份        仙通    股份    股份        值    股份
           2022 年     5.28    5.45    3.81        3.06    7.89      4.36    4.98       4.87
应收账
款周转     2021 年     6.54    6.02    3.30        3.20    6.98      4.37    5.12       4.70
率(次)
           2020 年     6.73    4.70    3.48        2.72    7.87      3.72    4.87       4.60
           2022 年     2.46    3.46    3.28        3.85    3.16      2.77    3.16       3.37
存货周
  转率     2021 年     2.83    3.49    3.09        3.72    3.17      2.95    3.24       3.50
(次)
           2020 年     2.51    3.36    3.27        3.60    4.24      2.54    3.25       3.28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或同花顺数据库。

     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基本稳定,处于行业中游水平。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的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1、负债结构及其变化



                                        1-1-30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27,296.12          96.56%       24,463.14        94.85%     31,738.75        96.00%
非流动负债         971.94           3.44%        1,327.22         5.15%      1,320.76         4.00%
 负债总额       28,268.06         100.00%       25,790.36       100.00%     33,059.5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33,059.51 万元、25,790.36 万元和
28,268.06 万元,以流动负债为主。

     2、流动负债结构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             -     1,083.17        4.43%     12,403.35        39.08%
  应付票据             9,138.45     33.48%        8,065.44       32.97%      5,085.69        16.02%
  应付账款         13,221.87        48.44%       10,487.06       42.87%      9,870.89        31.10%
  预收款项                    -             -               -           -           -                -
  合同负债              616.46       2.26%          653.01        2.67%        501.55         1.58%
应付职工薪酬           1,516.36      5.56%        1,708.31        6.98%      1,335.26         4.21%
  应交税费             1,808.85      6.63%        1,582.47        6.47%      1,606.19         5.06%
 其他应付款             693.59       2.54%          629.27        2.57%        697.50         2.20%
其他流动负债            300.53       1.10%          254.41        1.04%        238.33         0.75%
    合计           27,296.12      100.00%        24,463.14      100.00%     31,738.75      100.00%

     由上表可见,公司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为主,各期末
合计占比分别为 86.20%、80.27%和 81.92%。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1-30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质押借款                            -                   -                     -
抵押借款                            -                   -            7,300.00
保证借款                            -            1,082.73            4,408.75
信用借款                            -                   -                     -
抵押并保证借款                      -                  --                     -
票据贴现借款                        -                                 675.18
未到期应付利息                      -               0.44                19.43
         合计                       -            1,083.17           12,403.35

     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12,403.35 万元和 1,083.17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9.08%和 4.43%,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报告期
内公司现金流状况不断改善,银行借款减少所致。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银行借款均已结清。

     报告期内,公司能按照有关借款协议及时履行债务,未发生逾期无力偿还债
务和延期付息的情形。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5,085.69 万元、8,065.44 万元和
9,138.45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6.02%、32.97%和 33.48%,均为银行
承兑汇票。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余额逐年增长,主要系:①公司业务规模逐年增长,
相应采购规模有所扩大;②公司出于合理利用自身商业信用以降低资金成本的考
虑,加大了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力度。上述因素共同导致应付票据期末金额逐年
增长。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 9,870.89 万元、10,487.06 万元和
13,221.87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1.10%、42.87%和 48.44%,主要为尚
未与供应商结算的货款等,账龄集中在一年以内。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受其与供应商结算方式变动略有波动,整
体来看,各期末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合计金额分别为 14,956.58 万元、18,552.50

                                   1-1-30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万元和 22,360.32 万元,与公司采购规模增长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为拖欠供应商货款而引起诉讼、仲裁等事项的情形。

       (4)合同负债

       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 501.55 万元、653.01
万元和 616.46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58%、2.67%和 2.26%,金额及
占比较小,主要为对部分客户预收的货款。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短期薪酬                       1,464.12                 1,675.82                  1,335.26
二、离职后福利                       52.24                     32.49                             -
三、辞退福利                                 -                         -                         -
         合计                      1,516.36                 1,708.31                  1,335.26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由短期薪酬构成,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社
保公积金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1,335.26 万元、1,708.31
万元和 1,516.36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4.21%、6.98%和 5.56%。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1,606.19 万元、1,582.47 万元和
1,808.85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5.06%、6.47%和 6.63%,主要由应交增值
税及企业所得税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919.79                   1,071.55                   691.10
企业所得税                          615.04                    278.11                    707.58
个人所得税                             3.69                      5.81                    52.00
房产税                               87.34                     53.63                     83.46
其他                                183.00                    173.37                     72.04



                                         1-1-30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1,808.85                  1,582.47                 1,606.19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账面金额分别为 697.50 万元、629.27 万元
和 693.59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20%、2.57%和 2.54%,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693.59                    629.27                     697.50
        合计                        693.59                    629.27                     697.50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付款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费用                             672.64                    616.55                    673.80
押金保证金                            10.00                      10.00                    15.00
应付暂收款                            10.95                       2.72                     8.70
         合计                        693.59                    629.27                    697.50

     其中,应付费用主要系应付仓储运输费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付款余额中无应付持公司 5%(含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8)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账面金额分别为 238.33 万元、254.41 万
元和 300.53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75%、1.04%和 1.10%,主要为未
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及待转销项税。

       3、非流动负债结构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非流动负债包括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1-1-30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递延收益                604.17      62.16%            904.45      68.15%           826.53         62.58%
递延所得税负债          367.77      37.84%            422.77      31.85%           494.23         37.42%
       合计             971.94    100.00%            1,327.22    100.00%          1,320.76      100.00%

       (1)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 826.53 万元、904.45 万元和 604.17 万
元,主要为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土地返还款                                 383.65                    392.45                       401.25
技术设备购置类项目                            7.00                       8.40                        9.80
年产 100 万套汽车进气
系统及燃油蒸发污染物                         28.50                    33.25                         38.00
控制系统扩建项目
重点口罩生产补助费                               -                   314.38                       201.81
产业专项资金补助                           136.27                    155.97                       175.67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
                                             48.75                            -                           -
资金
           合计                            604.17                    904.45                       826.53

     2021 年末,公司递延收益较 2020 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当年 7 月公司再次
收到重点口罩生产补助费 142.66 万元所致。

       (2)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末,公司递延所得负债金额分别为 494.23
万元、422.77 万元和 367.77 万元,系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所产
生。

       4、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71                        1.74                        1.23
速动比率(倍)                               1.13                        1.20                        0.89


                                              1-1-30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9.94%                     33.68%                  48.39%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14,821.94                   14,199.44                11,419.16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1,652.60                        82.60                   11.24

      报告期各期末,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48.39%、33.68%和 29.94%,
整体呈下降趋势;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23 倍、1.74 倍和 1.71 倍,速动比率分
别为 0.89 倍、1.20 倍和 1.13 倍,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
生的现金流以及偿还短期借款所致。总体来说,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较为稳健,资
产流动性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11,419.16 万元、14,199.44 万元
和 14,821.94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1.24 倍、82.60 倍和 1,652.60 倍,总体
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偿债能力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安徽   华原       天普        浙江         标榜       溯联                 恒勃
     项目                                                                         平均值
                   凤凰   股份       股份        仙通         股份       股份                 股份
       2022
                 3.21    1.99    4.53      3.09    9.37    1.77    3.99      1.71
流     年末
动     2021
                 3.25    1.65    2.91      2.40    3.39    1.76    2.56      1.74
比     年末
率     2020
                 3.62    1.66    5.97      3.66    2.10    1.92    3.16      1.23
       年末
       2022
                 1.68    1.51    3.39      2.31    8.11    1.13    3.02      1.13
速     年末
动     2021
                 1.91    1.16    2.29      1.93    2.44    1.20    1.82      1.20
比     年末
率     2020
                 2.40    1.18    5.17      3.07    1.51    1.30    2.44      0.89
       年末
       2022
资           22.91% 40.75% 12.82% 37.16%         9.80% 41.06% 27.42% 29.94%
       年末
产
       2021
负           26.10% 44.50% 13.98% 40.52% 22.60% 44.46% 32.03% 33.68%
       年末
债
       2020
率           24.80% 43.59% 13.00% 30.05% 36.11% 50.54% 33.02% 48.39%
       年末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或同花顺数据库。

      公司偿债能力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因此公司亟需开拓融资渠道以支撑经营
规模的持续发展。本次发行上市,将大幅提升公司融资能力,进一步改善资本结


                                              1-1-30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构,提高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5、最近一期末银行借款、关联方借款、合同承诺债务、或有负债等主要债
项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不存在银行借款、关联方借款、合同承诺债务、或有
负债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均为正数,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
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融资渠道较为畅通。伴随公司经营业绩的不断提升,可预见
未来不存在显著偿债风险,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二)报告期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97.89           8,393.21      11,478.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05.71           1,071.57       -5,480.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91.15         -11,740.36       -1,703.8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3.04          -35.51          -30.4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2.01          -2,311.09        4,263.22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5,882.03         63,208.26      59,011.57
收到的税费返还                                 491.74         312.35        635.9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49.87         585.45        922.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223.63         64,106.06     60,570.38


                                   1-1-30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4,647.95          34,271.17     32,044.1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727.59          10,711.51       8,543.46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37.61        5,224.93       3,730.5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812.60        5,505.24       4,774.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625.75          55,712.85     49,092.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97.89           8,393.21      11,478.25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5,882.03            63,208.26      59,011.57
营业收入                                71,304.19            63,314.07     57,336.36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
                                         106.42%               99.83%       102.92%
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2.92%、99.83%和 106.42%,公司销售回款良好。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4,647.95           34,271.17       32,044.1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727.59           10,711.51        8,543.46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37.61            5,224.93        3,730.5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812.60            5,505.24        4,774.00
                合计                   65,625.75           55,712.85       49,092.13

     报告期内,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付现的费用                              5,661.87            5,401.10         4,722.31
各类保证金                                144.30               44.51           40.13


                                    1-1-31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往来款及其他                                       6.43             59.63             11.56
               合计                         5,812.60             5,505.24          4,774.00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析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97.89             8,393.21     11,478.25
净利润                                        10,387.55             9,537.66      6,474.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111.65%            88.00%       177.30%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始终为正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率分别为 177.30%、88.00%和 111.65%。

     报告期内,发行人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净利润                                        10,387.55          9,537.66          6,474.05
加:资产减值准备                                    606.22         997.98          1,720.63
信用减值损失                                        351.92         -18.93          1,395.9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
                                                  2,047.98       2,035.44          1,985.72
性生物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                                       33.84         135.35                   -
无形资产摊销                                        142.90          80.11             77.2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19.22       1,086.55          1,183.4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15.05              2.62        104.96
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85          13.42             33.9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0.24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43.97        -114.62           861.0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5.90        -137.43            -41.15
净敞口套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
                                                   -112.57        -157.93           -766.94
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
                                                    -55.00         -71.46           494.23
列)


                                        1-1-31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929.82          -3,377.82              -689.0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
                                                 -3,534.06          -5,975.33            -3,549.76
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
                                                  3,587.45          4,203.95              1,729.96
填列)
处置 划分为持有 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
(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
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子公司和业                           -                  -                    -
务除外)时确认的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其他                                                55.30             153.42               464.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97.89          8,393.21             11,478.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的差异主要原因如下:(1)报
告期内,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折旧与摊销等导致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高于同期净利润 6,362.95 万元、4,316.50 万元和 4,102.08
万元;(2)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变动导致 2020 年、2021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低于同期净利润 1,819.80 万元和 1,771.38 万元, 2022 年高于同期净
利润 53.39 万元;(3)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的余额有所变动,存货余额变动导
致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同期净利润 689.07 万元、
3,377.82 万元和 2,929.82 万元;(4)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现金流状况不断改善,
以利息支出为主的财务费用逐年减少,导致 2020 年和 2022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高于同期净利润 861.01 万元和 43.97 万元,2021 年低于同期净利润
114.62 万元。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6,534.73            30,893.00       30,5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2.10                 137.43          41.1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42.79                  49.66        127.32
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639.62            31,080.08       30,668.47


                                       1-1-31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0,026.33              1,741.03       3,499.16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6,519.00          27,393.00        32,65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                    -                -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74.4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545.33          30,008.51        36,149.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05.71             1,071.57      -5,480.69

     投资支付的现金和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系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和收回到期理财产品所形成的现金流。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分别为-5,480.69 万元、1,071.57 万元和-9,905.71 万元,有所波动,主要受理
财产品购买与赎回以及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现金金额的影响。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2,862.6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0.00            1,608.00            20,825.4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691.10              12,196.32              9,383.0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841.10              13,804.32            33,071.0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56.63              12,626.84            24,801.3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7.48             147.92                600.70
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568.14              12,769.93              9,372.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832.25              25,544.69            34,774.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91.15             -11,740.36             -1,703.85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703.85 万元、
-11,740.36 万元和-1,991.15 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是银行借款、收到外部
投资机构的增资款及收回票据等筹资活动保证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
银行借款及支付相应的利息、支付票据等筹资活动保证金。

     4、现金交易分析


                                       1-1-31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现金销售                                2.54                4.10                 38.54
营业收入                          71,304.19           63,314.07            57,336.36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004%                0.01%                0.07%
现金采购                               53.13             177.92                  60.08
营业成本                          46,156.47           39,625.80            35,592.59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0.12%                0.45%                0.17%
    注: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仓储运输
费、出口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上表营业成本均不包含仓储运输费及出口费用。

     公司现金销售主要为销售废料和小额零售的收款,现金付款主要为零星采购、
和支付员工工资奖金。报告期内,公司现金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0.07%、
0.01%和 0.004%;报告期内现金采购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17%、0.45%和
0.12%。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交易占比极低,现金交易的客户或供应商
中不包含公司关联方。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现金交易可验证,相关内控
有效,公司报告期现金交易真实、合理。

   (四)流动性分析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 29.94%、流动比率为 1.71
倍、速动比率为 1.13 倍,均处于较安全水平。同时为应对行业市场不利变化及
公司运营过程中所可能发生的极端事件所可能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公司将积极加
强财务及资金管理能力,密切跟踪行业市场动态,加强对客户信用的管理,提高
应收账款的回款效率,同时公司将积极对接资本市场、拓展外部融资渠道,为公
司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

   (五)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根据本节“十、经营成果分析”和“十一、资产质量分析”,公司具备持续
的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持续盈利能力方面不
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盈利能力将进一
步提升。未来公司将继续注重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发新产品、新技

                                        1-1-31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术,拓展新客户,继续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与盈利能力。

     基于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新客户与产品的开拓现状以及国家、各地政
府对汽车行业的产业政策,公司认为自身不存在重大的持续经营风险。


    十三、重大资本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购置设备等,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3,499.16 万元、1,741.03 万元和
10,026.33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资本性支出,亦不存在重大资
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支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
未来发展规划”的相关内容。除此之外,由于子公司常州恒勃使用的厂房为租赁
房产,为更好地扎根常州,服务周边客户,实现长期稳定发展,公司已自购土地
并开始厂房建设,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有序进行。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1-1-31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对外担保事项。

   (五)重大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和仲裁事项。


    十五、发行人盈利预测信息披露情况

     本公司未编制和披露盈利预测信息。


    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会计师的审阅意见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汇会计师对公
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 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进 行了审阅,并 出具了 “中汇会阅
[2023]5244 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
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恒勃股份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
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恒勃股份 2023 年 3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23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自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经营情况良好,主要
业务模式、主要产品的采购和销售、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
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2023 年 1-3 月经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具体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31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例

资产总计                        80,884.31                  77,779.74           3.99%

负债总计                        28,519.62                  28,268.06           0.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364.69                  49,511.68           5.76%


     经审阅,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80,884.31 万元,较上年末增
加 3.99%,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资产规模保持稳定增长趋势;负债总额
为 28,519.62 万元,与上年末基本持平;所有者权益为 52,364.69 万元,较上年末
增加 5.76%,主要系公司 2023 年 1-3 月业绩情况良好,实现较好盈利所致。总
体而言,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总体稳定。

     2、合并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1-3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7,457.71                  16,034.81           8.87%

营业利润                         3,149.86                   3,269.48           -3.66%

利润总额                         3,277.63                   3,275.36           0.07%

净利润                           2,853.01                   2,833.54           0.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853.01                   2,833.54           0.69%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2,755.67                   2,805.65           -1.78%
利润

     经审阅,2023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457.71 万元,同比增长 8.87%,
主要系下游客户需求增长所致;当期实现营业利润 3,149.86 万元,同比下滑 3.66%,
主要系营业成本及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增长所致; 实现净利润
2,853.0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6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55.67 万元,同比下滑 1.78%。

     整体来看,公司盈利能力稳健,维持在良好的水平。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31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1-3 月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457.40                    3,267.05                   5.83%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178.18                  -1,348.79                  12.65%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500.18                     -302.07                -265.58%
量净额

     经审阅,2023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457.40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加 5.83%,主要系当期销售规模增长,致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及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相应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78.1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70.61 万元,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00.1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802.25 万元,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4、非经常性损益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1-3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2.02                -2.06
 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69.46              129.04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                          3.76               14.54
 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
                                                                            -                  9.99
 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7.76                    7.9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87.77                -147.93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111.19                 11.51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13.85               -16.38
 少数股东损益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97.34               27.89

     经审阅,2023 年 1-3 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
97.34 万元,主要由政府补助款、医疗器械业务产生的损益等项目构成,非经常


                                          1-1-31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41%,非经常性损益对公
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5、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根据已实现的经营业绩、在手订单情况,对 2023 年 1-6 月业绩预计情
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1-6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3,282.89-36,549.71            31,733.52   4.88%-15.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034.35-5,514.35             5,028.36    0.12%-9.66%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751.91-5,231.91             4,727.55   0.52%-10.67%
者的净利润

     根据公司已实现的经营业绩、在手订单等情况,预计公司 2023 年 1-6 月实
现营业收入 33,282.89 万元至 36,549.71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 4.88%至 15.18%;
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034.35 万元至 5,514.35 万元,较上年同
期变动 0.12%至 9.6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751.91 万元至 5,231.91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 0.52%至 10.67%。

     以上 2023 年 1-6 月业绩预测情况为发行人财务部门初步估算数据,未经 会
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发行人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1-1-31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投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 2021 年 5 月 30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2,588.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50 万套汽
车进气系统及 100 万套燃油蒸发污染物
                                          15,174.36          15,174.36    发行人
控制系统扩产项目(以下简称“台州扩产
              项目”)
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年产 130 万套
汽车进气系统扩产项目(以下简称“重庆        7,278.33          7,278.33   重庆恒勃
            扩产项目”)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改造升级及
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及数        5,362.80          5,362.80    发行人
        据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5,000.00          25,000.00    发行人
                  合计                    52,815.49          52,815.49                -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或自
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
金金额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超过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
用超募资金。




                                       1-1-32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实施主体为母公司
及重庆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导致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
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对发行人未来经

营战略的影响、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1、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
主营业务的规模效益和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台州扩产项目”、“重庆扩产项目”建设将有助于发挥公司在进气系统以
及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领域的经验优势,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现有产品的技术
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以及市场占有率,进
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研发及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从行业技术趋势出发,持续创新开发符合市场
需求的产品,项目建设有助于公司领先竞争对手开发出符合下游客户需求的产品,
同时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有利于公司生产出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产品,从而巩固
行业优势地位。

     2、本次募集资金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

     公司在内燃机进气系统、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领域深耕多年,致力于满
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呈快速增长趋势,此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旨在根据市场需求扩大公司产品产能,优化产品结构,
同时有效提高公司产品研发实力,提升服务品质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司
竞争力,为公司成长为行业领先的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3、本次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需要相一致,是对公司核


                                 1-1-32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心竞争力的深化提升,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丰富公司产品品类、优化产品
结构,增强研发设计创新能力,满足市场需求,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

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是公司现有业务的扩展和
延伸,项目的实施对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升研发技术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
务及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如下:

     “台州扩产项目”、“重庆扩产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生产自动化水平,扩大
公司现有业务规模,进而对公司产品结构进行优化完善。“研发及数据中心建设
项目”以公司现有技术研发中心为基础,增加研发人员以及研发设备的投入,增
强公司的研发实力。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确定依据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事
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现有的业务基础上,对现有业务结构进行补
充以及对业务规模进行扩大,有利于提高主营业务能力,增强持续发展能力和核
心竞争力,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
管理能力和发展目标等相适应。

     公司董事会经分析后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
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投资项目具备良好的实
施背景和市场前景,有利于公司保持良好的盈利能力,公司能够有效使用募集资
金,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决策背景


                                  1-1-32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全球汽车零部件产业转移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汽车产业链日益全球化,资源配置愈发国际化,
自 2008 年以后,中国新车产量持续迅猛增长,成为拉动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重
要引擎。随着汽车产业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化,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逐步加大
了向新兴市场产业转移的速度,中国成为全球产业转移的主要目的地之一。中国
巨大的汽车市场吸引着全球汽车零部件厂家,国际汽车零部件产业向中国转移的
需求也日渐强烈。

      (二)国家政策支持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

     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我国政府对汽车行业的发展极其重视,尤其在节能环
保以及汽车轻量化方面,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地政府先后出台了多项有利于汽
车以及零部件行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要政策,对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的发展产生
了积极的引导作用,为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节能减排要求推动汽车零部件行业技术升级

     绿色、环保、高效、安全是汽车工业发展的趋势,为实现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发展,提升汽车产业整体发展水平,中国提出了要大力发展节能汽车产业,尽快
降低燃油汽车的油耗水平,促进汽车产业、产品转型升级。随着全社会对环境问
题的日益重视,节能环保技术将成为汽车及零部件行业未来的技术趋势,给汽车
及零部件企业带来了诸多挑战,零部件市场竞争的加剧将加速产品的升级换代,
节能环保新技术将成为未来汽车零部件产业竞争的制高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台州扩产项目

     1、项目概述

     公司综合考虑自身研发和工艺工程产业化能力、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状
况、技术进步情况等因素,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论证。本项目总
投资 15,174.36 万元,进行“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50 万套汽车进气系统

                                  1-1-32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及 100 万套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扩产项目”建设,通过引进新装备,建设新
生产线,提升公司生产效率,增强公司产能供应能力,有利于公司现有业务的扩
张,满足不断增长的客户需求。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张,将对公司产能有着极高的要求。目前公司产
能已经接近饱和,无法满足未来新增客户和业务的需求,从而制约了公司的规模
化发展。

     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当前订单需求压力,强化规模化
生产优势,降低生产成本,从而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满足公
司业务扩张需要。

     (2)整车厂供应体制改革,汽车零部件模块化生产趋势明显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世界各大汽车公司在专注于自身核心业务和优
势业务的同时,开始进行供应体制改革,由单个汽车零件采购转变为模块采购。
零部件厂商在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参与整车企业同步研发,并实现大规模生产,
模块化供货。公司通过前瞻性的技术研发,生产以空气滤清器为核心的进气系统
总成,并大规模生产,模块化供应,从而使公司能够迅速占领进气系统的市场份
额。本项目的实施能够加大公司业务规模,是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的必要举措。

     (3)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以滤清器为主的进气系统总成,以及燃油蒸发污染物
控制系统等汽配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致力于把公司打造成为世界最大的滤清器
生产基地和行业领导品牌。经过多年的经验累积,公司基于自身的实际情况,结
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高效地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发展战略。此
次项目建成之后,公司将通过引入行业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全面提升生
产管理水平,提高研发能力,持续优化客户结构,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
战略目标。



                                 1-1-32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汽车工业是我国支柱产业之一,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
是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先后制定了《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十
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国制造 2025 规划纲要》等一系列
产业政策,鼓励汽车零部件企业进行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以提高我国汽车零部
件企业的自主创新和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相关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汽
车零部件行业健康、稳定和有序的发展,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本行业市场增长。因
此,本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下游市场前景稳定,有效保障产能消化

     综合我国汽车保有量、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以及近年来汽车工业的发展趋势,
我国的汽车消费市场仍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同时,由于低碳经济的提出和节能
减排的发展导向,我国对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持续加强,节能减排已经成为汽车行
业发展的主旋律。根据国家燃油消耗法规,到 2025 年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需
降到 4L/100KM,进气系统相关技术在满足油耗要求的同时能够提升汽车驾驶性
能,降低汽车进气噪声,提高驾车舒适性。因此,未来几年我国汽车对良好的进
气系统的要求会呈现上升态势。

     在节能减排的背景下,对汽车、摩托车发动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构更加
精密复杂、工作环境更加严苛,对包括进气系统及配件在内的发动机相关零部件
的制造精密度、结构强度、耐高温性、耐腐蚀性等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
相关产品具备轻质、耐热、来源充足和可回收利用等特性,能够满足越来越严格
的排放法规要求,下游市场的广阔发展前景,将有效保障本募投项目产能的消化。

     (3)成熟先进的技术工艺,奠定项目实施基础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多年来在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领域深耕细作,掌
握的多项制造相关核心工艺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一直以来,公司组建培养了一批
优秀的研发团队,通过与知名的整车厂商进行广泛交流合作,将知名汽车厂商产
品开发的技术理念运用到产品的开发和制造过程中。在整车厂商进行新产品开发


                                   1-1-32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过程中,公司能够根据产品性能和装配要求与整车厂进行同步开发,并不断按
照其最新要求进行持续优化和改进,积极解决客户在新产品研发中出现的问题。
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发的进气系统新产品、新工艺已成功实现成果
转化。因此,公司积累的产品开发经验和成熟先进的技术工艺,为本募投项目的
顺利实施提供了充足的技术储备。

       (4)顺应汽车零部件国产替代趋势

      近年来,汽车行业市场环境竞争激烈,整车厂商力图通过控制成本来维持利
润率,对于原来进口的零部件,在产品质量相同的情况下,逐步开始选择具备价
格优势的本土供应商,汽车零部件的国产化替代趋势已经形成。公司作为我国内
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行业的领先企业,凭借技术优势、成本优势、服务优势,已
经成功与吉利集团、奇瑞集团、广汽集团等知名整车厂达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并积极同合资品牌开展合作。公司可以利用在与品牌客户合作过程中积累的广泛
配套经验,从而更好地把握汽车零部件国产化的这一机遇,继续扩大市场份额,
实现业绩规模的长期稳定增长。

       4、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15,174.36 万元,含装修改造 1,090.00 万元,机器设备 9,975.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4,109.36 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投资总额比例(%)
  1                    装修改造                  1,090.00                    7.18
  2                    机器设备                  9,975.00                   65.74
  3               铺底流动资金                   4,109.36                   27.08
                   合计                         15,174.36                 100.00

       5、项目选址

      本项目选址浙江省台州市海昌路 1500 号,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18,000 平方米。
目前,公司已取得项目地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 41,971.20 平方米,权利人为
恒勃股份,土地使用权证编号:台开国用(2014)第 06669 号。




                                     1-1-32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6、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 18 个月,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主要效益指标
如下:

              项目                所得税后               所得税前
           内部收益率               20.14%                 23.84%
         净现值(万元)            6,226.08                9,045.08
 投资回收期(年,含建设期)          6.98                   6.38


      (二)重庆扩产项目

     1、项目概述

     公司综合考虑公司研发和工艺工程产业化能力、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状
况、技术进步情况等因素,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论证。本项目总
投资 7,278.33 万元,进行“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年产 130 万套汽车进气系统
扩产项目”建设,通过引进新装备,研发新技术,建设新生产线,有利于公司现
有业务的扩张,提高公司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满足不断增长的客户需求。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西南地区汽车行业快速发展,满足未来市场发展需求

     我国汽车产业现已形成 6 大产业集群,西南地区作为汽车产业的新兴市场,
成为国内外众多整车厂的市场竞争地。重庆的汽车制造业从实力上讲,位于全国
前列;从成长竞争力和创新竞争力来看,重庆的汽车产业已建立起从研发、测试
到零部件制造、总装、销售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未来,随着重庆地区的汽车行
业发展壮大,对周边汽车配套产业的需求会大幅提升,重庆地区将会成为汽车零
部件行业市场竞争的重要领地。

     此次募投项目立足于公司在重庆地区已有的客户资源,围绕客户布局营销网
点,借助重庆地区的产业政策支持优势,扩大产业规模,进而深入开发潜在客户,
抢占西南市场,是公司扩大业务规模的重要举措。




                                  1-1-32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扩大空气滤清器产能,提升空滤器自主品牌市场占比

     从目前国内空气滤清器市场来看,外资企业还是占据主要高端市场,虽然近
几年国内自主品牌的滤清器企业发展快速,但是产品还是多集中在中低端市场。
此外,空滤器外资企业正不断加速在中国市场布局的步伐,从前装配套市场看,
外资企业几乎垄断高端车型滤清器市场。随着汽车保有量的进一步增大,我国空
滤器市场规模将与日俱增,由于目前我国自主品牌滤清器企业给主流整车企业配
套比例较小,未来在整车配套上存在一定的市场空间,尤其是自主整车配套市场。

     国内滤清器行业协会大力支持自主品牌企业进入主流整车厂,引导自主品牌
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品牌影响力等,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发布给自主品牌滤清器企
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未来自主品牌空滤器将会有广阔的市场空间。本次募投
项目,是建立在准确把握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辅以行业政策的支持,扩大空
滤器的产能,是提升国内自主空滤器品牌市场占有率的必要措施。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汽车工业是我国支柱产业之一,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
是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先后制定了《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十
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国制造 2025 规划纲要》等一系列
产业政策,鼓励汽车零部件企业进行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以提高我国汽车零部
件企业的自主创新和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相关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汽
车零部件行业健康、稳定和有序的发展,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本行业市场增长。因
此,本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下游市场前景稳定,有效保障产能消化

     综合我国汽车保有量、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以及近年来汽车工业的发展趋势,
我国的汽车消费市场仍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同时,由于低碳经济的提出和节能
减排的发展导向,我国对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持续加强,节能减排已经成为汽车行
业发展的主旋律。根据国家燃油消耗法规,到 2025 年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需
降到 4L/100KM,进气系统相关技术在满足油耗要求的同时能够提升汽车驾驶性


                                   1-1-32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能,降低汽车进气噪声,提高驾车舒适性。因此,未来几年我国汽车对良好的进
气系统的要求会呈现上升态势。

      在节能减排的背景下,对汽车、摩托车发动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构更加
精密复杂、工作环境更加严苛,对包括进气系统及配件在内的发动机相关零部件
的制造精密度、结构强度、耐高温性、耐腐蚀性等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
相关产品具备轻质、耐热、来源充足和可回收利用等特性,能够满足越来越严格
的排放法规要求,下游市场的广阔发展前景,将有效保障本募投项目产能的消化。

      (3)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长期致力于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研发、制造,是细分行业内具有较强
技术优势和产品优势的制造商。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开拓,公司发展成为
为数不多进入知名整车制造厂商供应商体系的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制造企业,
并与诸多优秀汽车、摩托车、通用机械制造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随着公司产品质量持续提升,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销售能力将在未来得到进
一步增强,公司产品的销售范围和规模将在目前主要客户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因
此,公司积累的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保证了公司获得订单的能力,为产能消化
提供了销售支持,有效保障了本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4、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7,278.33 万元,含装修改造 760.00 万元,机器设备 4,738.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780.3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投资总额比例(%)
  1                    装修改造                 760.00                    10.44
  2                    机器设备                4,738.00                   65.10
  3               铺底流动资金                 1,780.33                   24.46
                  合计                         7,278.33                 100.00

      5、项目选址

      本项目选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祝英北路 2 号,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12,000 平方米。目前公司已取得该项目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总占地面积 34910.2


                                   1-1-32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平方米,权利人为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编号为:渝(2018)铜
梁区不动产权第 000763649 号、第 000764014 号、第 000764149 号、第 000763757
号、第 000763840 号、第 000762925 号。

     6、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 18 个月,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主要效益指标
如下:

              项目                 所得税后                所得税前
           内部收益率               22.94%                  30.68%
         净现值(万元)             2,898.79                4,981.92
 投资回收期(年,含建设期)           6.11                   5.27

      (三)研发及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总投资 5,362.80 万元,通过整合公司现有科技研发力量,购置先进的
研发实验设备、引进高端研发技术人员等方式,改善和提高技术研发中心现有的
软硬件设施水平,扩大技术研发中心规模,对研发部门进行全面升级。本项目的
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完善研发体系,
提高产品品质,以此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地位。

     2、项目实施必要性

     (1)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需进一步提升核心技术

     产品技术实力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目前国内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普遍采用“来图加工”的模式,众多零部件企业并没有完全掌握产品的核心技术,
产品大多以中、低端市场为主。面对未来汽车能源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以及节能、
环保、安全要求的日益严格,要求零部件企业不仅拥有基本的开发能力,还应拥
有超前技术开发能力。为此,零部件企业的研发实力以及技术创新能力需进一步
提升。发行人作为行业内知名的汽车、摩托车进气系统自主品牌,具有较强的开
发能力。



                                  1-1-33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国六标准出台,汽车零配件性能提升势在必行

     2016 年 12 月国六标准正式发布,明确提出此次标准将重点解决油品蒸发排
放带来的高活性 VOC 未充分控制问题,通过排放标准的加严,达到节能减排的
目的。一系列的指标要求措施使得整车厂和汽车零部件企业面临较大的技术升级
压力,国六标准实施后,汽车零部件厂商需要与整车厂共同研发,探讨零部件的
排放限值,在产品性能上,加强对油品蒸发、尾气排放等方面的控制,从而达到
排放要求。因此,国内零部件企业在标准正式实施前,需要进行相关的产品技术
研发储备,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趋势。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行业内未来
的发展趋势,结合国六新标准的发布,与下游整车厂共同研发新产品,以适应未
来市场发展需求,是公司在国六标准实施后能够快速占领市场,提高竞争优势的
必然途径。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要求

     本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第
一类“鼓励类”第三十一条“科技服务业”第 10 款“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
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为国家鼓励
发展的产业。

     针对汽车零部件的技术研发一直是我国重点支持的方向之一。中央和地方政
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产业政策,支持汽车零部件的技术研发。国家鼓励汽车
零部件产业政策的不断出台,对公司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速技术升级和提高国
际竞争力等方面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本项目的实施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本项目
拟建的研发中心主要研发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产品相关技术,项目产品制造工
艺复杂,产品标准要求严格,研发的目的是提高我国汽车、摩托车、通用机械进
气系统及配件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满足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对产品的技术需求,
符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机械基础件、基
础制造工艺和基础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十三五”汽车工业发展规划



                                  1-1-33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意见稿》等政策要求,有利于我国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产品技术水平的优化升
级。

       (2)公司拥有优秀的研发团队

     作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长期致力于科技创新,且拥有一支经验丰富、
忠诚度较高、作风严谨、创新能力强、行业技术领先的研发团队,确立了以技术
创新占领市场的企业核心发展思路。同时形成以技术研发中心为技术开发平台并
与其他各部门相结合的研发体系,组建了完整的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性能
检测、质量控制、销售和售后技术服务的人才队伍。

     公司的研发团队是将公司打造成行业领先的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制造企
业强而有力的保障。公司主要产品的结构设计优化和产品设计标准化由公司研发
人员自主完成,优秀的技术团队为公司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提高市场响应
速度,并对其他竞争对手形成较高的技术壁垒,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资源。

       (3)自身丰富的技术积累,为技术研发中心的升级提供了重要保障

     公司是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授权保
护的专利共 100 余项。因此,现有的技术研发能力和技术积累,可确保公司针对
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实际需求,迅速开发安全可靠、质量稳定的新型产品,同时
也可为本研发及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提供借鉴,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重要保障。

       (4)持续的技术开发投入,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重要保证

     公司一直将研发能力的提升作为自身发展的重要战略,多年来一直注重研发
投入,报告期内累计投入 11,028.69 万元的研发费用。通过改善软硬件设备和科
研条件,引进和培养高级技术人才,使得公司技术实力一直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持续的技术开发投入和合理的投入方式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了源源不断的
动力,专业的人才队伍及内部积累基础,也有助于提升公司未来的技术研究水平
和试验检测能力,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重要保证。公司近几年加大了对技术研
发和改造的支持力度,研发投入呈逐年增加的趋势,这为公司产品研发、技术创
新提供了资金支持。




                                     1-1-33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公司较早建立了现代化的实验室,拥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

       公司建有技术研发中心,已形成以技术研发中心为核心技术平台的研发体系,
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设计与开发。该研发及数据中心是在现有的实验和
研发能力及管理水平基础上,着眼于适应未来行业发展趋势的汽车、摩托车相关
零部件的研发和测试需求而建立的。

       技术研发中心采用项目管理模式进行科学化管理,各岗位职责明确,始终坚
持科学管理、坚持程序、控制过程的原则,确保进度、质量目标的实现,使得项
目管理得以更加安全高效地运行。通过多年的发展,研发中心已经积累了丰富的
项目开发经验,近三年公司实施的研发项目涉及进气系统及配件产品、燃油蒸发
系统产品等主营业务的各个方面,切实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企业
经济效益水平的提高。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5,362.80 万元,含场地及装修投资 270.00 万元,软硬件购置
2,768.80 万元,耗材 800.00 万元,人员薪资 1,524.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分项         投资金额(万元)    占投资总额比例(%)
   1                   场地及装修                 270.00                    5.03
   2                   软硬件购置               2,768.80                   51.63
   3                      耗材                    800.00                   14.92
   4                    人员薪资                1,524.00                   28.42
                   合计                         5,362.80                 100.00

       5、项目选址情况

       本项目选址浙江省台州市海昌路 1500 号,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2,500 平方米。
目前,公司已取得项目地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 41,971.20 平方米,权利人为
恒勃股份,土地使用权证编号:台开国用(2014)第 06669 号。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营运资金规模
逐步扩大。为保障公司在未来发行上市后继续保持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发行

                                    1-1-33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人结合目前的营运资本周转情况和未来营业收入的增长情况进行了测算,拟使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25,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必要性

     (1)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

     受益于下游应用领域的逐步扩大、市场规模的快速发展,发行人报告期内营
业收入快速增长。随着行业的发展、客户订单的增加及未来募投项目的实施,发
行人营业收入预计仍将保持增长势头。在营业收入保持增长的同时,应收账款所
占用的资金将保持增长趋势,因而发行人的营运资金需求量也将逐步增长。

     (2)提高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的需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依靠自有资金进行发展,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对
流动资金的需求逐步增加,公司若不能及时取得银行借款或者以其他方式融资,
将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3)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后,为公司实现业务发展目标提供了必要的资金
来源,保证了公司研发和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将有利于公司提高技术研发实力、
扩大业务规模及优化公司财务结构,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行性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补充流动资
金,可以有效提高公司的运营资金储备,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充分的保障。

     3、营运资金的管理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将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将
严格按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使用该项营运资金。

                                   1-1-33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未来发展规划及发展目标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通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的情况。

      (一)公司发展战略与发展目标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内燃机进气系统、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控制系
统产品的研发生产。产品研发上顺应了汽车零部件采购向模块化的发展趋势,不
断延伸丰富产品线,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同时,凭借强大的技术研发
能力,从自主品牌配套向合资、外资汽车品牌发展。随着国内乘用车市场的快速
发展,公司技术实力和经营规模不断登上新台阶。

     未来,公司将继续提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开展产学研合作,不断加大
研发投入和人才培养力度,持续提升同步开发能力,研发满足新环保标准的产品,
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发新产品;抓住国内汽车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扩大进气系
统等产品的产能,在深化现有客户合作的基础上,争取进入更多合资、外资品牌
的配套体系,努力发展为国内乃至全球一流的汽车零部件品牌。

      (二)公司具体发展计划

     1、技术创新规划

     环保法规的日益趋严和消费者对汽车品质要求的提高,是驱动公司技术创新
的重要因素。一方面,为应对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2019 年下半年全国已陆续
推行“国六”标准,对进气系统和燃油蒸发污染物系统带来变革性的影响;另一
方面,随着汽车走进千家万户,国内消费者日渐成熟,更加注重汽车 NVH 性能。

     因此,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利用研发及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继续加大产
品技术开发力度,强化技术创新与产品创新,保持技术和产品的领先度,提升公
司整体竞争力。一方面,公司将引进 3D 吹塑机、Mini-Shed 排放测试设备、加
油枪台架系统等一系列国内外先进产品研发、加工、测试装备,提升技术创新条
件;另一方面,公司将进一步通过研发项目的开展,强化 NVH 性能开发、验证
能力,与整车厂合作率先研发推出符合更高排放标准的进气系统、炭罐等产品,
巩固公司行业技术优势地位。

                                 1-1-33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产能扩充规划

     近年来,国内乘用车产销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仍处于快速发展期,特别是公
司客户结构不断从自主品牌向合资品牌延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面临产能不足
的问题。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利用“台州扩产项目”、“重庆扩产项目”以及“研
发和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生产加工、实验检测技术装
备,着力提升内燃机进气系统、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等核心产品的产能,构
建公司优势技术的产业化平台,抓住下游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实现公
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的快速扩大。

     3、市场开发规划

     一方面,公司将继续深耕国内市场,加强与广汽集团、吉利集团、奇瑞集团、
比亚迪、长城汽车、东风日产、五羊本田、新大洲本田、大长江集团、春风动力、
建设雅马哈、厦门厦杏等下游整车厂的合作,贴近长三角、西南等客户生产基地
聚集区,快速、深入地了解客户需求,同时提升反应速度,不断增加现有客户的
合作项目,保持市场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将凭借强大的同步开发能力,优良的
产品质量与较高的性价比,积极开拓合资、外资汽车品牌客户,力争进入更多国
际知名整车厂商的配套体系,提升与外资企业竞争的地位,提高国际知名度。

     4、人才发展规划

     公司将重点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有现代化企业管理经验的企业管理人才,加
大与高校的技术、人才交流合作,通过联合实验室等平台集聚和培育创新人才。
公司将优化人才激励措施,制定各类人才薪酬管理标准及激励政策,全方位给予
激励和保障,激励员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5、外延并购规划

     随着技术实力、人才团队、产品质量的快速提升,公司已成为国内先进的内
燃机进气系统、炭罐的主机配套供应商,且凭借较低的成本和更为高效的客户反
应速度,在国内市场竞争逐渐处于更为有利的地位。未来,公司将在自身经营规
模不断壮大的同时,择机向外资同行企业开展外延并购,借此引进、消化、吸收

                                   1-1-33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国际先进技术,进入更多合资、外资汽车品牌的供应体系。

     6、新业务开拓规划

     发行人具备较强的模具开发设计及成型焊接工艺,可进行产品线的扩展,从
进气系统产品延伸至其他汽车注塑类零部件。在新能源汽车配套领域,除配套用
于新能源混动汽车的进气系统等产品外,公司还积极开拓布局汽车热管理系统相
关产品。其中,冷却水壶、膨胀箱产品现已成熟量产,主要客户包括广汽集团和
吉利集团等;正在开发的产品有水侧分流板和冷却液流体模块,对应的新客户为
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开发阶段,该客户系上市公司三花智控
(股票代码:002050.SZ)之全资子公司,系汽车空调和热管理系统控制部件领
域全球的主要供应商,其客户包括法雷奥、马勒、德国宝马、通用、上汽、广汽、
比亚迪、蔚来、小鹏汽车等国内外知名企业。

     同时,发行人目前已成功研发摩托车智能仪表产品,并在 2023 年初实现量
产销售。

      (三)拟定上述发展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主要困难

     1、主要假设条件

     (1)公司所处的政治和社会环境、宏观经济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未出现影
响公司发展的不可抗力因素;

     (2)公司所处行业不出现重大的产业政策调整;

     (3)公司产品质量未出现重大质量和安全问题;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发生重大流失;

     (5)资金来源可保证项目如期完成,并投入运行;

     (6)无其它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的因素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等。

     2、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1)公司各项发展规划的实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现阶段公司融资渠
道有限,虽然公司盈利能力较强,但仅仅依靠自身利润积累,很可能丧失市场机

                                 1-1-33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会。同时银行借贷受限于公司规模及苛刻的借款条件而不容易取得,因而不利于
公司业务发展。因此能否借助资本市场,通过公开发行股票迅速筹集大量资金,
成为公司发展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

     (2)在业务规模快速扩展的背景下,公司在机制建立、战略规划、组织设
计、统筹安排、资源配置、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都将面临更大
的挑战。

     (3)公司经营除了资金、设备投入外,还需要储备大量的技术、营销和中
层管理人才。如何建立起与技术领先优势相匹配的市场、管理全方位人才团队,
可能是公司今后发展需面临的困难之一。

      (四)确保实现规划和目标拟采用的方法或途径

     1、财务方面:提高资产利用率,实施严谨、有效的财务制度,加强全面预
算,优化预算指标体系。

     2、内部运营:制定、完善符合公司发展的现代化制度,优化公司组织架构,
确定各部门职权范围。加强公司决策、管理及执行能力,提升公司内部运营效率,
降低运营成本。

     3、人力资源: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招收优秀毕业生,充实员工队伍;加
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责任心、质量意识和技能,实施梯队人才培养,重要岗位
选拔以公司内部为主;通过行业内较有竞争力的薪酬、丰厚的福利待遇,提升员
工满意度。

     4、市场开拓方面:抓住汽车市场快速增长的机会,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支
持,利用公司的技术优势、品牌优势、供应链优势,借助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在
巩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市场。

     5、技术研发方面: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设备,加强与科
研院所的合作,改善研发环境,吸引优秀人才,同时完善创新激励机制,鼓励全
员创新。

     6、信息化方面:通过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公


                                   1-1-33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司与上下游企业的互联互通。实施数字化管理,提升交货能力,加强与供应商及
客户的沟通,保障供应链顺畅。




                                1-1-33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

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
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逐步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的基础制度文件。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独立运作,相关人员能切实
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职责。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后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
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
控制提供保证,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由于内部控制有其固有的局限性,随着内部控制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发展的
需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可能随之改变,为此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
充和完善,并使其得到有效执行,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
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内部控制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内
部控制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1627 号),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



                                  1-1-34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
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发行人规范运作情况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公司已依法逐步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
秘书制度,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依法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与法规,合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
行为,也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国家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
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目前,公司已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执
行资金管理制度。


    四、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公司自设立以来,不断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在资
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相互独立,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公司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下列基本要求:


   (一)资产完整

     公司拥有独立经营所需的生产设备、辅助设施,拥有独立经营所需的与生产
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
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及知识产权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并实际占有,公司具有
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
方控制和占用的情况。



                                 1-1-34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人员独立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且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也未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公司已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并已建立了独立
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设立
独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
户的情况;公司的财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机构独立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具备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所设机构
与关联方完全分开且独立运作,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公司完全拥有机构设置
自主权及独立的经营管理权。


   (五)业务独立

     发行人具有完整的组织结构和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具有与其经营
活动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发行人独立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经营范围和实际从
事的业务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业务上的重大依赖
关系;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并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
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者
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自身独立经营情况的表述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



                                 1-1-34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

性

       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 2 年内主营
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受实际控制
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发行人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不存在重大影响事项

       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
风险,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
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

业竞争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周书忠先生,实际控制人为周书忠先生、胡婉音女士、周
恒跋先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外,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序号                                                       关联关系
                    他企业
                                           周书忠持股 58.97%并担任执行董事,周恒跋持
   1          恒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股 41.03%的公司
                                           恒勃科技持有 100%的股权,并由周书忠担任执
   2        浙江恒勃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行董事的公司
                                           恒勃科技持股 80%,周书忠持股 20%并担任执
   3          东莞铱诺科技有限公司
                                                           行董事的公司
   4          铱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东莞铱诺持股 100%,周书忠担任董事的公司
          台州启恒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     周书忠持股 83.85%,胡婉音持股 1%并担任执
   5
                    限合伙)                          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6           台州市恒勃技工学校                  恒勃教育开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7        东莞铱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铱诺持股 100%的公司



                                         1-1-34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序号                                                          关联关系
                     他企业
   8           广东铱诺科技有限公司                     恒勃科技持股 100%的公司

       上述公司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存在较大差异,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八、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四)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
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可能发生同业竞争,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利益,保证公司的正常
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书忠、胡婉音、周恒跋向公司出具了《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四、相关
承诺事项/(九)其他承诺事项/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


       六、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公司现有及报告期内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一)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1               周书忠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               胡婉音                       发行人控股股东配偶、实际控制人
       3               周恒跋                       发行人控股股东之子、实际控制人

       周书忠直接持有公司 38.83%的股份,通过启恒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14.06%的
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52.89%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胡婉音直接持有公司 23.30%
的股份,通过启恒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0.17%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23.47%的股


                                          1-1-34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份,并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周恒跋直接持有公司 15.53%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
事。

       周书忠、胡婉音和周恒跋三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合计为
91.89%,共同控制本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任免等事宜,共同拥有本公司控制权,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八、
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公司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有 8 家子公司,分别为广东恒勃、重庆恒勃、
常州恒勃、格林雅、台州恒倍康、浙江恒倍康、恒倍康贸易和宁波恒倍康,其基
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八、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持股 5%以上的其他主要股东为台州启恒投
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
本情况/八、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三)发行人其他股东情
况”。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下表共 13 人,为本公司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1              周书忠                        董事长兼总经理
 2              胡婉音                           副董事长
 3              周恒跋                             董事
 4              应灵聪                        董事兼副总经理
 5              项先权                           独立董事
 6              王兴斌                           独立董事
 7              武建伟                           独立董事
 8               赵伟                           监事会主席



                                    1-1-34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9              张文伟                                   监事
 10             刘伟丽                                   监事
 11             阮江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2             林见兵                                 副总经理
 13             程金明                              财务负责人

       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也属于本公司关联方,包括:配偶、父母、年
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
配偶的父母。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书忠、胡婉音和周恒跋除投资
设立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启恒投资外,另外控制的其他企业有恒勃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浙江恒勃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东莞铱诺科技有限公司、铱诺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台州市恒勃技工学校、东莞铱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铱诺科技有限公
司,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八、发行人主要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为台州市路桥启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系实际控
制人周书忠持股 30%且担任监事的公司。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
实施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企业

       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外,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实施重大影响、或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        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浙江耀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王兴斌担任董事且持股0.80%
         独立董事王兴斌   司                              的公司
  1      及其近亲属的关                                   王兴斌担任监事,其母陈彩娇
         联企业           温岭市艺鸣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持股100%且担任执行董事、
                                                          经理的公司


                                      1-1-34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浙江乔其森科技有限公司         王兴斌担任董事的公司
                         浙江曙光狮教育科技股份有限
                                                        王兴斌担任董事的公司
                         公司
                         浙江云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王兴斌担任董事的公司
                         司
                         台州正和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   王兴斌持股95%且担任执行
                         伙)                           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王兴斌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易歌企业管理(台州)有限公司
                                                        且持股100%的公司
                         台州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武建伟担任董事、经理的公司
                         台州市联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     武建伟持股100%且担任执行
                         司                             董事的公司
                                                        武建伟持股40%且担任执行
                         台州海辰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兼经理的公司
                         台州开物智能制造技术合伙企     武建伟持有20%份额且担任
        独立董事武建伟   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2     及其近亲属的关                                  武建伟之妻孙飞燕持股100%
        联企业           台州云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且担任经理的公司
                                                        台州云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旺潮科技有限公司
                                                        持股49.11%的公司
                                                        台州云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台州一易科技有限公司
                                                        持股50%的公司
                                                        浙江旺潮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温州数潮科技有限公司
                                                        75%的公司
                                                        阮江平之父阮官富持股100%
                         台州博夫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且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公
                                                        司
                                                        阮江平之父阮官富持股100%
                         德国博夫曼集团有限公司
                                                        且担任董事的公司
        副总经理兼董事                                  阮江平之妻妹邱春燕为经营
                         台州市椒江即刻刻章社
        会秘书阮江平及                                  者
  3
        其近亲属的关联                                  阮江平之父阮官富直接或间
        企业                                            接 持 股 100% 且 担 任 执 行 董
                         妙洁科技(台州)有限公司
                                                        事、经理,妻妹邱春燕担任监
                                                        事的公司
                                                        阮江平之妻妹邱春燕持股
                         台州翼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且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的公司
                                                        程金明持股60%,其妻张巧红
        财务负责人程金   台州市恩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4                                                     持股40%且担任执行董事兼
        明的关联企业     公司
                                                        经理的公司
                         浙江锦帆制冷器材有限公司       胡德林担任经理的公司
        实际控制人胡婉                                  胡德林持股60%且担任执行
  5     音的哥哥胡德林   台州市锦帆制冷器材有限公司
                                                        董事兼经理的公司
        的关联企业                                      胡德林持股62.96%且担任执
                         沈阳林德制冷器材有限公司
                                                        行董事的公司


                                      1-1-34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胡德林持股55%且担任监事
                              沈阳德润星制冷科技有限公司         的公司,该公司已于2021年6
                                                                 月被吊销营业执照

       5、其他关联方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周书忠兄弟的女婿王益持股100%且担任执行董
   1                   博馨塑胶
                                               事兼经理的公司
   2                   恩浩塑料                胡婉音嫂子的兄弟应宣玲为经营者的企业

       6、历史关联方(报告期内曾存在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曾经的关联关系                  变更原因及时间
  1           蔡在法              公司原独立董事             2020 年 12 月董事会换届选举
  2           王新福              公司原独立董事             2020 年 12 月董事会换届选举
  3           杨春生              公司原独立董事             2020 年 12 月董事会换届选举
  4           高仁法              公司原监事                 2020 年 12 月监事会换届选举
  5           应漂漂              公司原监事                 2020 年 12 月监事会换届选举
                                                             2021 年 4 月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
  6           应光业              公司原监事
                                                             职务
         台州经济开发区馨
  7                               胡婉音曾为其经营者         该企业已于 2021 年 3 月注销
          尚保健食品商行
         嘉兴兆禾工控有限         武建伟曾持股 55%并担
  8                                                          该企业已于 2021 年 6 月注销
                公司              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General Investment
  9                               发行人曾经子公司           该企业已于 2021 年 5 月注销
              PTE, Ltd.
         General Investment
 10                               发行人曾经子公司           该企业已于 2021 年 6 月注销
             Group Ltd.


       七、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汇总
                                                                                    单位:万元
                                                                                        是否属
                                                                                        于重大
 类别     交易对方          交易内容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关联交
                                                                                          易
                         内燃机进气系统
经常性
                         及配件产品的采
关联交    博馨塑胶                                           -    383.53       419.81     是
                         购与委托加工服
  易
                               务



                                               1-1-34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销售辅料                         -        7.54         3.89        否
                       内燃机进气系统
                       及配件产品的采
                                                           -       19.24       120.43        否
           恩浩塑料    购与委托加工服
                             务
                          销售辅料                         -        0.46         7.07        否
           应灵聪         销售口罩                         -              -      0.05        否
           浙江旺潮
           科技有限      采购电源线                    2.63               -            -     否
             公司
           关键管理
                           薪酬                      381.78       343.85       305.43        否
             人员
           恒勃科技                                     具体情况参见本节
偶发性                    关联担保                                                           否
           等关联方                                 “(三)一般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具体情况参见本节
  易       恒勃科技       商标转让                                                           否
                                                    “(三)一般关联交易”


   (二)重大关联交易

     1、重大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及依据

     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重大关联
交易指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重大影响的关联交易,具体标准如下: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
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此外,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股东捐赠属于公司
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必要支出,均
为一般关联交易。

     2、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博馨塑胶采购进气系统配件的情形,构成重大经常
性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交易                                                         占营业                      占营业
              关联方                 占营业成
  内容                    金额                      金额       成本比         金额         成本比
                                     本比例
                                                                 例                          例
采购进气       博馨
                                 -          -        383.53       0.93%       419.81        1.13%
系统配件       塑胶


                                          1-1-34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2021 年,公司在自身产能不足时,向博馨塑胶采购进气系统及配件产
品或接受其提供的委外加工服务,金额分别为 419.81 万元和 383.53 万元,占当
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13%和 0.93%,占当期同类型交易的比例分别为 6.62%
和 4.08%,占比较小。该等交易系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未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9 月停止与博馨塑胶
之间的关联交易。

     与上述关联交易相关的应付款项余额及变化情况参见本节“七、关联交易/
(四)关联方往来余额”。

     3、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三)一般关联交易

     1、一般经常性关联交易

     (1)与博馨塑胶、恩浩塑料的一般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博馨塑胶、恩浩塑料发生的一般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交易                            占营业成                占营业                占营业
              关联方
  内容                 金额       本/收入        金额     成本/收     金额      成本/收
                                    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恩浩
采购进气                      -          -        19.24       0.05%   120.43       0.32%
               塑料
系统配件
               合计           -          -        19.24       0.05%   120.43       0.32%
               博馨
                              -          -         7.54       0.01%     3.89       0.01%
               塑胶
  销售         恩浩
  辅料                        -          -         0.46       0.00%     7.07       0.01%
               塑料
               合计           -          -         8.00       0.01%    10.96       0.02%

     2020-2021 年,公司在自身产能不足时,向恩浩塑料采购内燃机进气系统及
配件产品或接受其提供的委外加工服务,涉及的金额分别为 120.43 万元和 19.24



                                       1-1-35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小。该等交易系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未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博馨塑胶、恩浩塑料在生产半成品的过程中需要部分定制的辅料,例如
嵌件、海绵条、衬套等,故报告期内上述关联方存在向公司采购少量辅料的情形,
合计金额分别为 10.96 万元和 8.00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2%和
0.01%,占比很低。该等交易系参考公司成本价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对发行人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很小。

     发行人已分别于 2021 年 4 月、2021 年 9 月停止与恩浩塑料、博馨塑胶之间
的关联交易。

     (2)与应灵聪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初,公司新增口罩生产、销售业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灵
聪出于自用考虑向公司采购了一批口罩,合计 0.05 万元。该笔交易以市场价格
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且销售占比极小,未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产生重
大影响。

     (3)与浙江旺潮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2 年,公司向独立董事武建伟之妻孙飞燕间接持股 49.11%的浙江旺潮科
技有限公司采购电源线,采购金额为 2.63 万元。该笔交易以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定价公允,且采购占比极小,未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目
前,发行人已停止与浙江旺潮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后续交易。

     (4)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金额分别为 305.43 万元、343.85
万元和 381.78 万元。

     2、一般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因银行贷款授信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如下:



                                   1-1-35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序              被担保                最高担      担保主债权      担保
      担保方             银行名称                                            已担保的主
号                方                  保金额      的发生期间      方式
                                                                             债权项是否
                                                                               履行完毕
                         上海浦东发
     周书忠、
              浙江恒     展银行股份   3,000       2016.06.28-    连带责任
1    胡婉音、                                                                    是
                倍康     有限公司台   万元        2021.06.28       保证
     周恒跋
                         州路桥支行
                         上海浦东发
     周书忠、 浙江恒     展银行股份   1,350       2016.06.28-
2                                                                抵押担保        是
     胡婉音     倍康     有限公司台   万元        2021.06.28
                         州路桥支行
     周书忠、            宁波银行股
                                      3,000       2017.11.07-    连带责任
3    胡婉音、 发行人     份有限公司                                              是
                                      万元        2020.11.06       保证
     周恒跋                台州分行
     周书忠、            宁波银行股
                                      5,500       2017.11.07-   连带责任保
4    胡婉音、 发行人     份有限公司                                              是
                                      万元        2023.12.03        证
     周恒跋                台州分行
                         宁波银行股
       恒勃                           5,066       2018.12.03-
5               发行人   份有限公司                              抵押担保        是
       科技                           万元        2023.12.03
                           台州分行
                         华夏银行股
                                      3,000       2018.09.30-    连带责任
6     周书忠    发行人   份有限公司                                              是
                                      万元        2021.09.30       保证
                           台州分行
                         华夏银行股
                                      3,000       2018.09.30-    连带责任
7     胡婉音    发行人   份有限公司                                              是
                                      万元        2021.09.30       保证
                           台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
       恒勃              份有限公司   5,087.7     2017.04.11-
8               发行人                                           抵押担保        是
       科技              台州路桥支    万元       2020.04.10
                             行
      浙江锦             招商银行股
      帆制冷             份有限公司   2,500       2017.04.11-    连带责任
9               发行人                                                           是
      器材有             台州路桥支   万元        2020.04.10       保证
      限公司                 行
                         招商银行股
     胡婉音、            份有限公司   5,500       2017.04.11-    连带责任
10            发行人                                                             是
     周书忠              台州路桥支   万元        2020.04.10       保证
                             行
     浙江锦
                         浙商银行股
     帆制冷                           1,650       2019.11.14-    连带责任
11            发行人     份有限公司                                              是
     器材有                           万元        2022.11.14       保证
                           台州分行
     限公司
     胡婉音、            浙商银行股
                                      1,650       2019.11.14-    连带责任
12   周书忠、 发行人     份有限公司                                              是
                                      万元        2022.11.14       保证
     周恒跋                台州分行
     周书忠、            浙商银行股
                重庆                  2,750       2018.07.19-    连带责任
13   发行人、            份有限公司                                              是
                恒勃                  万元        2023.07.29       保证
     周恒跋、              台州分行

                                        1-1-35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序              被担保                最高担      担保主债权        担保
      担保方             银行名称                                              已担保的主
号                方                  保金额      的发生期间        方式
                                                                               债权项是否
                                                                                 履行完毕
      胡婉音
     周书忠、
                         浙商银行股
     发行人、    重庆                 2,200       2017.07.28-      连带责任
14                       份有限公司                                                是
     周恒跋、    恒勃                 万元        2020.07.27         保证
                           台州分行
     胡婉音
                         中国农业银
     发行人、
                 广东    行股份有限   4,000       2018.03.13-      连带责任
15   周书忠、                                                                      是
                 恒勃    公司江门江   万元        2021.03.12         保证
     胡婉音
                           会支行
                         宁波银行股
     周书忠、 恒勃股                  6,000       2020.01.06-     连带责任保
16                       份有限公司                          注                    否
     胡婉音     份                    万元        2025.01.05          证
                           台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
                恒勃股   行股份有限   4,500       2022.02.18-     连带责任保
17    周书忠                                                                       否
                  份     公司台州湾   万元        2025.02.17          证
                           新区支行

     注:该担保合同的签署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0 年 3 月 16 日,子公司广东恒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书忠作为共
同借款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署《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周书忠作为共同借款人对借款合同
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借款已全部结清。

     (2)商标转让

     2015 年 1 月 9 日,发行人与恒勃科技签订了《商标权转让合同》,约定恒
勃科技将 19 项中国注册商标(包含一项已注销的商标[商标注册号 4059829])与
4 项国际注册商标永久性无偿转让予发行人。其中包括一项注册于印度的商标
“HENGBO”(注册证号 1068382),发行人已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向德里商标
注册处提出商标权转让申请,2019 年 1 月 12 日发行人收到了要求补充提供商标
权转让申请材料的通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相关转让手续正在办理过程
当中。其余 18 项中国注册商标与 3 项国际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已于报告期前办
理完毕。




                                        1-1-35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关联方往来余额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款项性质
                                              31 日           31 日            31 日
 应付账款       博馨塑胶      货款                     -              -          187.35
 应付账款       恩浩塑料      货款                     -              -            32.52
               浙江旺潮科
 预付款项                     货款                     -               -                 -
               技有限公司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对公司长期持续运
营无不利影响。

     2、报告期内偶发性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
响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中
对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做出了严格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表决关联
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应执行回避制度,以保证关联交易
决策的公允性。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关联交易补充确认的议案》,对 2018 年至 2021 年 6
月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2021 年年初,公司已对其与博馨塑胶、恩浩塑料的
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并经过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
议通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与博馨塑胶的关联交易超出了预计金额,但超
出部分未达到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标准。公司独立董事亦对前述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
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1-1-35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具有必要性,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
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2022 年,公司与浙江旺潮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金额仅 2.63 万元,金
额很小,未达到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标准。


   (七)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1、为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公司股东利用其地位而从事损害本公司或公司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目前公
司 7 名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赋予了独立董事监督关联交易是否公
平、公正、公允的特别权利。

     2、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本公司制
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
限、决策程序、回避表决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签署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八、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动情况

   (一)关联自然人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自然人的变动主要体现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变动,具体如下:

     1、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进行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本次
换届完成后,蔡在法、王新福、杨春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高仁法、应漂漂
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2、2021 年 4 月 7 日,因应光业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补选张文伟为公司监事。




                                   1-1-35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关联法人的变动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婉音曾经营的台州经济开发区馨尚保健食品商行,已
于 2021 年 3 月注销。

     2、子公司 General Investment PTE, Ltd.,已于 2021 年 5 月注销。

     3、子公司 General Investment Group Ltd.,已于 2021 年 6 月注销。

     4、公司独立董事武建伟曾持股 55%并担任执行董事的嘉兴兆禾工控有限公
司,已于 2021 年 6 月注销。




                                    1-1-35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 2021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前
公司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
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 2021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
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
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
配利润。

     1、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
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分配顺序上现金
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
润分配,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2、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
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
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同时,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制定以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1-1-35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
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
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
发展,综合考虑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股东对于投资回报的要求和意愿、目前社
会外部融资环境及资金成本等因素,公司拟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
报规划与机制,现制定“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
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
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分配顺序上现金分红
优先于股票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1-1-35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配,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其中,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
以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

     6、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

     7、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
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1-1-35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会批准。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
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

     8、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
表明确意见。

     9、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
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
权通过。

     10、公司年度盈利,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层
需就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
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
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并由
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11、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
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
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12、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
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
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
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
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
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
途和使用计划。

     13、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1-36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
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
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
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独
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1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发行人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在现行《公司章
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增加了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的形式、现金
分红的具体条件和形式、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等内
容。


    五、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
类似特殊安排,不存在尚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1-1-36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

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销售框架协议

     公司一般与客户签订长期销售合同,双方在该等合同中约定产品的质量、验
收、交付方式等条款,公司在该框架协议下根据客户的订单生产规定数量、规格
的产品,销售单价也根据市场报价双方协商定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履行及正在履行的合同中,对应各年度实
际销售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按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的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
序                                                                           合同价
     销售主体          客户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期限                    履行
号                                                                             款
                                                                                      完毕
                                                   2017.12.16 签订,有效期
                                                   至签订之日起 1 年;但
                                  框架协议,以                               按实际
       广东      广汽乘用车有                      在有效期满的 2 个月前              正在
1                                 具体订单为                                 订单数
       恒勃        限公司                          双方均无异议,合同有               履行
                                      准                                     量计算
                                                   效期自动延长 1 年,以
                                                          后亦同。
                 浙江远景汽配
                                  框架协议,以                               按实际
       恒勃      有限公司(吉                      2020.01.01 签订,未约定            正在
2                                 具体订单为                                 订单数
       股份      利集团下属企                      合同期限                           履行
                                      准                                     量计算
                     业)
                                                   2012.02.02 签订;有效期
                                                   为 1 年,在协议到期的
                 五羊-本田摩      框架协议,以     前 1 个月内任何一方或     按实际
       广东                                                                           正在
3                托(广州)有     具体订单为       双方均没有以书面形式      订单数
       恒勃                                                                           履行
                   限公司             准           提出拒绝协议更新的通      量计算
                                                   知时,协议有效期自动
                                                   顺延 1 年,以此类推。
                                                   2015.05.10-2016.05.09,
                                                   期限届满 2 个月前,甲
                                  框架协议,以                               按实际
       恒勃      新大洲本田摩                      乙双方均未书面通知对               正在
4                                 具体订单为                                 订单数
       股份        托有限公司                      方不延长合同期限的,               履行
                                      准                                     量计算
                                                   合同继续延长 1 年,以
                                                          后亦同。
                   奇瑞商用车                      2017.01.01-2019.12.31,
                                  框架协议,以                               按实际
       恒勃      (安徽)有限                      合同到期后除双方另行               正在
5                                 具体订单为                                 订单数
       控股      公司、奇瑞汽                      签订的合同货物价格条               履行
                                      准                                     量计算
                 车河南有限公                      款以外,合同期限自动

                                         1-1-36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司                        延长 1 年,合同的期限
                                                   延长不受次数限制。
                                                 2010.12.26-2011.12.25,
                                框架协议,以     合同期满三个月前,供      按实际
       广东      江门市豪爵物                                                        正在
6                               具体订单为       需双方协商无异后,合      订单数
       恒勃        资有限公司                                                        履行
                                    准           同可延续一年,如此有      量计算
                                                     效期逐年延伸。
                                                 2019.07.08 签订,除出现
                                                 供需双方停止合作、因
                 深圳市比亚迪   框架协议,以                               按实际
       广东                                      条款变更等原因导致双                正在
7                供应链管理有   具体订单为                                 订单数
       恒勃                                      方签订新采购框架协议                履行
                   限公司           准                                     量计算
                                                 予以取代的情形,该协
                                                       议长期有效。

      (二)采购框架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购塑料原料、橡胶原料等基础原材料、塑料件、橡胶
件和五金件等,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署了采购框架协议,该等框架协议约定了产
品的质量、验收、交付方式等条款,具体产品数量和金额等由具体订单确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营业务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业务相关的
合同中,对应各年度实际采购金额在 700 万元以上(按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的
合同均为正在履行中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
序    采购                                                                  合同价
               供应商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期限                        履行
号    主体                                                                    款
                                                                                     完毕
                            零部件、   2018.03.01 签订,有效期三年,
                                                                            按实际
      广东     中山德盛塑   原材料、   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前,甲乙双方                  正在
1                                                                           订单数
      恒勃     料有限公司   辅助材料   可进行协商,如无异议,可延续                  履行
                                                                            量计算
                              等         一年,如此有效期逐年延伸。
                                       2017.01.05 签订,主合同期限为
                                       一年,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主合同期满前 60 天内若任何一
               台州市橡胶                                                   按实际
      恒勃                             方未对主合同提出书面异议,则                  正在
2              四厂有限公    零部件                                         订单数
      股份                             主合同除合同零部件价格条款以                  履行
                   司                                                       量计算
                                         外的其他所有条款自动延续一
                                       年,直至双方签订新的采购主合
                                                    同。
                                       2017.08.15 签订,主合同期限为
                                       一年,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吉林槿恒汽              主合同期满前 60 天内若任何一         按实际
      恒勃                                                                           正在
3              车零部件有    零部件    方未对主合同提出书面异议,则         订单数
      股份                                                                           履行
                 限公司                主合同除合同零部件价格条款以         量计算
                                         外的其他所有条款自动延续一
                                       年,直至双方签订新的采购主合


                                       1-1-36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同。
                                       2018 年 4 月 3 日签订,主合同期
                                       限为一年,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
                                       效。主合同期满前 60 天内若任何
               诸暨市通灵                                                按实际
      恒勃                             一方未对主合同提出书面异议,               正在
4              实业有限公   零部件                                       订单数
      股份                             则主合同除合同零部件价格条款               履行
                   司                                                    量计算
                                       以外的其他所有条款自动延续一
                                       年,直至双方签订新的采购主合
                                                      同。
                                       2017.10.05 签订,主合同期限为
                                       一年,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石通瑞吉亚               主合同期满前 60 天内若任何一
                                                                         按实际
      恒勃     太电子(苏              方未对主合同提出书面异议,则               正在
5                           零部件                                       订单数
      股份     州)有限公              主合同除合同零部件价格条款以               履行
                                                                         量计算
                   司                    外的其他所有条款自动延续一
                                       年,直至双方签订新的采购主合
                                                      同。
               上海慧达化              双方未签署框架协议,系订单式      按实际
      恒勃                                                                        正在
6              工进出口有   活性炭粉   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      订单数
      股份                                                                        履行
                 限公司                             一年。               量计算

      (三)银行借款协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银行借款。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外,公司及
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一)公司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作为诉讼当事人,涉及金额超过 100
万元,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1-1-36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的刑事诉讼、重

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刑事诉

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涉及行政处罚或立案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技术
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
事项。

     最近三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涉及行政
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
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
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
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1-1-36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周书忠               胡婉音                    周恒跋



                       应灵聪              王兴斌                  项先权



                       武建伟

监事签名:


                         赵伟               张文伟                    刘伟丽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林见兵               程金明                    阮江平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6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


                       周书忠


实际控制人:




                       周书忠               胡婉音            周恒跋




                                                         年    月       日




                                  1-1-36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_
                         陈妍伶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吕芸                     王监国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______________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6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声 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
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6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

                               张利国




经办律师:

                               胡   琪              董一平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37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审阅报告(如有)、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
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
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如有)、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
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
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余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平                         陆加龙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7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
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钱幽燕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陈菲莲                     王冰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7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
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余强




签字注册会计师:

                          谢贤庆                     张滨滨(已离职)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7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7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
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余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平                         陆加龙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7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附件

    一、附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
机制建立情况;

     (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
事项;

     (九)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
审阅报告;

     (十)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如有);

     (十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二)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
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十四)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十五)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十六)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1-1-37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附件查阅地点和时间

      (一)查阅地点

     1、发行人: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海昌路 1500 号

     电话:0576-89225888

     传真:0576-89225880

     联系人:阮江平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2203 室

     电话:021-68801539

     传真:021-68801551

     联系人:吕芸、王监国

      (二)查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00


    三、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

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为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依法享有获
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制定了相
关制度和措施,对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作了详细规定。



                                   1-1-37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公司章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提出查阅章程、股东名册、
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
计报告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
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的信息披露的内容、披露程序、保密措施、信息披露的
管理责任划分等事项都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2、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公司的发展战略、法定信
息披露及其说明、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重大事项、企业文化建设及其
他信息。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及时披露应披露的信息,同时,公司将
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及传真,投资者可以利用咨询电话向公司询问、了解
其关心的问题。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相关规定在必要的时候举
行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

     3、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将会不断的改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在原有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
基础上,制订更加具体的操作细则,并规范操作的流程,明确负责投资者关系管
理的相关人员的权责与分工。公司将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参加行业内各
种重要会议、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和宏观政策等。此外,为有效提升各类投资者对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良好体验和满意度,本公司将探索网上投资者管理工作专
区,或者充分利用公司网络媒介工具与投资者互动。在规范、充分的信息披露基
础上,通过与投资者和分析师就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治理、经营业绩等进行准确、
及时和清晰的双向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并通过向管理层反馈来


                                   1-1-37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自资本市场的信息,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的透明度。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根据 2021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
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如下:

     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
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
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
意见并公开披露。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
意见。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
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
通过。

     公司年度盈利,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层需就
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
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并由董事
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
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
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
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

                                   1-1-37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
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
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
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和使用计划。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
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
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等事项应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应该对此发表意见,
股东大会应该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的条件。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为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规定,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并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同时《公司章程(草案)》还规定,
公司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
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1、累积投票机制的建立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进行
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
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前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
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权可以集中使用。获选董事、监事分别按应选董事、监事人数依次以得票较高者
确定。




                                  1-1-38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3、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的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可以提供网络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现
场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它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公
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
义务。

     4、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
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
权利。征集投票人征集股东权,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征集股
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股东遭受损
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相关承诺事项




                                 1-1-38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周书忠、胡婉音和周恒跋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书忠,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副董事长胡婉音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周恒跋承诺:

     (1)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
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根
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锁定期届满超过 24 个月后,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
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4)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
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
锁定期限。

                                  1-1-38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
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
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启恒投资承诺

     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启恒投资承诺:

     (1)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
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锁定期届满超过 24 个月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企
业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本企业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

     (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对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企业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
持股锁定期限。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
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

                                  1-1-38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宁波明序承诺

     发行人股东宁波明序承诺:

     (1)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 2020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企业
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本企业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

     (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对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本企业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
持股锁定期限。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
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
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启鸿投资承诺

     发行人股东启鸿投资承诺:




                                  1-1-38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企业
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本企业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

     (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对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本企业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
持股锁定期限。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
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
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梁晶晶承诺

     发行人间接股东梁晶晶承诺:

     (1)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启鸿投资回购本人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启鸿投资出资额。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人拟通过启鸿投资减持发行人股份的,
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1-1-38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锁定期届满超过 24 个月后,本人拟通过启鸿投资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
且不违背本人/启鸿投资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
宗交易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本人拟通过启鸿投资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
报备等程序。

     (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对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4)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出资人义务;上述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
股锁定期限。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
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
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挂牌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公司承诺如下:

     (1)启动条件及停止条件

     1)启动条件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或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时,则每


                                 1-1-38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下同)的情形时(以下称“启动条件”),且上述情形非因
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第 20 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启动本预案。

     2)停止条件

     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
高于每股净资产,或者继续增持或者回购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满足
法定上市条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2)稳定股价的措施

     1)当触发启动条件时,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且满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将
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
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回购
股份的议案,并在董事会做出决议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有关议案
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回购股份的议案应包括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
价原则,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回购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公司将在董事会作出实
施回购股份决议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的议案,公
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的议案做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将根据公司当时股价情况及公司资金状况
等情况,由股东大会最终审议确定。

     3)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
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等手续。

     4)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
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
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1-1-38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
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
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③若超过上述①、②项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
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6)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
终止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7)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
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
相应承诺。

     (3)约束性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
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以单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单一会计年度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除不可抗力外,如
因公司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
的要求向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挂牌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周书忠、胡婉音和周恒跋承诺如下:

                                   1-1-38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①公司未实施回购股份或回
购股份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不
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②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
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
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③
本人自愿选择与公司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2)当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本人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
稳定股价。本人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
方案(包括增持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
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应包含的其他信息)并由公司公告。在公司披露本人提出的增持股份方案的 5
个交易日后,本人应按照增持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但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
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
(不包括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
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人应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
下原则:

     ①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
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②单一年度本人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本人累计从
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③若超过上述①、②项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应继续按照上述原则

                                 1-1-38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
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5)若公司在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
本人可选择与公司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公司措施实施完毕(以公司公告的
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若公司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需启
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本人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

     (6)约束性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
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采取上
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应付
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
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除不可抗力外,如因本
人未履行承诺给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
的要求向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挂牌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公司董事(非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
实施回购股份,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
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
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
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




                                 1-1-39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当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本人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
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以稳定发行人股价。本人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
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并由公司公告。在发行
人披露本人买入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5 个交易日后,本人应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
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3)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的,买入价格原则
上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在发行人披露本人买入公
司股份的计划后 5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
的,本人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发行人股份计划。

     (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
的(不包括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发行
人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
以下原则:

     ①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累计额的
20%;

     ②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累
计额的 50%;

     ③若超过上述①、②项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
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5)在本承诺有效期内,新聘任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遵守本承诺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



                                 1-1-39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东、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新聘任的该等人员遵守本承诺,并在其获
得书面提名前签署相关承诺。

     (6)约束性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
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采取上
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发行人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应
付本人的现金分红及薪酬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三)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及

相关约束性措施(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就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
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承诺将
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方式如下:

     ①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完成但未上市交易之前,则
公司将于有权机关对上述情形作出相应决定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基于法律法
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依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

     ②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完成且在创业板上市并交
易之后,则公司将于有权机关对上述情形作出相应决定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


                                 1-1-39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基于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回购底价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公司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按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
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①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
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周书忠、实际控制人周书忠、胡婉音和周恒跋就股份回购和
股份买回的承诺如下: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
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

                                 1-1-39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届时如有),并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具体操作办法根据届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回购底价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方式如下:

     ①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的,本人在收到该
等认定书面通知后十个交易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②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
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①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
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③如果本人未承担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
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
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3、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如下:




                                 1-1-39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
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
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方式如下:

     ①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的,本人在收到该等认
定书面通知后十个交易日内,将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启动赔偿投资
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②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
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①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
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③如果本人未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
停止领取薪酬,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
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1-1-39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先就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
回购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
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
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
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周书忠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周书忠、胡婉音和周恒跋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就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
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
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
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合理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
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采取多方面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水平,尽量减少
因本次发行造成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和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



                                 1-1-39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将通过严格执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
设速度,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努力扩大业务规模,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人才引
进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提高盈利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可能被摊薄
的即期收益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持续监督公
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

     (2)积极稳妥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
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将积极稳妥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
期效益。公司将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升级和优化产品,加强
技术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市场地位,提升公司中长
期的盈利能力及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

     (3)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
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
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
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
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
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
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4)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1-1-39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订了上市后使用
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明确公司上市后
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和具体规划内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
的资产收益。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重视和
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尊重并维护股东利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发行人控股股东周
书忠,实际控制人周书忠、胡婉音和周恒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
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公
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
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
本人履行上述承诺时为止。

     3、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发行人全体董事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1-1-39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④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将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⑥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
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
定时,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
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
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
配利润。

     公司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周书忠,实际控制人周书忠、胡婉音和周恒跋承诺:

     (1)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
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2)本人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①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
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1-1-39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②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
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③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3、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承诺:

     (1)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
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2)本人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①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提出
利润分配预案;

     ②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上,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
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③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发行人监事承诺:

     (1)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
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2)本人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①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
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②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监事会上,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
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③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1-40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
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2)本人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①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
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②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七)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发
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参见本节“四、相关承诺事项/(三)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及相关约束性措施(股份
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

     2、保荐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如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为本项目
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40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八)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相

关承诺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相关要求,
发行人做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
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的情形;

     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九)其他承诺事项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发行人出现同业竞争,维护恒勃股份的利益,保证发行人的长期稳
定发展,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均未直接或间接经
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
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
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
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1-1-40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公司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
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
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
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发
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则本人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发行人,在通
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发行人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本
人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发行人。

     (5)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
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6)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
效之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和减少本人/本企业与发行人之间可能出现的关联交易,维护发行人
的利益,保证发行人的长期稳定发展,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在本人/本企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期间,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
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
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杜绝
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恒勃控股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对
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据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
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本人/本企业及
与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得要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
易中第三方更为优惠的条件。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及善
意地履行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公允价格,不会

                                 1-1-40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利用关联交易向发行人转移、输送利润,不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正常商业交易
价格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不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2)若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发行人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
何损失或开支。

     (3)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人
/本企业不再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当日失效。

     3、关于缴纳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若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过程
中被有关部门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者被有关方面追偿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本
人将无条件替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补缴或赔偿应缴纳的全部社会保险和住房
公积金,使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

     (2)若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因未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而
被相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本人将无条件替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支付全部罚款
款项,使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


      (十)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责任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
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
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1-1-40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若因本公司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已作出承诺,则本公司将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且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
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
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或提出替代性措施;若因本公司未
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
者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对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本公司未履行
已做出承诺的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对其
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其应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该人士履行相关承
诺。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提
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
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
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人/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本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本企业将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

                                  1-1-40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如果本人/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本企业从公
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
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人/本企业分配现金分红中扣减。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
本企业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
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
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
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
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
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
全部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立即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
的薪酬、津贴(如有),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并有权扣减本人从公司所获分


                                   1-1-40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配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
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人分配现金分红中扣减。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提出新
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此后,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进一步修订并完善了《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历
次股东大会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 3 年,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3 名。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1 次会议。公司历次董事会严格遵守表决事
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能够遵


                                  1-1-40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全体股东负
责,勤勉尽责,独立履行相应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监事会。公司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股东
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
更换。公司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
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等重大事项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切实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自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聘任的独立董事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谨慎、
勤勉地履行了职权,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发挥了在财务、法律、行业知
识及内部治理等方面的特长,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
善。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自任职以来,
公司董事会秘书能够按照《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筹办并参与股东
大会、董事会,忠实履行职务,对公司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公司的规范
运作。


    六、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1-1-40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1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
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一)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王兴斌、项先权、周恒跋,其中王兴斌、
项先权为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多数,王兴斌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由
王兴斌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二)战略决策委员会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周书忠、胡婉音、武建伟,由周书
忠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战略决策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为股
东大会、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报告;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监督、核实、评价。


      (三)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王兴斌、项先权、周恒跋,由项先权担
任提名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并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
高级管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项先权、武建伟、胡婉音,由项
先权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董事、监事与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组织实施。

     公司专门委员会自建立之日起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始终保持规范、有序
运行,保障了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七、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1-1-40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投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 2021 年 5 月 30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2,588.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50 万套汽
车进气系统及 100 万套燃油蒸发污染物
                                          15,174.36          15,174.36     发行人
控制系统扩产项目(以下简称“台州扩产
              项目”)
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年产 130 万套
汽车进气系统扩产项目(以下简称“重庆        7,278.33          7,278.33    重庆恒勃
            扩产项目”)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改造升级及
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及数        5,362.80          5,362.80     发行人
        据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5,000.00          25,000.00     发行人
                  合计                    52,815.49          52,815.49                 -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或自
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
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或自
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低于募集资金项目
投资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超募资金。

       (二)募集资金备案及环评情况

      本次募集投资项目核准和环评批复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项目代码         环评批复/备案文号
                                        2011-331052-04-02-110    台环建(新)[2021]8
  1              台州扩产项目
                                                 883                     号
                                        2020-500151-36-03-156    渝(铜)环准[2021]19
  2              重庆扩产项目
                                                 189                     号


                                       1-1-41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331052-36-03-176    台环建备(新)
  3         研发及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250                 -202100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专项账户
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四)募集资金投入的时间周期和进度

      1、台州扩产项目

      本项目采用边建设边投产的方式,项目建设期 18 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T+1                                T+2
      项目实施内容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项目筹备
        工程实施
   设备订货及招标
  生产设备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及培训
        项目投产



      2、重庆扩产项目

      本项目采用边建设边投产的方式,项目建设期 18 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T+1                                T+2
      项目实施内容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项目筹备
        工程实施
   设备订货及招标
  生产设备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及培训
        项目投产


                                        1-1-41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研发及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预计 12 个月建设实施完成,具体如下:

                             T+1                 T+2                 T+3
   项目实施内容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项目筹备
   装修工程实施
  设备订货及招标
   设备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及培训
     开始研发


      (五)项目环保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本次募投项目均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环
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创造清洁适宜的生活和工作场所。

     本次募投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不存在高危险、高污染的情形,少量污染物为
固体废物、废水、废气以及噪音等。公司十分重视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对主
要污染物均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达到国家法规及相关环保机构要求的标准。本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水,经环保设施进行处理;员工办公污水,经化粪
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少量废气由废气处理系统集中处理,通过通风换气
设备排放;生产固废主要为塑料、橡胶等报废品,以及生活垃圾,不良报废品经
过集中收集,统一处理;生活垃圾设置专用分类垃圾桶,由专业公司统一处理和
回收利用。对设备及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治理。

     并且,项目建设符合项目所在地总体城市规划,废水接入污水处理站集中处
理,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后,厂界均能达标,敏感目标区域环境噪声能达到相应
功能区类别。同时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从环保角度而言,在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
的建设是可行的。



                                      1-1-41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八、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8 家全资子公司,1 家分公司,无参股
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广东恒勃

      公司名称         广东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 年 3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1,018 万元
      实收资本         1,018 万元
       注册地          江门市棠下镇丰盛工业园西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门市棠下镇丰盛工业园西区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 100%
                       制造:滤清器、汽车及摩托车配件(不含发动机),园林机械,家
                       用电器配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制冷器材;销售:金属材料,
      经营范围
                       摩托车及发动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内燃机进气系统产品的生产、销售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
                       系发行人重要子公司,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一致
      关系
                       项目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20,980.82
                       净资产(万元)                                        12,218.31
      财务数据
                       营业收入(万元)                                      26,568.87
                       净利润(万元)                                         1,721.49
                       审计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二)重庆恒勃

      公司名称         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3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718 万元
      实收资本         718 万元
       注册地          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祝英北路 2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祝英北路 2 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 100%


                                         1-1-41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制造、销售:滤清器、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通用机械零部
                       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模具;普通货运(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
      经营范围
                       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内燃机进气系统产品的生产、销售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
                       系发行人子公司,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一致
      关系
                       项目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6,000.71
                       净资产(万元)                                           2,879.60
      财务数据
                       营业收入(万元)                                         7,116.18
                       净利润(万元)                                            821.38
                       审计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三)常州恒勃

      公司名称         常州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5 月 2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 万元
       注册地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汤庄桥宝塔山路 19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汤庄桥宝塔山路 19 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 100%
                       滤清器、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林
                       业机械,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制冷设备的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
      经营范围
                       和技术除外;道路货运经营(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
                       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主营业务         内燃机进气系统产品的生产、销售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
                       系发行人子公司,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一致
      关系
                       项目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10,947.46
                       净资产(万元)                                           1,471.58
      财务数据
                       营业收入(万元)                                         5,635.99
                       净利润(万元)                                            236.27
                       审计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1-1-41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台州恒倍康

      公司名称         台州恒倍康过滤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3 月 9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注册地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卖芝桥东路 888-8 号 2 层
   主要生产经营地      无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 100%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劳动
                       保护用品生产;日用杂品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
                       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金林路 1111 号 1#厂房)
      主营业务         目前无实际经营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
                       -
      关系
                       项目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12.21
                       净资产(万元)                                            242.66
      财务数据
                       营业收入(万元)                                               0.00
                       净利润(万元)                                                -8.03
                       审计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五)浙江恒倍康

      公司名称         浙江恒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 年 8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          浙江省台州市开发区海丰路 1155 号 1 幢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台州市开发区海丰路 1155 号 1 幢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 100%
                       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
                       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医护人员防
      经营范围
                       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
                       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1-1-41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器械销售;消毒器
                       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         口罩和空气消毒机的生产、销售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
                       发行人的其他业务,系主营业务的补充
      关系
                       项目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3,780.83
                       净资产(万元)                                          -981.86
      财务数据
                       营业收入(万元)                                        574.16
                       净利润(万元)                                          -234.63
                       审计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六)格林雅

      公司名称         浙江格林雅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8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注册地          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区海丰路 1155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区海丰路 1155 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 100%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造;摩托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
                       特种设备制造);农业机械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劳动保护
                       用品生产;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家
      经营范围
                       用电器制造;风机、风扇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园林机械产品的生产、销售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
                       发行人的其他业务,系主营业务的补充
      关系
                       项目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1,181.02
      财务数据         净资产(万元)                                          459.32
                       营业收入(万元)                                       5,254.11
                       净利润(万元)                                          296.28


                                         1-1-41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审计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七)恒倍康贸易

      公司名称         台州恒倍康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5 月 8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5 万元
       注册地          浙江省台州市集聚区海昌路 1500 号 1 幢(自主申报)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台州市集聚区海昌路 1500 号 1 幢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 100%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劳动保护
                       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
                       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经营范围         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         口罩销售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
                       发行人的其他业务,系主营业务的补充
      关系
                       项目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440.08
                       净资产(万元)                                            -480.30
      财务数据
                       营业收入(万元)                                          186.77
                       净利润(万元)                                                38.01
                       审计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八)宁波恒倍康

      公司名称         宁波恒倍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9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5 万元
       注册地          浙江省宁波象保合作区智汇佳苑 12 幢 323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无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浙江恒倍康持股 100%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卫生洁具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

                                           1-1-41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
                       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
                       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         目前无实际经营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
                       -
      关系
                       项目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3.12
                       净资产(万元)                                                      3.12
      财务数据
                       营业收入(万元)                                                    0.00
                       净利润(万元)                                                      -0.55
                       审计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九)上海分公司

      公司名称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7 月 27 日
       注册地          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 1988 号 AD-306 室
                       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园林机械、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制冷设
      经营范围         备研发、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内燃机进气系统产品的研发、销售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一致
      关系

    (十)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1、General Investment Group Ltd.(开曼)

        公司名称           General Investment Group Ltd.
        成立时间           2019 年 4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10 万美元
         注册地            开曼群岛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有其 100%的股权
        注销日期           2021 年 6 月 30 日

     2、General Investment PTE, Ltd.(新加坡)

        公司名称           General Investment PTE, Ltd.

                                           1-1-41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成立时间       2019 年 5 月 9 日
        注册资本       10 万美元
         注册地        新加坡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General Investment Group Ltd.持有其 100%的股权
        注销日期       2021 年 5 月 4 日

     3、上述注销子公司存续期间具体情况及注销原因

     (1)境外子公司设立及注销的原因

     2019 年,发行人拟开拓东南亚市场,因此在境外投资了两家子公司。随后,
发行人结合自身战略规划,暂时搁置了海外市场开拓计划,因此于 2021 年注销
上述两家境外子公司。

     (2)设立境外子公司未履行境外投资备案程序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行人投资收购了设立于开曼群岛的 General Investment
Group Ltd.;2019 年 5 月 9 日,General Investment Group Ltd.于新加坡投资设立
了 General Investment PTE, Ltd.。

     发行人上述境外投资事宜,未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14
年第 3 号)、《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1 号)、
《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 号)的
规定,办理商务部门、发改部门的备案手续且未办理外汇登记。

     但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外资司于 2020 年 5 月发布的《境外投资核准备案百
问百答》中问答三十七及问答三十八,境内企业可以先注册境外企业,在向境外
企业实际投入资金前办理取得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即可。

     根据上述境外子公司的登记注册资料,并经核查发行人银行外汇资金账户流
水,发行人未向 General Investment Group Ltd.与 General Investment PTE, Ltd.实际
投入投资款等任何资金,General Investment Group Ltd.与 General Investment PTE,
Ltd.设立期间亦未实际经营业务。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周书忠、胡婉音、周恒跋亦已出具书面承诺,如发行人或
其子公司因境外投资涉及的境外投资备案和外汇登记方面的瑕疵受到任何损害、
损失或处罚的,其将就此进行全额补偿并承担相关费用。

                                       1-1-41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因此,发行人未就其投资收购 General Investment Group Ltd.以及 General
Investment Group Ltd.投资设立 General Investment PTE, Ltd.履行境外投资备案程
序的行为,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障碍。

     (3)境外子公司存续期间合规运营情况

     根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证字[2021]AN190-1
号):“经查验,开曼公司、新加坡公司为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注销的原因
为发行人结合自身战略规划,停止了海外市场开拓计划。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
律意见书,该注销的两家境外子公司未开展任何业务活动、未享有任何资产和人
员、没有纳税义务,且不存在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的情况。”




                                   1-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