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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明智能: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2023-10-31  

证券代码:301226          证券简称:祥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4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
                      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明智能”或“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
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结合当时债券市场
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逐项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

    2、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出具的《关于受理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432 号)。

    3、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
〔2023〕02010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
《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并提交了更新后的申报材料。根据深交所的

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回复内容进行修订并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了修订后的申报材料。
       4、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
〔2023〕020135号)。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
回复并提交了更新后的申报材料。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提交了更新补充2023年

半年度数据的申报文件和反馈回复。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
函回复审批意见,需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补充说明。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二、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
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
各项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当前
资本市场行情及政策变化情况、公司资本运作计划等诸多因素后,经审慎分析、
研究与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

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后续将结合监管政策规定、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和资金需求等因素,视情况决定是否再行启动再融资事宜。

       三、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

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
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交所撤回相关申请文
件。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
会同意本次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资本

市场行情及政策变化情况、公司资本运作计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目前公
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
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以上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本次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四、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
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良好,原募投项目仍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中。公司
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
行情及政策变化情况、公司资本运作计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

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
申请撤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尚需深交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深交所的同意
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