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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鹰窗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09-2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哈尔
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鹰窗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700,000 股,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71,1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94,800,000 股 , 其 中 有 流 通 限 制 或 限 售 安 排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73,782,07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7.83%;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
数量 21,017,92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17%。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
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1,171,75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4%。

    截至本次解除限售前,公司总股本为 94,80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
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72,610,32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59%;无流通限
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22,189,67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41%。

    (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 首次公
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该部分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62 户,股份数量为 12,922,32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13.63%,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
的数量为 11,412,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12.04%,股东数量为 61 户;首次公开
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1,510,32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59%,
股东数量为 1 户。上述股份的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 份上市
流通后,剩余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59,688,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62.96%。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 首次公
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
书》及《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
略配售相关事宜的承诺函》,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所持有的股份承
诺如下:

    (一)孙春海、王勇、张丹、那洪繁、李珂承诺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
让或有其他争议的情况。

    2、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上述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25%;
    (2)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上述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
承诺。”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
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其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本人将采取如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将应付给本人的现金分红
予以暂扣,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义务为止。”

    (四)战略配售管理人的承诺

    “1、专项资管计划系接受发行人的 24 名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的委托设
立的资产管理计划,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第十
八条的规定;

    2、专项资管计划委托人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接
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持有该计划份额的情形;

    3、本次战略配售认购股票资金来源为专项资管计划委托人的自有资金,该
等资金投资于本次战略配售符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4、专项资管计划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不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配售的股票;
限售期满后,资产管理计划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对获配股份进行减持;

    5、与发行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输送不当利益的行为;

    6、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不存在向我司承诺上市后股价将上涨,或者股价如未
上涨将由其回购股票或者给予任何形式经济补偿的情形;

    7、主承销商不存在向我司承诺对承销费用分成、介绍参与其他发行人战略
配售、签订抽屉协议或口头承诺等其他利益安排等作为条件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情
形;

    8、我司已就本次战略配售的核查事项向发行人、主承销商及主承销商律师
进行了充分的披露并提供了相应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披露信息不存在任何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9、如违反本函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由此引起的一
切损失和后果。”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因法律法规或者
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限制转让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27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2,922,32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6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62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
序                                    持有限售股                              备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售数量      上市流通股
号                                    数量(股)                              注
                                                     (股)      数量(股)
      梅州欧派投资实
1                      首发前限售股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业有限公司
      中居和家(北
      京)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北
2                      首发前限售股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京居然之家联合
      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红星美凯龙家居
3     商场管理有限公   首发前限售股    1,490,000     1,490,000           0    注1
            司
4         林玉山       首发前限售股    1,087,000     1,087,000    1,087,000
5         方志明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6          邱东        首发前限售股      810,000      810,000       810,000
7         孙春海       首发前限售股      600,000      600,000       150,000   注2
8          王勇        首发前限售股      550,000      550,000            0    注2
9         邵长青       首发前限售股      530,000      530,000       530,000
10        顾秉胜       首发前限售股      490,000      490,000       490,000
11         李珂        首发前限售股      300,000      300,000        75,000   注2
12        王五松       首发前限售股      150,000      150,000       150,000
13         张丹        首发前限售股      150,000      150,000        37,500   注2
14        那洪繁       首发前限售股      150,000      150,000            0    注2
15        王艳波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0      100,000       100,000
16        边金平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0      100,000       100,000
17        李丹宁       首发前限售股       60,000       60,000        60,000
18         杨军        首发前限售股       50,000       50,000        50,000
19        王云峰       首发前限售股       50,000       50,000        50,000
20        王成东       首发前限售股       50,000       50,000        50,000
21         王颖        首发前限售股       40,000       40,000        40,000
22        张春玲       首发前限售股       40,000       40,000        40,000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
序                             持有限售股                             备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售数量     上市流通股
号                             数量(股)                             注
                                              (股)     数量(股)
23    王艳梅    首发前限售股       40,000       40,000       40,000
24    徐彩霞    首发前限售股       40,000       40,000       40,000
25     卢莹     首发前限售股       40,000       40,000       40,000
26    张兆斌    首发前限售股       30,000       30,000       30,000
27     李丽     首发前限售股       30,000       30,000       30,000
28     罗有     首发前限售股       30,000       30,000       30,000
29     刘涛     首发前限售股       20,000       20,000       20,000
30    王子婷    首发前限售股       20,000       20,000       20,000
31     王慧     首发前限售股       20,000       20,000       20,000
32    张翠萍    首发前限售股       20,000       20,000       20,000
33    武金鹏    首发前限售股       20,000       20,000       20,000
34    朱松平    首发前限售股       20,000       20,000       20,000
35    伏淑霞    首发前限售股       20,000       20,000       20,000
36    赵丽丽    首发前限售股       20,000       20,000       20,000
37     宫双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38    杨兆辉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39    邢德福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40    马宏佳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41    张明辉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42     李红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43    刘春霞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44    霍庆福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45    卢秀瑞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46    邢洪丽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47    钟福年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48    高丽娜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49    李春丽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50    岳凤娜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51    王春影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52     徐森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53     周东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
 序                                        持有限售股                                   备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售数量        上市流通股
 号                                        数量(股)                                   注
                                                           (股)        数量(股)
 54        刘立慧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55        李丽锐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56        张海军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57        谭光华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58        孙秀军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59        丁振福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60         梁伟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61        金鑫龙         首发前限售股          5,000          5,000          5,000
           首发前限售股小计                11,412,000     11,412,000       8,434,500
       民生证券-兴业
       银行-民生证券
  1    森鹰窗业战略配      战略配售股       1,510,326      1,510,326       1,510,326
       售 1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战略配售股小计                  1,510,326      1,510,326       1,510,326
                   合计                    12,922,326     12,922,326       9,944,826
注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 1,490,000 股
限售股份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注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孙春海、张丹、李珂为公司现任监事;王勇、那洪繁为
公司前任监事,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离任,目前离任未满半年;上述股东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后,减持股份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注 3:因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上市,自 2022 年 9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38.25 元/股,触发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
国才及前任董事、财务总监付丽梅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以上人员股份锁定期均
延长 6 个月,故不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范围内。
注 4:根据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边书平及实际控制人应京芬股份限售
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边书
平及实际控制人应京芬触发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故其股份锁定期均延长 6 个
月,以上股东不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范围内。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后
                                            占总股      本次增减                    占总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股)                                   (股)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72,610,326     76.59   -11,434,826       61,175,500      64.53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后
                                        占总股   本次增减                    占总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股)                               (股)
                                        (%)                                (%)
 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0         0    1,487,500      1,487,500     1.57
        首发前限售股       71,100,000    75.00   -11,412,000    59,688,000    62.96
        首发后限售股        1,510,326     1.59    -1,510,326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189,674    23.41   11,434,826     33,624,500    35.47
 三、总股本                94,800,000   100.00              -   94,800,000   100.00
注:上表中“高管锁定股”本次增加股数,为本次涉及解除限售的监事遵循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相关规定被限制流通的部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
的各项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所作相关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
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
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谢国敏                       崔彬彬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