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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鹰窗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3-09-25  

证券代码:301227        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公告编号:2023-053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

                 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 战略配
售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62户,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2,922,32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3.63%,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1,412,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2.04%,股东数量为61户;首
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510,326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 的
1.59%,股东数量为1户。上述股份的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之日
起12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9月27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2号)同意注册,并 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700,000股,于
2022年9月2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71,1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94,800,000 股 , 其 中 有 流 通 限 制 或 限 售 安 排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73,782,07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7.83%;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
数量21,017,92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2.17%。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 、回购
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 情形。

     2023年3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171,75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4%。

     截至本次解除限售前,公司总股本为94,8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
安排的股份数量为72,610,32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59%;无流通限制
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22,189,67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41%。

     (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 首次公
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该部分限售股股东数量为62户,股份数量为12,922,326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13.63%,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 限售的
数量为11,412,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2.04%,股东数量为61户;首次公开发行
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510,32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9%,股东数
量为1户。上述股份的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
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9月2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 份上市
流通后,剩余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59,68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62.96%。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 首次公
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
告书》及《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
市战略配售相关事宜的承诺函》,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所 持有的




                                           2
股份承诺如下:

    (一)孙春海、王勇、张丹、那洪繁、李珂承诺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
让或有其他争议的情况。

    2、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上述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25%;

    (2)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上述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
承诺。”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 券监管
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 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其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 导致的
除外),本人将采取如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将应付给本人的现金分红
予以暂扣,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义务为止。”

    (四)战略配售管理人的承诺



                                  3
   “1、专项资管计划系接受发行人的24名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的委托设
立的资产管理计划,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 定》第
十八条的规定;

   2、专项资管计划委托人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接
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持有该计划份额的情形;

   3、本次战略配售认购股票资金来源为专项资管计划委托人的自有资金,该
等资金投资于本次战略配售符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4、专项资管计划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配售的 股票;
限售期满后,资产管理计划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
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对获配股份进行减持;

   5、与发行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输送不当利益的行为;

   6、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不存在向我司承诺上市后股价将上涨,或者股价如未
上涨将由其回购股票或者给予任何形式经济补偿的情形;

   7、主承销商不存在向我司承诺对承销费用分成、介绍参与其他发行人战略
配售、签订抽屉协议或口头承诺等其他利益安排等作为条件引入战略投 资者的
情形;

   8、我司已就本次战略配售的核查事项向发行人、主承销商及主承销商律师
进行了充分的披露并提供了相应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披露信息不存在任何 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9、如违反本函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由此引起的一
切损失和后果。”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 至本公
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 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 情形,
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因法 律法规




                                  4
或者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限制转让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27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2,922,326股,占公司总股本13.6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62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实际
                                       持有限售    本次解除
 序                                                            可上市流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量      限售数量                备注
 号                                                            通股数量
                                       (股)      (股)
                                                               (股)
       梅州欧派投资实
 1                      首发前限售股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业有限公司
       中居和家(北
       京)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北
 2                      首发前限售股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京居然之家联合
       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红星美凯龙家居
 3     商场管理有限公   首发前限售股   1,490,000   1,490,000          0    注1
               司
 4         林玉山       首发前限售股   1,087,000   1,087,000   1,087,000
 5         方志明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6           邱东       首发前限售股     810,000     810,000     810,000
 7         孙春海       首发前限售股     600,000     600,000     150,000   注2
 8           王勇       首发前限售股     550,000     550,000           0   注2
 9         邵长青       首发前限售股     530,000     530,000     530,000
 10        顾秉胜       首发前限售股     490,000     490,000     490,000
 11          李珂       首发前限售股     300,000     300,000      75,000   注2
 12        王五松       首发前限售股     150,000     150,000     150,000
 13          张丹       首发前限售股     150,000     150,000      37,500   注2
 14        那洪繁       首发前限售股     150,000     150,000           0   注2
 15        王艳波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0     100,000     100,000
 16        边金平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0     100,000     100,000
 17        李丹宁       首发前限售股      60,000      60,000      60,000
 18          杨军       首发前限售股      50,000      50,000      50,000
 19        王云峰       首发前限售股      50,000      50,000      50,000
 20        王成东       首发前限售股      50,000      50,000      50,000
 21          王颖       首发前限售股      40,000      40,000      40,000
 22        张春玲       首发前限售股      40,000      40,000      40,000
 23        王艳梅       首发前限售股      40,000      40,000      40,000
 24        徐彩霞       首发前限售股      40,000      40,000      40,000




                                       5
                                                               本次实际
                                     持有限售     本次解除
序                                                             可上市流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量       限售数量                  备注
号                                                             通股数量
                                     (股)       (股)
                                                               (股)
25          卢莹      首发前限售股       40,000       40,000       40,000
26        张兆斌      首发前限售股       30,000       30,000       30,000
27          李丽      首发前限售股       30,000       30,000       30,000
28          罗有      首发前限售股       30,000       30,000       30,000
29          刘涛      首发前限售股       20,000       20,000       20,000
30        王子婷      首发前限售股       20,000       20,000       20,000
31          王慧      首发前限售股       20,000       20,000       20,000
32        张翠萍      首发前限售股       20,000       20,000       20,000
33        武金鹏      首发前限售股       20,000       20,000       20,000
34        朱松平      首发前限售股       20,000       20,000       20,000
35        伏淑霞      首发前限售股       20,000       20,000       20,000
36        赵丽丽      首发前限售股       20,000       20,000       20,000
37          宫双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38        杨兆辉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39        邢德福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40        马宏佳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41        张明辉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42          李红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43        刘春霞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44        霍庆福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45        卢秀瑞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46        邢洪丽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47        钟福年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48        高丽娜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49        李春丽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50        岳凤娜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51        王春影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52          徐森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53          周东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54        刘立慧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55        李丽锐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56        张海军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57        谭光华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58        孙秀军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59        丁振福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60          梁伟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       10,000       10,000
61        金鑫龙      首发前限售股        5,000        5,000        5,000
         首发前限售股小计            11,412,000   11,412,000   8,434,500
     民生证券-兴业
     银行-民生证券
1    森鹰窗业战略配    战略配售股     1,510,326    1,510,326   1,510,326
     售 1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战略配售股小计              1,510,326    1,510,326   1,510,326



                                     6
                                                                       本次实际
                                          持有限售        本次解除
 序                                                                    可上市流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量          限售数量                  备注
 号                                                                    通股数量
                                          (股)          (股)
                                                                       (股)
                   合计                   12,922,326     12,922,326    9,944,826
      注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1,490,000
股限售股份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注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孙春海、张丹、李珂为公司现任监事;王勇、那洪
繁为公司前任监事,于2023年6月16日离任,目前离任未满半年;上述股东限售股份解除限
售后,减持股份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注3:因公司股票于2022年9月26日上市,自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0月28日,公司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38.25元/股,触发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国才及前
任董事、财务总监付丽梅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以上人员股份锁定期均延长6个
月,故不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范围内。

      注4:根据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边书平及实际控制人应京芬股份
限售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边书平及实际控制人应京芬触发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故其股份锁定期均延长6
个月,以上股东不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范围内。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后
                                     占总股本     本次增减                    占总股本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股)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72,610,32                                61,175,50
                                         76.59    -11,434,826                     64.53
 非流通股                         6                                        0
 其中:高管锁定股                 0           0        1,487,500   1,487,500        1.57
                          71,100,00                                59,688,00
         首发前限售股                    75.00    -11,412,000                     62.96
                                  0                                        0
         首发后限售股     1,510,326        1.59      -1,510,326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22,189,67                                33,624,50
                                         23.41    11,434,826                        35.47
 股                               4                                        0

                          94,800,00                                94,800,00
 三、总股本                             100.00                 -                   100.00
                                  0                                        0
      注1:上表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2023年9月19日的股
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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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注2:上表中“高管锁定股”本次增加股数,为本次涉及解除限售的监事遵循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相关规定被限制流通的部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 量、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 格履行
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上市流
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所作 相关承
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的相关信息披露 真实、
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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