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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鹰窗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董嘉鹏)2023-09-27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董嘉鹏,作为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
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提 名 人 与
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规 定 的 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且培训时长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并取得证 券 交 易 所
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 ) 休 后
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 兼 职( 任
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 腐 倡 廉
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 度 指 引 》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 管 理 人 员
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 资 格 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 理 规 定 》
《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 证 券 交
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 范 性
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 履 行 独 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 计 或 者 财
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 在 会 计 、
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非会计专业人士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 不 是 该 上
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 任 职 ,也
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 法 律 、
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 核 人 员 、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 业 务 往 来
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 市 场 禁
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 员 , 且
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 国 证 监 会
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 案 调 查 ,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 席 董 事 会
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 误 导 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 监 管 措 施
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 规 定 ,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 际 控 制 人
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 及 时 向 公
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 交 易 所 创
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 人 行 为 ,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 , 本 人 将
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声明人(签署):
                                                                                  董嘉鹏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