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鹰窗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10
证券代码:301227 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公告编号:2023-066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
9月2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孙春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及《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纳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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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上
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本次被授予权益
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
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等规定的条件,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
司确定以2023年10月10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37名激励对象
授予4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2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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