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融化学: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5-09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35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4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00000 元

(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分配总额固

定不变;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8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1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15 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日(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股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11                 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2        08*****773          宁波新融化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5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所持公司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股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2
所持公司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

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

应调整)。因此,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 366 号

    咨询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6238215

    传真电话:028-86238215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

间安排的文件;

    2、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5、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8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