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普蕊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06-12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普蕊斯

股票代码:301257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弘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汇桥弘甲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 168 号 205 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大宗交易、集合竞价、

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3 年 6 月 12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
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普蕊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
公司、上市公司、普蕊斯      指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指   上海弘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汇桥
信息披露义务人、汇桥弘甲
                                 弘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 15 号》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企业名称              上海弘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汇桥弘甲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弘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 68 号(鄞州金融大厦 A 幢 10 层 1126
                      室)

成立时间              2016 年 10 月 2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12MA282TQJ91

出资额                伍亿零伍佰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
                      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
                      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30 年

通讯方式              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 168 号礼和洋行 205 室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长期   是否取得其他   在公司
 姓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国籍   居住   国家或其他地   任职情
                                                         地     区的居留权      况
           执行事务合伙            5227011975*
钱然婷                        女                 中国   中国        无         董事
             人委派代表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披露《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3-028)。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或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829,300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 3.000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仍在规定期间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次减
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
情况增加或继续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上市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以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导
      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4,500,000 股,占当时公司
      总股本的 7.500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3,048,7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上市流通,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导致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0.1199%。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或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829,3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01%)。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和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 1,451,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802%,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股)
上海弘甲私募       被动稀释     2022 年 10 月 28 日   被动减持              -    0.1199%

基金管理有限       大宗交易     2023 年 5 月 25 日     65.81       237,000       0.3887%

公司-宁波汇       大宗交易     2023 年 5 月 26 日     63.77       250,000       0.4100%
桥弘甲创业投       大宗交易     2023 年 5 月 29 日     62.99       254,000       0.4166%
资合伙企业(有     大宗交易     2023 年 5 月 30 日     62.62       173,700       0.2849%

                                            7
限合伙)          大宗交易     2023 年 6 月 1 日       61.03        304,800    0.4999%

                  集中竞价     2023 年 6 月 12 日      62.22        231,800    0.3802%

                             合计                                 1,451,300    2.5001%

           汇桥弘甲已完成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申请
      适用《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创投减
      持特别规定》”),并已申请成功且通过基金业协会的备案。根据《创投减持特
      别规定》,汇桥弘甲作为符合《创投减持特别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适用“投
      资期限已满 48 个月以上但不满 60 个月的,1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和/或 2%。”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有股数 占公司总股 持有股数 占 公 司 总 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上海弘甲私募     合计持有股份          4,500,000        7.5000 3,048,700       4.9999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宁波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3,048,700      4.9999
 桥弘甲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售条件股份      4,500,000        7.5000         0               0
 (有限合伙)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上海弘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汇桥弘
                                       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弘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钱然婷




                                                       2023 年 6 月 12 日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普蕊斯公司证券部。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 上 市 公 司 所 在 上海市黄浦区思南路
上市公司名称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              105 号 1 号楼 108 室

股票简称         普蕊斯                    股票代码        301257

                 上海弘甲私募基金管理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有限公司-宁波汇桥弘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路 68 号(鄞州金融大
名称             甲 创 业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人注册地
                                                           厦 A 幢 10 层 1126 室)
                 (有限合伙)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行动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    □      无   
数量变化                                   人
                 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是    □      否   
                                           公司实际控制
第一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公司总股
                 本增加,汇桥弘甲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     4,500,000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比例:     7.5000%
上市公司已发行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
股份比例



                                     13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    1,451,300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比例:    2.5001%
务人拥有权益的
                  注:①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 60,975,000 股;②因公司实
股份数量及变动
                  施限制性股票激励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1199%,通过大宗交易和
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持股比例降低 2.3802%。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2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
动的时间及方式    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不适用   
资金来源


                  是   □         否    □        其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并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
是否拟于未来 12
                  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
个月内继续增持
                  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14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   否    □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15
(此页无正文,为《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上海弘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汇桥弘
                                      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弘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钱然婷




                                                    2023 年 6 月 12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