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3-11-24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3-065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平潭弘润盈科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晶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8),
持有公司股份 2,250,000 股(占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3.6900%)的股东平潭弘
润盈科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润盈科”)计划自
权益变动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及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245,400 股(占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3.6825%);持有公司股份 2,250,000 股(占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3.6900%)的
股东张晶,计划自权益变动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
交易方式或/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00,000 股(占公告时
公司总股本比例 1.9680%)。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弘润盈科和张晶分别出具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上述股东权益变动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 交易均价 变动股数 变动占总股
变动方式 变动期间
名称 (元/股) (股) 本比例(%)
弘 润 2023 年 5 月 25 日至
集中竞价 62.23 2,245,000 3.6818
盈 科 2023 年 11 月 24 日
2023 年 5 月 25 日至
张晶 集中竞价 69.40 624,580 1.0213
2023 年 11 月 24 日
大宗交易 2023 年 11 月 20 日 60.70 465,400 0.7610
合计 3,334,980 5.4641
注:①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②均价
保留两位小数;③2023 年 9 月 12 日因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60,975,000 股变为 61,160,000 股,权益变动
比例的计算以权益变动时的总股本作为计算基数;④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
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创投
减持实施细则》”),弘润盈科作为符合前述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期限已
满 60 个月以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
制,本次权益变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张晶本次权益变动实施过程严格遵守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交易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的规定。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当时总股 股数 占当前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250,000 3.6900 5,000 0.0082
弘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50,000 3.6900 5,000 0.0082
盈科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250,000 3.6900 1,160,020 1.8967
张晶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50,000 3.6900 1,160,020 1.896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 60,975,000 股,因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由 60,975,000
股 变 为 61,160,000 股 ,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比 例 的 计 算 基 数 为
61,160,000 股。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弘润盈科已完成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
申请适用《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创投减持实施细则》,并已申请成功且通过基
金业协会的备案。根据《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创投减持实施细则》,弘润盈科
作为符合创投减持特别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期限已满 60 个月以上,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权益变动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
2、本次权益变动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创投减持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权益变动计划相一致。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权益变动计划期限已届满,实际权益变动数量未超
过权益变动计划权益变动数量。
5、弘润盈科和张晶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时所作出的承诺,本次权益变动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其此前所作承诺的情形。
6、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赖春宝先生存在通过弘润盈科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赖春宝先生通过弘润盈科间接减持持有的公
司股份,权益变动前后赖春宝先生通过弘润盈科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会发
生变化。
7、弘润盈科和张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亦不属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弘润盈科、张晶出具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