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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士莱:关于与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2023-12-20  

证券代码:301258          证券简称:富士莱             公告编号:2023-059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
                            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1、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与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签订《富士莱(山东)特色原料药及中
间体 CMO/CDMO 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拟在
峄城化工产业园内投资建设特色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项目总投资 5 亿元人
民币,项目分两期进行。一期投资金额约 2.5 亿元人民币;二期投资金额约 2.5
亿元人民币。本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关于项目核准、
备案以及规划、施工等相关许可手续。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

    2、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路 166 号

    3、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关联关系: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5、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上述主体发生类似交易。

    6、履约能力分析: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属于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具备充
分的履约能力。

    7、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

    乙方: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富士莱(山东)特色原料药及中间体 CMO/CDMO 建设项目

    2、项目规模:该项目总投资 5 亿元人民币,项目分两期进行。一期投资金
额约 2.5 亿元人民币,新上 10 条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生产线,建设周期约 30
个月(自 2023 年 12 月至 2026 年 6 月);二期投资金额约 2.5 亿元人民币,二
期项目建设根据企业规划另行约定。

    3、项目用地:该项目选址位于峄城化工产业园,项目占地约 150 亩,具体
位置和面积以项目规划红线和实际供地面积为准。

    4、经济及社会效益:预计项目全部达产后,年产值可达 5 亿元。

    (三)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安全生产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对乙方项目建设、经营情况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进行监督。

    2、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施工临时水、电等必要设施申请安装工作提供方
便,全力协助乙方进行各类施工前准备工作。
    (2)甲方为乙方项目的建设、生产提供优良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
商注册、发改立项、纳税登记、土地证、消防、环保、工程项目建设等各项批
准手续,乙方负责提供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的资料并承担相关费用。

    (3)甲方保证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及时协调解决乙方建设和生产经营
中遇到的问题,并负责协调乙方与周边单位、居民的关系,保证乙方项目的正
常建设、生产经营不受非法干扰。

    (4)甲方将充分利用自身在人员招聘方面的便利条件和优势资源,全力协
助乙方招聘员工。

    (5)甲方应严格控制污水、燃气、蒸汽等配套设施收费价格,高出国家和
地方物价管理执行标准的部分乙方有权拒付。

    (6)甲方应确保污水处理能够正常运转,并具备处理乙方污水的能力,且
配套的公共辅助设施能够满足乙方的正常生产运转。

    3、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乙方有权在符合甲方规划要求及本协议约定情形下,享有项目的独立经营
管理权,全面完成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和运营管理等工作。

    4、乙方承担如下义务:

    (1)积极办理项目各类前期基本建设手续,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投资规模
和项目规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如期建成投产达效。

    (2)乙方在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应做好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工作,严格
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环保、消防、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防止任何安全事故
和环保事件的发生。否则,一切责任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所从事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
周围环境或设施,造成环境破坏或他人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乙方保证项目建设内容及采取的生产工艺、技术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的相关规定,不得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规定的落
后、淘汰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
    (5)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的管制措施,并接受
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优惠政策

    甲方在土地扶持、地方财政补贴、人才扶持等方面给予乙方一定的优惠政
策。

    (五)其他条款

    协议中对本次合作的保密条款、违约条款、争议解决、不可抗力等方面作
了相关约定。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项下规划的投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要求,有利于拓展公
司在原料药及中间体领域的业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2、本次投资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不产生重大影响。本
次投资对公司长期财务状况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具体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行业市
场的发展情况以及政府产业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针对投资项目达成的合作协议,协议项下具体投
资事项的实施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落实,有关合作安排以各方实际落实情况为准,
后续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订的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
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
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由于项目的实施与市场供求、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技术进步、
公司管理及人才等因素密切相关,上述任何因素的变动都可能对本项目的建设运
营和预期效益带来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落实本协议的约定事项,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项目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