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3-020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3、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五通西路 999 号 17 楼大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庆灿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450,137,077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80.38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448,905,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80.16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31,777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22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78,869,577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4.08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77,637,8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3.863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31,777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200%。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50,137,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50,137,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50,137,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50,137,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50,137,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8,869,5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50,137,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8,869,5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50,137,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8,869,5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50,137,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9.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450,137,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450,137,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450,137,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 450,137,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450,137,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450,137,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0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450,137,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08、《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450,137,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09、《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同意 450,137,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1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50,137,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11、《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50,137,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12、《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50,137,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50,137,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50,137,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8,869,5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霞、乔心如 3、法律意见: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 备查文件 1、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