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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日达: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3-12-19  

 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3-093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0),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3:30 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王玉田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鸿
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决策效
率,王玉田先生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
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
公告日,王玉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2,799,24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4.90%。董事会认为: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上述提案属于股
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除上述新增议案外,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对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3:30。
     (2)网 络 投 票 时 间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9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 络 投 票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
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 至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 司 聘 请 的 律 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青淞路 89 号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
楼一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 1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已由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审查意见。议案 2、3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14 日、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1)议案 1、3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1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亦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应回避表决
的关联股东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
系的股东。
    (3)公司将对上述全部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09:30-11:30、下午 14:00-16:30;采取信函
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6:3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青淞路 89 号鸿日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4、登记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
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股东账户卡及
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6:3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寄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青淞路 89
号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字样)邮编:215300 传真:0512-57379860。
    5、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号码:0512-57379860
    传真号码:0512-57379860
    电子邮箱:hrdzq@hrdconn.com
    (2)本次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9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85
    2、投票简称:鸿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
至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 具 体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
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
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
           案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 “同意”或“反
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
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 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 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 托人 (签 名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