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缆检测: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8-25
证券代码:301289 证券简称:国缆检测 公告编号:2023-029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资金只用于购买通知存款、短期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
类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质押,不得投资于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
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尚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缆检测”)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及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
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0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3.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03,2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4,325,182.5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428,924,817.46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00Z0026 号《验资报告》。公
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
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相关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及存放余额情况及投资项目
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存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 项目计划投
开户行 专户账号
余额 称 资总额
上海银行股份 超高压大容量试验及
有限公司徐汇 03004939928 24,113.10 安全评估能力建设项 12,020.00
支行 目
招商银行股份
高端装备用线缆检测
有限公司上海 121940933010555 8,120.93 9,910.00
能力建设项目
分行
数字化检测能力建设
4,470.00
交通银行股份 项目
有限公司上海 310066506013005580190 7,605.58
鞍山路支行
设立广东全资子公司
4,015.00
中国建设银行 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44050177005300001823 90.19
东莞市分行
合计 39,929.80 - 30,415.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公司正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推进计划安排资金的使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
资金于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现金管理的品种
为控制风险,资金只能用于购买通知存款、短期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
类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质押,不得投资于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
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产品,用于购买产品的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额度
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有资金不涉及
银行信贷资金。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
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4、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上
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由资产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
施及进展跟进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本次现金管理方式为金融机构存款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
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
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好存款类产品的金额、
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的有关规定,做好相
关信息的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
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
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计划开展和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通过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
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
有关法律文件,并由资产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进展跟进事宜。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缆检测本次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及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不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国缆检测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
专项说明;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
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