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气: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08-11
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
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9),公司将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山明阳”)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书面提请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
类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中山明阳持有公司 130,574,0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82%。
中山明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提案人身份的相关规定,前述临时
提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合法合规。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
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上
述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同意取消原
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
章程〉及相关附件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除上述取消及增加部分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
1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
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就取消及增加临时提案后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4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
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8 月 18(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
样见附件三);
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
6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办理工商
1.00 √
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
2.00 √
议案》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6、7、8 为等额选举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
6.00 应选人数(4)人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张传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6.01 √
董事
选举张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6.02 √
事
选举郭献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6.03 √
董事
选举孙文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6.04 √
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
7.00 应选人数(3)人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余鹏翼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7.01 √
事
选举李泽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7.02 √
事
选举张书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7.03 √
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
8.00 应选人数(2)人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沈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8.01 √
表监事
3
选举邓德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
8.02 √
代表监事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
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及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议案 1、2、3、4、5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 6、7 属于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
4、议案 6、7、8 需逐项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应选非独立董事四名,应
选独立董事三名,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两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
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议案 7 为选举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
经深圳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
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融资融券信
用账户股东还应同时持有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
4
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函件或电子邮件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 年 8 月 21 日(9: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 6 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
通知。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宇莎
电话:0760-28138001
传真:076028138199
电子邮件:Ir@mingyang.com.cn(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 6 号 董事会办公室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4、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5、《关于提请增加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1291”。
2、投票简称为“MY 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6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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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法定代表人(仅限
股东姓名或名称
法人股东)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代理人姓名 是否提交委托书 □是 □否
代理人证件名称 代理人证件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电子邮箱
代理人联系地址
发言意向及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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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星期四)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
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人(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形式行使
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
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
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为本人(公司)承担。
备注:该列打勾 表决结果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
100 √
案
非累积投
票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办
1.00 √
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
2.00 √
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3.00 √
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4.00 √
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5.00 √
案》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6.00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应选人数(4)人
议案》
选举张传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6.01 √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张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02 √
非独立董事
选举郭献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6.03 √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孙文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6.04 √
会非独立董事
9
备注:该列打勾 表决结果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7.00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应选人数(3)人
案》
选举余鹏翼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7.01 √
会独立董事
选举李泽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7.02 √
会独立董事
选举张书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7.03 √
会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8.00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应选人数(2)人
人的议案》
选举沈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8.01 √
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邓德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
8.02 √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
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
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选举票数”项
下,候选人姓名后面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日期: 年 月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