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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科新源: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2023-06-2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或“主承销商”)保荐主承销的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公司”或“海科新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于 2022 年 4 月 8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获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615 号文同意注
册。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205 号〕),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
18 号)等相关规定,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保荐人(主承销商)针对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事宜进行核查,出具本专项核查报告。


一、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发行人于 2021 年 3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

    发行人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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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发行人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

    发行人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2022 年 4 月 8 日,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发布《创业板上市委 2022 年第
19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 19 次审议会议,发行人(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
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 年 3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同意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5 号),同意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发行人关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相关事项的审批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
与本次战略配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人员均已与发行人或其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国金证券海科新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海科新源资管计划”)已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
备案证明。

二、关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和配售股票数量

    (一)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须符合《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参与发
行人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主要包括:(一)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
者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二)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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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三)以公开募
集方式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证券,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
资基金;(四)按照本细则规定实施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五)发行人的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六)符
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股份限售安排以
及实际需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对象如下: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
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中保投基金”)、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金创新”)(如有)和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国金证券海科新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组成。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
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
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
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
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
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前述战略配售对象的合规性详见本核查报告第三部分的内容。

    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不足一亿股(份)
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数量应当不超过十名,本次发行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资者进行配售符合《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二)战略配售认购金额与数量

    1、中保投基金拟参与战略配售认购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

    2、若发生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的情形,本次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国金创新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认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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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数量 2%-5%的股票,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 1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5%,但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
元;

    (2)发行规模 10 亿元以上、不足 2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4%,但不超过人
民币 6,000 万元;

    (3)发行规模 20 亿元以上、不足 5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3%,但不超过人
民币 1 亿元;

    (4)发行规模 50 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 2%,但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本 次 保 荐 人相 关 子 公 司初 始 跟 投 数量 为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数 量 的 5% ,即
2,787,039 股。具体跟投比例和金额将在 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因保荐人
相关子公司最终跟投与发行价格、实际认购数量与最终实际发行规模相关,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对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进行
调整。

    3、海科新源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预计认购金额为 12,053 万元,认购股数
为拟认购金额除以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股数应向下取整),但认购的股数
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即不超过 5,574,079 股)。如认购金额对
应的认购股数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则按照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数量的 10%进行认购。

    本次共有 2 名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若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则共有
3 名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11,148,159 股。本次发行
战略配售安排符合《实施细则》中对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当不超过
10 名,战略配售证券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的比例应当不超过 20%的规
定。

三、关于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合规性

    (一)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

    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依照《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选取,具体为:具有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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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和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
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二)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对象的主体资格

    1、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根据中保投基金提供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等材料并经登录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至本专项核查报告出具日,中保投基金的基本情况如
下:

        企业名称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1NL88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代表:任春生)
        营业期限     2016 年 02 月 06 日至不约定期限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园路 18 号 20 层
                     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经营范围
                     展开经营活动】

    经核查,中保投基金系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
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伙协议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

    根据中保投基金提供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等材料并经登录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查询,中保投基金为已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备案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基金类型     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N9076
       管理人名称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编号:P1060245)
       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     2017-05-18

    (2)出资结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中保投基金提供的《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确认书》,截至本专项核查
报告出具日,中保投基金的出资结构如下:

                                    1-6-5
序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认缴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1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5,000,000.00                1.97    有限合伙人

2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600,000,000.00                2.56    有限合伙人

3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345,000,000.00                1.32    有限合伙人

4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70,000,000.00                 0.17    有限合伙人

5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0.00                 0.30    有限合伙人

6    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0,000,000.00                 0.16    有限合伙人

7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240,000,000.00                 0.24    有限合伙人

8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0.00                 0.30    有限合伙人

9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240,000,000.00                2.21    有限合伙人

10   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0.10    有限合伙人

11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700,000,000.00                1.67    有限合伙人

12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310,000,000.00                 0.31    有限合伙人

13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50,000,000.00                 0.64    有限合伙人

14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100,000,000.00                2.07    有限合伙人

15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90,000,000.00                 0.68    有限合伙人
     厦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16                                      8,000,000,000.00                7.88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
     上海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
17                                       590,900,000.00                 0.58    有限合伙人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
18                                      1,185,000,000.00                1.17    有限合伙人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联升承源二期私募基金合伙企
19                                       160,000,004.62                 0.16    有限合伙人
     业(有限合伙)
20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000.00                5.91    有限合伙人

21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370,000,000.00                 0.36    有限合伙人

22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800,000,000.00                2.76    有限合伙人

23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285,000,000.00                3.23    有限合伙人

24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1,660,000,000.00                1.63    有限合伙人

25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20,000,000.00                 0.41    有限合伙人

2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065,000,000.00               14.84    有限合伙人

2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05,000,000.00                 0.50    有限合伙人

28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0,000.00                1.77    有限合伙人

29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00.00                 0.79    有限合伙人


                                          1-6-6
序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认缴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30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0.00                0.08    有限合伙人

31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96,778,000.00                 0.88    有限合伙人

32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915,000,000.00                1.89    有限合伙人

33   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00.00                 0.25    有限合伙人

34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200,000,000.00                1.18    有限合伙人

35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747,000,000.00                7.63    有限合伙人

36   中保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255,000,000.00                 0.25    有限合伙人

37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314,911,798.56                2.28    普通合伙人

38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3,030,000,000.00               12.83    有限合伙人

39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20,000,000.00                1.20    有限合伙人

40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90,000,000.00                 0.88    有限合伙人

41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90,000,000.00                 0.97    有限合伙人

4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420,000,000.00                2.38    有限合伙人

43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90,000,000.00                 0.88    有限合伙人

44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0.20    有限合伙人

45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660,000,000.00                2.62    有限合伙人

46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4,180,000,000.00                4.12    有限合伙人

47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667,000,000.00                 0.66    有限合伙人

48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00                1.97    有限合伙人

49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93,000,000.00                 0.19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01,549,589,803.18              100.00                -


         截至本专项核查报告出具日,中保投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私募基金管理
     人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保投资”)系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 46 家机
     构出资设立。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均持有中保投资 4%的股权,并列第一大股东,其余
     43 家机构合计持有中保投资 88%的股权。中保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1-6-7
    中保投资系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国保险投资基金设立方案的批复》(国函
〔2015〕104 号)设立,中保投资以社会资本为主,股权较为分散,单一股东最
高持股比例仅为 4%,任意单一股东均无法对中保投资的股东会、董事会形成控
制,且各股东之间均无一致行动关系,因此中保投资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中保投基金的确认,中保投基金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国保险投资基金
设立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104 号),主要由保险机构依法设立,发挥保
险行业长期资金优势的战略性、主动性、综合性投资平台。中保投基金紧密围绕
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开展投资,主要投向“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
长江经济带等战略项目,在此基础上,基金可投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能源资源、
信息科技、绿色环保等领域。中保投基金总规模预计为 3,000 亿元,属于国家级
大型投资基金。

    中保投基金近年来参与了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688981.SH)、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8126.SH)、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88161.SH)、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182.SH)、百济神州有限公司
(688235.SH)、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1039.SZ)、孩子王儿童用
品股份有限公司(301078.SZ)、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270.SZ)
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


                                 1-6-8
    综上,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中保投基金属于“具有长期投
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
具备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

    (4)关联关系

    根据中保投基金出具的说明文件并经核查,中保投基金与发行人、主承销商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中保投基金出具的承诺,其认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
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经核查中保投基金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及最近
一期的财务报表,中保投基金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
议约定的认购资金。

    (6)限售期限

    中保投基金承诺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中保投基金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
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2、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如有)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阎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80092039F

    设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5 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奥纳路 55 号 1 幢六层 612 室



                                    1-6-9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国金创新系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

    (2)股权结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国金创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合计                                100%

    因此,国金创新的控股股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与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致,为陈金霞。

    (3)战略配售资格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为国金证券旗下全资另类证券投资子公司。本次发行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国金创新符合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具备作为
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跟投的战略配售资格。

    (4)关联关系

    经核查,截至本专项核查报告出具日,国金创新为保荐人(主承销商)全资
子公司,国金创新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存在关联关系;国金创新与发行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6)限售期限

    国金创新承诺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1-6-10
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国金创新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
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国金证券海科新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国金证券海科新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码     SXL706
      成立时间     2022 年 10 月 14 日
      备案时间     2022 年 10 月 17 日
 募集资金规模      12,080 万元
 认购金额上限      12,053 万元
       管理人      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      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海科新源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实际缴款金额及比例等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董监    实际缴款金    资管计划的
序号      姓名              职务
                                            高/核心员工   额(万元)      持有比例
 1       杨晓宏            董事长                 是            2,500       20.70%
 2       张生安         董事、总经理              是            2,300       19.04%
                  监事会主席、海科新源
                  (湖北)执行董事兼总
 3        李永                                    是             900         7.45%
                  经理,新源浩科董事兼
                          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思派
 4       吴雷雷                                   是             370         3.06%
                      新能源总经理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
 5       陈保华                                   是             110         0.91%
                    会秘书、副总经理
 6       滕文彬          副总经理                 是             600         4.97%
 7        潘毅           营销总监                 是             110         0.91%
 8       燕增伟          生产总监                 是             600         4.97%
 9       杨献峰          安全总监                 是             200         1.66%
 10       何强    思派新能源总经理助理            是             200         1.66%
 11      张仁杰   思派新能源副总经理              是             200         1.66%
                  消费化学品销售部专业
 12       代波                                    是             150         1.24%
                          经理
 13      曹恒学        卓越运营部部长             是             150         1.24%


                                         1-6-11
 14    鲁首峰     生产运行部副部长              是           150         1.24%
 15    赵强强      工程设备部部长               是           150         1.24%
 16    赵成柱      安全管理部部长               是           150         1.24%
 17     张辉     溶剂扩产项目组组长             是           150         1.24%
 18    刘成阳        采购部部长                 是           150         1.24%
                安全管理部安全专业经
 19    毕新宇                                   是           150         1.24%
                        理
 20    杨立波   物流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是           135         1.12%
 21    孟建新   生产运行部安全工程师            是           135         1.12%
                技术创新中心工程转化
 22    祝秀林                                   是           130         1.08%
                        组长
 23     辛义         行政部部长                 是           130         1.08%
                思派新能源公用工程部
 24    马启俊                                   是           130         1.08%
                        部长
 25    秦丽丽    中心化验室 QC 主管             是           125         1.03%
                战略投资部战略经理兼
 26     宋杰                                    是           120         0.99%
                      产品经理
 27    郭宝全    思派新能源安全总监             是           120         0.99%
                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主持
 28    郭元奇                                   是            115        0.95%
                        工作
 29    丁广森   新能源材料销售部部长            是            110        0.91%
 30     李栋    消费化学品销售部部长            是            110        0.91%
 31    刘春杨   一体化运营组运营经理            是            110        0.91%
                技术创新中心技术服务
 32    刘文祥                                   是            110        0.91%
                        组组长
 33    房孝敏      生产运行部部长               是            110        0.91%
 34     刘都      生产运行部副部长              是            110        0.91%
 35    王晓东     生产运行部副部长              是            110        0.91%
 36     袁帅      工程设备部副部长              是            110        0.91%
                工程设备部项目施工管
 37    张清涛                                   是            110        0.91%
                        理员
 38    袁明洋     生产技术部副部长              是            110        0.91%
                中心化验室副部长主持
 39    刘丹丹                                   是            110        0.91%
                        工作
 40     刘伟         储运部部长                 是            110        0.91%
 41    苏永亮     二元醇运行部部长              是            110        0.91%
 42    李秀菊     行政部主任专业师              是            110        0.91%
 43    杨玉伟      采购部采购经理               是            110        0.91%
                       合计                                12,080      100.00%
    注: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2、国金证券海科新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募集资金规模和认
购金额上限的差额用于支付管理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
    3、最终获配金额和获配股数待 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1-6-12
    4、海科新源(湖北)全称为海科新源材料科技(湖北)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
司;新源浩科全称为湖北新源浩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思派新能源全称
为江苏思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上述参与人均与发行人或其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2)实际支配主体的认定

    “国金证券海科新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
为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资产管理合同“四、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之
相关约定,管理人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独立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因此“国金证券海科新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实际支
配主体是管理人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战略配售资格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
与本次战略配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人员均已与发行人或其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海科新源资管计划已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
案证明。

    (4)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海科新源资管计划的委托人出具的承诺函,海科新源资管计划参与本次
战略配售的资金来源为委托人自有资金。

    (5)限售期限

    海科新源资管计划承诺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海科新源资管计划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
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三)认购协议

    参加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不参加本次网上

                                     1-6-13
发行与网下发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
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
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发行对象签订的认购协议的内容不存在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内容合法、
有效。

    (四)合规性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
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如有)和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
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国金证券海科新源员
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组成,且本次战略配售对参与战略配售
的投资者的参与规模、配售条件和限售期限进行约定。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
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中保
投基金、国金创新(如有)和海科新源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符合本
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售股票不存在《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主承销商律师核查意见

    主承销商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
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
中保投基金、国金创新、海科新源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符合本次发行参与战略
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具备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配售资格;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售证券不存在《实施细则》第三十九
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结论

    综上,保荐人(主承销商)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参与战配配售的投资者
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且本次

                                 1-6-14
发行战略配售不存在《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以下无正文)




                                1-6-15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
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钱   进                  曹玉江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