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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科新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07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的会议材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
断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张生安先生、吴雷雷先生、
陈保华先生、滕文彬先生均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条件,
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
责要求;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张生安先生为总经理,聘任陈
保华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吴雷雷先生、陈保华先生、滕
文彬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陈保华先生为财务总监,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
事会届满为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新华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7 日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爱东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7 日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肖振宇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