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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乐德:2023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3-11-29  

                             2023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富乐德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宇翔                          联系电话:021-52523198
保荐代表人姓名:贺凯谋                          联系电话:021-52523167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胡宇翔、贺凯谋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不适
                                                                   是    否
                                                                                 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核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
文件、公司治理制度等文件,并核查三会召开通知、记录、签名册等文件,对三会召集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核查。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
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内部审计部门相关文件,对内部审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
                                                                   √
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
                                                                   √
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
                                                                   √
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
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
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
                                                                √
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核对文件内容与公司的实际
情况是否一致;查阅互动易披露的相关内容。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
                                                                √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内部制度;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
明细、对外担保明细,查阅审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三会会议资料和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
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查阅募集资金
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现场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
                                                                √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       √
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
                                                                 √
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及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等信息披露文件等,核查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三会文件、公
告文件、公司章程、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
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
                                                                            √
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保荐代表人在富乐德现场查阅了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核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三会文件、公司治理制度等文件,查阅了查阅三会文件、公告文件;查阅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

   自上市以来,公司已经建立并完善了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公司在内部控制,公

司治理、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方面均未发现问题。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宇翔                 贺凯谋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