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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如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7-05  

                                                    证券代码:301302            证券简称:华如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23 年 7 月 4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以传
真、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6 名,实际参会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杰主持召开,董事会秘书吴亚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依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韩超、张柯、刘建湘、胡明昱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
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
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韩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2、提名张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3、提名刘建湘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4、提名胡明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依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
司实际控制人韩超先生提名尹志强、赵雪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尹志强、赵雪媛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独立董
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韩超发表了独立董
事提名人声明。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尹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2、提名赵雪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行业及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内同行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
15 万元/年(税前),按月向每位独立董事支付。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费用由
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及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预 案 的 议 案 》, 同 意 以 公 司 总 股 本
105,47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 股,共计转增
52,735,000 股。上述方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05,470,000 股增至 158,205,000 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办理
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4 日
附件:
    韩超,男,出生于 1979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韩超先生毕业
于国防科技大学,博士学位。2007 年 4 月至 2011 年 11 月就职于北京系统工程
研究所,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2011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韩超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2,5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22%,
与公司股东李杰先生共同拥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
员工持股平台北京华如志远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如志远”)、
北京华如筑梦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如筑梦”)和北京华如扬
帆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850,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4%。
韩超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柯,男,出生于 1974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张柯先生毕业
于国防科技大学,博士学位。2005 年 7 月至 2011 年 11 月就职于国防科学技术
大学,担任讲师工作;2011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华如志远和华如筑梦间接
持有公司 6,199,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2%。张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刘建湘,男,出生于 1972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刘建湘先生
毕业于空军工程学院,硕士学位。1997 年 3 月至 2012 年 10 月就职于北京系统
工程研究所,担任副研究员职务;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3 月就职于北京南山高
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2014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建湘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华如志远间接持有公司
1,8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4%。刘建湘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明昱,女,出生于 1976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胡明昱女士
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1999 年 8 月至 2000 年 5 月就职于沈飞计
算机开发有限公司,担任程序员职务;2000 年 5 月至 2001 年 7 月就职于北京西
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职务;2001 年 8 月至 2011 年 11 月就职于
北京南山高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职务;2011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华
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胡明昱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华如志远间接持有公司
9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7%。胡明昱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尹志强,男,出生于 1965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尹志强先生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尹志强先生未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赵雪媛,女,出生于 1970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赵雪媛女士
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会计学院副院长,浙
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雪媛女士未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